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暉堂時下不在富蘊鄉家中,據其家裡人和同鄉的朋友講,李暉堂去了河北唐山做皮革生意。
在與唐山警方聯繫後,馮欣然帶領兩名警員北上唐山,尋找李暉堂的下落。
李觀瀾則率人對發現屍體殘骸的單元樓的六套房屋逐一進行現場勘察。
這六戶人家在樓裡“鬧鬼”後都相繼搬離,室內除去蒙上灰塵外,還保留著一年前的原貌。只有陳桐家做過全面裝修,使得最具嫌疑的犯罪現場面目全非,掩蓋和破壞了兇手可能留下的一切罪惡痕跡。
在偵破分屍案時,經驗豐富的偵察員會從幾個方面尋找證據,包括髮現現場濺落的血跡、拋甩的血跡,尋找死者的遺留物品,還要注意有無濃烈的香水味和燒衛生香的情況。
但是由於這起案件歷時已久,陳桐夫婦又把室內的牆壁徹底粉刷過,廚房和衛生間也都經過全面整修,使得案件在偵破伊始就出現非常不利的局面。
現場勘察結果不出所料,在六套住房中,未發現任何血跡和可資作爲證據的殘留痕跡。
李觀瀾詢問陳桐家的前任房主徐匯先:“李暉堂和冷惠在租住你的房子期間所使用過的物品,後來都是怎麼處置的?”
徐匯先說:“他倆租我那套房子的時候,裡面還有整套傢俱,牀、沙發、桌椅,包括廚房的用具。李暉堂兩口子從農村過來,什麼也沒添置,我那些東西也沒地方擱,就讓他們用著。後來把房子賣給陳桐,我就把能處理的傢俱都賣了,處理不掉的日常傢什,都堆在一個小區的自行車庫裡,我二叔在那兒看車庫。”
李觀瀾說:“能不能麻煩你和我們的人跑一趟,把寄存在自行車庫裡的那些東西拉到警隊去,也算是物證。如果檢查不出什麼東西,自然會完璧歸趙。”
徐匯先連連應聲:“那行,配合公安工作是公民應盡的義務,那些東西也都不值錢,還不還回來都沒關係。”
徐匯先寄存在自行車庫裡的一堆過日子的傢什裡,鍋碗瓢盆、針頭線腦、刀剪斧錘,一應俱全,李觀瀾讓人直接把這些物品送到法醫實驗室。
蘇採萱戴著白手套一樣樣翻檢這堆雜物,一邊對李觀瀾說:“這次我的實驗室增添了生活氣息,像居家過日子一樣。”
李觀瀾說:“事到如今,只能死馬當成活馬醫,也說不定會有收穫。重點要檢查那些菜刀斧頭之類,萬一分屍的工具摻雜在裡面,也許會有一些殘留的微量痕跡。”
就在蘇採萱一件件地檢視這些雜物期間,馮欣然在唐山找到了李暉堂,並把他帶回曲州市,履行留置傳喚程序。
聽到冷惠被害的消息,李暉堂顯出異常震驚的表情,繼而黯然神傷,怔怔地流下淚來。
負責詢問的馮欣然問他:“據我們所知,冷惠曾數次離家外出和網友會面,你們常年爲此爭吵,她最後一次不辭而別,是在什麼時候?”
李暉堂抽泣著說:“是去年四月份,我當時以爲她又像從前一樣,消失個把月的就會自己回來,沒想到過了好幾個月還沒有她的音訊,她父母也來找過幾次,後來還報了案。”
馮欣然說:“你們夫妻關係一直不和,冷惠遇害,你有很大嫌疑。她最後一次消失時,你接下來的幾天都在做什麼?”
