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米娜蹙著眉頭想了一下,衝我輕輕點了點頭,問道:“後來呢?”
我撇撇嘴說,我由於工作原因,這些年來類似於夫妻、父子爭奪企業控制權的事情見過不少,所以楊家父子相爭的時候,我並不覺得有什麼大不了的,但是我卻從來沒見過爲了一個董事長的職位,有兒子給父親下藥的,加上楊德才對我一直都禮敬有加,而且之前又是我向楊德才建議給楊永俊做定向增發的,楊永俊這纔有機會和楊德才爭奪董事長的職位,所以我那時候心裡很憤怒、也很愧疚,於是我就約見了楊永俊,我想勸阻他馬上停止再給楊德才下藥。當天下午三點多,我和他在距離酒店不遠處的“羅德斯”會所碰面,關於這一點,會所那邊應該也有錄像或者是開房記錄可以查詢的。
碰面之後我說出了我的猜想,並且當面直斥了他,他卻也並不否認,直接承認了他確實這麼做過,並且告訴我說他當時已經停止給楊德才下藥了。他說他最先只是希望能有一個辦法拖延楊德才出院的時間,以便於他有足夠的時間控制公司,恰好在6月21號晚上大約九點左右,有人發了一條匿名短信給他,告訴他可以使用一種名爲“格列苯脲”的藥物阻止楊德才出院,他也是迫於形勢,只好依計行事。幾天之後,當他已經完成了德才煤礦中高層管理人員的調整,控制了公司之後,楊德才什麼時候出院已經不重要了,他也就沒必要再繼續冒險給楊德才下藥,因此實際上已經停止繼續下藥了。我聽他這麼一說,心想木已成舟,而且他也已經停止了繼續爲惡,因此也就沒有再和他爭執下去。
後來他又跟我說,希望我能幫他把那個發短信的人找出來,因爲那個人相當於是捏了他一個把柄在手裡。他告訴我,他已經掌握了一些線索,他委託電信公司的熟人查過,給他發短信的那張電話卡是在泰山路上一個報刊亭賣出去的,他找到了那個報刊亭的老闆打聽買卡人的情況,得到的答覆是:二十五六歲的女人,開一輛白色長城哈弗H5越野車,本市口音。我當時也沒多想,只是隨口敷衍答應了他,說我會幫他留意的。
6月28號早上我到德才煤礦總部去上班的時候,聽我同事楊建波說,德才煤礦礦長榮建東的女兒出車禍死了,榮礦長一著急,也住進了醫院裡。我當時並沒放在心上,當天下午還去醫院探望了榮礦長,當時在病房裡的還有榮礦長的侄子、也就是榮立雯的堂兄榮立行。他送我出來的時候,我們聊起了他堂妹的那起事故,他告訴我說榮立雯生前在市中心醫院工作,頭天晚上十點多下夜班之後開車回家,還有個同事搭她的順風車,在經過一個十字路口,被一輛闖紅燈的渣土車撞到了,車裡兩人都當場身亡。
當天晚上,我在酒店裡看電視,看到彭城電視臺一檔新聞節目裡邊說了那起車禍,我看視頻上,榮立雯駕駛的好像就是一輛白色的長城哈弗H5越野車,於是急忙打電話給榮建東,想要確認一下榮立雯究竟開什麼車,接電話的是榮立行,他告訴我榮立雯開的確實就是一輛白色哈弗H5,我當時就懷疑會不會是楊永俊認爲榮立雯是發短信的那個人,從而起了殺人滅口之意,人爲製造了這一起車禍。但因爲這只是一樁孤立事件,因此我也無法判斷究竟是意外還是人爲的。
一天之後、也就是6月29號下午大概六點左右,我偶然開車經過市中心醫院大門口的時候,發現有好多人堵在那裡,期初我還以爲是醫鬧,晚上回到酒店,看電視裡新聞才知道,原來是市中心醫院一位名叫李娟的護士莫名其妙的墜樓身亡了,而且從電視裡的採訪內容中我還得知,死者李麗娟就是楊德才住院期間負責照顧他的護士,如果想要在楊德才的藥裡動手腳的話,她毫無疑問是最有機會的。
