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番外之做一天的你
初見那年,程光只有五歲不到,父亡,母行蹤成迷。
那年,顧明珠剛上一年級。
兩個小孩子,一個頂著西瓜太郎頭、吸著溜溜的鼻涕,傻乎乎的站著。另一個穿著紅色的蓬蓬公主裙,坐在沙發上,手裡抱著漂亮的洋娃娃,本人比洋娃娃還漂亮。
顧博雲的手掌結著厚實的繭子,又大又溫暖,他揉著程光的小腦袋,對程光介紹顧明珠時,說:“小程光你看,這是我的掌上明珠。”
那個時候,C市顧博雲的掌上明珠,意味著呼風喚雨,無所不能。
但是程光不知爲何,從見到顧明珠的那一刻起,他小小的、執著的、純白無暇的心,就萌生起了“守護”二字。
長成。
在顧博雲不分青紅皁白的溺愛之下,顧明珠毫無意外的長成了一個驕縱的大小姐。美麗,高貴,潑辣,能幹,不把任何人放在眼裡。
顧家那時候很熱鬧,每天都是人來人往。
顧博雲性子很烈,對家人和手下極好,在外打拼時很兇狠。顧博雲的妻子阮姨長的十分美,性格很溫柔,是這個世界上心地最好的人。
顧家的兩個女兒,顧明珠與顧煙,都不是她親生的,但是她比誰都疼這兩個女兒。顧明珠那樣桀驁不馴的女孩子,也對阮姨言聽計從。程光長到十五歲,從沒見過阮姨對誰發脾氣。
方亦城,是某批小混混裡提拔上來的少年,年少、穩重。
可程光總覺得,在這個沉默的英俊男孩子眼中,有某種像程光這樣子成長環境的男孩所不熟悉的光芒在,所以程光從來不和方亦城多接觸。
樑飛凡,是顧博雲以前老大梁昊天的兒子,比起程光和方亦城,那時候的樑飛凡已經是一個成熟的男人了。
據說,樑飛凡在國外很有名,那樣的年紀就已經白手起家闖出了一番天地,整個東南亞的黑道都非常怕他。
樑飛凡第一次來顧家的那個下午,程光引見他上二樓去拜訪顧博雲。
顧煙那天恰巧放假在家,不知是爲了什麼,她急急的從二樓的閨房裡撲了出來。穿著白色體恤和黑色熱褲,散著一頭長髮往樓下衝。
程光正上樓,一個側身,下意識的避開了小火車頭。再回頭一看,小丫頭已經撞上了客人,還睜著水汪汪的大眼睛瞪人家。
“顧煙……這是顧叔的客人,樑飛凡,”程光急忙從二樓樓梯中途下來,走到兩人身旁給他們互相介紹,顧煙不說話,程光只好對樑飛凡抱歉的笑笑,說:“明珠你剛纔已經見過了,這位是顧叔的小女兒,名字叫顧煙。”
顧煙也許是被樑飛凡一身精壯的肌肉撞痛了,左手摸著右臂,淡淡看了他們一眼,什麼話也不說就轉身下樓去了。
樑飛凡微笑,看著她的背影,默不作聲,一動不動。
如果程光沒有看錯,那個少年梟雄,在那一刻眼裡閃過的,是至死方休的光。
顧煙是在顧明珠大一的時候來的顧家,她是顧博雲的親生女兒,有一個熱愛自由的畫家母親,據說她的媽媽是顧博雲此生摯愛。
這話是阮姨告訴他們的,阮姨說完這話,還得意的哼著小曲,又說,再愛也沒用,陪他到老的是我阮無雙。
那個下午的陽光很好,方亦城和顧煙騎著自行車在院子玩,兩人玩鬧的開心,大呼小叫、笑鬧不斷。後來方亦城一個不小心,連車帶人摔了一跤。顧煙摔下來,蹭掉了手肘上的一點點皮,爬起來抹著眼淚就跑上樓去了,方亦城瘸著腳,在後面急急忙忙的追,阮姨嗔怪兩人怎麼這麼不小心,又一疊聲的喊人拿藥箱來。
顧明珠那幾天嚷嚷著說要減肥,那時就正在院子裡跳繩。
程光被迫打著哈欠在,一邊替她數數以及加油,時不時被她故意甩過來的繩子打的生疼,便“嗷嗷”的叫。
