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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從禁菸到戰爭(1)

——(美)費正清

(鴉片戰爭)基本上是藉助於你(斯密斯)和渣甸先生那麼慷慨地提供幫助和情報,我們才能夠就中國那邊海陸軍和外交各事發出那麼詳細的訓令,從而獲得如此滿意的結果。——(英)巴麥尊

從1834年律勞卑事件發生,到1839年林則徐南下禁菸,中英兩國之間的來往表面上改變不大,英國駐華商務監督只是偶爾突破與兩廣總督公文的直接往來,渣甸·馬地臣行的鴉片生意依然在繼續。然而,這期間,中英兩國的政策走向實質上已發生根本改變。由於英國政府正式取代東印度公司與清政府打交道,官方關係代替此前的非官方關係,而且已不只是渣甸等廣州英商對清政府持強硬態度,英國政府的態度也日趨強硬。與此同時,清政府在鴉片帶來一系列嚴峻的社會和經濟問題後,同樣開始對禁菸持強硬態度。

其實,只要人們知道當時有多少鴉片流入了中國,又有多少白銀流出了中國,中國朝野增加了多少“癮君子”,就不難從道德風化與社會經濟等各個層面看出禁菸之不可避免,禁菸之勢在必行。

然而,禁菸卻引發了中英兩國之間的戰爭。在這場爲鴉片而進行的戰爭中,無論是戰爭的發動,還是戰爭的推進,渣甸和馬地臣都表現“突出”,起到了無可替代的作用。

01

禁與弛:禁菸問題大辯論在中英雙方爭奪交往規則制訂權的較量中,1834年的律勞卑事件顯示,英國試圖建立對華官方關係的努力,因律勞卑的莽撞行動遭到失敗。然而,律勞卑失敗的根源,則是英國的對華政策,即單方面改變規則,強烈要求官方公文直接往來及不得采用稟帖形式。

此後,德庇時和羅治臣兩任首席商務監督均選擇了“無爲而治”。1836年12月,當年隨律勞卑來華,資歷尚淺的皇家海軍艦長義律接替羅治臣,正式出任高級商務監督。

與律勞卑一樣,海軍出身的義律,也是蘇格蘭輝格黨顯貴。不過,出身名門的義律對鴉片並不感興趣,對鴉片貿易也甚爲厭惡。他曾在寫給朋友的信中說:“如果我的私人感情對於公衆的、重要的問題無關緊要,那我可以說,沒有人比我對於這種強行的(鴉片)貿易帶來的恥辱和罪孽更爲憎惡,我看不出它與海盜行爲有何不同。作爲一名官員,我在我的權力範圍內,運用所有合法手段對其長期不予支持,併爲此在過去數年內完全犧牲了我在所屬社羣中的個人舒適。”

不過,義律的公職責任其實一直在驅散這種“私人感情”,爲在華售賣鴉片的英商護航,正如一位英商代言人所說:“義律上校承認自己並非這種藥物(鴉片)的朋友,在原則上反對它,但他在如此重要的事務上並未讓自己的個人情感干擾他的公共職責。”吳義雄:權力與體制:義律與1834~1839年的中英關係,歷史研究,2007第1期。其實,我們從以後的發展中看到,在中英兩國利益發生衝突時,義律還是以武力爲後盾支持鴉片貿易的主張者和以戰爭解決鴉片貿易糾紛的行動者。

義律上臺後,開始力圖打破與清政府不相往來的僵局。

在沒有得到巴麥尊指令的情況下,義律在1836年12月起草了致兩廣總督鄧廷楨的稟帖,並在封面上用中文標明“稟”字,由浩官轉交鄧廷楨,從而打破了已維持了兩年多的“沉默政策”。義律在稟帖中要求鄧廷楨“給領紅牌,準由內河進居省城”,並希望以此作爲兩國和睦關係的新開端。