前後二十多個小時的時間裡,連續出現了兩樁所謂的意外事故,而且受害人還都是極有可能和楊德才在醫院裡被人下藥一事扯上關係的人,我不相信會有這種巧合,當時我就判斷這肯定不是什麼真正的意外,而是楊永俊人爲製造的意外事故,目的是殺人滅口。
張米娜一邊聽我說,一邊輕輕的點著頭,似乎是比較同意我的分析。我知道其實證詞是不應該這樣錄的,我說的這些已經遠遠超出證詞的範疇了,本來我只應該說我看到或者聽到的,不應該說我由此而想到的。但我在一大段敘述之後、在聽衆還在消化的過程中,忽然加了幾句我的個人判斷,我就是要影響張米娜、以及之後看到這份“證詞”的每一個辦案人員,希望讓他們都形成一個先入爲主的看法,然後在辦案的過程中朝著求證“這兩起事故是楊永俊人爲製造的”這樣一個命題去努力。
因爲現在警方已經對這兩起事故定性了,榮立雯是交通意外,李娟是自殺,無論是從某些利害關係考量,還是從人正常的心理習慣出發,警方都只會極力去證明他們之前的判斷是正確的,現在之所以重新把這事情提出來,估計也只是爲了應付一下輿論壓力。在這種情下,他們的方向一開始就錯了,那麼越努力只會越錯。因此我才這樣在證詞裡給他們“下點藥”,儘管我也不知道我“下的藥”究竟能起到多大的作用,沒準我這點小聰明在人家眼裡,就是個笑話而已,不過聊勝於無嘛。
聽完了我的這一大段敘述之後,張米娜點頭笑道:“謝謝常總的配合,你今天說的這些對我們很有幫助。”說著就站起身來和我握了握手,她又指了指身旁剛纔一直在做筆錄的那個魁梧的男警官,笑道:“常總,這位是我的同事陳鋥,市公安局警衛科的。”
我和陳鋥握了握手,寒暄兩句,就聽陳鋥說道:“常總,我們領導安排我來保護你,要求我做到——只要你在彭城地域內,白天不能讓你離開我的視野範圍,晚上我和你一起住酒店,就住在你隔壁的房間裡,一直到楊永俊的案子結案爲止。”
“保護我?”我愣了一下,笑道:“我能有什麼事啊,怎麼會需要什麼保護呢,再說了,這多麻煩你們啊!”
張米娜笑了笑說:“常總,你就別推辭了,我們也知道,這種事情,你肯定也覺得彆扭,可是沒辦法,這是上邊的命令,而且我聽說,還不是我們局裡下的命令,是從市政法委那邊下達的,所以只好請你多多配合了,別讓我們陳警官爲難。”
聽到這話,我忽然就想起了上週五見葛董事長的時候,老頭子說讓我在彭城的時候不要有什麼壓力,他會和彭城市委打個招呼的,現在想來,這個陳鋥的出現,應該就是老頭子打招呼的結果吧,只是這樣一來,我就相當於是多了一條尾巴了,實在是多有不便。
可我也知道,我和麪前這兩個人解釋、抱怨也沒什麼用,他們只不過是奉命行事而已,陳鋥自己也和我一樣是一個“受害者”,只有我和他儘量互相配合,彼此融洽的相處,這樣才能將上邊的這道行政命令對我們兩人的影響降到最低。
想明白了這一點,我就對陳鋥笑道:“陳警官,那以後可就要辛苦你了,咱倆在一起的時候,就彼此儘量隨意一點吧,不要有太多的講究了,我儘量配合你,不讓你爲難就是了。”
陳鋥嘿嘿一笑道:“謝謝常總,我也不是那種死板的人,只要你不嫌我煩就行,我會盡量做到‘消失’的,我知道誰都不願意自己多一條尾巴,可我也沒辦法,上命難爲啊,還請常總多多見諒。”
張米娜笑笑說:“謝謝常總配合,既然如此,那我就先回去了,陳鋥你就多多辛苦了。”
張米娜離開之後,我和陳鋥也就回了我辦公室,我先和幾個同事簡單的說明了一下情況,然後又在辦公室一個角落裡臨時騰出一個位置給陳鋥,他雖然沒什麼事情,可是既然說了白天不能讓我離開視線,那我在辦公室裡的時候,他也只能跟著我呆在辦公室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