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凡事就怕細琢磨。
不是因爲大多數事經不起推敲,而是絕大多數爲世人習以爲常、融入本能和潛意識認知的事,都很容音因爲深入地思考,而變成另外一幅模樣。
比如,太宗孝文皇帝。
在世人的潛意識,或者說是刻板印象當中,太宗孝文皇帝,那就是在世聖人,一點毛病都挑不出來的聖君。
只要別去細琢磨,這一點認知,便不會出現哪怕絲毫動搖。
——太宗皇帝是聖君,這有什麼好說的?
——有什麼好想的?
可你要是一不小心,細細琢磨了這位的一生,那就會聞到一些不大一樣的味道了。
太宗三年,決戰(zhàn)匈奴?
濟北王劉興居叛亂?
好傢伙——合著這位最開始,還是個熱血青年來的!
還有周勃做丞相時,太宗皇帝那句‘徹侯都在長安賴著,不願回到封國,丞相給徹侯們做個表率吧’,便直接把周勃給趕出了長安、趕出了朝堂中樞。
就這心機,就這手段。
嘖嘖嘖……
自然,提到太宗孝文皇帝,就不得不提那位‘死在自己葬禮上’的外戚大將軍:軹侯薄昭。
到底是怎樣的君王,能想出讓百官哭活喪這種方式,來逼死自己的舅舅?
一計不成,甚至更進一步——親設靈堂,並召見自己的舅舅,讓舅舅於自己的靈堂自盡?
這是人能幹出來的事?
這是碳基生物能想到的法子?
只能說城會玩兒。
從以上這些‘細琢磨’出來的,反直覺的現實,其實就不難發(fā)現:很多事情,只要細琢磨,那就必然能有不一樣的收穫。
——太祖高皇帝,在後世人刻板印象中,是一個不學無術,光憑運氣打敗項羽,幸運奪取天下的地痞、無賴、老流氓。
但細琢磨之後卻能發(fā)現:這樣的刻板印象,漢家非但不排斥,甚至還在暗中推波助瀾,並一手締造了這樣的輿論。
爲什麼?
爲了鞏固統(tǒng)治。
爲了讓太祖高皇帝劉邦,變成‘一無是處,單純就是被上天選中,才做了漢家的開國之君’的天命人;
而不是才能卓著,憑硬實力獲得成功的實幹家。
二者的區(qū)別在於:天命人實際上並不存在,所以漢家可以在輿論層面,讓所有人都因爲‘我不是天命人’這一認知,而放棄不切實際的幻想。
反觀實幹家——天下英雄如過江之鯽,有才、有德,乃至德才兼?zhèn)湔卟辉谏贁怠?
如果太祖高皇帝劉邦,不是一個‘足夠爛,卻還是違抗不了天命’的天命人,而是一個很牛逼的人,那漢家就有的頭疼了。
不知有多少野心家,會冒出‘我上我也行’的念頭,然後各自施展才能、才華,卻不是爲了建設天下,而是爲了效仿高皇帝劉邦,成爲第二個沛公。
這些事,漢家從來都不會主動去說,而是始終都在默默地做。
慢慢的,潤物細無聲的,把高皇帝劉邦,從最初、最真實的‘英明神武’的模樣,給‘黑’成了一無是處,純運氣好的地痞無賴。
而這些,都是需要細琢磨,才能咂麼出味道來的。
此次奴籍案,所引發(fā)的關於官吏貪污腐敗的問題,其實也是一樣的。
——在過去,大家只想當然的認爲:官員貪污腐敗,那就和動物需要喝水一樣正常。
但只要稍一細琢磨,那味道當即就不大對了。
誒,不是。
爲啥呀?
爲啥做了官,就非得貪點、拿點?
難道就爲了合羣,又或是不貪白不貪之類?
對此,當朝大理,法家當代核心代表人物:趙禹,似乎有著自己獨到的見解。
“太宗孝文皇帝年間,太宗皇帝,曾打算重懲一個驚擾聖駕的路人?!?
“彼時的廷尉——張釋之張公,對太宗皇帝說:法如是,足矣?!?
“太宗皇帝同意了張廷尉的看法,根據《漢律》之規(guī)定,以不慎驚擾聖駕之罪,罰了那路人黃金四兩?!?
