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藍以爲是謝雲愷,轉身卻看到陌生的男人面孔,身量與謝雲愷差不多,輪廓線條和眼神卻比他柔和一些,有點面善,竟和照片中的寇靈十分相像。
“你是?”
男人不答,徑直走進來,奪過麥藍手中的相框放回桌上,“謝雲愷沒交代過你不許碰靈靈的照片嗎?”
“你是寇靈的家人?”
“我叫寇磊,是靈靈的大哥。”
難怪長的這樣相似。麥藍有難言的歉意,“對不起。”
“既然覺得抱歉,爲什麼還出現在這裡?”
麥藍苦笑,“我也不想的,是謝雲愷的意思。他要我說出我弟弟的下落,實際上我真的不知道。”
寇磊凝視她片刻,不發一語地離開。
晚上一羣人在酒吧喝酒消遣,謝雲愷到的最晚,被罰酒三杯。以往寇磊要麼是起鬨最大聲的那個,要麼是站在他這邊幫他開脫討饒,今天卻只在角落冷眼看著。
“不是增加了員工麼,還忙到這麼晚,似乎說不過去。”
謝雲愷挑挑眉,“什麼員工?”
“你明白我說什麼,許麥藍,你不是把她弄到你的博華投資去了嗎?我見到她了。”
謝雲愷不在意地低頭喝酒,“那又怎麼樣?我是爲了找到靈靈,只有許麥藍知道許寸冬的下落。”
“用這種方式?雲愷,你知不知道你在玩火?別說她不一定知道許寸冬在哪,就算是知道,你這樣威逼利誘地把她留在身邊也不妥。她做錯的事已經受到了懲罰,可判可不判的罪名讓她坐了一年牢,案底要跟她一輩子,夠了。”
謝雲愷冷冷瞥她,“你能不能收起你作律師的那些所謂正義感?現在失蹤的是你親妹妹,我不管用什麼非常手段,只要能平安地把靈靈找回來!”
別人不理解也就罷了,寇磊是跟他一起長大的發小,又是靈靈的大哥,居然說出這樣冠冕堂皇的話,好像十惡不赦的人是他而不是許寸冬那個搶匪。
他憤憤難平,濁氣上涌,開著車出去兜風,下意識地就往許麥藍所住的地方去了。
這女人伶牙俐齒不輕易服軟,他是見識過的,就不知她見到寇磊之後說了些什麼又做了些什麼,居然能這麼快就策反寇磊來跟他作對!
她還住在那個鋪子裡,但此時沒有亮燈,人不知去了哪裡。謝雲愷想起兩人第一次真正見面的情形,蹙緊了眉頭。
她該不會晚上又跑出去站街了吧?
許麥藍的確是站在大街上,不過不是做皮肉生意,而是在夜市擺了個地攤,賣些圍巾手套和耳罩,在這麼冷的天裡,生意倒還挺好。
說是夜市,也不過是在人羣集中熱鬧的地方自發聚集起來的各種小攤小販,吃穿用度,賣什麼的都有,沒人管的時候欣欣向榮,城管一來撒丫子趕緊撤。
麥藍是偶然聽十一提起這兒有夜市可以淘到便宜的好東西,纔有了練攤的主意。劉胖子同意抵扣租金讓她住在鋪子裡的時限就快到了,如果再不把接下來的租金繳上,他就算讓鋪子空著也不會讓她白住的。
手頭的錢不夠,謝雲愷那裡能提供一日三餐,可沒說能給她工錢,給也不會多給,她只能多做幾份兼職,把租金湊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