鄧廷楨收到義律的稟帖後,發現來稟“詞意恭順”,與數年前律勞卑不打招呼就擅闖廣州有天壤之別;而且公文由行商轉交、又用了“稟”字,鄧廷楨自然喜不自勝。

1837年1月12日,鄧廷楨向朝廷報告了義律的意願,一個多月後,道光皇帝頒旨允準。

3月18日,義律從行商處獲悉道光皇帝準許其入住廣州後,當天即寫信向巴麥尊報告。他激動地說:“一個外國君主派遣的擔任公職的官員可以在這個帝國的城市居住,這在我們對華關係史上還是頭一回。陛下政府可以信任,我將持續、謹慎且認真地推進這一事態。”CharlesElliottoPalmerston,March18th,1837,FO17/20,p52.參見吳義雄:權力與體制:義律與1834~1839年的中英關係,歷史研究,2007年第1期。

3月29日,義律領到了由粵海關核發的赴省紅牌。4月12日,義律一行抵達廣州。

義律由行商轉交稟帖取得了作爲外國官員常駐廣州的歷史性突破。然而,消息到達倫敦後,巴麥尊極爲惱火,嚴斥其由行商居間傳遞公文,同時使用“稟”字的行爲,並警告義律:國王派駐海外的官員,無權在沒有得到指示的情況下擅自採取行動。

11月21日,義律收到巴麥尊的信後,只得遵從訓令。29日,義律向在廣州的英國人發佈告示,告知他將中止與廣東當局的官方往來。

不能與兩廣總督正常往來,又沒有足夠的海軍展示武力,留在廣州已毫無意義。3天后,義律扯下廣州英國商館上空的國旗返回澳門,結束了自4月以來與廣東官方的關係。一年後的1838年12月,藉助於共同打擊鴉片走私問題,義律在廣州原東印度公司商館前再次升起英國國旗。

就在義律爲打開廣州之門而絞盡腦汁時,渣甸·馬地臣行運送鴉片的船隊一刻也沒閒著,廣州英商的鴉片貿易一刻也沒停止。1834年之後,在英國駐華商務監督處在“妾身未明”的狀態下,由於東印度公司的壟斷地位被散商打破,並取而代之,鴉片走私在中國迅速擴展。

對清政府來說,直至1836年夏天,其官員也還在對鴉片走私是嚴禁還是弛禁而爭論不休,政府也沒有形成一套有效的禁菸對策。

1836年6月,兩年前曾任廣東按察史的太常寺少卿許乃濟向道光皇帝上奏,提出弛禁主張。他指出,禁愈嚴而食者愈多,法愈峻官吏之賄賂愈豐,不如允許鴉片照藥材納稅,鴉片進口“只準以貨易貨,不得用銀購買”。這樣,既可增加稅收,也可防止白銀外流,夷商則因“納稅之費,輕於行賄”也會樂意接受。同時,開放栽種罌粟之禁,內地種植日增,夷人利潤日減,就會慢慢達到“不禁而絕”。許乃濟因這種弛禁觀點而在後來付出了代價,被革官職,“以示懲儆”。

當月,許乃濟的奏摺發交兩廣總督和廣東巡撫,會同粵海關監督妥議具奏。9月,兩廣總督鄧廷楨、廣東巡撫祁康、粵海關監督文祥奏復,贊同鴉片弛禁,準令鴉片交稅進口的條陳,並提出了以貨易貨,鴉片貿易應限於廣州一地等九條辦法。

當北京朝廷接到這個奏摺後,內閣學士兼禮部侍郎朱樽、兵部給事中許球相繼奏請嚴禁鴉片,駁弛禁之議。其中,許球的奏摺中列明渣甸、因義士(Jameslnnes)、顛地、打打皮等九大鴉片商人,並建議將其拘拿。

對於北京方面對鴉片禁與弛的討論,廣州外商通過行商及時知道了爭論要點。

弛禁的前景促使廣州外商加大鴉片進口,嚴禁的傳聞又讓他們滿心憂慮。對此,渣甸的內心也是充滿了矛盾:鴉片解禁,會引起印度方面的狂熱投機和價格上漲;禁菸嚴厲,則會影響鴉片的銷售。

