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一千道一萬,此次突發的奴籍案,到底對長安朝堂意味著什麼?
乍一眼看上去,不過是一次出人意料的突發事件,在不明力量有意無意的推動下,發酵成了一場吹響漢家官場的反貪風暴。
說得再直白一點,就是一件原本稀鬆平常,再尋常不過的非公室告,在天子劉榮的刻意推動下,發酵成了一場遍及天下範圍的大辯論。
辯題爲:官員到底該不該貪污、腐敗?
漢家對於官員的道德要求,底線到底在哪裡?
是和太宗孝文皇帝那般,對貪污受賄者‘贈金以愧其心’?
還是如過往這些年般,聽之、任之、由之——任憑天下官員上下其手,吃的大腹便便、滿嘴流油,卻置之不理?
還有;
對於官員的經濟,以及官員與官員、官員於豪強之間的利益關係,究竟有沒有針對性的限制?
比如:不允許官官相護?
亦或者,是不允許官員與豪強往來,亦或是不允許官員收受‘賤籍’,也就是商人的賄賂?
更有甚者——存不存在,或者能否出臺一項新的限制,在漢家現存的賄賂之風盛行的情況下,禁止官員爲了某些特殊的事,而收受特定人羣的賄賂?
這個話題很宏大,也很深刻。
卻很難得出一個明確的結論。
因爲在人類發展史上,對與錯,從來都不是一蹴而就的。
好比殉葬制度——並不是從最開始,妻兒老小、奴僕隨從一併殉葬,一夜之間就變成不允許殉葬。
而是一點點、一點點的改進,發展。
從最開始的‘按戶口本集體殉葬’,發展成子女不殉葬,再到正妻不殉葬……
最終,殉葬的便只剩下奴隸,以及與奴隸並無本質不同的妾室。
隨著華夏文明從奴隸制社會,正式踏入封建制社會,殉葬制度這最後的殘存,便也隨之近乎消失。
而這,也正是人類文明發展歷史上,每一個‘對錯觀念’形成的完整過程的縮影。
貪污腐敗、收受賄賂,也是一樣的。
——對於賄賂,華夏文明也並不是最開始,人人都爭做和珅,然後一夜之間,又都變成兩袖清風的廉潔官吏。
這也是有發展歷程的。
最開始,官僚羣體,確實是本能的利用職務之便,爲自己謀其私人利益。
隨著時間的推移,人們才慢慢發現:官員謀私,是對整個社會成員、對集體的重大傷害。
但既得利益集團已經形成,浩浩大勢不可阻擋。
怎麼辦呢?
無法急剎車,就只能一點點爭取。
爭取的方式,則是從最開始的無可奈何,先邁出第一步:倡議。
——接受貪污、受賄行爲的存在,不去否認這一現象的合理性,而是從道德層面,倡議官員儘可能少貪污、少受賄,多以集體利益爲考量標準。
慢慢的,有越來越多的官員,想要追求兩袖清風的道德、精神層面的收穫,倡議便進一步轉化爲共識,並榮辱社會普行價值的鄙視鏈。
比如:天下人一致認爲,貪污腐敗不道德,貪官污吏應該被鄙視。
但這個階段,也同樣不輕鬆。
因爲這極度違揹人性。
官僚是如何產生的?
正應了後世那句名言:學得文武藝,貨與帝王家。
——官僚在成爲‘官僚’之前,需要先學得文武藝,也就是具備才能。
且獲取才能的過程,具有非常強的目的性,功利性。
強身健體,練舞從軍也好,舞文弄墨,入仕爲官也罷——學得文武藝的手段,貨與帝王家纔是目的。
既然是‘貨’與帝王家,也就是將自己的才能出賣給統治階級,那自然要換回與之相應的利益,才能算是‘貨與’。
這裡的利益,可以是官員身份帶來的權柄、超然社會地位,以及特權。
自然,也包括經濟層面的利益。
華夏上下兩千年,升官發財四個字,幾乎是從不曾被一分爲二的。
——升官就意味著發財,發財最好的方式就是升官。
爲什麼?
