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藍點頭,“最近你也辛苦了,是該休息下。對了,我今天發了工資,上次你借我的錢可以還你了,再請你吃夜宵吧,我得好好謝謝你!”
她最困難的時候,連夜市擺攤的本錢都是金十一借給她的,她一直記著這份恩惠。
十一也很爽利的收下了她還來的錢,“好啊,正好餓了,咱們去吃頓好吃不貴的。”
兩人去大排檔吃涮鍋,東西點了不少,卻都是十一在吃,她吃的很少,十一便問:“你看你,拿到工資是好事兒啊,怎麼悶悶不樂的?沒想到那個謝雲愷還肯給你開工資,我以爲他是吃人不吐骨頭的餓狼呢!”
其實他就是,但麥藍沒法跟十一細說,那晚差點受辱,光是回想都覺得羞憤,她開不了口向人傾訴。
“是租店鋪的事,劉胖子把鋪子賣給別人了,要租下來可能會有點問題。”眼下還有更犯愁的事兒,她倒是不介意說給十一知道。
十一聽完她說的大概,一拍桌子,“這有什麼難的?我給你介紹認識點人,保證逼也逼得那個什麼公司把鋪子租給你。俗話說得好,強龍不壓地頭蛇嘛,明的不行咱們來暗的。”
麥藍問:“要怎麼認識?”
十一想了想,“這樣,明晚我來找你,你打扮漂亮點,咱們去夜魅。你別誤會,我可不是想再推你入火坑,是那地方銷金窟,穿的不好都不讓進。咱們要找的人就在那兒!”
夜魅是梅城最出名的*,就像十一說的,銷金窟,有錢人進去揮金如土,而對於麥藍來說,遙遠得就像另外一個世界。
所以當十一提出要帶她去這種地方的時候,她還是大大猶豫了一下,畢竟太過陌生的環境讓人本能地就覺得危險。
可她現在也沒有更好的辦法,劉胖子那邊遲遲沒有消息,鋪子轉眼說不定就要租出去給別人另作他用,換地方實在是下下之策,有一些希望她也該試試去爭取。
十一講義氣,相信她不會害她的,麥藍還是決定跟她走這一趟。
衣服還是十一借給她的,不像以前那樣暴露,但還是有些妖嬈了,她有些不習慣。十一還給她化了妝,說素面朝天在那種地方的光線和嘈雜聲裡讓人看不清也記不住,人都記不住還怎麼幫忙呀?
她說的都有道理,可麥藍還是很緊張就是了,總覺得好像會有什麼不好的事。
夜魅外觀不俗,不是燈紅酒綠的那種俗豔,消費的人都是會員制,講究低調和品味,所以並不是人人都能進去。
金十一還是有些手腕,認識裡頭的客戶經理,親自帶她和麥藍去520包房。走廊上都鋪著厚厚的地毯,腳步踏上去都沒有聲音,跟想象的不太一樣。
這裡一切都是數字,房間的名稱,經理和服務員以工號相稱,連客人和她們要找的人都只是一個數字代稱。
“九哥。”十一拉著麥藍推門進去,恭恭敬敬地叫了一聲,獨自搖著色盅的大鬍子男人瞥了她們一眼,朝旁邊擡了擡下巴示意她們坐下。
“說吧,有什麼事?簡單直接點,我今天約了人談生意,沒空應付你們。”
十一碰了碰身邊的麥藍,她鼓起勇氣道:“九哥,你是有頭有臉的人物,我只是想請你幫我留住一個鋪面,也許是殺機用牛刀了,但無論如何,請你幫幫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