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六零年代”已經快要十一點了。
權哥看到我,說:“今天穿的這麼漂亮,去約會了?”
我搖頭,有點疲倦,說:“跟同事出去玩去了,在這裡我只認識你和酒吧的其他人,跟誰約會去啊!”
權哥說:“早點休息吧,你這麼晚回來倒是少見!”
我剛要上樓,權哥叫住我說:“佳佳,我看你今天氣色有點不好,要不要讓阿信給你調一杯酒喝?”
我趕緊搖頭,說:“不用了!就是有點累了,權哥我上樓去睡覺了!”今天吃也吃飽了,喝也喝夠了,不能再喝了。
一個人的時候,總是希望自己的身邊能多一點朋友,這樣自己就不會那麼孤獨。
可是,有的時候,我寧願是一個人。
雖然一個人在陌生的地方生活會很難。
至少,別人都不瞭解我的過去。
在靜海,我最希望的,就是不要遇到熟人,不要把過去的我重新展示在衆人的面前。
以前的日子,也並非有多難堪,我並不後悔我所做的所有事情。
可是我想改變自己,讓自己有另外一種生活。
不知道爲什麼,自從我來到靜海以後,睡眠好了很多。
總是一覺睡到天亮,連夢都很少做。
也許,我已經習慣這裡了。
沒事兒的時候,我總是到酒吧裡跟權哥聊天。
權哥是個很有趣的人,他的閱歷很豐富,所以跟他聊天不會覺得無聊。
雖然他閱歷豐富,卻不會揪住話頭,一個人侃侃而談,讓別人插不上話。
權哥問我有沒有打算要在這裡買上一套房子,然後安頓下來。
我搖頭,說:“這個問題,我還真的沒有想過。一來,這裡沒有想讓我永久居住的動力,二來,我也沒有那麼多錢來買房子!”
權哥點頭,說:“這倒是實話!不過動力是可以找到的,錢也能賺的來!我有一種預感!”
我問他,是什麼預感。
權哥說:“我覺得,你是屬於這裡的,雖然你現在纔出現,但是我覺得,你屬於這裡!”
對於權哥的話,我其實是有點相信的,因爲他總是能說進我的心裡去。
我些時候,我甚至懷疑,權哥是不是有通靈的能力,不然爲什麼他總是能把話說到點子上,只是一兩句話,就能把整件事說的非常透徹。
所以,我已經開始打算要在這座城市停留下來,做永久居住的打算了。
不過,在安定下來之前,我首先要解決的,是錢的問題。
現在,我的工資是每個月三千元,面試的時候,聽說還有年終獎金。
我估計,年終獎金有五千元就不錯了。
按照現在的賺錢速度,再扣去每個月花的,想要在靜海買一套房子,估計要奮鬥上幾年了。
所以,從現在開始,我就要精打細算了。
我坐在吧檯上,用手機記錄我這個月的開銷的時候,阿信湊過來問我:“你在做什麼?這麼安靜?”
我晃了晃手機,說:“沒事兒,擺弄擺弄手機!”
阿信趴在吧檯上,盯著我的手機看了一會,說:“權哥跟他的女朋友出去旅行了,這酒吧暫時讓
咱們倆看著,別到最後讓咱們倆把酒吧給看沒了!這幾天人明顯少了很多!”
我看了一眼坐在酒吧裡的幾個客人,這幾天客人的確是少了。
不過,我本來就幫不上什麼忙,最多不過就是跟一些來酒吧的人聊聊天。
爲了不引起大家的誤會,我每天都會穿的很保守。
如果讓大家對“六零年代”以往的風格有誤解的錯誤的認識的話,就不好了。
權哥還真是一個灑脫的人,把酒吧隨便扔給別人就不管了。
阿信給一個客人,調好了酒,又湊到我身邊,說:“你到底在做什麼?看著你總是悠閒的玩電話,我心裡就不平衡,就算沒事兒幹,你也把手機收起來了好不好?”
我把手機放進上衣口袋,說:“反正我也弄完了!不過我又沒有拿酒吧的工資,我可以想做什麼就做什麼的吧?”
阿信遞給我一杯冰水,說:“就算幫我了好吧?你總不能指望我一個來完成這艱鉅的使命吧?”
反正酒吧也沒有人,我第一次走進酒吧的時候,就看到牆上掛了幾把吉他。是古典吉他。
看到吉他,我就手癢。
我曾經跟權哥借來彈過幾次,感覺音質不錯,是很不錯的吉他。
他說,那幾把吉他,是酒吧以前的樂隊留下的,還是在他父親經營酒吧的時候。樂隊散了,但是這幾把吉他就一直掛在酒吧的牆上,算是一種裝飾,也算是一種時光的印記。
我指了指牆上的吉他。
阿信疑惑的看著我,問:“你想幹嘛?”
我說:“我曾經學過吉他,反正現在也沒什麼人,你就讓我唱一首歌唄?”
