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促進就業創業,縮小收入差距
就業事關經濟發展和民生改善大局,是民生之本,在黨和國家工作大局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強調要“促進就業創業”,“縮小收入差距”。當前及今後一個時期,我國的就業形勢依然十分嚴峻,就業任務依然十分艱鉅。面對就業壓力加大形勢,必須著力培育大衆創業、萬衆創新的新引擎,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把創業和就業結合起來,以創業創新帶動就業,催生經濟社會發展新動力,爲促進民生改善、經濟結構調整和社會和諧穩定提供新動能。
(一)積極推進大衆創業,以創業帶動就業
創業帶動就業工作,是實施擴大就業戰略,化解勞動力供求矛盾和就業結構性矛盾,以及提高就業質量的重要途徑。國務院出臺《關於大力推進大衆創業萬衆創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對創業作出了具體的規定。我們大力弘揚創業精神,營造尊重創業、崇尚創業、支持創業、競相創業的和諧創業環境和良好輿論氛圍,積極推進大衆創業,以創業帶動就業。
首先,要堅持創新體制機制,讓創業更加便利。具體來說,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完善公平競爭市場環境。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增加公共產品和服務供給,爲創業者提供更多機會。逐步清理並廢除妨礙創業發展的制度和規定,打破地方保護主義。加快出臺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建立統一透明、有序規範的市場環境。依法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消除不利於創業創新發展的壟斷協議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以及其他不正當競爭行爲。清理規範涉企收費項目,完善收費目錄管理制度,制定事中事後監管辦法。建立和規範企業信用信息發佈制度,制定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管理辦法,把創業主體信用與市場準入、享受優惠政策掛鉤,完善以信用管理爲基礎的創業創新監管模式。
第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實施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一照一碼”,落實“先照後證”改革,推進全程電子化登記和電子營業執照應用。支持各地結合實際放寬新註冊企業場所登記條件限制,推動“一址多照”、集羣註冊等住所登記改革,爲創業創新提供便利的工商登記服務。建立市場準入等負面清單,破除不合理的行業準入限制。開展企業簡易註銷試點,建立便捷的市場退出機制。依託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建立小微企業名錄,增強創業企業信息透明度。
第三,加強創業知識產權保護。研究商業模式等新形態創新成果的知識產權保護辦法。積極推進知識產權交易,加快建立全國知識產權運營公共服務平臺。完善知識產權快速維權與維權援助機制,縮短確權審查、侵權處理週期。集中查處一批侵犯知識產權的大案要案,加大對反覆侵權、惡意侵權等行爲的處罰力度,探索實施懲罰性賠償制度。完善權利人維權機制,合理劃分權利人舉證責任,完善行政調解等非訴訟糾紛解決途徑。
第四,健全創業人才培養與流動機制。把創業精神培育和創業素質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實現全社會創業教育和培訓制度化、體系化。加快完善創業課程設置,加強創業實訓體系建設。加強創業創新知識普及教育,使大衆創業、萬衆創新深入人心。加強創業導師隊伍建設,提高創業服務水平。加快推進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破除人才自由流動制度障礙,實現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各方面人才順暢流動。加快建立創業創新績效評價機制,讓一批富有創業精神、勇於承擔風險的人才脫穎而出。
其次,優化財稅政策,爲創業提供有力扶持。做好此方面工作,主要應從三個方面入手。
第一,加大財政資金支持和統籌力度。各級財政要根據創業創新需要,統籌安排各類支持小微企業和創業創新的資金,加大對創業
創新支持力度,強化資金預算執行和監管,加強資金使用績效評價。支持有條件的地方政府設立創業基金,扶持創業創新發展。在確保公平競爭前提下,鼓勵對衆創空間等孵化機構的辦公用房、用水、用能、網絡等軟硬件設施給予適當優惠,減輕創業者負擔。
第二,完善普惠性稅收措施。落實扶持小微企業發展的各項稅收優惠政策。落實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等稅收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衆創空間等新型孵化機構適用科技企業孵化器稅收優惠政策。按照稅制改革方向和要求,對包括天使投資在內的投向種子期、初創期等創新活動的投資,統籌研究相關稅收支持政策。修訂完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法,完善創業投資企業享受70%應納稅所得額稅收抵免政策。抓緊推廣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稅收試點政策,將企業轉增股本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試點政策、股權獎勵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試點政策推廣至全國範圍。落實促進高校畢業生、殘疾人、退役軍人、登記失業人員等創業就業稅收政策。
第三,發揮政府採購支持作用。完善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府採購政策,加強對採購單位的政策指導和監督檢查,督促採購單位改進採購計劃編制和項目預留管理,增強政策對小微企業發展的支持效果。加大創新產品和服務的採購力度,把政府採購與支持創業發展緊密結合起來。
最後,拓展城鄉創業渠道,實現創業帶動就業。堅持做到這一點,要做好以下三方面。
第一,支持電子商務向基層延伸。引導和鼓勵集辦公服務、投融資支持、創業輔導、渠道開拓於一體的市場化網商創業平臺發展。鼓勵龍頭企業結合鄉村特點建立電子商務交易服務平臺、商品集散平臺和物流中心,推動農村依託互聯網創業。鼓勵電子商務第三方交易平臺渠道下沉,帶動城鄉基層創業人員依託其平臺和經營網絡開展創業。完善有利於中小網商發展的相關措施,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支持發展面向中小網商的融資貸款業務。
第二,支持返鄉創業集聚發展。結合城鄉區域特點,建立有市場競爭力的協作創業模式,形成各具特色的返鄉人員創業聯盟。引導返鄉創業人員融入特色專業市場,打造具有區域特點的創業集羣和優勢產業集羣。深入實施農村青年創業富民行動,支持返鄉創業人員因地制宜圍繞休閒農業、農產品深加工、鄉村旅遊、農村服務業等開展創業,完善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環境。
