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這裡,沈飛雄不由得嘿嘿嘿笑了起來,朵娜正心中忐忑不安,看到他笑得猥瑣,眼睛看向兩頭耳鬢廝磨的駿馬,不由得面紅耳赤,使勁拍打了沈飛雄的肩膀兩下,然後把漲滿紅暈的臉龐埋在他的懷裡。
沈飛雄心想,丫頭,你八成是知道了這兩匹馬的關係了吧?想到這裡,他頓時覺得渾身充滿了氣力,雙腿使勁夾了一下馬背,叫道:“GO,GO。”
那匹馬這次終於聽懂了,開始小步慢跑起來,大紅馬在後面跟隨著,沈飛雄心想有此佳人相伴真的不想那些世俗中的事件。想到這裡心頭一驚,難道自己真的陷在溫柔鄉里不能自拔了嗎?心裡很是矛盾,再看朵娜,躺在自己的懷裡,閉著眼睛,像是就要睡著了一樣,她的眼睫毛長長的,像一個嬰兒一樣,不由得心中浮上憐憫的思想,縱然這是一個陷阱,也跟眼前的美女無關,她是純真的,善良的,命運不由得自己操縱。
想到這裡,沈飛雄偏身下馬,抱著朵娜坐在草原裡面,身邊是半個人深的野草,走進去,就是天然的屏障,朵娜看到了他的舉動,心裡面有些慌張,眼睛裡是恐懼的表情,沈飛雄馬上拍打著她的肩膀,嘴裡面說道:“不要怕,我不會害你的。”
朵娜好像從他的臉上看出什麼,微微閉上眼睛,不再感到恐懼。
兩個人就這樣在草叢裡呆著,看著夕陽慢慢落下去,在西邊的天空裡燒成一片燦爛的雲彩,沈飛雄喃喃地說道:“很久了,沒見著這麼美麗的火燒雲,真的是太美了,讓人窒息的美麗。”
朵娜的腦袋慢慢蹭著他的胸膛,嘴裡也在說著什麼,兩個人的語言不一樣,並且互相聽不懂對方的話語,可是,從動作和神態來看,兩個人說的話都是一樣一樣的,從對方的眼睛裡,看到了欣賞和崇拜的神采,男人需要崇拜,女人同樣也需要崇拜,如果能夠互相崇拜,相互欣賞,那就是愛戀的表達了。
回去的路上,遇到了顧明溪帶著十幾個人騎馬搜尋的隊伍,他們遠遠看到沈飛雄和一個女人在一起,都識趣地散開,在遠遠地地方保護著他們,把朵娜送到那片古堡的附近,沈飛雄低聲說道:“跟我走吧。”手裡緊了緊,朵娜好像聽懂了他的話一樣,拍了拍他的手,低聲說道:“等一等,我需要跟父親說一聲。”
沈飛雄好像聽懂了她的話,放下她的身體,他偏身下馬,在馬的臀部打了一下,那匹馬就順著大路跑過去,一直進了古堡。
沈飛雄帶著人馬在古堡外面等著,十多個人就這樣寂靜無聲地站著,只有駿馬的馬蹄刨地的聲音和偶爾的嘶鳴聲
,四周寂寂,不知名的蟲豸趴在草叢裡面,唱著不知名的歌曲。
等了一刻鐘的時間,古堡的大門打開了,朵娜帶著六七個騎者跑了出來,迎上去,沈飛雄和她並騎駛入皇宮,馬蹄嘚嘚,在石板路上敲出星星點點的火花,在黑夜裡十分好看。
這一夜,朵娜在皇宮裡度過,只不過,沈飛雄在二更之後離開,並沒有在她的寢宮裡面住宿。
轉過天,就到了沈飛雄跟那些貴族挑戰的日子,在鬥獸場裡面,聚集了一萬多名觀衆,朵娜陪在他的身邊,沈飛雄全身披掛,腰間掛著寶刀,像是一個出征的戰士,神采奕奕,身板挺得筆直,像一桿標槍一樣,朵娜小鳥依人一樣,陪在他的身邊,再往後就是耶律環帶著沈廷歷和顧明溪等人,不慌不忙進入鬥獸場。
桑賈爾帶著衆位大臣早已在場子裡等著他們,看到沈飛雄來了,他張開雙臂喊道:“靜一靜,看我們的東方英雄,這是天底下最勇敢的勇士,讓我們擦亮雙眼,看著他把敵人挑落下馬,這是來自東方的勇士,大家歡呼吧,吶喊吧,瘋狂吧。”
桑賈爾的確很有煽惑的力量,他的話讓人們陷在幾乎瘋狂一般的吶喊聲裡面,有人把帽子和靴子脫了下來,扔到半空中,表達心中的興奮和希望。