“臣認爲,張釋之那句‘法如是足以’,是我漢家歷代廷尉,都應奉爲圭璧的至理。”
“具體到這次的事,也同樣如此······”
對趙禹這個大理卿,劉榮自然是一百個放心。
至於趙禹具備的法制立場,劉榮也是愈發(fā)感到欣賞。
——和秦時,主張‘一切從重從嚴’的極端嚴苛律法所不同,如今的法家,也在不斷反思秦的經驗、教訓。
過往這幾十年的反思、總結,法家的法制觀念,也在趙禹這一代人身上逐漸確立,並被彙總成張釋之的那句名言:法如是,足以。
法律是這麼規(guī)定的,那就按照法律規(guī)定去辦。
這句話,幾乎可以說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史前版本。
法家能有這樣的思想認知,劉榮自然是感到欣慰。
而趙禹接下來的一番話,也讓劉榮欣慰之餘,不免有些期待起法家的未來。
“對於官吏貪污、受賄的問題,臣也有幾點愚見。”
趙禹一語,惹得在場衆(zhòng)人面色一正,齊齊翹首望向趙禹。
就連劉榮,都象徵性的將身子坐直了些。
便見趙禹清了清嗓,又稍一沉吟,方沉聲道:“官員貪污、受賄的問題,其實並不只出現在官員身上?!?
“自長安朝堂以下,無論是京官公卿,還是地方郡縣二千石,乃至於宮中的婢女寺人、達官貴族家中的門房僕人;”
“——但凡是有人來登門,從求見通稟,到出言旁勸,乃至代爲美言?!?
“給受託者行賄,早已經成爲了我漢家約定俗成,人人遵守的規(guī)矩。”
“若有人登門求某人辦事,卻沒有按照這些約定俗成的規(guī)矩行賄,那就會被說是不懂規(guī)矩,乃至不諱世事?!?
“尤其太宗皇帝年間,將軍張武受賄,太宗皇帝不懲反賞,賜五百金‘以愧其心’後,我漢家受賄、行賄之風便愈演愈烈。”
“到如今,甚至已經到了光天化日之下,也根本不避諱的程度?!?
···
“所以在臣看來,要想解決官吏貪污、受賄的問題,並不單是要考慮‘怎麼讓官吏變得清廉’,而是要考慮:如何改變朝堂內外,地方郡縣府衙,乃至整個天下的風氣。”
“若不然,哪怕通過一些非常的方式,來讓官吏儘量不去貪污、受賄,也根本無法持久?!薄爱吘故苜V、貪污之風由來已久——十人貪腐,一人清廉,錯的,或許就會是那個清廉的人了······”
對於今天要說出口的這番話,趙禹自然是思考了很久,也措辭了很久。
甚至直到今天,趙禹都還臨時對自己的措辭,進行了一定的調整。
但總結歸納而言,趙禹的意見就一句話:官員貪污腐敗,不是個例,而是風氣。
要想改變現狀,就不能只靠反貪反腐,亦或是從刑罰、牢獄出手,而是應當從改變風氣,從根兒上去解決問題。
這個命題不可謂不大。
但對於劉榮而言,哪怕是如此巨大的命題,只要有人能主動提出來,就都能算是好事。
——畢竟有人敢說,就說明這個問題,還沒有嚴重到‘人人忌諱而不敢言,言則天下羣起而攻之’的程度。
至於趙禹所描述的情況,也是基本符合現實。
如今漢室,別說是你登門求人辦事了——就連普普通通的有人拜訪,也是從頭到尾,都由內而外散發(fā)著‘賄賂’二字的腐爛氣息。
比如某個徹侯,想要到另外一家徹侯做客,亦或是某個官員,要找自己的某個同事聊聊,順便吃個便飯。
這種時候,這位徹侯、官員,在拜訪同爲徹侯、官員的朋友或同事時,就需要向對方地門房‘行賄’。
需要注意的是:這裡的‘行賄’,沒有任何特殊的、額外的附加目的。
就僅僅只是爲了讓門房,正常履行自己的本職工作,入內通稟一聲:誰誰誰來拜訪了。
那麼,對於這種明顯敲客人竹槓的行爲,主人又是什麼態(tài)度呢?
——你得給?。?
——你咋能不給呢?
連我的門房,按照約定俗成的規(guī)矩,向你伸手要的些許紅包,你作爲徹侯、官員都不願意給;
那我和你往來,還有什麼好處可圖的?
