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振!”蘇朗一下就認出了那個背影, 這個時間點,躲在樹影下偷聽他與萬芳說話的,除了譚振還能有誰。
譚振跑出幾步, 上了人行道便改爲大步往前。
蘇朗追上去, 只覺得寒風凜冽。
他從身後拽一下譚振的胳膊, 譚振不理他繼續疾走。
蘇朗索性往前小跑, 攔住了譚振的路。
“阿振!”蘇朗根本沒有想到會在這種情況下見到譚振, 所以一時有點不知道要說什麼。
譚振則迅速調整情緒,眼睛彎彎地咧開嘴巴笑了,如往日一般。
他伸手捏住了蘇朗的手指, 揣進自己口袋裡捂著:“……怎麼不戴手套,手多冷啊?!?
“哈……”蘇朗長出口氣, 白色的呵氣從口鼻噴出, 他的眼角不知道是不是因爲氣溫的緣故, 有些微微發紅,在譚振衣兜裡反手捏住了對方的手, 上前把人攬進了懷裡。
“阿振……我……”
“什麼都不要說,”譚振打斷蘇朗,就那麼任憑對方抱著,“我肚子有點餓了,咱們去吃點東西?”
“嗯, ”蘇朗起身, 吸溜了一下鼻子, 對譚振笑, 好像之前發生過的場景根本不存在似的, “好,我們去吃點東西。”
“剛纔過來的時候, 看到有家火鍋店來著,再哪邊……”譚振停在路口,假裝思考。
蘇朗耐心地等著。
紅綠燈變換,蘇朗拉著譚振的手,慢悠悠說:“回酒店吧,我已經準備好了?!?
於是譚振收起了假裝思索的表情,笑一下,點頭默默跟著蘇朗走。
這條街,他曾經走過無數回。時隔多年再次回來覺得非常親切??傊绕鹉莻€他不願意踏入家門的“家”來說,讓人覺得好受一些。
似乎又回到了上中學的時候,差不多也是天黑了還在小吃店裡工作,他一般會躲在後廚,幫老闆娘處理第二天要用的青菜、倒甘水和垃圾。
他還記得那家店的具體位置,只是剛纔過來的時候已經換了別的招牌。
一路上蘇朗捏著譚振的手沉默不語,譚振也在暗暗發呆。
他突然就不知道自己是爲什麼要回來,或者說當初爲什麼去A城,這些年爲什麼要吃那麼多苦,爲什麼明明有更輕鬆活著的方式他不要,他就要暗暗地和上天安排給他的身世死磕!
如果,多年前,他早早地輟學在家,守著萬芳的那個小麻將館,幫打牌的人跑跑腿買點菸酒雜貨,現在是不是應該會過得更快樂一些。
因爲沒有見過更好的生活,所以安然享受命運的安排,不去追不去爭,不知道真相,守著僅剩的一點點自在就好。
“阿振,”蘇朗緊了緊捏著譚振的手指,說,“對不起,我之前,就是在你昏迷的那段時間裡,找人打聽過你的家人……因爲從未聽你說過,當時你在病牀上,就想著怎麼都應該請他們來看一看的……”
“嗯,”譚振臉上繼續保持微笑,他分明知道蘇朗這麼做都是出於好心,所以根本找不出不悅的理由,“我明白。”
“他們那邊的情況……其實我多少是知道一些的,”蘇朗說著,微微扭頭看譚振,怕戳到對方的傷心事,所以有些小心翼翼,“但我覺得,那都是過去的事情了,我們都放下來,好不好?”
“嗯,”譚振的嘴角繼續咧開,還努力表現出釋懷似的眨了下眼睛,“好?!?
可是他知道,有些事情是永遠也沒有辦法放下的了。
自從初三那年,譚振和喬四那羣人撕扯了一架,就被萬芳從家裡趕了出來。
那時候,譚振總覺得老媽是有苦衷的,或許是自己長大了太能花錢,或許是她死了老公情緒不佳,但總歸是有什麼理由,所以纔會對他那樣。
等譚振拿到重點高中的錄取通知書後,第一個想到的不是跑回家去在老爸的遺像前報喜,或者對老媽說“我終於考上了”這樣的話。
而是一個人默默地在街頭遊走,尋找招鐘點工的店鋪。
他問了一家又一家,不是嫌他年紀小,就是嫌他看著就不會幹活。最後,只有與自己家只隔著一段馬路的小吃店裡收留了他。
他那時候怎麼就會認爲只要考上大學,有了文憑找了體面的工作就能過上好日子了呢,那時候的他分明連什麼是好日子都不是很明白。
譚振在小吃店裡忙活了一整個暑假,沒有假日、沒有旅行、沒有補習,只有勞累。開學之後,拿著工錢交了學費,卻還賴著不走。
小吃店裡的阿姨總拿譚振和自己的兒子比較,這個時候就更是心疼了,都是一條街上的,譚振家的事情她多少還是知道一些。
於是,譚振就這麼,在距離自己家不足兩百米的地方安頓了下來。在整個高中生活裡,白天上課,晚上還要在小吃店幫工。
這所有的一切,屬於一個男孩子應該享受的整整三年美好時光,從來沒有一天真正屬於譚振。現在說放下,怎麼能放得下。
蘇朗打車,用手擋著車框邊緣把譚振送進後排,自己也擠了進去,兩人一起回酒店。
譚振曾經覺得自己卑微、骯髒,尤其是面對蘇朗。在不知不覺愛上蘇朗之前,他儘量說服自己那只是在用身體和對方做著無恥的交易。就像是以往任何一次交易一樣。
在蘇朗表明了對譚振的喜愛之後,有那麼一段時間,他一直活在無法從以往生活裡□□的自卑中,無論如何都覺得沒辦法配得上這個在火光中救自己性命的人。
支撐著繼續和蘇朗在一起,甚至很冒險地和對方一起回到Q城的,是那幼兒時期的碎片記憶。他想,那麼小,咱們就把心靈交付彼此了,所以,後來的污泥和骯髒都是可以一筆勾銷的吧。
可是,如今,他曾經當親身母親來侍奉的萬芳女士,當著蘇朗的面,說出了那樣的話,什麼“我的兒子很值錢”,那語氣分明就是從一開始就只是拿他當一件商品!
這可恥的自尊在過去的多少年裡都毫無存在感,此刻卻勃發地強烈!
譚振根本沒有想到,在回到Q城的第二天,接連遭受了朋友和“媽媽”的雙重打擊。
原來,這麼多年,他當親身母親來侍奉的,想要竭盡全力滿足對方金錢需求的人只是拿他當一件值錢的玩意;原來,他不惜偷盜要幫助的朋友,會覺得他之所以肯出錢只是因爲受人好處在先!
譚振從來沒有如此失落,覺得自己從裡到外都是冷的,在北方寒冷的冬夜裡,他比路邊的積雪還要心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