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終究包不住火。由於曹忠武是利用了遼寧和北京兩家公司的利益需求騙取了副局級領導職務。他們很快發現,曹忠武有些言過其實,其實並不能辦什麼事。當兩家公司的合作出現問題的時候,曹忠武騙官的事也暴露了。僅僅在半年之後,國務院某部撤銷了曹忠武的職務。
按理說,曹忠武的戲應該是演到頭了。可是,還沒有。狡猾的曹忠武利用他這個事實上已經不存在的副局級職務,又騙取了另一個省部級單位領導的信任,並且再次獲得了副局級幹部的任命,使他的“政治生命”得到了延續。
1999年下半年,曹又找到中央某部級單位領導,謊稱自己是原某部正局級幹部,現是“中國特產經濟開發辦公室”(簡稱特產辦,事實上已於1998年撤銷)負責人,要求將特產辦掛靠到該單位。曹忠武還聲稱與中央領導有“特殊關係”,可通過活動報批成立一個管理特產經濟事務的全國性機構,並要求在機構批準成立後由他擔任領導,明確爲正局級。
在曹忠武的活動下,該單位的人事部部長(後任黨組成員、紀檢組長)、黨組副書記(後任黨組書記)同志同意,黨組未經認真審覈,將擬成立的全國特產經濟開發中心以本單位名義上報審批。有關部門批覆同意後,單位黨組召開會議,決定聘任曹忠武爲全國特產經濟開發中心主任,明確爲副司局長級幹部。
可以說,曹忠武騙官的手法並無任何高明之處。然而,由於我們的一些領導幹部爲單位利益或個人利益所惑,竟然對其不予深察。要知道,假如曹忠武在騙取局級幹部之後,勤勤懇懇工作,認認真真爲官,說不定現在仍然在位,並且等待著進一步提拔重用呢!
“騙膽”包天:長期冒充國務院副部級領導四處招搖撞騙
此後,戴著“全國特產經濟開發中心主任”這頂帽子的曹忠武,不停地奔赴全國各地“指導”特產經濟工作,他經常在當地媒體上說的一段話是:“中國的特產業發展空間已經遠遠超越了人們老概念中的土特產範疇。特產業已經衍化爲跨學科、跨專業、跨部門的新型混合產業,已經滲透、擴大到特種養殖、種植,民族特種工藝,特種文化產業,特產生態旅遊,特產農業觀光,特產藥品保健業以及特產輕工業等領域。”
不過,搞“特產經濟”只是他的一個幌子。他的真實目的就是藉著這些活動熟悉更多的官場中人,然後依靠從中“斡旋”甚至詐騙來收取錢財。實現其以“更大的權”換取“更多的錢”的目的。據調查,曹忠武在擔任中國物資儲運大連公司項目部部長、物華運輸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到全國特產經濟辦公室籌備組負責人、全國特產經濟辦公室主任期
間,瘋狂地爲自己撈取好處。涉嫌貪污211.17萬元,受賄130萬元,行賄7萬餘元,挪用公款200萬元,詐騙163萬元。
令人震驚的是,曹忠武搞詐騙時,竟然隨時地“提拔”自己的職務。除了他騙取的職務外,他還經常冒充中央副部級幹部、國務院副部級幹部進行詐騙。其中最駭人聽聞的是“法場上救回死刑犯”的一幕。
1998年遼寧省盤錦市某部門幹部劉某某因故意殺人被捕,他的家人找門路找到了曹忠武。曹忠武拍拍胸脯表示定能搞定此事。爲此,劉某某的家人先後三次送給曹忠武共計人民幣33萬元,讓他出面“救劉某某一命”。曹忠武收了錢後,倒真的是四處活動,千方百計地動用各種關係,要求司法機關網開一面。無奈由於種種原因,他的努力還是失敗了。案子一拖就拖到了2000年。這年的11月,劉某某家人打電話給在北京的曹忠武,說“劉某某已經被判處死刑,準備送法場執行了。”
爲了滿足劉某某家人的願望,曹忠武“幫忙幫到底”,而且到了不擇手段的地步。在這緊要關頭,他竟荒唐地冒充中央某副部級幹部,用保密機給遼寧某負責人打電話,要求暫不執行死刑,致使劉犯在執行現場被拉回看守所。劉某某雖在三天後經重新覈準被執行死刑,但此事已造成極壞影響。