道光皇帝在接到朱樽和許球的奏摺後,責成廣東方面重新妥善籌議。對於許球奏摺中提到的拘拿不法商販,兩廣總督鄧廷楨變通辦法,並沒有捉拿渣甸等人,而是在11、12月連續發佈將其驅逐出廣州的諭令,但渣甸等人均以商務未完爲由要求推延,最後不了了之。

清政府在禁菸問題上展開激烈辯論後,包括商人、傳教士在內的廣州外僑也在《中國叢報》上展開了關於鴉片貿易的辯論。

廣東政府在朝廷嚴禁鴉片的督促下,1837年夏,鄧廷楨展開了以清理伶仃洋鴉片走私基地爲中心的禁菸行動,並獲得成功。

渣甸和馬地臣於是用武裝船隻運送鴉片,加大了在沿海一帶的銷售。然而,即使在沿海,禁菸的力度也加大了許多。一次,清朝的官船與運輸鴉片的帆船發生交火,鴉片船上的一些人被擊斃,同時船上的鴉片也被毀。

1838年,廣州及沿海一帶的禁菸措施時緊時鬆。歐洲武裝走私船的使用,爲當年夏季的鴉片貿易帶來了短暫的繁榮。能夠使用由精良武器裝備的武裝船隻,也只有渣甸和顛地等大型商行才能辦得到,因此鴉片價格又迅速上揚。馬地臣在一封信中興高采烈地寫道:鴉片季節已經轟轟烈烈地開始,至於“劄諭之類的裝模作樣的禁令,只不過被當做是一大堆廢紙”。

隨著伶仃洋鴉片基地受到重創,一些英國鴉片商隨即將鴉片銷售重點向廣州內河轉移。

但是到了9月,清政府的禁菸行動又一天緊似一天。尤其是在廣東前線,11月以後,一連串的佈告、命令、巡邏、搜查、處決的嚴打全面展開。

02

鴉片·白銀·癮君子其實,只要大致數一數當時有多少鴉片流入了中國,又有多少白銀流出了中國,以及在光天化日之下中國出現了多少“癮君子”,人們就不難想象鴉片給中國帶來的危害有多大,不難看出禁菸之勢在必行。

在19世紀30年代,到底有多少鴉片流入了中國?

對於走私的鴉片來說,統計資料並不可靠。由於鴉片貿易的秘密性質,以及鴉片商販間的商業競爭,數據無疑是不完整的。不過,從當時留下的記載中,依然可略見一斑。

就東印度公司在華貿易特權剛取消的1833~1834貿易年度而言,馬禮遜在其所著《中國商業指南》中說,該年度英國人和葡萄牙人輸入中國的孟加拉國鴉片(公班土)分別爲7511箱和1000箱,共計8511箱;輸入麻爾窪鴉片(白班土)101125箱和1600箱,馬地臣提及該年度英國人輸入廣州的麻爾窪鴉片爲101025箱,東印度公司廣州商館的統計數據爲10103箱,均與馬禮遜的記錄相差無幾。除了英國和葡萄牙人外,還有一些美國人、法國人等從事鴉片貿易,經他們之手販入中國的鴉片數量,人們所知不多。共計117125箱。兩者相加,這一年從印度輸入中國的鴉片總數約爲2萬箱。據歷史學家統計,1835~1839年,平均每年輸入中國的鴉片約25萬箱。

在19世紀30年代,到底有多少白銀流出了中國?

當時中國的白銀外流,主要是流向印度,原因就在於印度的對華鴉片貿易。據印度歷史學家譚中統計,1829~1840年,中國流向印度的中國紋銀爲25548萬元,外國銀元爲266188萬元,黃金爲36169萬元,共計557839萬西班牙元;平均每年爲465萬元,約合白銀335萬兩。有學者認爲鴉片戰爭前10年每年外流的白銀爲1000萬兩,甚至有學者認爲每年外流3000萬兩,但這些說法可能偏高。

在19世紀30年代,到底中國又有多少“癮君子”存在?

