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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六籍

漢王五年六月,漢王之地巴州,逐漸平靜了下去.正如夏正平所預料的那樣,巴州與南蠻,開通了鎮南關,作爲通商互市的地方以後,兩地的民衆,生活水平,正在快速提高著.

《夏律》的修改完善工作,也已經完成了,最後公佈出去的,自然是以《漢律》作爲律法的名稱。這一部律法,一經頒佈,自然得到了百姓們的認可。

當然這其中,自然出現了士族之人鬧事的情況,畢竟根據夏正平的意思,《漢律》之中,做了許多新的規定。而這些規定,是專門衝著士族之人而去的。

說白了,《漢律》頒佈以後,士族之人,在整個巴州境內,徹底失去了地位。他們成了本質上的富家之人,和州郡的官員,再也沒有任何的瓜葛了。在律法之中,士族世代爲官的制度被廢除,就是其中的規定。

這相當於是,從法律上規定了士族之人,不能夠繼承父輩的官職。想要取得官職,就必須接受應有的考覈。這種考覈,自然是夏正平之前提出來的科舉制度。

《漢律》之中,科舉也是作了規定。這是夏正平,讓一衆掌管律法的官員,制定的,他就是要從法律的途徑上,來確定做官的方法。當然,這裡面除了夏正平出訪遇到的特殊人才。

可以這麼說,夏正平就是要讓律法的制度,在這個世界中推行下去。多年不變的人治,是時候該變成法治了。

衆多百姓,自然是懂得律法之中的規定,因此他們並沒有太多的表現。士族之人失了勢,這意味著,在未來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巴州境內,民衆已經和士族之人平起平坐了,這也是夏正平想要的效果。

然而,隨著律法的公佈,通商互市的運作,一系列的事情開始出現了。士族之人沒有了特權,連最基本的社會生活,都已經無法辦到。儘管,他們手中握著極大的財富,但是因爲沒有了特權,而導致了他們很多事情,都得親力親爲。

若是往常的話,士族之人出行,可以乘坐由官府專人擡的轎子。然而,現在出行,得自己走路,或者是尋找人擡轎子。家境好一點的士族,自然不會在意這些尋找轎伕的銀錢,但是家境糟糕的,就有些撐不住了。

夏正平自然不會去憐憫那些士族之人,他知道,這是改革的必然結果。唯獨讓他擔心的,就是通商互市之後,一些不好的現象,正在產生。這些現象,自然是跟士族有關。

士族之人掌握了大部分的財富,因此一些頭腦好的士族之人,便是在通商互市之中,牟取暴利,讓平民百姓無錢可賺。長久以往下去,就會形成一種富者越富,窮者越窮的局面。

這樣的局面,自然不是夏正平想要看到的。因爲通商互市的本質目的,就是爲了讓普通老百姓,能夠富裕起來。

只有讓普通老百姓富裕了,巴州才談得上真的富裕。如果真的出現那種情況的話,那麼巴州反而是一種貧富差距增大的局面。

夏正平走訪過了許多郡城,便是發現了這些問題,在兩邊的貿易之中,獲利最多的,依舊是士族。平民之中,雖然有所獲利,但是和投入的本錢相比,這利潤可以說是微乎其微的。

更爲關鍵的是,隨著通商互市的發展,各行各業的結構,開始出現了變化。原先佔據較小的商人羣體,已經逐漸變得大了起來。這樣的一個事情,自然需要進行一番仔細商議。

整整一個六月份和七月份,夏正平與何士元等一衆謀士,研究著這一件事情,但是皆是沒有什麼頭緒。

他們自然不可能去抑制商人的發展,那樣子會導致通商互市的貿易額度減少,最終會影響到整個巴州的經濟。夏正平好回憶起了自己前世之中的歷朝歷代歷史,又是結合這個世界上的一些因素,最終決定發展一種新的制度。這種制度,帶有一定試探性,夏正平還不能夠確定,它能否正確實行。

因此,對於制度性上的創新和改革,還是得依靠諸多的官員。

八月中旬,夏正平估摸著自己對於此,已經準備好了,便是召集了衆多官員,聚集在了政事堂內,宣讀了自己的辦法。

“隨著經濟的發展,諸多民衆,也變得分工不同了。本王爲此,想了一個辦法,把巴州之民,劃分爲六種戶籍,依照戶籍的不同,來進行某些政策上的調整。一來,可以抑制彼此之間的貧富差距,而來可以進行統一管理。”

夏正平在桌案前,展開帛書,緩緩的念出了自己的方案。他是經過深思熟慮的纔講出這麼一個辦法的,但是其中有著許多的不足,因而需要藉助衆多謀士的智慧,對其進行一番的修正。

“敢問主公,您說的六種戶籍,又指的是什麼?”何士元有些不理解,他們這些謀士,和漢王夏正平商量過那些事情,沒有任何的頭緒,“要不,再等等一陣子,觀察觀察再說,再做決定?”

