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弟,你都確定那個丫頭還活著了,幹嘛還守著這破院子?黑黢黢的什麼東西都被燒成了灰,就算要找那丫頭生活的痕跡,你也找不著了呀。浪費時間在這守著,還不如趕緊想辦法去找到那瘋丫頭吧?!?
“十弟,別說了。”
老八輕聲說道,制止老十口無遮攔的繼續,看向面無表情的老十四,默默嘆息。
“十四弟,真要捨不得,你就去找便是。需要什麼幫助,我都提供給你。可是,若能夠捨得,就給我放下吧。畢竟這麼做,對你,或對蘇禧,都好?!?
當夜大火忽然變起,燒紅半邊天空。等他們趕來之時,蘇禧所住院子燒成了灰燼。裡面三具屍首分別躺臥在各自房屋附近,似乎火勢過大,逃出來之前,就已經被濃煙所嗆了。才被燒死在那種地方。
只不過京城守備的事一向都是他負責,當夜進出京城的報告送來,上面第一個出城的,竟然手持著皇阿瑪只賜給極受寵愛之人,能夠自由出城的玉蝶??吹竭@裡,他本來緊著的心這才放下來,大概猜到,那蘇禧和兩個奴才,很可能都逃出生天了。
跟著就是命人快馬加鞭去找。十四回來當日,懷安和迎春剛剛被找著,獨有蘇禧,下落不明。
只是,懷安兩人將那晚之事說個明白,真相大白,十四聽著本該安心,但卻一臉死灰,比當初錯以爲那具焦屍真是蘇禧時,還要難看。
他明白那是爲什麼。
蘇禧跟其他人不同,這誰都看得出來。
雖不知道是何種原因,讓那女子極愛自由,愛得過分,但絕大部分人都以爲,至少蘇禧成親之後就會收心。卻沒想到,那個女子竟然是個怎樣都收不了心的存在。
就像這次。
藉著完顏氏的大火,什麼消息都沒留下,就這麼悄然離開。除了帶走盒首飾之外,還帶走了老十四的心,剩下的,就都留給了這場大火,由著大火毀得乾淨。
離開京城,不知使了幾番手段,就像是想盡辦法不想留下半點線索,這番離開,更像是自顧自的永別此地。
出走得那乾淨利落。真真令人佩服至極。
走得如此灑脫,看似確實……全無半點情分可言。
這可真是,沒法不叫人懷疑啊,懷疑,蘇禧愛十四的心,究竟有多少真。
“……我捨不得?!?
低聲說著,十四嘴角慢慢浮了層苦笑。
“我捨不得那個一見鍾情的人,就這麼說不見就不見,我捨不得還沒出世的孩子,說沒了就沒了;我更捨不得,自己好不容易,總算,難得情深……結果,所有給蘇禧的一切,都只不過是我自以爲是、可笑至極的一廂情願!”
十四看著老八,自嘲的笑著。
“最傻的人就是我了,對不對?”
“……”
“早知如此,還真就該聽皇阿瑪那句忠告?!?
低聲笑著,十四切齒:
“蘇禧這種人,不是隨便誰想要就要。更別說,她的心,更是千金難買,萬金不換……”
“老十四,就爲了這種人,你值得這麼傷心?”
許久都沒有說過話的老九陰著一張臉,怒然問道。
“不傷心。還傷心就沒意思了?!?
說著,十四似乎哽咽了一下,忽的笑笑,彷彿自嘲。
他低聲說道:
“既然,她這麼想要死,那我就給她死好了……明兒個我就遞摺子,就把蘇側福晉的死訊報上去。”
頓了一下,十四接著輕聲說道:
“說不定到時皇阿瑪還會昭告天下,告訴滿清全朝,宮廷第一樂師,大清朝功臣,歿了?!?
