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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欲起身上前,卻被師父一把拉住了。他朝我搖搖頭,我一下清醒過來,意識到此時沒完成任務,還不宜出面!
而那一邊,丁磊已經把何倩倩推開。於是我復又坐了下來。
“你爲了她對我動手?爲了情人打自己老婆?!天啊,大家來評評理,這是什麼世道!……”何倩倩邊抹淚邊歇斯底里地大叫。
“保安,把這個瘋婆娘帶出去!”丁磊吩咐站在一旁不知所措的保安。
最後,保安明勸暗推地把何倩倩請了出去。
“對不起!……”丁磊抱歉地對劉嫣說道。
“沒事,不用覺得抱歉!”劉嫣眼裡帶淚,卻強顏歡笑,“這樣的結局也不錯。決裂得徹底些,大家也就不再會有牽掛!”
她的神情,讓我的心像是被什麼東西揪住了一般,一陣劇烈過一陣地疼痛!連師父他們說什麼都沒有聽清!
劉嫣離開時,師父提出跟蹤她,我這才清醒過來。
我說不用跟了。師父和潘雲有些驚訝,這纔開始注意我的表情。
“認識那個女孩?”師父問。
我點點頭。
“方不方便跟我們繼續工作下去?”他顯然感覺到了我跟劉嫣關係的不一般,“如果不行,我跟你們領導說說,換一個人過來!”
“沒問題!”我這樣回答。事實上,我也需要劉嫣的真相!
潘雲提出直接找劉嫣瞭解情況,師父沒有同意。——如果劉嫣真是那個叫沈禹的人追求的對象,那麼現在兩人不知道發展到什麼狀況,如果貿然行事,怕是會驚動嫌疑犯!
最後的商量結果,是由我先利用條件,從外圍打探劉嫣的社會關係,再根據她的交往情況瞭解有無沈禹這個人。
我打幾次電話給劉嫣,想約她出來,但她都說沒空。她沒來赴約,不知道該讓我高興還是失望,見了面,還真不知道該怎樣問她!
後來突然想到劉嫣在公安局接受詢問的那件事,當時同事說到是爲北江市的一件案,會不會與此有關呢?我翻閱了當時的詢問筆錄,發現涉及的是一起故意傷害案,據北江警方的協助調查請求函,得知劉嫣當時在自己的姑姑家幫工,爲了她的事,一名男將別人打得頭破血流。而劉嫣在接受詢問時,卻始終沒有承認是爲了自己的事打架,甚至連打人的男叫什麼名字都說不知道。
直到現在,我回想起自己調查劉嫣的那件事,始終沒有弄明白,爲什麼自己調查女朋友的時候,內心沒有一絲愧疚,竟然冷酷至此!
這邊調查還沒有什麼大的進展,領導就打電話招我回單位,說是發生了一起自殺事件,死者家人疑問很大,必須得去看看。這樣的案情是不能耽擱的,我馬上給師父說了一下,然後就去了現場。
趕到發案地點時,現場的情景讓我暗暗吃驚。死者居然是何倩倩!
那個曾經在丁磊面前強悍潑辣的女人,此時已毫無生機,靜靜地躺在自家的客廳裡,脖上還纏繞著一根繩。屍體是被人從門樑上放下來的,發現的時候,何倩倩被繩掛在門樑上!
何倩倩家人的懷疑是有道理的,我們經過屍檢發現,在她的頸部,有兩道勒痕,這是自殺所不可能形成的。——死者不可能用繩把自己掛兩次,而是先被人勒死後掛起來的!
因爲丁磊之前一直要跟何倩倩離婚,所以成了重點嫌疑對象,何倩倩的家人強烈要求馬上把他抓起來!我們當然不能就憑主觀臆斷隨便抓人,丁磊是不是兇手,要看他可不可能完成現場所反映出來的行爲,有沒有證據。
在何倩倩的身上,我們沒有找到明顯的暴力擊打傷痕,這說明她是在對方壓倒性的優勢下就範的!要產生這樣的效果,一般有兩種可能,一是雙方體力懸殊巨大,何倩倩毫無抵抗之力,二是對方有脅迫的工具。綜合現場的情況,應該兩種情況兼有!我們測量了一下,門樑離地高兩米,要將何倩倩這樣的女掛上去,需要不小的力氣。而在何倩倩的身上,還發現了被人脅迫的證據。——在她的右側腹部,有多處點狀的銳器刺傷,我們稱之爲威逼傷,這是典型的遭人挾持的特徵。有人拿刀抵住了她!
如果何倩倩遭人挾持,就不符合丁磊作案的邏輯,對於他來說,還有更多的殺人途徑,從犯罪心理上來說,兇手一般會選擇更穩妥安全的方式。
何倩倩的家人並沒有認可我們的解釋,爭辯說就算不是丁磊親自動的手,也是他僱兇殺的人,因爲除了他,何倩倩再沒有其他仇家!
我心裡不由苦笑了一下,他們完全忘記了丁磊與何倩倩還是夫妻的事實,竟然把他們之間的關係用詞稱作仇家!
當然他們的說法也有他們的道理,如果兇手與死者沒有任何干系,他爲什麼要僞裝成自殺現場,掩蓋兇殺的事實?於是我們開始調查何倩倩的社會關係,尤其是死前的交往情況。在收集了所有的情況後,有了一個讓我吃驚的發現:在何倩倩死亡之前,她曾經去過劉嫣家,爲丁磊的事與劉嫣發生過激烈的爭吵!
難道何倩倩的死也會跟劉嫣有關?我發覺自己越來越不瞭解那個女孩了,於是心裡很焦燥,覺得無論於公於私,都有必要把情況跟師父說明一下。於公是因爲劉嫣也是他們的調查對象,於私是想借此向師父傾訴一下自己的心情!
師父聽完情況之後驚訝不已,尤其得知劉嫣是我正在交往的女朋友,他表情複雜地看著我。
“知道嗎?何倩倩的死,可能確實跟劉嫣有關!”等我說完,情緒稍稍平復後,他纔開始緩緩說道。
我吃驚地看著他。
“在沈禹殺人案件中,其實還有一個情節,我們之前一直沒有對外透露。”師父說,“死者的頸部也有被繩勒過的痕跡,這也是我們判斷那件案不是賴四所爲的最主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