第三,完善基層創業支撐服務。加強城鄉基層創業人員社保、住房、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完善跨區域創業轉移接續制度。健全職業技能培訓體系,加強遠程公益創業培訓,提升基層創業人員創業能力。引導和鼓勵中小金融機構開展面向基層創業創新的金融產品創新,發揮社區地理和軟環境優勢,支持社區創業者創業。引導和鼓勵行業龍頭企業、大型物流企業發揮優勢,拓展鄉村信息資源、物流倉儲等技術和服務網絡,爲基層創業提供支撐。
(二)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縮小收入差距
勞有所得是人民羣衆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之一,收入分配事關每個人的切身利益,收入分配製度是經濟社會發展中一項帶有根本性、基礎性的制度安排,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基石。必須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千方百計增加居民收入。
第一,繼續完善初次分配機制。一是要促進就業機會公平。大力支持服務業、勞動密集型企業、小型微型企業和創新型科技企業發展,創造更多就業崗位。二是要提高勞動者職業技能。健全面向全體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足額提取併合理使用企業職工教育培訓經費,保障職工帶薪最短培訓時間。三是要促進中低收入
職工工資合理增長。建立反映勞動力市場供求關係和企業經濟效益的工資決定及正常增長機制。完善工資指導線制度,建立統一規範的企業薪酬調查和信息發佈制度。四是要加強國有企業高管薪酬管理。對部分過高收入行業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嚴格實行企業工資總額和工資水平雙重調控政策,逐步縮小行業工資收入差距。五是要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建立公務員和企業相當人員工資水平調查比較制度,完善科學合理的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適當提高基層公務員工資水平。結合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建立健全符合事業單位特點、體現崗位績效和分級分類管理的工資分配製度。六是要健全技術要素參與分配機制。建立健全以實際貢獻爲評價標準的科技創新人才薪酬制度,鼓勵企事業單位對緊缺急需的高層次、高技能人才實行協議工資、項目工資等。七是要多渠道增加居民財產性收入。加快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落實上市公司分紅制度,強化監管措施,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八是要建立健全國有資本收益分享機制。全面建立覆蓋全部國有企業、分級管理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和收益分享制度,合理分配和使用國有資本收益,擴大國有資本收益上交範圍。九是要完善公共資源佔用及其收益分配機制。建立健全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環境補償機制。建立健全公共資源出讓收益全民共享機制,出讓收益主要用於公共服務支出。
第二,加快健全再分配調節機制。加快健全以稅收、社會保障、轉移支付爲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調節機制。一是要集中更多財力用於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對教育、就業、社會保障、醫療衛生、保障性住房、扶貧開發等方面的支出,進一步加大對中西部地區特別是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和貧困地區的財力支持。二是要加大促進教育公平力度。合理配置教育資源,重點向農村、邊遠、貧困、民族地區傾斜。三是要加強個人所得稅調節。加快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四是要改革完善房地產稅等。完善房產保有、交易等環節稅收制度,逐步擴大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試點範圍,細化住房交易差別化稅收政策,加強存量房交易稅收徵管。五是要完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全面落實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實現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六是要加快健全全民醫保體系。提高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籌資和待遇水平,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七是要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給。建立市場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結合的住房制度,加強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滿足困難家庭基本需求。八是要加強對困難羣體救助和幫扶。九是要大力發展社會慈善事業。積極培育慈善組織,簡化公益慈善組織的審批程序,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個人和社會組織舉辦醫院、學校、養老服務等公益事業。
第三,要推動形成公開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一是要加快收入分配相關領域立法。二是要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健全工資支付保障機制,將拖欠工資問題突出的領域和容易發生拖欠的行業納入重點監控範圍,完善與企業信用等級掛鉤的差別化工資保證金繳納辦法。三是要清理規範工資外收入。嚴格規範黨政機關各種津貼補貼和獎金髮放行爲,加強事業單位創收管理,嚴格控制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高管人員職務消費。四是要加強領導幹部收入管理。全面落實《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五是要嚴格規範非稅收入。按照正稅清費的原則,繼續推進費改稅。六是要打擊和取締非法收入。圍繞國企改制、土地出讓、礦產開發、工程建設等重點領域,強化監督管理,堵住獲取非法收入的漏洞。七是要健全現代支付和收入監測體系。大力推進薪酬支付工資化、貨幣化、電子化,加快現代支付結算體系建設,落實金融賬戶實名制,推廣持卡消費,規範現金管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