如果說在19世紀20年代,鴉片吸食者還多侷限於一定的地域、一定的人羣,鴉片問題還多被清政府看做是一個社會風俗與道德倫理的問題,那麼到了19世紀30年代,鴉片吸食的人羣與地域已經迅速擴大,鴉片已不只是一個關乎風俗與道德的問題,更是一個社會與經濟問題。

1838年,有官員在一份奏章中不無憂慮地寫道:“始而沿海地方沾染此習,今則素稱淳樸之奉天、山西、陝、甘等省,吞食者在在皆然。凡各署胥吏、各營弁兵,沉溺其中十有。”

同年的另一份奏章則稱:鴉片流入中國,近害耗民財,遠害傷民命,可以說貽害無窮。“以中國有用之財,填海外無窮之壑,易此害人之物,漸成病國之憂”。

湖廣總督林則徐在他那份著名的奏章中甚至認爲:鴉片流毒於天下,長此以往,數十年後,“中原幾無可以禦敵之兵,且無可以充餉之糧”。

03

欽差南下與渣甸離華1838年冬,鴉片的煙霧籠罩著大清帝國朝野。全國的現實狀況顯示,不僅官宦士紳和富戶人家對吸食鴉片大行其道,一般草民百姓也傾家蕩產廁身其中,而八旗軍隊的官兵成爲“癮君子”者更是日漸增多。地方大員查獲販賣和吸食鴉片的奏章,從四面八方像雪片般傳到最高統治者道光皇帝手中。

面對如此現狀,道光皇帝終於下定決心,派主張嚴厲禁菸的林則徐爲欽差大臣,南下展開禁菸行動。

林則徐南下廣州,是作了充分的思想準備和相應對策的,尤其對渣甸等欽點的煙販更是留意有加。道光皇帝讓他帶往廣州查辦的相關奏摺中,渣甸被列爲“奸猾之尤”;林則徐尚在京城時,便“密遣捷足,飛信赴粵,查訪其人,以觀動靜”,更斷定“鴉片之到處流行,實以該夷人爲禍首”。

然而,林則徐此次南來,並沒有見到渣甸的蹤影。就在1838年11月道光皇帝決定派林則徐南下廣州的同時,身在廣州多年的最著名鴉片商人渣甸正打算離開廣州,返回倫敦。已經賺足了錢的渣甸,其實早在1837年便打算返回英國,兩廣總督曾在1836年11月23日下令,包括渣甸在內的9名外國大鴉片商必須在15天內離境;12月13日再次下令,限期延長4個月,展至1837年4月4日。在蘇格蘭買下大片土地,然後出任國會議員,翻開人生的另一頁。

渣甸將公司交給馬地臣經營,在一場廣州外商參加的盛大告別宴會後離開了廣州。

在熱鬧的歡送之後,渣甸寫了封告別信給馬地臣:“有關晚宴、演說、在大街上跳舞等等我就不說了,我的侄子大衛·渣甸會告訴你這些亂七八糟的事。有一件事我謹向你保證:我絕對相信,洋行在你的帶領之下,必如同我在時般蒸蒸日上。你只需對自己有信心,相信你自己的能力絕不在我之下,甚至超乎我。你會需要一些時間來贏得中國人的信任,不過時間不會太長。在未達到這個目標前,我對你的經營手腕信心十足,對於把洋行交到你手裡也很放心。”羅伯·布雷克著,張青譯:怡和洋行,時報文化出版公司,臺北,2001,90頁。

渣甸是1月26日從澳門啓程正式離開中國的。渣甸返回倫敦,也同樣作了充分的思想準備和相應對策,他尤其知道北京派出欽差大臣南下廣州意味著什麼。

04

禁菸風暴與馬地臣繳煙“鴉片這種買賣是在廣州的外國人最易做,也最愜意做的。賣出是愉快的,收款是平和的。這項交易似乎也具有了這種麻醉品的特性,一切都是愉快舒適的。賣出的手續費是3%,贏利的手續費是1%,沒有壞賬。代理商每箱可賺20英鎊,年年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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