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時期基層黨建工作探索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爲了適應改革開放、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新形勢新要求,結合社會基層組織的變革、調整與重組的新情況,中國共產黨不斷致力於推進基層黨建的創新與發展。在改革開放前已經成型的農村黨建、國企黨建、機關事業單位黨建這三大傳統基層黨建領域範疇的基礎上,改革開放以來我們又探索形成了包括城市社區黨建、非公企業黨建、社會組織黨建在內的被學界稱爲三大新興領域的基層黨建範疇。因此,目前除了軍隊基層黨建、海外黨建之外,我們整個的基層黨建已經呈現出三大傳統領域與三大新興領域並立共存的態勢。
1.改革開放以來傳統領域三大黨建創新與發展的基本情況
第一,農村基層黨建創新與發展。農村基層黨建創新與發展,其起點就是萊西會議。中國改革是從農村開始的,農村改革包產到戶以後,資源的掌控權由村集體組織轉移到農民個人,農村羣衆、農民黨員的衣食住行不再是通過“掙工分”的形式由生產大隊、生產小隊、基層黨組織來供給,而是完全靠個人勞動來實現。萊西會議明確了農村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地位,確立了以村黨支部爲核心的村級組織配套建設的工作格局。這是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史上的一次里程碑式會議,成爲改革開放以來推進農村基層黨建創新的邏輯起點。此後,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與創新逐步展開,其中最具亮點的是農村基層黨組織設置形式的創新。組織設置形式的創新集中體現在四個方面:一是產業支部。把支部建在產業鏈上,利用產業支部搭建同在一個產業鏈上的公司、基地、農戶的聯動機制。二是聯合支部。突破地域、城鄉、業緣限制建立聯合農村基層黨組織,實現優勢互補、共同發展。從城鄉聯合黨支部的創建來看,主要形態有:農村黨支部與城市社區黨支部聯合、農村黨支部與城市機關黨支部聯合、農村黨支部與城市企業黨支部聯合。三是特色支部。依據農村一定範圍內黨員的特長、愛好偏向、從業特點,從黨員互幫互助、共同進步的基點出發設置特色黨支部或特色黨小組,以切實增強農村基層黨組織服務羣衆、凝聚羣衆的能力。四是打工支部。一些對外開展農村勞務輸出較多的地級市、縣市區,傾向於在本地農村黨員外出務工經商地建立黨組織,以加強對本地流動黨員的管理,真正實現“隔山隔水不隔音、離土離鄉不離黨”。這些組織形式的設置,適應了農村社會產業發展和勞動力轉移的新要求,進一步完善了農村基層黨組織的組織框架,爲農村黨組織發展打開了空間。
第二,國企黨建創新與發展。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國有企業發展取得巨大成就,爲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國防建設、民生改善作出了歷史性貢獻,功勳卓著,功不可沒。國有企業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要物質基礎和政治基礎,是我們黨執政興國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是我國國有企業的光榮傳統,是國有企業的“根”和“魂”,是我國國有企業的獨特優勢。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是政治領導、思想領導、組織領導的有機統一。國有企業黨組織發揮領導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歸結到一點,就是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在長期的計劃經濟時期,基於毛澤東同志關於“工農商學兵,黨是領導一切的”指導思想,國有企業中的黨組織被定位爲企業的領導核心,所有國有企業均實行的是“黨委領導下的廠長負責制”。很顯然,在這樣的領導體制下,企業的黨委書記是“一把手”,廠長(經理)是“二把手”,書記領導廠長、廠長服從書記是權力生態、工作常態。這種體制安排,保證了國有企業可以高效地、不折不扣地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下達給企業的生產計劃,進而客觀上支撐起計劃經濟的健康運行。其劣勢是,企業生產經營缺乏自主權,被束縛住手腳,積極性不夠、活力不足。十一屆三中全會實行改革開放,特別是建立和發展市場經濟以來,爲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使企業成爲獨立的市場競爭主體、在市場大潮中發展壯大,我們開始逐漸對國有企業實行政企分開、黨企分開,穩步給企業放權、增強企業發展活力。因此,“黨委領導下的廠長負責制”就成了首先要解決的體制性問題。1989年8月中央下發了《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建設的通知》。其中,第一次明確提出“黨在企業的基層組織處於政治核心的地位”,明示“企業黨委要參與討論企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意見和建議”。