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試泄密案大揭底
——司法部監察局二室原主任林建東泄密受賄案紀實
2008年12月23日上午,備受關注的中央紀委監察部駐司法部紀檢組監察局二室原主任林建東故意泄露國家秘密、受賄案在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此案由浙江省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後交由杭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杭州市檢察院檢察長吳春蓮、杭州市中級法院院長翁鋼糧分別擔任此案第一公訴人和審判長。從兩人的身份可以看出,這起案件的敏感及重要性。
謝友情,膽大包天下“黑手”
想撈錢,順便出手售“奇貨”
這件案子最初的導火線,源自深圳的一個考生——石玉丹。石玉丹現年27歲,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而後出國留學。留學回來後,父母對她期望很大,希望能夠有所作爲。可是,要想在司法界有作爲,就必須先通過司法考試,這可是個難關。衆所周知,國家司法考試是法官、檢察官和律師的職業資格考試,任何人初任這三種崗位,都必須先通過司法考試。該考試以其難度高、題量大、競爭性強和通過率極低,被稱爲“天下第一考”。石玉丹儘管是名牌大學畢業,而且又是海歸派,但先後兩次參加司法考試,都未能通過,足見這“天下第一考”確是名不虛傳。
石玉丹在走上工作崗位之前就碰了壁,這可急壞了她的父母。好在她父母也並非等閒之輩,在深圳當地可是有點實力的。父親石某原系部隊軍官,從小在部隊大院裡把女兒帶大,後來轉業到地方,擔任深圳某醫院的黨委書記。與前妻離異後,又與深圳法制報的李某結了婚。這個李某原先曾在司法部工作過一段時間,在公關方面頗有能耐。
當石某向現任妻子李某談起女兒石玉丹司法考試一事時,李某當即想到了她在司法部的老熟人——林建東。因爲,就在不久前,林建東就曾經爲了他兒子的事找過李某,李某將這事託付給丈夫石某,最終纔將事情辦成。
林建東的那件事,
就是幫他不爭氣的兒子考軍校。現在在部隊裡混和早些年不同了,這和地方上當機關幹部一樣,都得考個身份來才行。當公務員要考,幹司法工作要考,而到部隊當軍官,也必須考入軍校才行。如果考不上軍校,當不了軍官,轉業後就不可能到機關事業單位當幹部,只能到企業打工,那就太沒出息了。那次,當林建東找到李某後,李某憑著石某在部隊裡的老關係,幫助打招呼,最後讓林的兒子考入了軍校,讓林建東感覺到李某和石某夫婦確實會辦事,也很給面子。
這回,當李某向林建東提出要在司法考試方面幫助石某女兒石玉丹“輔導”一下時,林建東立即興奮起來,覺得這是個幫助朋友“還情”的好機會。在電話裡立即表示“看機會”,有可能的話會盡力幫忙的。
林建東年近五十,原系國家司法部某副部級領導的秘書,後來一步步發展,升任爲中央紀委監察部派駐司法部紀檢組、監察局二室主任。由於全國紀委系統的職務一律高配一級,他這個室主任屬於副局(廳)級。另外,由於國家司法考試事關重大,和其他一些重要的考試項目一樣,近年來也常有反映試題泄密,但都未曾查實。爲了加強對司法考試的監督管理,司法部特地派出紀檢組監察局的同志參與監督工作,而林建東,正是負責全國司法考試中舞弊行爲的查處工作的。
2007年7月25日至8月9日,林建東受領導指派參加國家司法考試命題的現場監督工作。他在獲取了存放在試卷密碼箱的密碼後,私下用該密碼打開了自己負責監管的密碼箱,摘抄了2007年國家司法考試試卷(校對稿和過程稿)一至四卷的大部分試題和答案。
2007年9月6日,離當年司法考試尚有9天的時候,林建東找了個機會到深圳“出差”,於9月6日、8日兩天,在深圳博林諾福特酒店客房內,分兩次將當時還是絕密的2007年司法考試相關題目及答案,以口述的方式泄露給石玉丹,再由石當場記錄下來。
從上述案情可以看出,林建東瀆職徇
私的主要原因,確實是想幫老朋友的忙,還個“人情”。他自己在被查處後也多次表達了悔意,認罪態度誠懇。在法庭最後陳述時,還這樣懺悔:“自己並非爲了謀取私利,而是礙於人情,不講原則講朋友義氣,知法犯法,這教訓太深刻了!”
然而事實並非如此。其實,林建東在爲了還“人情”偷出試題及答案後,覺得“奇貨”可居。手裡攢著這價值連城的“寶貝”,不讓它發揮點作用,產生點“利潤”,委實可惜。於是,貪念由此而生,他自己也想做點“小生意”,弄筆“小財”發發。
這個時候,他想到了兩個“小朋友”,一個是江蘇海門的張某,一個是江蘇寶應的王某。
張某系 江蘇海門市人民法院研究室書記員,於2007年8月經人介紹認識。在得知她準備參加當年全國司法考試後,林建東留下了她的電話號碼。到深圳“出差”時,當即打電話讓張某趕到深圳相見。9月8日晚,即在將考題及答案透露給了石玉丹後,林建東便在同一酒店“接見”張某,將包括“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論述題等在內的2007年司法考試主觀題和部分客觀題泄露給了她。張某表示,回去以後她會想辦法報答的,並要林建東告知銀行信用卡。林便將自己的牡丹卡號碼告訴了張某。事後,張某果然將1萬元錢存入林建東的卡內,並打電話告訴了林建東。9月12日左右,在張某的要求下,林建東又將行政法試題和答案通過傳真泄露給了張某。
在與張某的交易完成後,林建東還想再賺一筆,於是又想到了江蘇省寶應縣國法法律服務所主任王某。王某已經是法律事務所主任了,可還沒有通過司法考試,這讓他很丟臉,也不利於工作的開展。在認識林建東後,也很希望他能夠幫忙。9月12日下午,林建東向王某泄露了包括“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論述題等在內的2007年司法考試主觀題和部分客觀題的內容。王某順利通過司法考試後,爲表示感謝,於當年12月31日專程到北京送給林建東3萬元。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