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問題,不用再說了。”決絕地打斷,纔不要聽他說。
“可是宋若風幾個已經在陳凱家了。”最後一招了。
“請他們到酒店吃飯,頂多我付錢。”該說寧景高明吧,早就跟他說過不次這夥人再找他去什麼亂七八糟的地方就用酒店搪塞,一字之差,管他認不認,不認拉倒。
“那個,這兩個地方差遠了吧。”吞吞口水,糾正道。
“差不多,都有個‘酒’字。”一臉“沒錯、正確”的表情。
“字是差不多,問題在於那個‘吧’、和‘店’字,無論是性質和場所都差很多。”既然他喜歡咬文嚼字,就奉陪到底,直到自己理屈詞窮。
“你是要場所?好吧!頂多大家退一步,去KTV。”一錘定音。
王海一想,KTV總比酒店要強,於是,“成交。”
把這事跟其他人一說,陳凱二話不說同意,酒吧那地方他也不太想觸碰;林施沒話說;宋若雨同意;三個連體嬰無所謂;宋若風本還想爭取一下,給陳凱一瞪馬上消音。
一行九人浩浩蕩蕩地朝著一家KTV走去,路上行人不斷地、紛紛地轉頭看。方宏律陳凱表示無語,話說這七個人那麼羣情激昂,熱情洋溢,聲勢浩大是爲了什麼?他們是出來玩,不是給人當怪異動物來看的。他們後悔了,怎麼就沒早想起這羣人是異類。
KTV裡,李東藝三人唱得那叫一個撕心裂肺,方宏律聽得震耳欲聾,他再次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場所相同性質相近的地方碰不得!聽聽,整整三個走音天王,一個走音天王可怕,他能讓你痛苦到自殘;兩個走音天王棘手,會比起來,讓旁人評評誰唱得好聽,那叫一個魔音貫耳,會讓你想自殺;三個就亂成一鍋粥,整個空間充斥著躁音,殺死細胞殺死人的那種,讓你想先殺他們再自殺。這不,這三位天王級的人物還在搶話筒。
正痛苦不堪之際,完全不知道手機響了多少遍,振動了多久。終於受不了看時間能否早點回去時,才驚訝地看到手機屏幕,顯示的三十多個未接來電,那是一組陌生的號碼。如此執著契而不捨足以證明那個人認識自己。那麼,會是誰?難道說是……那個在腦海浮現得爆滿的名字和容貌更加積極地響應。正大喜,又怕是個普通的朋友,到最後空歡喜一場。
在他糾結時,這組號碼又跳了出來,連忙跑出去找個靜一些的地方來聽。當然在包廂裡怕來不及他已經接了,“喂”了幾聲,叫人家等。總算找到一個僻靜的地方,通話時間早已顯示02:41了。
“在哪?”有些火大,先不說他半天被打爆電話也不接,就說一接就聽到那種音樂的聲音就已經可以讓他氣到了。
一驚之下忘了回答,是寧景,真的是他。
“發什麼呆,問你話呢。”這回是真的要爆發了。
聽這語氣不善,條件反射地回答:“沒在酒吧。”
“那是哪!”那音樂,那吵雜的地方,一聽就不是好地方。
這是第三遍了吧,虧他對自己還有耐性,“KTV。”
“這種殺死細胞的地方也敢去,沒聽那是鬼哭狼嚎嗎!”
形容得真貼切,方宏律差點就拍起手掌贊同了,可是他還不敢,怎麼聽那都不是玩笑句,那語氣也太過的嚴歷了。什麼叫不會被寧景知道,現在這叫時間剛剛好。“就偶爾一次。”
“哦,那意思是不是說什麼都要試一次,要不要,要不要,還有……”一天沒管他就是不行。
關於這種不好的東西他一一數了出來,連忙打斷:“不是那意思,只是好久不見聚一下。”
“算了,現在回去,等下打給你。”太累了,也不吼他。
“還……”
“嘟嘟嘟……”
方宏律先是發現沒聽到聲音,後來把手機從耳邊拿下來一看——黑屏了。大概是寧景電話打多了。這下子,悲哀了。拿著手機差點嚎了出來。
煩躁地把手機隨手扔到沙發,按著太陽舒緩疼痛,忙了幾天,總算把該辦的手續辦好了,這些事不想假手於人,即使來這裡不是他的意願,既然來了,就要親力親爲,好不容易有個時間打電話,卻連話也沒說完。
悲哀兩秒後迅速回包房搶手機看時間,天,晚上八點多,是快點回去找充電器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