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屍檢完畢,李智林拿出“勾魂針”,一針針把剖開的地方縫上!
因爲要趕時間,李智林的針腳縫得很長,還一高一低地很不整齊。我之前說過,長期地接觸死亡,解剖刀下的屍體對於法醫來說,不過就是發現案件真相的工具而已。那種設身處地爲死者著想的神經早已經麻木!
“縫好一點!”我終於忍不住,對他說了一句。
再怎麼樣,總要尊重死者,誰都會有跟這個世界說再見的那一天!
完成解剖工作後,天才剛剛發亮。還沒回到辦公室,潘雲就打來了電話,通知去會議室參加案情分析會。
刑警隊的會議裡燈火通明,參加偵查的人員都已經到了那裡。
董建國向大家通報了走訪調查的情況。老人叫吉安,老伴已經過世,有一個女兒在外地,原來還有一個兒,不久前出了車禍,沒有搶救過來。老人平常一個人獨居,爲人老實本份,沒見跟什麼人發現過矛盾。交往的也只是附近那些鄰居,但因爲是外地人,跟其他人在語言上交流不暢,所以也只是一些很平淡的招呼,相互問候一下,沒有特別深的感情,更不用說請人去家裡吃飯了!
接著,由司馬雨介紹現場情況,他把現場的狀況描述了一遍,然後就發表了自己的觀點:“先,死者家四周門窗關閉,沒有發現破壞的痕跡,推斷兇手是得到開門並被允許入內的;其次,客廳裡有兩種鞋印,其中一種是死者的,另一種是皮鞋印,沒有在現場找到相對應的皮鞋,因而很可疑,應該是兇手留下來的;第,死者家中有兩副碗筷,而死者平常一人獨居,分析兇手應該與死者一起吃過飯;第四,死者家的飯菜尚未收拾,碗筷還沒有洗完,分析兇手是吃完飯後行兇的;第五,臥室的抽屜被人翻動過,現場勘查時沒發現貴重物,死者女反映的黃金飾沒有找到,推斷已經被人拿走;第六,現場沒有找到殺害死者的兇器,可能被兇手帶走。綜合推斷,兇手與死者相熟,得到死者開門後進入現場,並與死者一起吃了飯,趁死者收拾碗筷後下手行兇,目的爲謀財!”
“現場的鞋印有沒有粘附性血跡?”我問他。
遺留在現場的血跡,按是否通過其他物體粘附上去的,可以分爲粘附性或拋落性血跡,如果是粘附性的,那麼接觸過該位置的物必然粘有鮮血。我問這話的意思,是想知道在現場留下鞋印的鞋上到底有沒有血!
“沒有。”司馬雨回答,“鞋印裡只有細微的拋落性血液。”
顯然,這個現場疑點並沒有引起他的重視。我曾經對他說,死者先受傷的地方在客廳,想來他還是沒有明白我的意思!
“最近是否有人去老人家?”潘雲問。
“對面的鄰居家反映,九天前老人去過他家裡,說是家裡來了客人,炒菜的油用完了,問他借點油。鄰居問他是不是老家來了人。他說不是,是結識的本地朋友。也正是從那以後,鄰居沒有再見過他!”董建國說。
“老人的這個朋友最可疑,是本案的重點嫌疑對象!”
最後,董建國還說了另一個瞭解到的情況。老人有一個兒,是黑的司機,半年前開車搭一個熟人時,發生了交通事故,兩人都死了。熟人的家屬一直打官司,要老人家裡賠償。
“官司有了結果嗎?”潘雲問。
“聽說一個星期前有了結果,法院判老人的兒承擔所有責任。但因爲人已經死了,家裡也沒有留下什麼錢,唯一剩下的只有一套房產,就是老人死的那間房。對方一直要求法院強制執行,將那套房賣掉賠償,沒想到現在出了事。”董建國說。
“按這樣的說法,相識的人都應該知道他們打官司的事情。”潘雲思著說道,“誰還會選擇這時候下手呢?”
“或許,他家裡還有什麼不爲旁人所知的珍貴物?”董建國猜測道,“這些問題,還要等到他女兒過來才能調查得清楚。”
“他女兒過來了沒有?”
“已經在趕回來的途中了。”
“跟她說一聲,回北江後直接來刑警隊,我們需要了解一些情況。”潘雲吩咐完董建國,然後對我說,“鄧法醫把屍體檢驗的情況介紹一下。”
於是,我接下來介紹了死者的傷勢情況:頸部有兩道傷口,但較淺,未達動脈,不足以致命,其他傷口集中在腹部,共有四刀,一刀刺穿腹腔,引起動脈破損後失血死亡;傷口寬及形狀相同,傷害的工具只有一種;胃內的食物已經排空,應該在飯後四小時左右死亡。
“死亡的具體時間是哪一天?”潘雲很關心這個問題。
“一八十九個小時左右,也就是大約八天前。”我回答。
大家沸騰了起來,對我精確到小時的判斷感到非常驚奇。通常來說,判斷死亡時間是一個難題,尤其對於死亡了數天的屍體,法醫往往只能根據腐敗情況推斷大概天數,死亡越久誤差越大,很難精確到小時,所以他們的驚奇在情理之中。
“這麼精確!有根據嗎?”潘雲問。
“有!”我說,“在死者的洗碗槽裡,蓄了五十六點八公斤水,從現場情況看,是發案時開始通過龍頭滴下來的。我們做了實驗,在龍頭滴水的相同條件下,半小時接了0.15公斤的水。這一段時間,天氣溼較大,水份的蒸發可以忽略,按水龍頭中水的流速,應該是一八十九個小時前開始滴水的!”
“怎麼確定是案發時開始滴水的?會不會之前就有水在裡面?”
“在靠近洗碗槽的底部,有一滴已經凝固的血跡,粘在那裡,浸沒在水中!如果當時有水,血是易相溶的,無法凝結。而如果凝結在那裡,說明血液滴到的那個位置當時並沒有水,水是後面漫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