沒一會兒,阮姨把顧煙和方亦城從樓上哄了下來,小兩口紅著臉手拉手出門玩兒去了。阮姨穿上青色的罩袍,照顧著院子裡的花花草草,和程光天南海北的聊,顧明珠在一邊,時而的插嘴一兩句。
那時候程光以爲,這就是幸福。
後來容磊出現了,也是一個天之驕子,但是比樑飛凡更溫和一些,比方亦城更陽光一些。
比程光自己……程光不敢拿自己和他比,因爲除了一顆守護的心,程光拿不出任何東西。
顧明珠動心的很早,這點程光看的一清二楚。
那時容磊和年少輕狂的顧明珠打賭,互相選修對方的一門專業課程,期末考試時成績高的一方可以向成績低的一方提出一個要求。
於是顧明珠每天和容磊一起學著服裝設計的課程,還要去容磊班上和他上他的建築設計課。她回家對程光不斷抱怨:建築設計有多複雜,容磊有多討厭,今天又來查看她的進度,問倒了她好幾次……
這世上哪個女孩的“討厭”是冒著粉色心形泡泡的呢?程光看著她形容自己“討厭”容磊時嫣紅的臉頰和上揚的嘴角,落寞的想。
那年程光十五歲,理想是做顧博雲這樣的人。
他以爲那樣的人,纔有資格守護一顆絕世明珠。
程光直到這時才發現,原來明珠喜歡的是容磊那樣子的人。
而此時距離他跟隨顧明珠跳級讀完初中已經三年多了,距離下一次高考還有四個月。
“明珠……我覺得當混混好無聊,我想去上大學,就今年。”少年程光咬著甘蔗說,月亮很圓很亮,他在和顧明珠比賽,誰能把甘蔗渣吐的更遠。
顧博雲曾經很惋惜的說過,程光不是能成大器的孩子。
而阮姨曾經很高興的贊過,六六是懂得生活和生命的孩子。
程光自己一直認爲,我就是我,不必一定要像誰那樣活。
可是他在那個深秋的黃昏,後悔了。
那天,秋遊歸來的顧明珠一頭扎進房間裡,鴕鳥一樣的把腦袋塞在枕頭下面,半晌不吭聲,優美的腰線隨著急促呼吸起伏。
程光正在她房裡看書,嚇了一跳,問了她半晌,她聲音極甜極顫的悶悶響起:“六六——他親我……舌頭、伸進來了……我吃了好多他的口水……”
那是程光的生命裡第一次有這樣的時刻:神啊,請讓我……做一天的容磊。
讓我做一天的你,看一次她只對你纔有的表情。
牀上趴著的女孩子一會兒生氣一會兒害羞的笑,桌邊椅子上的少年持著的書久久停留在那一頁。
深秋的風帶著收穫的飽滿香氣,從開著的窗戶裡吹進來,縈繞室內,晚霞似乎有甜甜的香氣,紅紅的染在白色的落地窗簾上,如夢如幻。滿室都是青春微酸微澀的明亮味道。
守護,從四歲到十六歲,從十八歲到二十六歲。
顧明珠說,要比耍賤,她輸過誰?
程光很謙虛很低調的藏著答案——明珠,你輸給了我。
我是那隻袋鼠,抱起了斷掉的小白兔,照顧、呵護、愛慕,但就是從不曾說出。
不是不敢不配,是不願。
我懂你如此,當然知道你的心。
我……愛你如此,捨不得你因爲知曉我的愛而惶恐哪怕一秒。
無以爲報,是一件比愛而不得更爲沉重無奈的事情。
我的小白兔,我捨不得你斷掉過的心再負重哪怕一點點。
守護,直到有人能給你比我更好的愛。
你愛他,我努力變成他。
你爲他付出爲他傷心,我爲你痛。
你等他,我陪你。
你等到他回來,等到他的愛,我便離開。
下一站,美國,MBA。
你不要我,我卻還是想變成你要的那種人。而這一切,我一個字也不會說出來,永遠不。
明珠,你說,要比耍賤,我是不是天下無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