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面的哈克當上強盜
湯姆和哈克發了橫財,在聖彼得堡這個貧窮的小村莊裡引起了極大的轟動,對此讀者也許早已料到。那麼一大筆錢,而且都是實實在在的金幣,簡直令人難以相信。人們嘴上談論,心裡羨慕,如醉如癡,最後,那種病態的興奮情緒終於使許多村民失去理智。在聖彼得堡和鄰近的村子裡,每棟“鬧鬼”的房子都被一根木頭一根木頭地拆得七零八落,連地基也給翻了個底朝天,尋找秘藏的財寶——不是孩子,而是大人,有些還是一本正經、不富幻想的大人。無論湯姆和哈克走到哪裡,都有人奉承他們,羨慕他們,瞪大眼睛望著他們。兩個孩子記不起過去自己說話有什麼分量,可是,如今他們的一字一句都被當成金口玉言,四處傳揚。無論他們幹什麼事,好像都被看成是了不起的大事。他們顯然已經失去幹平常事、說平常話的能力。而且,他們過去的經歷也被蒐集起來,結果發現它們明顯帶有與衆不同的特點。村報還刊登了兩個孩子的簡歷。
道格拉斯寡婦把哈克的錢以六釐的利息拿去放債;應波莉姨媽的請求,撒切爾法官把湯姆的錢也作了同樣處理。如今,兩個孩子都有了一筆收入,數目大得簡直有點兒驚人——一年三百六十五天當中,從週一到週六,加上半數星期日,每天都可以進賬一塊錢。這恰好相當於那位牧師的薪水——不對,人家只是答應給他那麼多錢——他往往是收不回來的。在過去那個簡樸的年代裡,每個星期有一元二角五分錢就足以支付一個孩子的吃住和學費,還包括衣著和洗衣費在內。
撒切爾法官對湯姆的評價很高。他說,普通的孩子無論如何都不可能把他的女兒從山洞裡救出來。當貝基以極其秘密的口氣告訴她父親,湯姆在學校裡是怎樣替她挨鞭子的時候,那位法官顯然深受感動。她請求父親原諒湯姆爲了替她承受那頓鞭子而撒的那個彌天大謊。那個法官卻突然萬分激動地說,那是一個高尚的謊言,一個仗義的謊言,一個崇高的謊言,一個可以理直氣壯地跟喬治·華盛頓那句廣爲稱頌的有關斧頭的實話一起永留青史的謊言!貝基覺得,她父親的形象從來沒有像他在房間裡踱著步、跺著腳說那番話時那樣高大,那樣神氣。她立即去找湯姆,把那話告訴他。
撒切爾法官希望看到湯姆有朝一日成爲一名傑出的法官,或者一名傑出的軍人。他說,他打算幫助湯姆進國立陸軍軍官學校學習,然後再把他送到全國最好的法律學校去培養,爲他將來從事其中一個職業,或者同時從事兩個職業,作好準備。
由於哈克有了錢,現在又有了道格拉斯寡婦的監護,他被引進了社交界——不對,是被拖進社交界,扔進社交界的。他苦惱得幾乎無法忍受。寡婦的僕人們不停地給他梳呀,刷呀,把他收拾得乾乾淨淨,整整齊齊。晚上他們讓他睡在被褥裡,上面沒有一個他可以視爲知己、當做朋友的小污點,因此他絲毫不覺得暖和。他吃飯得用刀和叉,還得用餐巾、杯子和碟子;他還得看書學習,還得上教堂做禮拜;他說話還得合乎體統,因此說起話來
嘴巴里覺得沒味道。無論他拐向哪裡,都有文明的鐵欄把他擋在裡面,都有文明的枷鎖把他從頭到腳牢牢套住。
他勇敢地熬了三個星期。有一天,他失蹤了。寡婦心急如焚,兩天兩夜到處找他。村民們也很擔憂,他們四處尋找,還用抓鉤在河底打撈他的屍體。到底是湯姆聰明,第三天清晨他來到那個廢棄的屠宰場後面,在一些空的舊桶裡尋找,果然在一個桶裡找到了那個逃難的孩子。哈克夜裡就睡在裡面。他剛剛把偷來的一點兒殘羹剩飯當做早飯吃了,此刻正拿起菸斗,準備舒舒服服地躺下去歇息。他衣不整,頭不梳,還像過去逍遙自在、無憂無慮的日子裡那樣,穿著一身別有風姿的破爛衣服。湯姆把他叫起來,對他講了他給大家所添的麻煩,竭力勸他回家去。哈克臉色頓時有點兒慌張,顯出愁眉苦臉的樣子。他說:
“別提了,湯姆。我已經試過,可是不行,不行,湯姆。那不是我過的日子,我過不慣。寡婦對我好,夠朋友,可是那套規矩我受不了。每天早上一到時間她就把我叫起牀;她還讓我洗臉,他們還給我梳頭髮,梳得可重呢;她不準我睡在柴屋裡;我還得穿那種該死的衣服,穿著就覺得憋氣,湯姆。不知怎的,那種衣服好像不透氣似的,那該死的衣服太漂亮,害得我坐也不敢坐,躺也不敢躺,想在哪裡打個滾也不敢打。我已經有——嗯,好像好多年沒有玩過滑門板了。我還得到教堂去做禮拜,真是活受罪啊——我討厭那種胡說八道的佈道!我在那兒連一隻蒼蠅也不敢捉,連一口菸草也不敢嚼。星期天我還得整天穿鞋子。寡婦吃飯要搖鈴,睡覺要搖鈴,起牀要搖鈴——什麼事都得按規矩辦,誰受得了呀?”
