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如今漢室的法律規定,奴隸,其實是不能狀告主人的。
不單是奴隸不能狀告主人,還有妾室不能狀告丈夫、子嗣不能狀告父母等。
具體的法律條令,則是通過‘非公室告’的方式,來否決了以上幾種法律糾紛的合法性。
按照規定,非公室告,地方郡縣勿聽。
如果妾室非要告丈夫,子嗣非要告父母,奴隸非要告主人,那首先應該讓人去勸。
勸動了,把人勸回家了最好。
實在勸不動,官府也絕不會接受訴狀,而是會按照法律規定,對‘原告’施以杖刑。
讓原告皮開肉綻,意識到自己告了‘不該告的人’,便算是結束了。
而在漢室的法律中,之所以會有這非公室告的規定、條令,自然是因爲妾室、子女、奴隸,都應該是‘被擁有’的身份。
妾室、奴隸,都是奴隸主花錢買回來的私人物品,生殺大權都被奴隸主所掌握,是生是死,官府都插不上話。
而子女,在這古華夏樸素的道德體系下,更是由父母給與生命,所以不得不好好活著、好好報答父母的被歸屬者。
顯而易見,這個時代的社會,不允許被歸屬者擁有人權。
甚至就連‘不被歸屬者打死’的權利,都不曾有受貴主者享受到。
反而是非公室告四個大字,直接讓歸屬者,在法律層面立於不敗之地。
不讓告~
這你咋整?
若是有什麼仇怨要了結,似乎就只剩匹夫一怒,血濺五步的極端方式了。
但即便是這種極端方式,本質上,也同樣不爲這個時代所接受。
——一個父親,無論他再怎麼不是東西,再怎麼令人髮指,作爲子女,都絕對不應該傷害自己的父親!
不單不能和父親‘血濺五步’,也不只是不能把父親告到衙門去。
而是得和父親站在一個立場,去幫助父親解決問題。
如果是有仇家,父親打算與之‘血濺五步’,那作爲子女,該做的就是去買繩子、買刀子,而不是勸阻。
繩子、刀子買回來了,就聽父親的安排。
父親讓勒脖子,就勒脖子;父親讓捅刀子,就捅刀子。
期間出意外了,仇人奮起反擊了,就得保護好父親,順帶著完成勒脖子、捅刀子的既定目標。
目標完成了,仇家被弄死了、‘血濺五步’了,接下來也同樣得唯父親馬首是瞻。
該分屍分屍。
該自首背鍋就自首背鍋。
總而言之,主打的就是一個:聽爸爸的話。
爲了‘聽爸爸的話’,子女甚至可以違背漢律,並且在一定程度上,免遭法律的制裁。
比如,偷盜。
按照法律規定,自然是有罪,要被砍斷手指,並判處徒刑。
但倘若是爲了父親——爲了讓老爹喝一口熱湯,才從何必鄰居家偷偷拿了點,那就沒關係了。
大致的邏輯爲:偷盜固然有罪。
但孝順父親的德行,卻也有著極大的榜樣左右,指的嘉賞。
爲了向父親盡孝,而甘願違背法律、甘願接受法律懲罰,更是一種孝道的體現!
