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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五節 站在哪一邊

還好沒鬧出人命來,鄉勇是一羣色荏內厲的角色,談不上什麼紀律,打砸搶他們願意幹,但是真的衝擊洋人的軍隊那就是另一回事了,英軍畢竟是正規軍,香港政府出兵的理由是保護本國公民的財產,也不願意打仗,結果英軍一來,就跟鄉勇在九龍倉一帶對峙,並沒有發生交火呢,朱敬倫的軍隊也到了,強硬的擠進兩邊本就不算寬敞的空間,強行將兩股勢力分開。

這時候朱敬倫也到了,朱敬倫一到,九龍鄉紳們好像找到了主心骨一樣,臉上露出了放心的神態,紛紛前來拜見朱敬倫,他們以爲朱敬倫一定會幫他們的。

洋人對朱敬倫也比較認同,但那是在國際規則方面,他們不敢保證朱敬倫在面對本國人跟洋人衝突的時候,也能一碗水端平。所以羅便臣也親自趕來了,他是香港總督,朱敬倫是廣東道臺,身份上基本是對等的,當然要排除管理地方的大小,總之在身份上,朱敬倫還比羅便臣要高上一頭。朱敬倫都來了,羅便臣出面也不算貶低身分。

朱敬倫要先處理本地人的關係,本地人也分爲了兩撥,一波是以五大家族爲首的鄉紳,一波則是尖沙咀一帶的幾個客家宗族。

這幾個客家宗族是康熙時候搬來的,跟沿海遷界那件歷史上最愚蠢的行動是分不開的,當時本地是有人的,被康熙三十里以內全給遷到內地去了,幾十年後復遷的時候,有的人回來了,有的人沒回來,有的人回來早,有的人回來晚,有的手裡有地契,有的把地契丟了,種種問題造成九龍這一帶土地官司本來就很難分清楚。

當復遷開始後,當地荒地很多,當地官員奏請招募流民來開墾,客家人就來了,但是相繼有土人回來說地是他們的,客家人說他們開墾的是荒地,土人手裡拿著地契說明朝時候這裡就是他們的地,而客家人說是當地官府招募他們來的,官司打了很多年,有兩個臨近的村子,爲一樁土地官司打完後,雙方各自立了碑文描述,一百多年後學者發現碑文,對比研究發現說的是一件事,但雙方的描述完全不同,都是自己有理。

最後官府斷案,很多客家人開墾出來的土地,只能讓給了有地契的土人,客家人取得土地的永久耕種權,每年交租子而且地租一百多年都沒變過,而那些丟了地契的土人,卻沒有要回土地,他們反而成了客家人的佃戶,歷史上因爲爭地,土客兩家發生過無數次衝突。

香港被割讓後,英國人用現代產權也理不清這個紛爭,產權登記的時候,很多土地的地契已經沒有了,就按照納稅證明來登記,結果原本只有使用權,但是卻是他們交租子的客家人就取得了完整的地權,導致鄧氏跟香港政府打了好幾次官司,而且引起整個九龍半島上的地主對英國人的不滿。

現在這個難題扔給了朱敬倫。

一大羣鄉紳一開始討論,就扯到了康熙時候的事情,甚至扯到了宋代的事情,拿出家譜讓朱敬倫評理,說他們家早在宋代就來這裡開墾了,客家人才來了一百多年云云。歷史是扯不清的,朱敬倫總不能挖開康熙的墳墓找康熙評理,馬上阻止這些人扯淡,就按照他們一貫執行的方式來。

首先這種土地的分權很複雜,擁有紅契的地主並不擁有完整的產權,擁有使用權的佃戶也不能說完全是出賣勞動力的,事實上手持租權白契的人,甚至都不能說他們是佃戶,很多人其實是二地主,他們根本不種地,而是自己再招人耕種。

這種產權和使用權分離的情況,並不僅僅侷限在廣東,而是分佈在全中國,造成這種情況大面積發生的問題,主要還是要歸結於官府的不作爲,以及官員的懶政和瀆職,是民間一種規避的辦法。

老百姓大規模的使用白契而不是官方的紅契最大的問題就是辦理交割手續的麻煩,在明代的時候,官府是支持交割的,甚至有嚴格的規定,“不過割”這個行爲本身是犯法的。大明律規定,“凡典賣田宅不契稅者,笞五十,仍追契內田宅價格一半入官。不過割者,一畝至五畝,笞四十;每五畝加一等,罪止加一百。其不過割之田入官。”

