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他說話的口氣看出,他顯然很疼愛自己的女兒。
叢某略顯焦急地說:“我現在資金比較緊張,這20萬美元能不能分幾次給?”
薄紹銓安撫道:“這沒問題,別拖太久就行?!?
完了之後,薄紹銓一再叮囑叢某:“這事一定要保密,賬目方面一定要處理好。別讓人在賬目上看出線索來,省得將來惹麻煩。”
最後,薄紹銓把薄江在東京的電話號碼(00813—3565XXXX)告訴了叢某。
回賓館後,叢某分別與其弟弟,還有合夥人周某通了電話,把薄紹銓的要求告訴了周、叢二人。
大約過了一個星期以後,叢某在香港給在日本的薄江打了電話,在電話裡說了付錢的事。薄江說:“我爸爸已經告訴過我了,我準備過一兩天到香港來找你。”
第二天下午,香港盛康公司的女秘書告訴叢某:“日本薄江小姐打電話來說明天到香港”,秘書還報告了薄江所乘飛機的航班號及到港時間。次日下午,叢某派公司司機黃某到機場接機,把薄江接到了香港富豪酒店,並交待好費用由本公司結算。
當天晚上,叢某攜夫人郭某在皇朝會請薄江小姐吃飯。飯後,叢某問薄江:“你爸爸具體是怎麼交待的?”薄江說:“我爸爸說總共是20萬美元,這次先拿10萬元現金,其餘到下月你再給我匯到日本?!眳材痴f:“你放心,明天我就交待公司財務部辦理這件事。你在香港多玩幾天,我派人陪你。”
第二天,叢、周將此事告訴財務部經理李某,並聯簽了兩張各5萬美元的支票,讓李某到銀行取款,併到富豪酒店交給薄江。薄江拿到錢以後,叢某在盛康公司辦公室當場打電話給薄紹銓,告其10萬美元已交給其女兒。爲了讓其相信並滿足其親情,還請在場的薄江在電話裡與父親講了幾句話。
嬌滴滴的薄小姐在香港玩了一通,而且在叢某面前直誇香港的皮包好。她還指著商店裡的某種皮包說:“日本的女兒都希望自己有這樣一個手提包?!眳材潮闾湾X給她買了一隻,讓薄江高興不已。
這一年的4月下旬,薄江把她在日本東京的開戶銀行及相關資料傳真給了香港盛康公司。4月29日,叢某讓公司人員分三次將10萬美元匯入此帳戶。薄江收到錢後,打電話給叢某,說錢已經全部如數收到,還說他已經把這事向父親作了通報。
叢某又打電話給薄紹銓,說:“你交待我辦的那個20萬美元的事,已經全部辦完了,你可以問你女兒?!?
薄紹銓在電話裡連說:“好的好的”,然後問道:“這事會不會有麻煩呀?”
叢某說:“不會的,你放心好了?!?
薄紹銓說:“好,我
相信你,這件事一定要保密。”
叢某在電話裡希望薄紹銓對公路的事繼續關心支持,薄紹銓說:“那當然,你放心,公路方面的事,我一定會幫助理順的。”
…………
叢某交待的問題關係重大,他同時交待了河北省的兩位高級幹部,所涉及的案情令人震驚。但是,他作出上述交待與自己急於立功的心理有關。叢真是廈門大學的高材生,留校任教數年後下海經商,後全家移居香港,生意越做越大。因在廈門遠華案中被查出走私數千萬元,懼怕重罪之責,便急於立功。他還向辦案人員宣稱:“我要爭取立大功。我可以設法把賴昌星(‘4?20’專案在逃主犯)弄回來。你們把我放出去,我在東南亞一帶有一幫哥們。到時,在公海派一艘船,我把賴弄到手從直升飛機上系下來,交給你們,花100萬美元我自己掏”云云。
因此,叢真所述情況真實性如何,一時還不能下結論。況且涉及人員層次高、問題重大,急需在取得更多外圍證據印證後向中央作出彙報。
必須立即赴港取證。5月25日,經中紀委副書記曹慶澤和劉麗英兩位副書記批準,中紀委六室領導親自帶領兩位處長飛赴香港。在香港取證期間,他們克服了因境外查證所涉及的複雜的法律問題、語言溝通問題、叢某家屬及公司員工因心理負擔和逆反作用而帶來的配合問題。當時香港的白天氣溫已高達攝氏30多度,而這家公司休息天又不開空調。可辦案人員仍然冒著高溫繼續取證。同時,經過深入細緻的思想工作,取得了叢某妻子及其他相關人員的大力支持。最後,終於掌握了包括叢某用來爲叢??徺I衣物的美國運通公司信用卡消費記錄、盛康公司在金誠銀行帳戶內支取25萬美元的銀行書證、公司帳證、叢某赴石家莊送錢時訂購機票記錄在內的一系列書證及證人證言。