他很是謹慎,因爲自從通商互市以來,巴州總體算得上富裕起來了,達到了某種平衡。一旦進行過多的干預,很有可能,導致這種新建立起來的平衡,被破壞的一乾二淨。

這樣的破壞,將是徹底的,將會給很多人帶來災難性的後果。正因爲如此,何士元等一衆謀士,必須要搞清楚,漢王夏正平的真實想法,否則的話,就是很難執行下去。

夏正平點了點頭,他自然明白何士元等人在擔心什麼,便是開口道:“所謂六種戶籍,其實就是根據民衆們職業,而進行劃分的。”

“將當官的,以前的士族等人,劃分爲士籍;將種田耕地的,劃分爲農籍;將從事工具製造等人,劃分爲工籍;將從事商人的,劃分爲商籍;將作爲士兵,參加軍隊的人,劃分爲兵籍;至於其他的,則通通列入雜籍。若是有多種職業的,則以主要職業,進行劃分。”

他這種分法,其實有點像前世之中歷史上的六部,但是又有所不同。確切的說,夏正平其實是根據士農工商等職業,進行更加仔細的分類了。

“讓我等思索一番,仔細想一想。”衆人並沒有著急回答夏正平的話,而是選擇了沉默思考。並不是衆人領悟不出來其中的意思,而是這一設置,著實關係著巴州所有人的命運。

夏正平見著衆人陷入了沉默,點了點頭,繼續說道:“做官的,編入士籍,像你們,都可以說是士籍之人。販賣貨物,走運商品的,都是商人,我們可以將其稱之爲商籍。對於這兩種戶籍之中的人,我們可以徵收較高的稅賦。”

實際上,夏正平想說的,就是分段徵稅。其實,就相當於是分收入徵稅。士籍、商籍人有著較高的收入,徵收較多的稅收,也是理所當然的。而農民等人,因爲有著較低的收入,可以徵收比較低的稅賦。這樣子一來,六種戶籍制度之下,便是存在了三種不同的徵稅額度。但不論哪一條,都是收入越高,徵收的稅賦也就多。

夏正平實際上是把自己前世之中,現代社會的稅收制度,給取了一段,制定了出來。只不過,前世之中,徵稅的對象,是根據收入的不同劃分的。而這個世界中,夏正平當然也是根據這一個原則來,只不過劃分爲了職業不同罷了。

縱觀整個巴州境內,所有民衆從事的職業,其中做官的收入和從商的收入是位居一二位的。他要平衡巴州民衆之間的收入,自然是要從稅收著手。這一方面涉及的範圍很廣,而且面向所有人。

這就相當於,從宏觀上調控整個居民羣衆的貧富差距。富人多繳稅,窮人少繳稅,變相的將財富集中到了州郡統治階級的手中,轉而又是流入到了窮人手上。

用一句話闡明,那就是夏正平要通過調控稅收的方式,進行調控貧富差距。簡而言之,就是要“窮”了富人;“富”了窮人。

如果真的落到實處,夏正平相信,在通商互市的同時,能夠做到保證巴州百姓的貧富差距不會太大。

他是現代人,自熱明白貧富差距過大的結果是什麼。除了富人越富,窮人越窮以外,更重要的是,到了那個時候巴州的商人們,逐漸形成一個大圈子,隨著時間的推移,將會對巴州州郡產生一些影響。

這些影響,是不可逆轉的,就像前世之中,世界從封建社會走向現代社會一樣,都是不可逆轉的。這其中,自然是因爲經濟的發展。經濟發展的產物,自然是富人的增多,富裕之民的增多。

“諸位大臣,你們覺得本王的這一個提議怎麼樣呢?”夏正平口中的提議,自然是設置六籍,分三段徵稅,“你們已經沉默了很長時間,總不能讓本王一個人決斷吧?”

“再者,這六籍三段,我覺得還是有一些不完善的地方,諸位大人可以暢所欲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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