明代出於收稅的目的,對於田宅文契的官方要求很嚴格,但依然禁不住。老百姓過割田畝交點契稅無所謂,關鍵是官府的勒索太過,沒人願意跟官方打交道。清朝基本上沿襲了明朝的制度,清朝雍正年開始,放寬了典賣制度,典就是暫時抵押的意思,因此老百姓找到了一條規避政府契稅和官府勒索的辦法,那就是採用白契,私下籤訂典賣文書,官府追究大可託庇爲典而不是賣。

總之這是一個很麻煩的問題,導致到了清朝,大量民間私契氾濫,根本不可遏止。

這種產權的問題最是麻煩,歷代官府都理不清,現在讓朱敬倫評理他也沒有能力分清。

所以他的原則就是不分,原來什麼樣現在就什麼樣。

他只針對九龍倉的情況來論理,首先幾個九龍倉一帶的客家村子,他們手裡持有的是租權白契,也就是使用權,每年按時給官府納稅給地主交租,從無拖欠。他們賣出去的土地,都是一些靠海最近的耗田,平時根本無法下種,也就是退潮後收收貝殼,種種生蠔的用處。甚至這些淤積的沙田,官府都是另立地冊的,也是一筆理不清的產權,客家人說是他們的,地主說是他們土地上長出來是他們的。

本來就理不清,也沒什麼大用,所以爭執雖然有,卻沒有動干戈,但是客家人將這裡的地賣給了洋人,這才惹火了一大羣地主。

說到底什麼排外了,什麼歧視了,什麼民族問題了,最嚴重的還是爭地,哪怕是沙地,這些人也要爭個頭破血流。

“官府是怎麼斷的?這些地的地契在誰手裡?”

朱敬倫問道。

官府斷了一個糊塗案,還是產權歸土人名下,租權歸了客家人,每年給一點點可憐的地租,不足好地的百分之一,其實也就是一點安慰。

如果沒有洋人,這些地其實雙方都不會在乎,可洋人給了一個天價,客家人將這些土地賣出去發了一筆財,可每年洋人還只給土人那麼點可憐的地租,洋人又用這些土地做生意賺大錢,他們心裡不平衡,加上本來約定大家都不賣地的。

客家人不服,說他們又不是地主,官契在地主手裡,他們只是把地轉租給了洋人而已,算不得賣。土人要求客家人不服就退租,他們另找人租,決不找洋人。

朱敬倫明白了,事情就是洋人取得了沙地的使用權,然後填海夯實,建造倉庫和碼頭,每年給地租交一點可憐的租金,法理上沒錯,人情上不通,跟後世因拆遷鬧起來的糾紛沒什麼區別,最多摻雜了一些排外的情緒。

“如果地租能提高一些,你們能接受嗎?”

朱敬倫問道,如果他們能接受,自己可以出面找洋人談判,了不起威脅洋人說他們買的是一塊產權不明的土地,合約不算數,他們會退讓的。

但是鄧氏的老頑固鄧文舉堅決不同意:“不行,把洋人趕走一了百了,有他們在這裡,遲早是個禍患。”

這纔是真正排外的死硬派。

朱敬倫勃然大怒:“洋人在這裡賣地、居住是都同意了的,官司都打到了英國女王跟前,白紙黑字雙方都發了宣言的,你現在告訴我你要把他們趕走。當初英國人割地的時候,你是怎麼說的?”

最痛恨就是這些不守約的惡習,隨性而爲,怎麼對自己有利,就怎麼來。

鄧文舉絲毫不讓:“這是我們十八鄉的紳民一致的決定,殺過雞頭髮過血誓的,不把洋人趕走決不罷休。誰都不會讓一步。”

朱敬倫道:“我不管你們現在怎麼商量的,總之當初我是跟你們商量好,你們給我簽了字,我才讓陳大人拿著去英國跟英國人論理的,現在你們跟我說還是要趕走他們,你們這是想幹什麼?”

鄧文舉道:“此事全系我等鄉民公議,與官府無礙。”

朱敬倫冷笑道:“你可以試試。你們想動刀子,先衝我來。看看是你們十八鄉的人不要命,還是我朱敬倫的兵不怕死。打,打到最後一個人大家安生。”

朱敬倫罵罵咧咧的就走出了九龍巡檢司署,走向另一個房間,羅便臣還在這裡呢。

跟羅便臣不談產權糾紛,不談華洋衝突,不談土客矛盾,只談一個,主權問題。

“你們必須馬上退兵,擅自侵入我國領土,你們這是要挑起戰爭嗎?”

朱敬倫咆哮的聲音又一次傳到外面。

一些鄉紳和士兵都聽見,他們就納悶了,朱敬倫這到底是站在哪一邊的?怎麼跟鄉紳也吵,跟洋人也吵。

朱敬倫那一邊都不站,他這次要站在理的一邊,道理和法理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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