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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把去現場的想法說給彭帥聽時,他果然表示無法理解。
“能給我說說,爲什麼要去現場嗎?”彭帥笑著問,“開會時你也聽到了,呂局長要求把工作重點放在尋找陳林秀的同居男上,如果我們過多糾纏於現場細節,把時間浪費在細枝末葉上,回頭很難交待啊!”
“有時候,細節恰恰是破案的關鍵!”我說。
“做點實用的工作是不是更好一點?如果能直接從兇手著手,我們早就不用花那麼大力氣繞彎了!——我們現在對兇手一無所知啊!”
“不是一無所知,而是有的線被疏忽了!”我說。
“什麼線?”
“看看這裡。”我把現場照片拿出來給他看,“現場四周牆壁上,塗滿了血液,從形狀看是手掌留下的。這些血印跡有不同大小的種,而身處現場的只有個人,兩個死者,一個兇手!……”
“這能說明什麼問題?”
“說明兇手的手粘過血液!經過如此激烈的傷害過程,兇手不會不在其他物上留下印跡,以前沒找到這樣的物,是因爲我們沒有留意,或者有一些東西被兇手移開了!”
“兇手事後清理過現場,即使留下什麼也被破壞了!”
“雖然如此,但現場的血跡還是給了我們某些提示——有些東西當時是確實存在的。找到它,也許會有意想不到的收穫!”
“問題是,現在還有可能找得著嗎?”
“有些東西,本質是無法改變的,只要還有存在的條件,就自然會找得到!”
“但願如你所說!”
彭帥的情緒被我帶動了起來,於是決定親自和我們去一趟現場。
“彭隊長爲什麼怕去現場?”去現場時,我調侃著笑問彭帥。
“年沒有破案,沒臉去別人家裡啊!”彭帥坦承道,“再說,所有的事物都已變動,再去那裡感覺似乎沒有什麼意義!”
途中,我把兇手爲陌生人的推斷跟他說了。
“可是,那個小男孩說兇手是‘恐龍叔叔’,而且那個鄰居司機說自己聽到了男爭吵的聲音,這些是不能忽視的!”彭帥說道,“如果不是熟人,怎麼會有這樣的情況?”
“對於司機的證言,我還是堅持自己年前的觀點——對別人持有偏見的人未必可信!當然,對此我們得做一個偵查實驗來論證,才能讓人信服!而對於小男孩的來說,‘恐龍叔叔’的稱謂並不代表就有多熟識!”
“那你能解釋兇手是怎樣進入現場的嗎?要知道,現場的門窗可沒遭破壞!”
“現在還無法解釋。但對於這一點,我倒是沒感覺有什麼奇怪,只要不是銅牆鐵壁,總會有進去的辦法。——千萬別低估了一個人進入封閉空間的能力!”
“這樣的觀點很難讓人理解!”
“那是因爲還沒找到印證這樣觀點的客觀事實。”
去到現場,發現房已經被重新裝修過,很多東西已經不復存在,連牆面都被重新粉刷過了!
“這樣的現場,還有什麼用嗎?”彭帥指指房問道。
“當然有用。”我四處觀察著現場的地面。
在剛進門不遠的地方,我找到了照片裡那個曾經淌著血跡的可疑位置。先用尺測量了一下,我得出了區域的大概尺寸,然後開始查看擺放在屋內外的東西,尋找大小一致的物。
在門外陽臺的牆角里,擺放著一個花瓶,底座是圓狀的。我用尺測量了一下花瓶底座,感覺非常高興:“原來在這裡!”
“什麼情況?”彭帥問。
“這個花瓶發案時是擺放在這裡的!”我翻出案卷裡的照片,指著血跡中的白色區域說道,“二者的尺寸、形狀一致!”
“這說明什麼問題?”彭帥有些不解地問。
“按當時的行爲分析,死者拿著這個花瓶,帶著兒回家。打開門後,把花瓶先放在地板上換鞋。之後便發現了兇手,還未及逃走,就遭到了兇手的殺害。從房門位置來看,花瓶當時擋住了大門的開合,於是清理現場時,兇手就把它移到了外面,一直沒有被人注意!”
“可是,花瓶還能有什麼作用?”彭帥解釋道。
“現場留下了受害人和兇手種血手印,說明兇手的手上是粘著鮮血的,只要他動了花瓶,在那上面就不可避免地留下了血手印!”說完,我把花瓶小心地拎了起來,放在光亮處仔細察看著。
“花瓶不知被多少人動過,就算有手印也不知道是誰留下的了!”
“但是,帶血的恐怕就只有兇手的手印!”我說,“得把這個東西拿回去處理一下,看看有沒有血指紋!”
