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墓筆記九 迴天(盜墓筆記結局) 弟四十章
這個人我和秀秀都稍有熟悉,正是那個領頭獵人,不知道秀秀如何做想,但至少在我的認識裡,他是一個稍帶正直的直爽人,只是略有些貪財而已。
而現在他的屍身躺在這裡,確實讓我很意外,之前一系列對這個人、甚至這一羣人的感性認識,似乎我們都要推翻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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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他們躺在了這裡,但當初卻又爲什麼要就我們下山?
假如他們是正直的人,就像秀秀曾經描述過的此人曾經面對大個子的齷齪而出手相救,現在他又怎會死在這裡?
面對大個子一家的慘死,假如是他們自己下的毒手,又何必到了村落惹來不必要的麻煩?
更何況剛剛此君還在步話機中用那種很像藏語的語言與人溝通,而他如果與身後的那具屍體同屬一個陣營,那麼他便不是回身來尋覓徽章的人,當然,他也不會是剛剛的兇手,那麼,這些人又到底是誰?
太多的問題一股腦的涌入我的腦海,可恰恰此時此地並非我思考問題的場所。
我手腳及其麻利的搜索著他的周身,試圖找到一些重要的線索。
可翻來翻去,除了胸口衣兜裡的一包煙之外,再沒有什麼值得我加以珍藏的東西,可恰恰這包煙的品牌又很常見,毫無意義。
“秀秀,咱們走”,我轉頭對秀秀輕輕的說道。
“等等,吳邪哥,你再看看這個人是不是有什麼特別?”,秀秀用手指向那領頭獵人的眼睛,貼著我的耳朵對我說道。
順著秀秀的手指,我仔細的看了看那人的眼睛,這一看下我才發現,的確有些特別,這領頭獵人的眼睛,竟然不是我們所常有的黑眼珠,而是一副蠟黃色。
可我以前怎麼沒有發現呢?
秀秀這恰如其時的提醒令我在慌張的環境下清醒了不少,也許,一些線索並不能用正常的方式找到。
我就勢挨個鈕釦的解開了這人的衣服,身後不遠處躺著的那具屍體已經告訴我,也許,一些紋身,一些烙刻,或者一枚徽章,都是值得參考的線索。
果然,就在我想要放棄的時候,他的左臂處的一個異常的凸起被我感覺到,而拉開衣服後眼前的一幕,卻不得不令人駭然。
只見他的左臂最上的那塊健碩的肌肉上,居然鑲嵌著一枚與之前我們所拾起的徽章一摸一樣的事物,而且由表面看來,那徽章一定是在其幼時便已直入,這也是爲何我乍一看的感覺會是駭然,因爲部分皮肉已經微微的與這徽章長死一處,略略包含其中。
在看清徽章的樣式和大小與手中的那一枚無異之後,我便沒有對這枚徽章再做任何手腳,這倒也不是我多麼的尊重死者或者屍體,只是我真沒法保證我如果用匕首摳出它的同時自己會不會吐出來。
略微的蓋好他的衣服後,我便帶上那支槍和幾發子彈拉著秀秀轉身離開了現場,慶幸的是我們在那裡沒有與敵人遭遇,而不幸的是,我們,現在到底應該去哪裡?
我們就在這樣漫長的十幾分鍾裡摸索前進了一段距離,在確保相對安全的情況下,我對秀秀說:“如果我的記憶沒錯,我們得再找到那條河道,然後按著來路走回去,走到我所熟悉的環境,我們才能找到鬼影他們的棲身山洞”,假如不想在這鬼林子裡迷路,這無疑是最好的選擇。
秀秀並沒有回答我,而是臉上帶有些不安神情的點了點頭。
我把匕首交給秀秀,自己則舉著槍按著來路向回摸索。
按照我們來時的線路行程,秀秀一共爬上過七八棵樹,而由水洞到那平臺,我們大約走了半個多小時,這點心算的功底,我向來頗有自信。
可目前的形式卻是,我們已經向回摸索了近兩個小時,雖然由於謹慎,我們前進的速度放緩了很多,但放眼望去,四周的一切卻還是如初般死寂沉沉。
我有些慌神,而再看身後的秀秀,卻早已面露焦急。
那該死的水道到底在哪裡?我有些不安的咒罵著。
“別走了,吳邪哥,當心,快蹲下”,又走了幾分鐘,突然秀秀對我說道。
我心中一驚,轉頭按秀秀的話去做,並轉頭看向秀秀,一臉的疑問。
“這裡不安全,因爲,我們回到了我當初的原點,就在那裡”,秀秀的急切已經完全的寫在臉上,毫無保留,同時,纖手指了指不遠處的一個地點。
果然,我們潛身過去不久,秀秀就摸到了那裡旁邊的一棵樹上,秀秀曾經刻下的標記。
我草,邪門兒了,真的鬼打牆?