這裡首次明確了國有企業黨組織的政治核心地位。1990年12月,黨的十三屆七中全會提出了“進一步發揮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堅持和完善廠長(經理)負責制,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的國有企業黨組織建設的指導方針。1999年9月黨的十五屆四中全會研究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特別強調:“加強黨的領導,發揮國有企業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是一個重大原則,任何時候都不能動搖。”2016年10月,全國國有企業黨的建設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習近平同志在會議上重申了國有企業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
國企黨組織定位的變化,也充分地體現在現行黨章中。關於國企黨組織的地位,黨章指出:“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中黨的基層組織,發揮政治核心作用,圍繞企業生產經營開展工作。”關於國企黨組織的工作職責,黨章從“保證監督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在本企業的貫徹執行;支持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廠長)依法行使職權;全心全意依靠職工羣衆,支持職工代表大會開展工作;參與企業重大問題的決策;加強黨組織的自身建設,領導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工會、共青團等羣衆組織”等方面作了系統規定。從這些規定來看,國企黨組織具有政治核心地位、發揮政治核心作用的定位是一目瞭然的。黨組織作爲企業
的政治核心,就是管政治、政策的核心。它意味著黨組織是企業在政治上的領導者、政策上的掌舵者,是企業發展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場、政策執行的保證監督者。
第三,機關事業單位黨建創新與發展。機關事業單位黨建是機關黨建、事業單位黨建的統稱,是涵蓋一切黨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基層黨建形態。關於機關黨的建設,黨章明確規定:“各級黨和國家機關中黨的基層組織,協助行政負責人完成任務,改進工作,對包括行政負責人在內的每個黨員進行監督,不領導本單位的業務工作。”這充分表明了機關黨組織所具有的協助與監督職能,機關黨組織發揮作用須以此來定位纔不至於越位。爲推進機關黨建工作的規範化開展,1998年3月中央印發《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2010年6月修訂了這一條例,這是搞好機關黨建、推進機關黨建創新的根本指導性文件。總的看來,機關黨建的創新集中體現在目標規劃、實現機制的創新上。目前,機關黨建的創新正沿著推動創建“四型”機關即學習型機關、服務型機關、創新型機關、優質型機關的目標方向進行縱深探索。
與機關黨建相比,事業單位黨建涵蓋的範疇比較多,包括高校、各類其他學校、醫院、科研院所等單位的基層黨建工作。黨章規定:“實行行政領導人負責制的事業單位中黨的基層組織,發揮政治核心作用。實行黨委領導下的行政領導人負責制的事業單位中黨的基層組織,對重大問題進行討論和作出決定,同時保證行政領導人充分行使自己的職權。”這就明確了兩種類型事業單位黨組織的地位、功能與作用發揮。其中,高校屬於“實行黨委領導下的行政領導人負責制的事業單位”,高校黨委事實上在高校居於領導核心地位、發揮領導核心作用。高校黨建工作規範與機制創新表現在:一是制定規範與標準。1996年中央印發了《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黨組織工作條例》,自此高校黨建工作的開展有了規範性指導。隨後,爲推動高校黨建工作的統一化、一體化,1998年6月中組部、中宣部和教育部聯合印發《普通高等學校黨建工作基本標準》。二是建立年會制。爲強化高校黨建工作開展,1989年以後中央創新了高校黨建工作機制,從1990年開始堅持每年召開一次高校黨建工作會議,即高校黨建工作年會。這樣一來,推進高校黨建工作既有規範指導、統一標準要求,也有年度性、長效性的高層推進機制,從而保證了高校黨建工作的健康良性發展,強化了黨對高校的政治領導、思想領導和組織領導。
2.改革開放後新型領域三大黨建的情況