當然不是因爲升了官,就能得到更高的俸祿,而是升了官,掌握了更大的權利,就能爲自己牟取更多的經濟利益。
所以,千里作官不爲財,是反人性的。
做官求升官,升官爲發財,才符合人性‘爲己謀利’的本能。
衆所周知,反人性的價值體系,只能通過兩種手段達成。
要麼,是通過‘軟’的手段,即道德標準、價值認同來引導。
要麼,是通過‘硬’的手段,也就是律法、賞罰制度來限制。
前者更省心,後者更省事。
且二者也可以並行。
舉個很淺顯的例子。
真實的人性,幾乎是‘唯利是從’的。
在人性的趨勢下,人們幾乎只會做對自己有利的事,卻根本不在乎這件事,是否損人利己。
如果一個人,真的完全尊重人性、原始本能,那這個人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會是爲了讓自己開心、獲益。
比如,看上別人的東西了,就搶回來。
擁有了,就獲益了、開心了。
至於別人失去了原本屬於自己的東西?
不好意思,人性的字典當中,並沒有憐憫和同情。
再進一步——看上別人的女人了,也搶過來。
佔據了,也獲益了、也開心了。
至於這個女人的丈夫?
與我何干?
好處我都想佔,責任我都不想負,別人的死活我都不想管——這,便是人性。
這,纔是人性。
很醜陋,很邪惡,卻是人類,乃至絕大多數生物的原始本能。
也正是這種原始本能,支撐著生物在各種極端、惡劣的環境下得以延續。
但這種邪惡的天性、本能,也顯然不利於羣體、社會的構建。
於是,在羣體社會構建初期,便開始出現‘羣體共識’。
比如,爲了保障大傢伙的利益,所有人共同約定:不能偷、搶彼此的東西,不能因爲自己的喜好就傷害他人。
大多數人遵守了這個共同約定,也就是通俗意義上的‘公約’,但也還是有一小部分人,或主動、或被動的違反了公約。
於是,原本只是禁止做某事的公約,又多了一條針對違反者的懲罰措施。
在原先的:不能偷東西、搶東西,不能隨意殺人、傷人的基礎上,又加了一句:如果違反這條約定,就要被放逐/被孤立/被囚禁。
至此,公約演變成了法律。隨著時間的推移,人們又發現:僅僅只是法律——僅僅只是‘違背規定就要受到懲罰’的威懾,仍舊無法完全杜絕極少數個體,做出危害羣體的事。
於是,除了‘你要是敢這麼幹,你就要收到這樣的懲罰’這種硬性法律體系外,又產生了一個‘如果你這麼幹,大家都看不起你、鄙視你、孤立你’的軟性道德體系。
並且隨著人類文明的發展,二者逐漸組合成爲了社會架構的根基。
小偷小摸,大家鄙視你;
偷的多了,大家孤立你,遠離你;
偷出大事兒了,官府就要逮捕你。
通過這種階梯型、從軟到硬,從社會道德層面,到法律制度層面的遞進式懲罰制度,最終成爲了人類文明的社會構建基石。
但還是那句話。
人類文明歷史上,沒有任何一個是非、對錯觀念,是一夜之間形成的。
——古早時期,男女之間看上彼此,那是上去就能一棍子敲暈,然後拖回山洞造娃的!
那會兒,可沒人覺得這不對。
慢慢的,人們一致認爲:被敲悶棍有點疼,而且有被敲死的風險,能不能稍微改一下?
如果看上對方了,能不能別敲悶棍了,過去張嘴說一聲,讓對方乖乖跟你回山洞,可好?
等對方不樂意,你再把人家綁回去,也總好滾敲悶棍。
就這方式,放在哪朝哪代,不是姦淫婦女?
但在古早時期,這就是當時的社會共識。
而人類從古早時期‘看上對方就敲悶棍’的原始求偶方式,一步步發展到三媒六娉、婚娶結親的文明社會求偶,是一點點發展、進步得來的。
同樣的道理。
官員貪污腐敗,在最開始,那就是大家都認同的。
——做官不就是爲了發財?
你別看現在,我罵當官兒的不要臉!