再者說了——宰相門房七品官,俺家的門房,那就是俺的臉面??!
你卻不把我的臉面放在眼裡,覺得我的臉面,都不值這些許三歲錢兩?
那還有什麼好說的?
你請回吧。
我可不樂意跟一個吝嗇到連門房受金,都捨不得給的鐵公雞往來。
這種奇怪的風氣,怎麼說呢……
就很離譜。
在絕大多數時候,甚至是絕大多數與人往來、相處的情景之下,行賄受賄,甚至已經不再是經濟利益輸送爲主的行爲,而是和禮貌與否、體面與否,彼此尊重與否等方面扯到了一起。
——你來拜訪我,不給我家門房塞錢,那就是不禮貌、看不起我!
我不管你給多少!
我也不管這錢,會被我家門房拿來幹什麼。
我就只要你一個願意給錢的態(tài)度,要這一份體面、要這點面子。
至於你給的錢本身——我好歹也是個體面人,咋可能還讓門房交出來?
這,就是如今漢室盛行的行賄、受賄之風,讓人感到魔幻的地方。
——經濟利益,已經不是行賄、受賄的核心因素了。
如今漢室盛行的賄賂之風,已經開始演變爲:爲了賄賂而賄賂。
就像後世,因爲酗酒而壞了身子,到了要吃藥維持,卻還是要用酒瓶裝藥的酒蒙子一樣。
如今漢室,這些個賄賂成風的官員、貴戚,分明不缺那點錢,也看不上那點錢,卻也還是在行賄、受賄這個層面玩兒出了花。
——我可以不要,你不能不給。
——我不要,你給了,這是尊重。
反之,我不要,你沒給,這是你不懂事;
我要了,你給了,這是我不體面。
我要了,你不給,那可就是很不給面子,大概率要兩家結仇,不死不修了。
所以,是的沒錯。
如今漢室的賄賂之風,已經開始出現形式主義色彩了。
行賄受賄,已經開始成爲象徵意義大於實際意義,表明態(tài)度更甚於經濟利益輸送的形式。
這意味著什麼,恐怕不會有人不明白。
——當一件事開始發(fā)展處形式主義色彩,那隻能說明:這件事在當下的時代,早已經根深蒂固。
而今漢室,賄賂之風盛行,甚至遠勝於後世新時代,藍髮碧眼者們的史密斯專員。
而這場上林宴,已經讓劉榮感到滿足了。
因爲大家都開始思考了。
大家都還願意思考。
在奴籍案後,大家的本能反應,雖然是抗拒改變、維持原有秩序,但緊隨其後出現的思考,卻也讓漢室政壇,開啓了一場思想進步。
與此同時,朝堂體系還願意思考問題、思考貪污受賄的對錯,而不是不管不顧的維護舊有秩序,也從某種程度上,體現出了朝堂行政體系,並非爛到了根、並沒到無可救藥的地步。
於是,劉榮也終於圖窮匕見,給出了自己針對奴籍案,以及後續(xù)所引發(fā)的‘官吏貪污腐敗問題’的最終解決方案。
——加工資。
還是那句話:官吏貪污腐敗,有人性貪婪的原因,但也存在一部分,甚至是相當一部分官員,礙於生活所迫而不得不貪。
而漢室官員俸祿半錢、半糧的發(fā)放模式,又使得制定於漢室初期的官吏酬勞制度,早已隨著糧價的斷崖式下跌,而變得不合時宜、不再適應時代發(fā)展。
爲官員增加俸祿,增加合法收入,重建漢室的官吏俸祿體系,固然無法完全杜絕貪污腐敗問題。
但至少給了官員一種新的選擇。
如果說過去,有一部分官員是爲了生計,甚至是爲了‘孝道’而不得不貪,必須通過貪污腐敗來勉強餬口;
那麼,在俸祿體系重建,擁有足夠生活所需的合法收入之後,官員的經濟事務選項中,就多出了一個‘不貪也行’的選擇。
誠然,這個選項不會被所有人選擇,甚至可能不會被大多數人選擇。
但至少,有人選。
有的選。
有了這個選擇,那些本不願意貪污、腐敗的官員,也就有了兩袖清風,清正廉潔的可能。
而這一切,都是這場奴籍案,以及隨後的思想進步,爲漢家?guī)淼恼嬗绊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