阿信聳肩,說:“如果因爲你的一首歌,嚇跑了酒吧裡的客人,老闆回來是不會放過你的!”
我點點頭,說:“後果我來承擔還不成嗎?”
阿信把吉他從牆上摘下來,遞給我,說:“希望你彈吉他,也能像你現在說的這麼好!”
我笑著拿著吉他坐在吧椅上,彈了起來。
我從小就喜歡音樂,在上初中的時候,曾經在樓下看到過一個彈吉他的少年,從此,我就對吉他念念不忘了。
也是從那個時候,我開始學習吉他。
吉他其實沒什麼難度,只是要多多的練習,熟能生巧。
教我吉他的老師,曾經跟我說過,他說,學吉他沒有捷徑,只能是不斷的練習,這樣能讓兩隻手更加的靈巧。
雖然我那個時候兩隻手都滿是老繭,但是感覺能聽到自己彈出好聽的曲子,還是挺自豪的。
今天我彈的曲子,是我的老師作詞作曲的,歌名叫《遠山的玫瑰》。
我覺得像這種鄉村風的歌曲,在酒吧裡演奏是最好的。
而且,這首歌的風格很適合“六零年代”。
“終於,在那遠山,我見到了你的容顏。紅色花瓣,綠色的葉……”
當我的手指將琴絃撥動,酒吧一下就安靜了下來,衆人把視線都聚集在了我的身上。
幸而,這不是什麼正經八百的演出,所以,我也沒什麼好怯場的。
我只是自顧自的彈吉他,思緒飄回到我的少年時代。
那個時候,我坐在教室裡學習老師教
授的文化知識,學吉他,看自己喜歡的動畫片,和父母住在一起。那個時候的我,還是個單純的孩子。
每一天,生活中,都飄散著,一種叫做自由、天真的東西。
現在,雖然那種感覺的日子已經不復存在,但是曾經存在的東西,我永遠都不會忘記。
琴聲,在我的思緒中戛然而止,這首歌的最後一個音符消失在我的指尖。
長久的沉靜,在酒吧中迴盪。
我有些不知所措的看了一眼阿信,阿信一臉驚訝的看著我,然後向我豎起了大拇指。
這個時候,酒吧中響起了掌聲。
我本以爲大家的沉默,是因爲我唱的不好,沒想到會這麼受歡迎。
我向大家鞠躬,表示感謝。
這時候才發現,酒吧裡多了十幾個人。
剛剛唱歌的時候太投入了,都沒有發現他們是什麼時候走進酒吧的。
阿信把吉他重新掛到牆上,我順手哪了一杯他剛剛調好的酒。
阿信說:“不錯啊!唱的挺好,彈的也不賴!這首歌是誰唱的,我怎麼從來都沒有聽過?”
我美滋滋的笑著,說:“這是教我彈吉他的老師作詞作曲的歌曲!感覺還不錯吧?”我一直很喜歡老師的這首歌,現在有其他人喜歡,我當然高興了。
阿信點頭,說:“嗯,不錯!感覺挺清新,挺好聽,比那些搖滾音樂好聽多了!”
我跟阿信正聊的高興,一個西裝男坐在了我的旁邊,跟阿信說:“給我一杯威士忌!”
阿信轉身去倒酒,我轉過頭去看坐在我身邊的西裝男。
竟然是翰烈。
在我看向他之前,他早就已經在看我了。
他看著我笑著說:“這個世界還真是小啊,我們又見面了,原來你在酒吧裡工作!”
我搖頭,說:“我只是來這裡喝酒的。”
翰烈說:“我剛剛看到你彈吉他了,彈的非常好,唱的也不錯。”
“多謝你的稱讚,我只不過是感覺氣氛太沉默,給大家助助興而已!”
阿信把酒杯放到吧檯上,看著我和翰烈說:“你們認識?”
翰烈點頭,我搖頭。
我說:“不認識!”
翰烈卻說:“我都已經告訴過你我的名字了,怎麼也算是認識了!”
我說:“我還知道很多明星的名字呢,難道我跟他們也是朋友!”
翰烈並不氣餒,說:“你這個人怎麼這麼冷漠,我又沒有得罪過你,只是想要跟你交個朋友而已。”
我還沒有說話,跟翰烈一起來酒吧的人,走到吧檯旁,說:“我以爲你是第一次來六零年代!原來你跟這裡的人早就交了朋友了!”
翰烈舉著酒杯,說:“我的確是第一次來這裡,只是跟她有過幾面之緣!”
那人也是一身西裝,似乎是剛剛參加完派對,隔得老遠,我就聞到了他身上帶著的女人香水味。他向我伸出手,說:“很高興認識你,我叫楊毅。”
我伸出手跟他握了下手。
翰烈也馬上向我伸出手,說:“我們還沒有正式的相互介紹過,我還不知道你叫什麼!”
我沒有理會翰烈伸出的手,說:“我叫楊佳!”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