同時,也獲得了叢某令其公司財務部門先後給薄紹銓女兒薄江20萬美元的人證和物證。據盛康公司財務部總監李某證實:1998年3月13日,叢指示李某先準備好5萬美元的港幣。第二天一上班,叢讓李馬上到金城銀行取款,李即打電話向銀行查詢當天的兌換率並填好支票,到銀行從XXX投資有限公司的支票戶口上提取了摺合5萬美元的港幣38?65萬元?;毓踞?,李問叢老闆:“這筆款子如何處理?”叢指令道:“先放保險櫃裡,薄紹銓女兒薄江來香港取款時,我再通知你?!?月15日,薄江抵達香港並由盛康安排住進香港富豪酒店。當晚,叢夫婦請薄江吃飯。3月16日,叢老闆又讓李某再次到銀行取出摺合5萬美元的港幣38?68萬元。叢批示李某將兩次取出的共計10萬美元的港幣77?36萬元,送給住在香港銅鑼灣富豪酒店的薄江
。李某到酒店按叢提供的房號敲開房門。李問:“請問,你是日本來的薄江小姐嗎?”對方答說“是的,請進。”李某進屋後,坐在房間裡的客椅上,閒聊了幾句後,便將錢從袋子裡取出,並告訴薄江說這是77?36萬港元,讓她點一下。李某向辦案人員證實,這筆款子的面額是一千元一張,10張一疊,10疊一紮用橡皮筋扎著。薄江點了個大數,對李某說了聲“謝謝”。
李某繼續證實:1998年4月底,叢老闆讓李某準備匯10萬美元給在日本的薄江,並告訴他具體匯款資料。4月21日,薄江從日本發來一份英文傳真,將其在日本的收款地址、收款人姓名和兩家銀行的三個帳號通知叢真所在公司,並在傳真中註明“請分寄入三個戶口”。與此同時,薄江從日本打電話到公司,問李某是否收到傳真,讓李按照傳真上的三個帳戶匯款,並要求他們在她所指定的第一個賬戶和第二個賬戶里名匯3萬美元,第三個賬戶匯4萬美元。4月29日,香港盛康公司的女秘書填好了匯款通知書,經集團公司主管領導周某和集團董事長叢某聯合簽字後,到銀行辦理了匯款。匯完款後,李按薄江要求和所提供的傳真號,將匯款單傳真給了薄江。
辦案人員除掌握了上述人證外,還在盛康公司進一步蒐集了大量的物證。
如,主要的物證有:1998年4月21日,薄江用漢語拼音簽名;從日本電傳給盛康公司的收款人地址、開戶銀行及銀行帳號傳真件;盛康公司爲薄江支付的98年3月15至18日在香港富豪酒店住宿費的憑證;盛康提供的集團公司主管領導周某、集團公司董事長叢某二人的聯合簽名;4月49日分別給日本東京XX銀行荻X分行及高尾分行、日本東京XX銀行高尾分行三筆(4、3、3)共10萬美元的匯款申請、匯款單客戶收據以及相關財務記帳憑證……
值得一提的是,薄江之所以要求把三筆款子中的兩筆都匯入高尾分行,是因爲她就居住在日本東京都西部的高尾地區。該處著名的景點有高尾山。位於關東山地東部邊緣上,是代表多摩地區的靈山之一,被指定爲明治之森高尾國定公園。山腰中有一座藥王院,是744年由聖武天皇勅命建造的,1200多年來受到無數人的參拜,現在每年仍有300多萬人來這裡參拜。此處還有高尾梅鄉,花季時風景很美,前來遊玩的人絡繹不絕。
另外,關於薄紹銓在香港期間向叢真索要3萬港幣的問題。公司出納證實確實有這麼一回事。那天是叢老闆打電話給他,讓他到銀行取出3萬港幣,然後由他把錢送到了正在新世紀酒店。但是,他只是把錢送給了叢老闆,沒有給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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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