沈飛雄揮手向觀衆示意,按照西方的禮節吻了吻朵娜的手,然後從容地從鐵門走進鬥獸場,按照規矩,進去了之後,不管是面對決鬥者還是野獸,只能有一方活著出來,這就是中世紀鬥獸場的殘酷,不是人殺了野獸,就是讓野獸把人給吃了。
沈飛雄看著腳下石頭上星星點點的血跡,這裡有那些自詡強悍的英雄們的血,也有被英雄殺死的野獸的血,在這裡,人也同野獸一樣,殺戮和暴力橫流,人和獸共舞,人性與獸性融爲一體,只有一個法則,那就是強者生存,優勝劣淘的程序進行了千百年的時間,文明和野蠻如同火與水的較量一樣沉浮不停。
沈飛雄站在場子中間拔出寶刀,刀尖向上,擺了一個很BOOS的姿勢,這一下,讓觀衆們更加瘋狂了,凡是來到這裡的,都是閒得無聊的貴族和王公大臣,殺戮是一個看慣了的十分乏味的節目,難得來了一個陌生的面孔,東方人的黃面孔,正好改善一下他們麻木的視覺神經,有的人在場外設置了賭局,賭誰將最終勝出。
顧明溪帶著翻譯,把兩個大木箱子,足足一千多斤的黃金押在沈飛雄的身上,這個賭注跟勝負無關,完全是一個面子的問題,就在所有的人押沈飛雄一定會輸的時候,賭注成爲扭轉人氣的關鍵,賭局的賭注賠率是一比二,大多
數的人並不看好沈飛雄,就在顧明溪感嘆當地人不識真香玉的時候,朵娜帶著人走了過來,她把十個箱子的珠寶擡了上來,這是她全部的身家,也是父親給她早已準備好的嫁妝,想不到,她讓人擡了過來,一次性全部押在沈飛雄的身上。孤注一擲的行爲表示出她對沈飛雄的強大信心。
顧明溪喃喃地說道:“沈公子喜歡你,的確是眼光不錯,公主的確是一個聰慧的女子。”
第一場出現的是,科普特王子,他曾經跟非洲的艾達王也就是非洲的最高勇士學習十年的技擊術,在阿拉伯的青年人裡面是公認的擊劍高手,也是被所有的人非常看好的青年一代的勇士。
科普特王子身穿虎紋皮的獵裝,寬闊的皮帶上面帶著一個兇猛的虎頭圖案,赤腳沒穿鞋子,大紅的披風飄蕩在身後,給他加了不少印象得分。
沈飛雄換下一身的長衫,他穿的是正宗的中國式的甲冑,牛皮的墊肩和護膝,整件甲冑重達三十斤,普通的刀劍難以刺傷他的甲冑,傷害到他的身體。
科普特王子的手裡提著一柄兩丈長的矛刺,沉重的金屬槍刺重達二十斤,加上中空的金屬桿,整件兵器超過四十斤重,屬於種兵器一族,只有大力士才能揮動起這麼沉重的兵器。
兩個人在相距八百米的距離上站定,桑賈爾站起來,手裡拿著一面銅鑼,高聲叫道:“勇士們,準備好了嗎?比賽馬上就要開始了,來到場中的,只有一個人才能活著出來,用對方的血,洗漱你們犯下的罪惡吧,開始。”他猛然敲響了銅鑼,隨著一聲鑼響,科普特王子向著沈飛雄的方向飛跑起來,他手裡的矛刺在身後的地面上劃出一溜串的火星,氣勢十分霸道。
沈飛雄不慌不忙,舉起的寶刀在身前畫了一個圈,手裡挽了一個刀花,也跟科普特王子一樣,向著對方飛跑起來,他越跑越快,就在兩個人在場中交錯的剎那,只見兩個人的兵器在半空交換了一下,然後,沈飛雄衝過三丈開外,背對著科普特王子站住了。
在沈飛雄的身後,就是科普特王子,他的手裡拄著矛刺,身體傾斜著,鮮血順著他的身體慢慢滴落,保持這個姿勢足足有三分鐘之後,這才倒下,人們才知道,一個回合,只有一個回合,科普特王子就被沈飛雄殺死了。
人們驚呼之後,開始了更加瘋狂的歡呼,爲勝利者歡呼,爲這個精彩的殺伐歡呼,他們根本沒有看清沈飛雄是怎麼殺死科普特王子的,就連顧明溪這樣的老江湖也只看到沈飛雄的寶刀從科普特王子的心口拔出來的情景,沒人看到沈飛雄的寶刀是怎麼刺進去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