等我當了官,我能比他還不要臉!
慢慢的,大家才逐漸發現:這樣不行。
對羣體、對社會的危害太大了,也太耽誤正事兒了。
於是,新的公約、共識開始出現——撈錢可以,但儘可能不要耽誤羣體的正事兒。
只要能把事兒都辦好、能把地方治理好,那貪點兒、撈點兒,也是題中應有之理了。
——你不能指望人家白乾活吧?
人家‘學得文武藝’,憑啥給全天下的普通人打白工?!
人家有那個本事做官,就該得到相應的利益!
而今漢室,便正處於這個階段。
——對於貪污、腐敗,這個時代的人們,還不像後世新時代的民衆那般,深惡痛絕。
因爲在這個時代的人們看來,當官,似乎只有‘謀利’這一個目的。
準確的說,任何特殊的才能,似乎都應該換回相應價值的利益。
比如猛人勇士,在戰場上殺敵建功,就該得到封賞!
比如文人墨客,能提出對國家有利的建議、提出對國家有利的政策,那就該加官進爵。
更何況官職,本身也是封賞的一種方式。
這就使得貪污受賄,在這個時代,有著後世人難以想象的社會接受度。
向貪官污吏扔菜葉子的事兒,在如今漢室幾乎不可能發生。
如果某個官員,因爲貪污受賄落馬,人們絕不會說‘活該’,而是會猜:難道是撈錢的時候,忘了把正事兒也辦妥了?
如果是,那才活該。
不是撈錢落馬活該,而是耽誤了正事兒落馬活該。
如果不是,那就是帝王刻薄寡恩了。
——撈個錢而已,何必如此大驚小怪?
做官撈錢,這不是很正常的事嗎?
人家辛辛苦苦掌握才能,好不容易纔做成官,撈錢是本分,不撈是情分。
清廉的官員,確實值得敬佩、崇敬,因爲人家道德高尚,能做常人做不了的事、抵禦常人無法抵禦的誘惑。
但撈錢的官員,也沒那麼值得唾罵、鄙視。
畢竟人家是做官,而不是做道德模範。
官員嘛,會辦事兒就行。
能辦事兒,就是好官,辦不成事兒,纔是壞官。
至於撈不撈錢,根本就不重要……
這樣的價值體系——這樣的社會普世價值導向,自然就使得這個時代的官員,貪污腐敗起來無比的坦然。
就好像貪腐纔是常態,不貪反倒是自己虧了。
然後,奴籍案發,並在天子劉榮的刻意推動下迅速發酵。
發酵到最後,已然是引發了一場大思考。
——官員,真的應該貪污腐敗嗎?
天下人——至少朝堂中央,亦或是天子,真就應該放任官員以公謀私,損人利己嗎?
對於後世人而言,這個問題的答案不言而喻。
貪污腐敗,對一個國家、對一個政權,乃至對一個文明的傷害,也同樣不必贅述。
問題的關鍵,也就在這裡了。
——原本,大家都是遵循著本能,彷彿‘餓了就該吃飯’‘渴了就該喝水’般,下意識認同‘官員就該撈錢’的觀念。
而此次奴籍案所引發的思考,則直指官僚體系,與政權、文明之間的核心衝突。
即:官僚作爲統治階級的統治工具,天然就會或多或少的,獲取統治階級的部分權利。
這部分權利,本該幫助官僚階級,更好的成爲統治工具。
但官僚階級除了‘官僚’這個身份標籤,也同樣是整個社會的一份子。
這使得他們,也有著七情六慾。
於是,官僚掌握的權利,就被用到了謀求私利之上。
——統治階級當然希望自己給的權利,全都被用於‘公事’。
而官僚羣體,也同樣希望自己的權利,能全都用於爲自己牟利。
二者的矛盾算不上尖銳,卻是極難調和。
於是,你進我退,你退我進。
——統治階級不管,官僚們就放浪形骸,大肆謀私。
畢竟不撈白不撈。
——統治階級強勢,官僚就慫一點、乖一點,收斂一點。
畢竟板子打下來,可是很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