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初中時代,流行過一種特別靈異的,稱之爲“傳信”的惡作劇,關於這個惡作劇的起源沒有人知道,只知道這個惡作劇的信件內容是:寫了一段不知所云的東西,然後問你相信與不相信,如果收到信件的人選擇相信,那麼請寫下對於不信者的懲罰後,再將此信於一天之內傳給自己身邊認識的三個人即可。若是有人選擇不相信,信中所寫到的懲罰必會於一天內降臨在不相信的那個人頭上。
關於這種東西,我不知道我的讀者、網友還有朋友們有多少人會選擇不相信,反正當時我是選擇相信了。因爲選擇不相信的人,到最後他們的下場我親眼目睹過,那真叫一個悲慘!
1990年的6月初,我所就讀的上海市田林第三中學召開了一次全校學生及教職員工大會,校長宣佈了幾件事情:第一、禁止校園內再進行“傳信”的惡作劇活動,第二、對於學校裡第一個“傳信者”記大過處分一次。第三、表彰那些在“傳信”事件中用實際行動進行抵制的學生。
那“傳信”事件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這還得從1990年3月初說起。
當時學校裡初三年級組忽然出現了第一份這樣的信件,據知情者透露出的消息,第一個收到這封信的學長完全不知道這封信是什麼時候跑進他的課桌裡的,但他感覺挺有趣得,於是想出了一個懲罰方式,然後把這封信抄了三遍,就傳給了包括他的同桌在內的三位同學。
就這樣,“傳信”事件便開始逐漸在整個初三年級組蔓延開了。大部分人都選擇了相信,那是因爲不想給自己找麻煩,反正上課時也無聊,抄寫三遍這封信件,正好能幫助他們打發無聊的課時。
正當“傳信”惡作劇在初三年級組被搞得風生水起時,沒想到有一天的上午,有一位學長在上地理課時因抄寫此信,被地理老師逮個正著,地理老師看了這封信信後,當時就生氣得將這封信揉成了團,直接扔進了垃圾桶裡。並對全班的學生說道:“你們誰再敢做這種無聊的事情,我就要罰他了,你們不是喜歡抄東西嗎?那就罰他抄寫地理課本十遍!你們現在不好好上課學知識,卻相信這種毫無科學依據的東西。我也看了信了,不相信的人就會摔一跤是吧?好啊,你們倒是要看看我這節課上下來,有沒有摔跤!”
下午那位地理老師來我們班裡上課,結果真的摔傷了腳(詳情請見第十四章《第六感》),這消息很快便傳到了初三年級組,一下子這封信件的可信度迅速提升了,原先那些不相信的和懶得抄寫的學長們,全都毫不猶豫得選擇了相信,並開始想各種懲罰方式,以及抄寫書信三遍。
於是,“傳信”事件很快又從初三蔓延到了初二、初一、預備班。短短的一個月裡,全校全都籠罩在這個“惡作劇”的氣氛裡。而這一個月裡,自以爲該用科學武裝自己的那些人,紛紛都遭到了懲罰的報應。
雖然有了好幾個前車之鑑,但是不知死活的勇士們,總是不斷得會冒出來。
我們班上也有這麼一位,憑著自己長得人高馬大的優勢,自稱自己膽子特別大,他看過信件內容後,直接當場將信件撕得粉碎,然後大無畏得對我們說道:“不相信的話就會吃大便,呵呵,我看寫這個懲罰的人,自己肯定是吃過了不少大便。”
班裡頭好些人爲他捏了一把冷汗,他也是處處小心,連廁所都忍著不去上。
下午的體育課上,男生一般都選擇踢球,而他也不例外得選擇了前鋒的位置。上半場平安無事得度過了,下半場交換場地後,一開始便有了一個很好的進球機會,左邊後衛帶球至中場,又一個大腳長傳穿衝吊到右邊路。對方集中力量上來搶斷,右邊後衛插上接過球,將球直塞給了正在中路的他,他接到球后,帶球越過對方後衛,直逼對方球門。由於他的速度很快,對方的後衛根本來不及回防,他帶球直接進入了對方的小禁區,跟門將形成了一對一的局面。這麼大好的一個機會,他剛擡起右腳想要射門,卻萬萬沒有想到,由於身體慣性向前傾,他的右腳甩出時,直街踩在了球上,結果一個“狗啃泥”,整個人趴在了球場的泥地上,久久爬不起來。
大夥立刻上前扶起他,問他是否有摔傷,但見他一嘴的泥土,搖著頭說道:“沒事兒。”
有人立刻提醒他:“這一次是吃了泥土,小心下一次就要吃大便了。”
他沒有在意,拍了拍身上的灰,卻發現褲腿摔破了,膝蓋也有明顯的挫傷和血痕。體育老師從遠處跑過了過來,查看了一下他的傷口,立即讓兩名同學架著他去醫務室緊急處理。
走出了大操場,他想要抄個近路,於是選擇越過花壇。他放開扶他的兩位同學,打算自己邁過去。可不曾料想,他剛一擡腳,另一條腿卻因疼痛而一打滑,整個人頓時撲倒在花壇裡,等他爬起來,嘴上右是一圈“爛泥”。
衆人看得真切,剛想要上去幫忙,他身邊的兩個同學已經將他扶起。突然其中有一個同學大聲喊道:“啊呀,好臭啊,這好像是野貓的大便,你嘴裡也有!”
在場的同學全都愣住了,不一會兒便交頭接耳得開始議論起來。
“他真的吃到大便了。”
“這封信真的很靈。”
“還是趕緊回去抄信件吧。”
......
一時間,各種議論完全停不下來,所有人都沒有心思再踢球了。
那時的我尚未收到這樣的信件,我還在暗自慶幸中,可是當天下午放學時,我剛打算將筆和橡皮都放入鉛筆盒中,卻在鉛筆盒裡看到這封信件。
我想都沒有想,立刻抄了三封,但在想要如何寫懲罰時,我一直在猶豫該寫什麼。這麼多同學、老師都出了意外,雖然不是什麼大難,那也只是因爲寫懲罰的同學沒有寫那些過分的懲罰,可萬一有人用心險惡,想要害人怎麼辦呢?我想不知道這個懲罰的內容是否可以寫成終止懲罰呢?於是我思量再三,寫上了我的懲罰內容:“不相信的人將徹底忘掉此事並絕對不再傳遞信件。”
我將我的想法告訴了三個比較要好的同學,其中有一個願意力挺我。他拿到我的信件後,當著我的面便把信件給扔了。
第二天放學後,當我和另外兩位同學問及此事時,他居然反問我們什麼事兒?我們把“傳信”的事跟他說了一遍fm後,他竟然一臉吃驚得說道:“居然還有這樣的事情,你們早就知道,怎麼都不告訴我呢?”
“傳信”在我們學校裡愈演愈烈,更多的老師被殃及了,我跟我那兩位同學立刻找到了我們的班主任,把我想的這個方法以及效果跟班主任說了,班主任又立刻向教導主任反應,最後學校出面強制性干預,所有收到信件的學生一律寫上“不相信的人將不再受到任何懲罰”。
總算,整個事件在一個月後平息了,再也沒有學生和老師“遇難”。
我終於慢慢得開始理解了什麼叫作“害人之心不可有”這句話的深意,現在所選擇得對別人寬容,也許在將來的某一天便能換來別人對自己的寬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