李暉堂說:“我對冷惠是又愛又恨,雖然一直爭吵,她對感情又不忠誠,後來感情漸漸淡了,但是我絕沒動過殺死她的念頭。我想過和她離婚,她後來也同意了,就是一直拖著沒辦手續。冷惠最後一次消失後,我也沒怎麼找她,就照常上班,冷惠的父母和我的同事都可以證明。”
李暉堂固然有重大嫌疑,但證據不足,無法繼續留置。在傳喚四十八小時後,刑警隊將其釋放,但是要求他在固定區域內活動,在接到許可前不可離開曲州。
李觀瀾決定對發現碎屍的單元樓內六戶人家逐一進行查訪。
在案發時,一樓住的是一位孤寡老婦人,年逾七十,可以排除嫌疑。二樓住的是一家三口,夫妻兩個四十歲出頭,育有一子,年方十歲,在案發期間三口人均未離開家。三樓的住戶即是李暉堂和冷惠。四樓住的是徐匯先,獨居,時年二十九歲,曾有一相處兩年的女友,在一年多以前分手。五樓的住戶三代同堂,一套兩居室裡住了七口人。六樓在案發時出租,有兩名外地來曲州的務工者居住,登記身份證者名叫南飛,另外一名男子身份不詳,目前兩人去向不明。
案件的偵查重點落在李暉堂、徐匯先和六樓的兩名住戶身上。
在單元樓裡“鬧鬼”以後,除去三代同堂的五樓住戶外,其餘人家相繼搬離。現在“鬧鬼”的真相大白,搬走的人家計劃搬回來居住,或將房屋出租,不時有人上門來看房子,警隊只好與房主協調,希望在案情有所進展之前,暫時不要重新啓用房屋。
但是迄今案發時間已經過去一年多,案發地點又發生在住戶家中,當事人的供述沒有任何可以取信之處。對這三家住戶進行兩次微量痕跡檢驗,也一無所獲。案情陷入膠著。
徐匯先供述說,他在案發時間正和女朋友黃小麗鬧矛盾,每天被攪得昏頭漲腦,對樓內的動靜沒有留意,所以無法提供關於李暉堂的任何線索。而且他雖然當時是李暉堂的房東,兩人只在收房租的時候見一面,平時也沒有任何聯繫。
徐匯先的前女友黃小麗已在不久前遠嫁到H省Q市,對關於徐匯先的事情非常牴觸,馮欣然幾次和她約見,都被她以工作繁忙出差在外爲理由推脫。
六樓的前住戶南飛和他的室友則一直查不到行蹤,房東只知道南飛是鄰省進城務工的農民,對其他情形一無所知。
就在刑警隊對這起重大殺人分屍案件一籌莫展時,蘇採萱在李暉堂使用過的一大堆舊傢什中找到了一個重要線索。
那是一塊木質砧板,因使用時間過長,已經油跡斑斑,板面上有幾條深度裂縫,整塊砧板散發著腐爛菜葉的味道。
就在砧板的一條縫隙裡,蘇採萱找到了一滴暗紅發黑的痕跡,與油的污漬混合在一起,模糊難辨。蘇採萱在拍照取證後,用證物刀仔細地刮下那道痕跡,放到高倍顯微鏡下觀察,證實其中含有血紅細胞。雖然歷時已久,紅細胞已經萎縮,在顯微鏡下看來呈鐮刀形狀,但仍可確認是血紅細胞。
蘇採萱把這滴血痕放在培養液裡,在二十四小時後取出,進行DNA化驗分析。結果令她非常欣喜,這滴血痕的基因配型與在化糞池裡發現的碎骨和女性子宮的結締組織的配型完全一致,可以確認是同一個人遺留的痕跡。
蘇採萱立刻把這個結果通知給李觀瀾。
李觀瀾也非常高興,當即來到法醫實驗室。蘇採萱向他展示了自己的發現。
李觀瀾說:“這是迄今爲止我們找到的最有力的證據,可以理解成這塊砧板是兇手給冷惠分屍時所使用的工具之一。”
蘇採萱說:“這樣是不是就算鐵證如山了?兇手的範圍本來就很小,李暉堂更是重點嫌疑人,現在只要確認這塊砧板就是李暉堂和冷惠使用過的,就可以確定李暉堂是兇手。”
李觀瀾說:“這只是我們的一相情願,如果沒有其他佐證,這滴血痕就毫無意義。冷惠曾經在這套房子里長期居住,在使用這塊砧板切菜時不小心切到手指而留下血痕,也合乎情理。我們不能憑此給李暉堂定罪,那和草菅人命無疑。但是如果有別的佐證,這滴血痕則可以作爲鐵證。”
蘇採萱不滿地說:“破案子你比我內行,也不用說到‘草菅人命’這樣嚴重吧?我又不是法官。”
李觀瀾抱歉地笑笑:“怪我用詞不當。無論怎樣,這是一個突破性的發現,至少使得我們的偵查範圍更加明確。”
這塊血痕的發現,加重了李暉堂的嫌疑。但是對他的二次傳喚,依然沒有任何結果。李暉堂的表現和對答沒有任何疑點,這或者是一個心理素質極佳的罪犯,或者真的清清白白。刑警隊甚至對他使用了測謊儀,結果仍然模棱兩可,無法確認。
這是一樁非常棘手的案子。不僅歷時已久,所有現場的證物都無從查找,而且又屬室內殺人,沒有人證。
這意味著,如果兇手自己不供述,這起令人髮指的惡性殺人分屍案件將永沉海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