“嗯,大家都是那麼過的,哈克。”
“湯姆,那不相干。我跟大家不好比,我受不了。受那種管束真是太可怕了。吃的東西也來得太容易——我對那種吃法不感興趣。去釣魚要問她一聲,去游泳要問她一聲——真該死,幹什麼都得問她一聲。哎呀,我說話還得文縐縐的,真是難受死了——我不得不天天到閣樓上去罵一會兒,嘴巴里也好有點兒味道,要不然我是活不下去的,湯姆。寡婦還不準我抽菸,不準我喊叫,不準我在別人面前打哈欠、伸懶腰、搔癢癢——”他突然顯出很惱火、很委屈的樣子,“還有,真見鬼,她老是禱告來禱告去的!我從來沒有見過這種女人!我非走不可,湯姆,我實在沒有法子。況且,學校馬上就要開學,要不然我還得去念書。哎呀,那個我也受不了,湯姆。你瞧,湯姆,發了財也不見得像大家說的那麼快活,只有擔不完的心、受不完的罪,心裡老是希望死了算了。如今這身衣服很對我的胃口,這個桶也很對我的胃口,我決不會再拋棄它們。湯姆,要不是那筆錢,我纔不願去招那麼多麻煩呢。現在,我的那份跟你的那份通通歸你算了,偶爾給我個把角子花花就行——也用不著經常給,不花力氣弄來的東西我還瞧不上眼呢——你去寡婦那裡替我求個情吧。”
“哦,哈克,你知道我不能幹那種事,這不公平。再說,你要是多試幾天,興許慢慢會喜歡上這種生活
的。”
“喜歡!是啊,好比一個火爐,我在上面坐久了,慢慢會喜歡上它的。不,湯姆,我不想發財,我不想住在那種他媽的悶死人的房子裡。我喜歡樹林,喜歡大河,喜歡木桶,我還要一直喜歡下去。真該死!我們剛好有了槍,有了山洞,什麼都全了,就要去當強盜,這時候偏偏出了這樁該死的可笑的事兒,把一切都給毀了!”
湯姆看到機會來了——
“聽我說,哈克,我發了財還是要去當強盜的呀。”
“真的!哦,那好極了,你這話當真,湯姆?”
“絕對當真。不過,哈克,你要是不夠體面的話,我們是不讓你入幫的,你要知道。”
哈克的高興勁兒一下子沒了。
“不讓我入幫,湯姆?你不是讓我去當過海盜嗎?”
“沒錯兒,那可不一樣。強盜要比海盜高雅——一般說來是這樣的。在許多國家裡,強盜都是一些地位很高的貴族——公爵什麼的。”
“嗯,湯姆,你不是一直對我挺夠朋友的嗎?你不會把我拒之門外的,對嗎,湯姆?你不會那麼做的,對嗎,湯姆?”
“哈克,我不會也不想把你拒之門外,可是,人家會怎麼說呢?哎呀,他們會說:‘呸!湯姆·索亞的強盜幫!裡面都是些下賤人!’他們指的就是你呀,哈克。你不愛聽那種話的,我也不愛聽的。”
哈克好一會兒沒有說話,進行了一番思想鬥爭。最後,他說:“哦,你只要讓我入幫,湯姆,我就回寡婦家去,再熬一個月試試,看看會不會慢慢受得了。”
“好吧,哈克,一言既出,駟馬難追!快走,老朋友,我去跟寡婦說說情,讓她管得你鬆一點兒,哈克。”
“真的嗎,湯姆,現在就去說嗎?那太好了。她只要把一些最嚴的規矩放鬆點兒,我就偷著抽菸,偷著罵人,拼命地熬,熬不了就逃走。你什麼時候成立強盜幫,開始做強盜呀?”
“哦,馬上。說不定今天晚上就把男孩子召集起來,舉行入幫禮。”
“舉行什麼?”
“入幫禮。”
“什麼叫做入幫禮呀?”
“就是發誓同生死,共患難,即便別人把你剁成肉醬,你也不說出幫裡的秘密,誰要是幹了傷害幫里人的事,就把誰滿門抄斬。”
“那倒是挺好玩的——太好玩了,我說,湯姆。”
“嗯,我敢打賭,是挺好玩的。還有,宣誓非得在半夜,還要在最偏僻的、最可怕的地方,最好是在鬧鬼的房子裡,可惜那種房子現在都已給拆光了。”
“反正半夜還是辦得到的,湯姆。”
“是的,這個辦得到。宣誓還非得在棺材上,還要用血簽上名字。”
“嗯,那倒挺有派頭的!哎呀,這要比當海盜強一百萬倍呢。我鐵下心了,就在寡婦家裡待下去,一直待到完蛋爲止,湯姆。我要是哪天真當上了一個頂呱呱的強盜,而且人家也都這麼說來著,那麼我想,她也就沒有白收留我這個野孩子,她會覺得臉上挺有光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