我腦袋裡突然冒出了當初我和潘子等人在雪山中所經歷的那一幕。
那枚屍胎,難道又是這東西在作祟?
可想想又感覺不對,屍胎這種東西,是一種風水寶穴的天然靈物,我也是那件事發生後不久,在醫院裡“監視”三叔的那個月裡才更多的認識了這種看似鬼靈,實則物理化的奇怪所在。
但這東西通常都只在昏暗的密閉空間裡遊蕩,怎麼可能跑到這大自然裡來?
頭暈目脹的同時,另一個字眼冒進了我的思路。
“鬼?”
得,這就是現世報啊,我剛回了老張家的祖墳,這就來報復了?
若真是張家的老祖宗跑來跟我胡鬧,我也就只能自認倒黴,自己又把自己送了回來,還希望他們大人有大量,別跟我們倆這小屁孩子一般見識才好。
更或者,難道是機關?
可要說是機關,當初在海底墓穴、或者在張家古樓,我們所遇到那無法解決的“電梯”現象只是一些限定區域內人爲設置,可現在我們現在所正在經歷的,卻是敞天露地的大自然,這又如何解釋?
“秀秀,賠我再走一趟”,我對秀秀說道。
可誰知秀秀只是看了看我,隨即眼睛都懶得擡一下的說:“不用了,你自己走吧,每次兩小時,兩小時後到這棵樹下就行了,我在樹上等你,省點體力”。
她的話令我氣結,可又很顯然,她似乎已經經歷了無數次的嘗試,卻又不得其果,纔有了這樣近似於放棄的想法。
那麼,我到底還要不要再試呢?
一個成年人每小時徒步行進的距離大約6公里,而由於我們謹慎前行,速度南面慢了一倍,既然只有三公里,我仍然願意再嘗試一次,哪怕自己多長幾個心眼兒,總不能現在聽個小姑娘的危言聳聽就一同放棄等死吧?
我拽了拽秀秀,當然了,一套套擺事實講道理跟她說我經歷了很多野外事件,要相信我諸如此類的話,同時也以萬一我找到了根結卻沒法回來通知她,她可就又要在這林子裡窩上好幾天了等等等等。
秀秀聽了這一堆,卻只是對我淡淡的笑了笑,她的笑容很慘然,卻又似乎是無可奈何。
這次我學的很乖,雖然天色已經大黑,但我仍然努力的記憶著路線,並且不過二十幾步就與秀秀蹲下來查看她曾經留下的記號。
我確定我們所走的路線是筆直的,絕沒有轉過彎,始終處於略微緩坡的下行路線,面對著一路下來,草叢中無數像手電筒般明亮的各色眼睛所帶給我們的恐懼。
可世事就是這樣的難以想象,我們兩個就像是中了邪一樣,在不超過兩個小時後,再次回到了原點。
見鬼了,真的是見鬼了,這她孃的要是機關,也是見鬼了,誰有這本事,能擺出個周長三公里,直徑一點幾公里的機關出來?
越想心裡就越燥,許是這種亞熱帶森林悶熱的緣故,我的嘴脣開始有些發乾,可摸摸腰間,卻發現水洞中匆忙,水壺根本沒帶在身邊。
“秀秀,給我點水,我沒帶水壺”,我對著坐在身邊正在休息的秀秀說道。
“你見我喝過水嗎?,我連女人的那東西都沒帶在身上,有可能還懷揣水壺嗎?”,秀秀略有抱怨的說道。
秀秀的回答在這一瞬間令我突然明白到,爲什麼上一次她獨身一人最終會中暑躺在了草叢裡,而這一次她又不再想浪費體力,因爲,假如我們短時間走不出這裡,卻又不停地嘗試,我們很快就會脫水、昏厥、死亡、發臭後被野獸當成外賣。
也就是說,要想活蹦亂跳的見到明天的日初、保存充足的體力去見胖子,我必須儘快找到方法。
可,這方法又在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