“開玩笑吧!”彭帥有些吃驚地看著我,“事情已經歷了這麼久,經過了年的風吹雨打,還能處理出指紋來?怕是連神仙都沒有辦法了!”
“血指印裡的有機成分很穩定,留在花瓶上長時間都不會消失的!用藥處理一下,只要存在自然會顯出來的!”
“但願如你所說!”雖然將信將疑,彭帥還是有了很大的希望。
隨後,他叫人把花瓶送到實驗室,指令技術人員進行化處理,尋找可能存在的手印。
回到辦公室時,天已經黑了。
張法醫拿著一把柳葉刀的刀片,坐在椅上反反覆覆地颳著自己的手掌。
“你可真夠勇氣!”張法醫說,“年前的案,還敢重新分析現場!”
一般說來,久偵未破的案,回頭再展開分析,現場很多東西已經不在了,要想找到線的確難很大!
“沒有什麼敢不敢的。彼不通,換條道再試試不失爲一種變通方式!”我笑著說。
“年輕就是好,什麼都不怕!”
“有什麼值得害怕的?!”
“可能像我們這個年紀的人,顧慮慢慢積累多了,約束的東西自然也就多了起來!”
我明白他所謂的“怕”,指的是害怕分析錯誤,沒法給自己臺階下。而事實上,這恰恰是我從不考慮的!
“您患潔癖最嚴重的時候,會是怎樣的?”看著他用刀片把手掌上的角質層削下來,再吹落到地上,我突然想到這個問題。
“把自己脫光洗了個把鐘頭,抹了十幾次洗潔液!就差喝消毒液了!”他笑著說。
“如果說唯恐自己出錯,處處要求完美,算不算精神潔癖呢?”我笑問。
“像我這種,只能算是害怕授人以柄,處處爲自己著想的老油條,還沒到精神潔癖這個層次!”他笑道,“倒是你師父鍾任之,對自己要求苛刻,無法容忍犯錯,幾近潔癖!”
我心想,就算師父是這樣,似乎倒值得讚揚纔是!
“知道他爲什麼要跑去大教書嗎?”他又問我。
我搖搖頭。
“他要求完美了,對什麼事情都不放心,常愛問的問題就是,人到底能不能戰勝自己!我想,你一定聽過他那句‘一切都會過去的’。在我看來,那其實是他寬慰自己的口頭語!”
師父的確說過這樣的話。
“課程裡教的是事物一般規律,而現實卻往往是千差萬別的,很難用規律去解釋。因此,去大教書,用不著印證什麼,也不用擔心出錯!”
說實話,在這些方面,我還真不瞭解師父,因此不敢妄加評論,唯恐褻瀆了他的尊嚴。姑且聽聽便罷!
當晚,我和張法醫都沒有回住處,倆人各自拼了幾張椅,躺在上面有一句沒一句地聊著。——之所以這樣耗著時間,是因爲還有下一步工作需要我們去做!
我們得通過偵查實驗,論證那個司機證人所說的真實性,這是必須解開的謎團,也是印證推斷的關鍵!而只有在那個司機所說的相同時間內,才能逼真地還原當時的現場條件,得出較爲客觀的結論。
就這樣,一直等到凌晨四點鐘,我們才重新開車去了一趟現場。
現場與那個司機的房中間相隔了幾棟建築物。我們在受害人的客廳裡,調放著電視機的音量,讓人站在司機的房旁邊聽。那邊的人能否聽見電視裡的聲音,直接關係到證人證詞的真實性,這對於我們來說是很重要的!最後,實驗的結果是,不管我們把聲音開到多大,那邊的人就是聽不清楚電視裡的聲音內容。
家用音響設備的最大音量在一分貝左右,而人與人之間正常交談的聲音只有六十分貝,就是吵架,一般也不超過八十分貝!這也就說明,那個鄰居證人根本無法聽清死者家裡的對話聲,他之前聽到的爭吵並不可信!
解開了這個謎團之後,我倍覺輕鬆,所有的情況都表明,我們離真相越來越近。然而這樣的結論對於彭帥他們來說,無異於被當頭潑了一盆冷水!此前,所有的工作都是圍繞著死者的熟人展開,他們認爲,兇手如果不是受害人熟識的人,那麼滿腔熱情地尋找就成了無用之功!
回到城郊分局安排的臨時宿舍,我解下衣服倒在牀上,閤眼便睡得很沉,之後整個人輕飄飄的。我很奇怪,按常理來說人有排斥新環境的本能,因此在一個陌生的環境中總會有緊張感,而爲什麼自己居然能睡得特別安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