所以,兒子爲了給父親盡孝,才間接、不得已,在一定程度上違反法律的,在如今漢室基本不會受到懲罰。
以孝治天下嘛。
孝字大過天,甚至大過法。
孝,就是漢家最大的法。
就連堂堂天子之身,都要被這一個字壓得直不起腰、挺不起身。
這,還只是子女與父親之間的關係,以及‘孝道與法律之間’的存在關係、先後排序。
妾室與丈夫、奴隸與奴隸主,就更是一邊倒的絕對從屬關係了。
前者不必贅述——在這‘夫爲妻綱’,妻子都無法在丈夫面前獲得平等地位的古華夏,本身就是以私人財產性質存在的妾室,就更沒有任何反抗丈夫的話語權了。
在後世,某些影視劇作品中,會出現妾室與正妻爭寵,以至於男主角寵妾滅妻,更或是寵愛妾生子、厭惡妻生子的橋段。
然而事實上,這種情況在真實的華夏曆史上,卻是幾乎不可能發生的。
因爲在後世人的思維邏輯、腦海路當中,妾室,是小老婆。
小老婆也是老婆。
雖然沒有正室‘大’,但也終歸是一個層面的東西、一個物種,不過就是大小——類似百元大鈔和五十元、二十元之間的差距。
然而,真實的情況卻是:無論是在男主角,還是在正妻——乃至於妾室自己的眼中,妾室,都是毋庸置疑的財產。
妻,是娶回來的,是嫁過來的;
是三媒六娉、三書六禮‘求’來組建家庭的。
而妾,則是買回來的。
就像出門上街,看到了一個可愛的小貓或小狗,想帶回家好好擼一擼,便花錢買下。
買回家之後,是喂狗糧還是喂骨頭,是當兒子養還是當畜生養,是讓它看門還是撅屁股,自然都是由花錢把它買回來的主人說了算。
聽話了,就給扔塊骨頭,誇兩聲‘好狗’,甚至是摟一摟,鼓勵鼓勵,帶著出去散散步。
不聽話了,就踢一腳、扇一巴掌,更或直接起鍋燒油,也沒人能挑出毛病。
——狗聽不聽話,不重要。
你起鍋燒油,對這條狗公不公平,也同樣不重要。
重要的是:這條狗,是你花錢買回來的。
你對這條狗,擁有者絕對支配權。
是養著做寵物,還是宰了做口糧,全看你心情。
在這種情況下,後世那些影視作品當中,動不動與正妻爭寵,甚至是迫害正妻上位的妾室,就變得多少有些搞笑了。
——宅鬥?
你的賣身契,你的‘人口歸屬權證書’,是在人家手裡攥著的!
你特麼每天早上、晚上,都要跪著給人家捏腿的!
捏的時候,手上的力道輕了重了,甚至是表情不好看了,說打你一頓就打你一頓,說把你打死就把你打死,半點商量都沒有。
宅鬥?
爭寵?
三棍打散綠茶魂,長官我是老實人,纔是妾室最真實的寫照。
所以,宅鬥不會出現。
妾室面對正妻,大都是比看門狗見到老闆娘都還諂媚,恨不能當場跪下來舔鞋。至於子憑母貴、母憑子貴,靠孩子爭奪話語權和地位?
不好意思:男主人想睡你,得人家正妻點頭。
正妻點了頭,男主人才能把那玩意兒,塞進你身子裡頭,完成播種程序。
甚至即便是播種完成,你能不能懷上孩子,也同樣要看正妻樂不樂意。
人家樂意,你才能順順利利懷胎;
人家不樂意,一碗墮胎藥送你面前,你喝就是了,不喝也給你硬灌下去。
甚至於:哪怕正妻同意男主人和你同房、允許你懷上身孕,你也把孩子順順利利生下來了,你也絕對不可能‘熬出頭’。
——因爲庶子,是要養在嫡母膝下的。
你生下來的孩子,得管人家正妻叫‘母親’‘嫡母’,叫你只能叫小母。
想叫你‘母親’,都得是私底下沒人的時候不說,還得小心被正妻發現,從而遷怒你母子二人。
最後的最後,也是後世人大概率無法理解、無法感同身受的點:庶子們,很樂意被養在嫡母膝下。
妾室們,也同樣對孩子被養在正妻膝下,感到樂意之至,甚至於求之不得。
因爲無論是庶子,還是生下庶子的妾室,心裡其實都很清楚:自己身份卑微,無論是在家庭內部還是社會上,都是沒有地位、話語權的。
在家庭內部,妾事除了要隨時張開腿,供男主人享樂,還要承擔大部分女性奴僕的工作;
而庶子,則是在承擔部分男性奴僕工作的同時,會被其他的人鄙視。
鄙視其身份卑微。
在社會上,那就更別提了。
