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程總爲你安排新住處了?”姚景輕描淡寫地問。
甘露點了點頭,腦子裡還有些亂,所以接下來姚景問她搬到哪裡時她想也不想就直接說了。程天對她的好顯然已經超過了老闆對待下屬的正常範圍,可自己工作還不到兩天,也許程天見多了美女,自己這種清湯寡水的模樣讓他有了新鮮感,可新鮮感能等同好感嗎?甘露想了很久,直到姚景精挑細選出程天要穿的衣服她還是沒想出結果,對於愛情和挑選衣服這兩件事她的水平不會比小學生高多少。
“什麼?你搬到他對門?”姚景抓住甘露的肩膀,用力搖晃著。
甘露被突如其來的動作嚇了一跳,姚景力氣很大,捏得她生疼。
“我警告你,不要以爲天哥對你好你就可以想入非非,你是配不上他的。他已經向我求過婚了,你看,這是訂婚戒指,我們明年就要舉行婚禮的。”說到這裡,姚景還特意亮出了左手中指上的一枚心形鑽戒,鑽石足足有花生米那麼大。
甘露並不知道那是多少克拉,但生硬的光芒刺痛了她的眼睛,下意識地低下頭避開那光芒。
姚景提高了聲調:“你不過是個跟班的,說白了就是個保姆,我也不知道天哥他哪根筋不對看上了你,但你要明白,你不過是個下腳料,什麼都別妄想?!?
下腳料!
最後一句話惹惱了甘露,原本她是把姚景當成前輩敬重的,畢竟她年紀比自己大,在社會上也比自己歷練得久,所以就算她說話難聽些也一直沒有計較,但是下腳料那三個字像三把錐子狠狠地扎疼了甘露的心,心裡有股天生的倔強在甦醒,她用力甩開姚景的手,直視她的眼睛正色道:“對不起,我不是下腳料,我也沒有妄想過什麼。我很奇怪爲什麼程總會對我這麼好,如果你真是他的未婚妻,這個問題難道不是你最該問他的嗎?順便說一句,我根本就不想住在他對門?!?
砰的一聲關上門,甘露不知道是怎樣離開的,她只知道姚景的話反倒證明了她的懦弱,她不過是貌似堅硬,她太在乎程天了,害怕失去他,怕他不再愛自己,可他的工作卻是終日面對如雲的美女,哪一個都不能輕易放鬆,所以她害怕得過了頭,草木皆兵了。
今晚的工作內容和昨晚一樣,非但不辛苦,簡直就是輕鬆至極。
程天打扮完畢就匆匆離去,他奔赴社交圈的姿態就像魚兒回到水裡,甘露不用看也能想象出那種左右逢源進退自如。一個人守在空闊的車廂裡,像守著個荒蕪的山洞,姚景說過的話還有她手上的那枚鑽戒老在眼前晃。如果程天真對姚景好的話,爲什麼她還會那麼憂心忡忡?直覺告訴她,程天並不愛姚景??扇绻粣垡?,又爲什麼要向她求婚呢?就算姚景說的話有些誇大,至少那枚鑽戒是真的,想起鑽戒,甘露的眼睛有種條件反射的刺痛,那種世界上最堅硬的石頭連光芒都是霸道的,咄咄逼人的銀色,涼得驚人。
夜裡三點時程天打了個電話過來,讓甘露從車載冰櫃裡拿了一瓶紅色飲品給他送去。那瓶飲品不知道是哪裡買的還是定做的,甘露從來沒有看過,深色的玻璃瓶裡的粘稠液體是暗紅的顏色卻帶著甜腥,那種氣味有些像程天身上的氣味。她想打開蓋子聞聞,可惜瓶口用軟木塞密封了,沒有商標,也沒有生產日期,甘露雖然很好奇,但是不方便多打聽。
午夜的街頭寒氣逼人,甘露豎起衣領,站在大堂門口等程天。下車時甘露注意到林肯車的司機是一位中年大叔,他已經爭分奪秒地趴在方向盤上睡了,並且打起小呼嚕。頭頂上霓虹燈的變壓器發出嗡嗡的聲響,街上是冷清的,沒有行人,可酒店裡面卻依然熱火朝天,不時傳來動聽的鋼琴曲,和某個女人誇張的笑聲,聽上去有些像姚景。
