意向性治療謬誤
開快車的人開車比所謂的“理智司機”更安全,這是爲什麼呢?從漢堡到漢諾威有50公里,我們將能在1個小時或更短時間內完成這段距離的司機劃分到“開快車”的一組,因爲他們的平均速度能達到每小時150公里或更快,餘下的司機都歸入“理智司機”這一組。那麼哪一組發生的事故更少呢—開快車的一組還是理智司機的一組?很明顯是開快車司機的那一組。他們都在1個小時之內行駛完這段路程,肯定沒有司機捲入事故中,出事故的司機肯定都會減慢速度而被自動歸入理智司機一組。這個例子出自很精彩的一本書《下蛋的狗》,這本書介紹了一個惡性的思維錯誤,即所謂的“意向性治療謬誤”,很遺憾對它沒有更好的定義,也沒有相應的德語的表達。
最近一位銀行家向我介紹了一個有意思的研究。研究結果表明,有大量負債的公司要比沒有負債的公司更能賺錢,銀行家強烈建議每個公司應有限度地負債—當然這對他的銀行也有利。然後我仔細地看了這個研究,確實如此!從1000個隨機選取的公司中,有大量負債的公司不僅在其自有資本上有更高的利潤率,在其總資本上也有更高的利潤率,大量負債的公司在各個方面都比沒有負債的公司要成功。這究竟是爲什麼?過了一會兒我終於明白了:效益不好的公司不會得到貸款,所以會自動被歸入沒有負債的一類,換句話說,負債的公司會比未負債的公司更快破產,而只要一家公司無力支付貸款利息,就會被銀行接管並被低價拋售—結果就是這家公司不會再出現在該研究中。留在研究中的有負債的公司是相對情況良好的,而沒有負債的公司緩衝期較長,不會很快破產,所以不管情況有多麼不穩定,也會列入該項研究。
如果你現在想:“好啦,我明白了!”那麼請你注意,“意向性治療謬誤”不是那麼簡單就能被認識的。舉一個虛構的醫學領域的例子:製藥集團Novirus新研製了一種治療心臟病的藥片,一項研究“證明”,此藥物顯著降低了心臟病人的死亡率。這一點可以用數據說話:定期服用這一新藥的病人5年中的死亡率是15%,還有一組病人服用了沒有治療效果的安慰劑,死亡率也是15%,但具有決定意義的是,未定期服用此藥的病人的死亡率在30%—高了一倍!定期服藥和不定期服藥的差別很大,所以這一藥物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或許不是這樣?
這裡的陷阱是:藥片也許不是決定性的因素,病人的行爲纔是。也許病人由於藥片的副作用過大而停止服藥,於是被劃進了“未定期服藥”的類別;也許病人病得非常嚴重,無法定期服藥。而且也許“定期服藥”的病人本身的健康狀況相對良好一些—所以這種有爭議的藥物看上去比實際更有效。
在嚴肅認真的研究中,最初打算進行治療(意向性治療)的所有病人的資料都會被提取—無論這些病人是否參加了實驗。可惜很多研究者並未遵循這一規則—我們暫且不論其是因爲故意還是粗心。因此你應該開始行動:你要立即檢查研究對象—比如發生事故的司機、破產的公司、重病患者—是否以某些原因爲由悄悄地避開了作爲樣品數據,如果真是這種情況,你可以把那項研究結果直接扔進垃圾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