——妾室多以色侍人,會被社會主流直接歸爲‘買回家的私人娼妓’,性質不比後世的充氣伴侶好到哪裡去。
庶子則類似‘充氣伴侶生下的孩子’,能得到旁人的尊重、平等對待就怪了。
所以,在絕大多數情況下,無論是庶子本身,還是生下庶子的妾室,都是非常樂意讓正妻,將這個庶子養在膝下的。
因爲正妻養在膝下的,雖然仍舊無法變成嫡子,但終歸不再是妾身、妾養的純庶子了。
說一句有些難聽的粗話,大家也就不難理解其中的關鍵了。
——由妾室所生、所養的庶子,在後世有另外一個刺耳難聽的稱呼:小娘養的。
而妾室所生,卻又正妻養在膝下的子女,則類似於後世流落在外,卻自幼被接回家裡驚醒培養的豪門私生子。
雖還是私生子,固然沒有正兒八經的兒女‘正’,但也總好過養在外面的‘小娘養的’。
兒子對待父親、母親,妾室對待男主人、女主人,尚且是這種態度、尚且是這種處境。
至於另外一種‘非公室告’的主體:奴隸,那無疑就更慘、更沒有地位了。
——妾室,本質上也是一種奴隸。
只是妾室與男主人之間,終歸會多出一層肌膚之親,甚至於些許情愫。
和男主人有肌膚之親、曖昧情愫的‘高級奴隸’妾室,尚且是那樣的處境;
普通的奴隸,在這個時代的社會,以及家庭內部的地位,也就是可見一斑得了。
話說一籮筐,總結起來,其實也就一句話。
——打死沒人問。
主人家不高興了,看你不順眼了——甚至於,僅僅只是有那麼一瞬間,覺得打死你還挺好玩兒的;
那麼恭喜你:你遊戲要重開了。
沒有人會在意你、在意一個奴隸的死活。
就連官府,也不是爲了給你做主,而向奴隸主瞭解你的生存狀況;
而是因爲你若還活著,奴隸主就需要繼續繳納奴隸稅。
如果你死了,這筆稅就不用再叫了。
所以官差上門、登記,檢查你的屍體,純粹就是爲了確定:你是真死了。
而不是奴隸主爲了逃稅,扯謊說你死了。
僅此而已。
如此卑賤的社會地位,被納入‘非公室告’的範圍,也就是可以預見得了。
即:奴隸狀告主人,無論是出於什麼原因,地方官府都絕不能聽取、採納;
而是應當將打算狀告主人的奴隸,打板子扔出衙門。
至於你說,奴隸主是打算謀反,亦或謀朝篡位?
不好意思,還是一樣。
做奴隸,就應該對奴隸主忠心。
做子女,就應該對父母有孝心。
哪怕主人、父母要謀朝篡位,要舉兵造反,作爲奴隸、子女,也應該先父母/主人之憂而憂,後父母/主人之樂而樂。
這個時代的主流價值觀,首先要求奴僕忠於主人、子女孝順父母。
而後,在此基礎上,纔要求所有人忠於社稷,忠於君王。
在這種情況下,非公室告這種‘訴訟權否定’制度的存在,也就是可以理解得了。
也正是在這種背景下,一個膽敢狀告主人——寧願被官府亂棍打死,也要狀告主任的奴隸,纔會那麼的引人注目。
和百姓除非活不下去,否則就不可能造反一樣。
若非別無他法,奴隸也同樣不可能在‘非公室告’的範疇內,沒有意義的狀告自己的奴隸主。
既然告了,那就說明這個奴隸,受到了駭人聽聞的非人待遇,以至於他寧願拼死,去爭取一個約等於零的可能性,也不願繼續忍氣吞聲。
於是,漢天子榮四年夏,河東郡。
奴隸欒大,狀告主家師氏,夥同郡守周陽由,篡改履歷籍簿!
原本漢人出生的奴隸,在掌握財富的師氏,以及掌握權力的周陽由合力‘編排’下,最終被記錄爲了外族奴隸!
這樣做的目的顯而易見——是爲了按照天子榮所頒行的新制度,來佔‘外族奴隸減免奴隸稅’的便宜。
結果奴隸欒大,實在實在忍不下去了;
又不敢再河東郡告,便跑到了隔壁的河內,一直訴狀,將主家師氏和河東太守周陽由,都一紙訴狀給告了上去。
狀告動機,欒大也說的很明白:委身爲奴,已經很對不起列祖列宗了。
再被師氏、周陽由歸爲外族蠻夷,欒大實在咽不下這口氣。
——做奴隸哪怕卑賤,也終歸是漢人奴隸,不是完全不能接受。
可你師氏、周陽由,居然把俺欒大的身份竄改成蠻夷?
這不是拿人當霓虹人整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