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當前幹部能力考覈方法存在的主要問題
雖然幹部的能力素質對於推進黨和國家的事業發展具有重要的作用,但是從實際操作過程中看,還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能”作爲對領導幹部“德能勤績廉”進行考覈的評價要素之一,評價方法一直以來都未進行細化和具體化,體現不出不同崗位、不同層級領導幹部能力素質的要求標準,容易導致考覈結果模糊、失真。
(一)考覈的方法不夠全面、準確
幹部的能力既包括基礎素質和能力,也包括崗位能力和素質,對於執政骨幹來說,更應該具備中央規定的執政能力。這些能力之間是環環相扣,是具有一定的邏輯承繼關係的。但在實際的考覈辦法中,有時我們過分看重了幹部履職的崗位能力,而忽略了幹部應該具備的基礎素質和能力。一方面,對幹部工作潛能考覈不到位。對考覈對象現崗位工作能力、業務熟悉程度等較好把握,但對於其工作潛能有多大,適合交流到哪些崗位,交流到擬任崗位抓新的工作是否勝任沒有把握。有的幹部考覈時反映很好,而提拔到新崗位後能力和工作經驗欠缺,打不開工作局面。有的不善表現自己,反映一般,但到新崗位後,有了適宜崗位和工作環境,其潛能得到較好地發揮和施展。另一方面,對幹部的能力素質考覈有時還具有隨意性。一段時期,中央強調了某項能力,比如說強調要提高駕馭市場經濟的能力,就馬上在考覈中體現出來,過分強調經濟指標。有時中央又提出要提高領導幹部發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能力,就馬上增加文化指標的考覈。這種考覈對幹部能力素質沒有長遠規劃,東一榔頭、西一棒槌,也削弱了對幹部能力考覈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二)考覈的方法缺乏可操作性
對幹部的能力進行考覈評價,各地採取的方法不盡相同。有的先由幹部自我評價,然後主管部門和領導在幹部自我評價的基礎上進行再評價。有的未合理劃分幹部自我評價和組織評價的合理權重分值,導致考覈結果與幹部的實際情況差別比較大。有的部門和單位對幹部的能力考覈時,沒有規範的程序作保障,也沒有設置相關的定性和定量的指標,考覈帶有一定的盲目性。也有的考覈沒有到羣衆進行測評和聽取相關意見,主管部門和有關領導根據報上來的數據和報表,就對幹部的能力作了相應的評價。顯然,這種考覈會有偏頗。
(三)考覈的方法陳舊、不規範
我國現行幹部“能”的考覈方法比較陳舊,幾十年一貫制,發展緩慢,沒有實質的變化和突破。多年來,一直主要沿用看檔案材料,憑日常印象、民主測評和個別談話瞭解的方法,直到目前,普遍未能運用和引用現代考覈方法,重定性考覈,輕定量考覈,有的甚至用民意測驗代替考覈,不能全面、客觀、科學地評價幹部能力。同時,考覈的時間和考覈的規模缺乏相應的制度作爲保障,考覈缺乏針對不同區域、不同部門類型、不同職務層次等的相應考覈手段,定量考覈和定性考覈以及其他多種考覈方法不能有機地結合起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