除了上述犯罪事實外,曹忠武還犯有詐騙、貪污、挪用、受賄等罪行。一是詐騙163萬元。1995年初,曹忠武又涉嫌以辦理原油指標需要費用爲由,騙取盤錦市一公司和王某個人163萬元據爲己有。二是貪污200萬用於購買奧迪和房產。1998年,曹忠武利用擔任物華運輸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的職務便利,採取收款不入賬的手段,先後三次截留本公司向其他單位的借款114萬元據爲己有。又用本公司向其他單位的借款80萬元購買了兩輛奧迪轎車,並將兩輛車佔爲己有。同時,他又指使他人從本公司支取15.48萬元,用於支付購房定金、裝修房產等。就在1998年,他共涉嫌貪污211.17萬元。三是挪用200萬,用於爲前妻炒股票。2000年2月,曹忠武涉嫌利用擔任全國特產經濟中心籌備組負責人的職務便利,將該籌備組所收和預付款200萬元轉入其前妻的個人股票賬戶中,用於購買股票,該款於同年3月歸還。四是受賄130萬幫人批資金關照嫌疑人。1999年3月,曹忠武涉嫌幫助遼河油田某廠獲得農業專項資金,從中收受賄賂5萬元。1997年,在其擔任中國物資儲運大連公司項目部部長期間,又爲遼河油田某公司申報國家無償農業款提供幫助,收取賄賂20萬元。1997年至1999年間,涉嫌分別接受10
名學生家長請託,使未達到省屬以上控制分數線的10名學生被一些高校錄取,曹忠武共收取賄賂72萬元。
可笑的是,遼寧省盤錦市反貪局原副局長黃建春,竟然也曾向曹忠武這個大騙子行賄8萬元。1995年,黃建春憑藉豐富的辦案經驗以及出衆的能力,當選爲新組建的盤錦市人民檢察院反貪局的副局長。在上任初始,黃建春的確辦了不少漂亮的案子,在盤錦地區有了良好的聲譽。1996年,黃建春奉命調查盤錦某石化公司經理王寶樹(已另案處理)侵吞國有資產一案。王在當地是一個利稅大戶,但實際上,卻利用國有資產爲個人牟取豐厚利潤,將還貸等包袱甩給國有企業。黃建春來查王寶樹,儘管此案因爲種種原因停辦,但二人就此結識了。1998年,王正因爲貸款一事忙得焦頭爛額,看到黃建春後,王寶樹認爲靠山來了。春節前後,王寶樹先後兩次“意思”了3萬元給黃建春,同年8月,在黃的活動下,銀行違規爲王寶樹辦理了500萬元承兌匯票。事後,王將一輛無牌照的尼桑車送給黃建春,此車後來被黃以15萬元賣掉。1999年11月下旬,盤錦市反貪局決定對涉嫌重大行賄受賄、非法融資的某銀行遼河支行行長張某立案,並對張某的電話和手機實行監控。幾天後,辦案人員對一個打進張某電話的電話號碼大感驚訝———因爲這個打進來的電話號碼正是頂頭上司黃副局長的辦公室電話!有關部門將電話錄音交給相關領導後,電話內容竟然是黃建春通知張某的家人,張某的電話已經被監控起來,以後不要再用。在此前的四個月,黃建春爲了一個正在被查辦的“朋友”同樣將辦案情況通知出去。組織上本著教育和挽救的目的對黃建春作出行政降職處分決定。
被處分後的黃建春深感自己冤枉,以前在工作上作出過那麼多的貢獻,可是卻因爲這種“小事”而被降職,所以一直心有不甘。在鬱悶中,黃建春想起時任全國特產經濟開發中心負責人曹忠武,於是打電話請曹忠武幫自己官復原職。1999年,曹忠武來到盤錦,打電話通知黃建春。黃建春領會了來電的含義。於是,湊了8萬元現金交給曹忠武。
曹忠武走後,黃建春就在希望中等待,可是一年過去了,自己官復原職的事連影子都看不到,給曹某打電話沒人接聽,去北京連人也找不到。想起自己曾經幫過曹某不少忙,黃建春深感曹忠武“不夠朋友”,一氣之下,給曹某寫了一封質問信。可是,黃建春並不知道,此時的曹忠武因涉嫌犯罪已被有關部門立案偵查,此信很快落在辦案人員的手裡,成爲黃建春行賄的有力證據。黃建春不但沒能“官復原職”,反而於2003年11月16日被判入獄6年零8個月。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