第一,城市社區黨建創新與發展。一般而言,城市社區黨建是指在城市社區內建立黨組織、開展黨的活動、發揮黨的作用、服務社區羣衆生活的基層黨建新模式。社區黨建的發展演進經歷了三種形態,即原居委會黨建、單一性社區黨建、區域性社區黨建。目前,社區黨建創新的主攻方向是構建和完善區域性社區黨建,或稱爲社區區域化黨建。社區區域化黨建也因此成爲社區黨建創新的重點和亮點之所在。社區區域化黨建的中心是,著力構建社區區域化黨建新格局。所謂社區區域化黨建新格局,即以城市社區黨組織本身爲組織基礎、組織依託,將駐社區的區域地盤範圍之內的國企黨組織、機關黨組織、事業單位黨組織、非公企業黨組織、社會組織黨組織等所有基層黨組織都有效地凝聚整合起來,所構建形成的涵蓋整個社區區域的,以實現社區黨建資源共享、和諧穩定發展爲目標追求的城市基層黨建新格局。2010年9月20日,中組部主辦的全國省會城市社區區域化黨建工作貴陽會議,正式提出了推進社區區域化黨建的“十化”的指導方針,即“領導體制扁平化、運行機制規範化、黨組織設置網格化、黨組織活動方式多樣化、黨員發揮作用常態化、黨組織和黨員服務羣衆長效化、工作載體品牌化、黨務工作者隊伍專職化、陣地建設標準化、經費保障制度化”,成爲推進社區區域化黨建新格局建立、建設的基本遵循。就其優勢而言:其一,構建社區區域化黨建新格局、推進社區區域化黨建,本質上是將經濟學上的“規模效應”理論引入黨建領域。規模效應理論認爲,只有形成規模才能產生更大效益,從而激發形成1+1大於2的效果。構建社區區域化黨建新格局,實現了對社區黨建資源、黨建力量的充分整合,拓寬了駐社區的機關單位黨組織、企業黨組織、國企黨組織以及其他類型基層黨組織參與社區黨建的渠道,解決了社區黨建中的各類基層黨組織自我化、分散化、碎片化問題。其二,構建社區區域化黨建新格局、推進社區區域化黨建,能夠通過社區本身黨組織與駐社區範圍內所有基層黨組織的廣泛溝通、充分融合,爭取駐社區單位、企業對社區發展的全方位支持,切實提高社區區域經濟發展能力、社會組織化程度,形成推動社區又好又快發展的整體合力。
第二,非公企業黨建創新與發展。經過改革開放30多年的發展,非公有制企業已成爲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力量,從業人員在我國工人階級隊伍中已佔多數,黨組織和黨員已達相當規模。加強和改進非公企業黨建工作,充分發揮黨組織作用,對於堅持和完善我國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維護非公企業職工合法權益、引導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增強黨的階級基礎、擴大黨的羣衆基礎、夯實黨的執政基礎,全面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具有特殊而又重要的意義。
2012年5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和改進非公有制企業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試行)》,這是黨的歷史上第一份關於非公企業黨建工作的指導性文件。這份文件就非公有制企業黨組織的功能定位,建立健全非公黨建工作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推進非公企業黨的組織和工作覆蓋,探索非公企業黨組織和黨員發揮作用的有效途徑,加強以非公企業黨組織書記爲重點
的黨務工作者隊伍建設,加強對非公有制企業出資人的教育引導等相關問題,作了詳細闡述和規範,爲推動非公企業黨建工作提供了原則性指導。對於這份文件,各級黨組織尤其是基層黨組織應加以認真學習與貫徹,特別要把握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加強非公企業黨建工作,首先要明確非公企業黨組織的地位作用。非公企業黨組織是黨在企業中的戰鬥堡壘,在企業職工羣衆中發揮政治核心作用,在企業發展中發揮政治引領作用。明確“兩個作用”,旨在引導非公企業黨組織緊緊圍繞生產經營管理開展黨的活動、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企業貫徹落實,切實維護職工羣衆合法權益、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向心力,組織帶領黨員羣衆創先爭優、彰顯黨組織和黨員的先進性,引領建設先進企業文化、培育積極向上的企業精神。只有充分發揮“兩個作用”,非公企業黨建工作才能得到廣大黨員的認同和響應,受到職工羣衆的擁護和歡迎。
二是抓好黨組織和黨的工作“兩個覆蓋”,是非公企業黨組織發揮作用的基本前提,也是加強非公企業黨建的首要任務。要發展壯大黨員隊伍,創新流動黨員管理服務,積極引進黨員職工,爲組建黨組織創造條件。要採取靈活多樣的方式設置黨組織,堅持黨羣共建,探索利用網絡條件組建黨組織、開展黨的活動的有效方式,擴大黨的影響力。凡具備條件的企業都要抓緊建立黨組織,不具備條件的要採取多種方式,積極開展黨的工作,努力實現哪裡有黨員哪裡就有黨的組織,哪裡有職工羣衆哪裡就有黨的工作。
三是加強非公企業黨組織書記和黨建工作指導員“兩支隊伍”建設,是加強非公企業黨建工作、發揮黨組織作用的關鍵所在。要按照守信念、講奉獻、重品行,懂經營、會管理、善協調,熱愛黨務工作、熟悉羣衆工作的標準,選優配強非公企業黨組織書記,加強黨建工作指導員隊伍建設,培養壯大黨建工作骨幹力量。要加強教育培訓,抓好示範培訓、任職培訓和普遍輪訓,提高非公企業黨務工作者的能力素質。要強化激勵保障,健全管理制度,落實薪酬待遇,注重政治激勵,充分調動他們幹事創業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四是完善非公企業黨建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是加強非公企業黨建工作、發揮黨組織作用的重要保證。各級黨委要切實加強對非公企業黨建工作的領導,納入本地黨的建設總體工作佈局,建立健全非公企業黨建工作領導機構,配強工作力量,加大經費投入和陣地建設力度,確保非公企業黨建有人抓、有人管、有工作條件,爲非公企業黨組織發揮作用提供有力保障。