這就是真正的夜生活了吧,這種生活並不屬於甘露,她永遠也不想融入這些人,這些所謂的上層人士只會讓她感覺自卑和壓抑。程天接過那瓶特飲又匆匆離去,她毫不留戀地收回視線回到林肯車裡繼續發呆。
電視開著,聲音擰到了最小,午夜的電視節目是用來催眠的,一點也不好看,靜下心來,她開始分析自己和姚景還有程天之間的關係,不弄清楚這些,以後怕是不知該如何面對他們了。其實甘露也可以不面對他們的,但一想到要離開程天,心裡卻是一萬個不願意。難道只是見了他兩面,收了幾件衣服,被安排住在他的對面,就愛上他了嗎?難道自己對帥哥的抵抗力那麼低?真是弄不清究竟怎麼回事,只要跟他在一起就特別容易恍神,心像別人的,根本不聽理智的安排,完全不象自己平時的作風。
愛,對於甘露來說從來都是個沉重的字眼,愛一個人,應該付出相當的時間和心力,就像她愛著姐姐,那種發自內心最深處的由衷的愛,寧可被她誤解自己冷漠,也要固守那可笑的尊嚴。男女之間的愛和姐妹之間的愛是不一樣的吧,諸多文學作品和電視電影裡最狗血的情節莫過於一見鍾情,偏偏這四個字又百試不爽,永遠能打動涉世未深少女的芳心,令她們無比嚮往並捨身伺愛,最後哪怕只剩下失落的結局,徒留一段青澀的回憶。
該給自己也留一段回憶嗎?回想起程天看待自己的眼神,他對自己應該是有些好感的吧。如果經歷了青春卻一無所獲,這樣的人生是遺憾的吧。甘露打開車窗深吸一口冷氣,午夜的風那麼寒涼,這個世界上還會不會有像姐姐一樣疼愛自己的人呢?或許,該爲自己考慮考慮,或許,他對自己是認真的。
剛纔程天在她手上接過那個瓶子時刻意地觸碰了一下,他的手那麼溫暖,像是可以驅散所有的嚴寒。
甘露心不在焉地端起剛從飲水機裡接出來的熱水就往嘴邊送,結果燙得舌尖發麻,另一個聲音在腦海裡響起:不,不可以,他不可能愛上自己,自己根本不合適他,他該找個芳華絕代冰雪聰明門當戶對的女人,像姚景那麼漂亮,但是比她要善良……
就在甘露胡思亂想時,程天終於結束了這次漫長的應酬,還不到五點,他的精神特別好,讓司機開去一家二十四小時營業的西餐廳吃東西。
那家西餐廳大概就是專門爲程天這種夜間生物準備的,客人不多,但有好幾位都是剛纔程天在酒會上遇到的熟人,他一一打過招呼。每張桌子上都有蠟燭,不甚明亮的光經過甘露和程天的身體,在背後的牆上投射成巨大的黑影,說話時,氣息令燭光扭動,那影子就生動起來。
甘露還沒完全適應這樣日夜顛倒的生活方式,不住地打著哈欠,雙眼朦朧。
“你就當是過美國時間吧,倒倒時差,很快你會愛上這種作息時間的,只有在寧靜的夜裡纔有最旺盛的工作力。”程天吃著只有三分熟的牛排對甘露說,爲了證明自己的說法他還加了一句,“幾乎所有腦力勞動者都喜歡在晚上工作。”
堅硬的刀叉在白色的瓷盤上劃出咯吱咯吱的聲音後,滴著血的牛肉就被程天送進了嘴裡,他的表情是滿足的,彷彿在吃全世界最好吃的東西,那一刻甘露有些恍惚,他的牙似乎也是紅色的,細長而銳利。他吃得很快,也許真的餓了,最後還伸出舌把脣邊的一滴血舔乾淨。
甘露只覺得胃在抽搐,嘴裡忽然涌起一股辛辣,想吐,雖然很餓,雖然她點的是八分熟的牛排,而且牛排的味道很香濃,但什麼也吃不下。不知道是因爲影子還是因爲那幾乎是生的牛排,她第一次感覺餐廳裡也有鬼魅的氣氛。
“不喜歡嗎?這裡的牛排是出了名的正宗,每個星期我最少來一次?!背烫煲呀洺酝炅?,優雅地用餐巾擦去嘴邊的血漬,點燃一隻雪茄開始吞雲吐霧,他柔和的眼神並沒有催促甘露的意思,“以後有機會我會帶你去法國吃全世界最美味的牛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