第三,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創新與發展。社會組織是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力量,是黨的工作和羣衆工作的重要陣地,是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的重要領域。社會組織主要包括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社會中介組織以及城鄉社區社會組織等。社會組織黨組織是黨在社會組織中的戰鬥堡壘,發揮政治核心作用。隨著改革開放不斷深入,我國社會組織快速發展,已成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力量、黨的工作和羣衆工作的重要陣地。針對有些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比較薄弱的狀況,我們應當越是情況複雜、基礎薄弱的地方,越要健全黨的組織、做好黨的工作,確保全覆蓋,固本強基,防止“木桶效應”。
2015年9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試行)》。加強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首先,這是促進社會組織健康發展的根本保證。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社會組織發展很快,已成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力量,在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中承擔著重要任務,需要加強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引領社會組織正確發展方向,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社會組織全面貫徹落實。其次,這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迫切需要。社會組織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參與者、實踐者,在促進經濟發展、繁榮社會事業、創新社會治理、提供公共服務等方面,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加強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有利於激發社會組織活力,推動社會組織更好參與國家治理,匯聚起全面深化改革的強大正能量。最後,這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內在要求。社會組織是基層黨建工作的一個重要領域,近年來各地各有關部門對加強社會組織黨建工作進行了許多有益的探索,取得了積極成效,但大量新情況新問題不斷涌現,社會組織黨建工作面臨許多新的挑戰。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必須高度重視社會組織黨建工作,以更大的力度抓緊抓好。
加強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根本目的是加強黨對社會組織的領導,促進社會組織健康發展,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爲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做到“四個堅持”:一是堅持黨的領導與社會組織依法自治相統一,把黨的工作融入社會組織運行和發展過程,更好地組織、引導、團結社會組織及其從業人員;二是堅持從嚴從實,把握特點規律,嚴格落實黨建工作制度,積極探索符合社會組織實際的方式方法,防止行政化和形式主義;三是堅持問題導向,著力破解影響和制約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發展的重點難點問題,推動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水平全面提升;四是堅持分類指導,根據不同類型不同規模社會組織情況開展工作,正確處理一致性和多樣性關係,切實提高針對性和實效性,不斷增強社會組織黨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戰鬥力,充分發揮社會組織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
實事求是地說,推進社會組織黨建創新的路還很長、難度還很大、困難還很多。因此,我們在整體推進基層黨建創新的過程中,應有意識地向社會組織黨建創新傾斜,順應社會組織的發展變革趨勢,不斷譜寫社會組織黨建創新的新篇章。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