“老闆,稿子。”
小個子男人將手中厚厚的紙遞給對面那個矮胖子。矮胖子一口氣看了幾十頁,終於移了目光,看向了小個子男人。
這個看上去一巴掌就能被拍死的小傢伙,是兩個月前被捕快張帶過來,跟他談買賣的。
雖說是做買賣,不過,就是把些算不上多高雅的書賣給那些自詡高雅,可骨子裡半點都高雅不了的有錢人的非正經生意。
說實話,很多時候他都不明白,明明都想要什麼就有什麼了,可那些有錢人就是不自己找自在,非得撐著面子,裝著十分高雅的模樣,放不下來,可是那身體裡邊的東西,卻是髒的一塌糊塗,慘不忍睹。
不過,這些胖子也就想想罷了。
他才懶得揣測那些傢伙在想什麼,反正,自己有銀子掙就好。
再者,好像真的是那種越齷齪的買賣,掙得就能越多。
只是風險也大。
畢竟,那些有錢人都還想撐著高雅的面子活著,誰都不希望被明裡發現自己骨子裡那藏的齷齪。
自然所有的流程都是偷偷摸摸做的。每個月都花不少銀子來打點各個口子上的勢力。否則,隨便躥出一個黑白兩道搶路子的,或者衙門中人拿個敗壞風氣的罪名來給自己使絆子,恐怕他都得兜著走。
同樣道理,也不是隨便誰都能進到這個圈子的。非熟人介紹或者自己相熟的,他連自己真正在幹什麼都不會透露半分。更別說,能夠毛遂自薦在他手底下做事的。
因此,那日,捕快張帶著小個子過來時,他多少沒反應過來。
捕快張是他需要親近的對象之一。
這個偌大的杭州城裡,但凡是出現個風吹草動捕風捉影的消息,上頭那些大人可不會想到管他們的,就只能靠著花費不多的小捕快幫忙,第一時間通知到他,讓他能夠立刻撒手,早早抽身。捕快張就是這種作用的“朋友”。
換句話說,報信纔是捕快張專職的工作。包攬幹活這種事,捕快張是不可能有插手的份的。
畢竟,隔行如隔山。
捕快張就是個捕快,怎麼可能會像他那樣瞭解,那些有錢人到底想看些什麼樣齷齪卑鄙的玩意兒,這城裡面,又有哪些傢伙,能寫出夠齷齪、夠抓心尖,能撓得住最癢處的東西。
所以在初次看見小個子時,他可沒帶幾分認真,總覺得可能是因爲捕快張想在他身上多拿些好處,纔會帶這麼個生人過來,類似威脅或者提醒。
卻沒想到,捕快張竟是帶個超乎想像的人過來。
小個子的男人沒說自己的大名,只是說自己叫阿貍。
長得不怎麼起眼,瘦瘦弱弱,那張小臉給個巴掌就能蓋了,只是多少比別的男人乾淨些罷了。非得說個能入眼的,就是,小個子即便不笑的時候,那眉眼之間卻都是帶著喜氣的,就是這一點,便就多了許多討人喜歡的味道。
那時,胖子還以爲小個子是捕快張的熟人或者親戚,沒想到幾句話下來,才知道小個子來杭州府的時間不長,這城也不算熟,跟捕快張認識,不過是錢的功勞。
胖子挺驚訝的。
這小個子怎麼看都不像多少能耐的樣子,可卻很是瞭解這些規矩,知道該做些什麼才能得到想要的人力和物力。
值得多說幾句。
卻是沒多說什麼話,捕快張介紹了之後,小個子就直接把一疊書稿給他。
本就帶著些敷衍的心情來跟小個子說的話,但凡捕快張不在的話,他連接下那疊紙業的手都沒可能伸。
但是,就只是那麼敷衍的,漫不經心看了兩眼,跟著,他立刻呆了。
之所以會選擇這行,是因爲他對這個有興趣。年少之時,一本《金瓶梅》被夥伴們拿來當啓蒙書看,從此以後,他就徹底深陷其中,不可自拔。
他不好色?;蛘哒f他不是那麼的好色,只是被深深震撼了。能將那件事情寫的令人會產生衝動的,還不覺著低俗可憎的,這世間能有多少呢?
所以,他私心以爲中國歷史數千年裡,自當再也沒有誰,能夠寫出比《金瓶梅》還能讓人血脈賁張的色俗故事了。
卻沒想到,保持了三十多年的信念會瞬間顛覆,就在看見小個子給他的那疊書稿時。
看不出來,這個年紀小小的傢伙,能夠寫出比之《金瓶梅》還叫人熱血沸騰、愛不釋手的精彩故事。
雖然詞句比較大白,可是那些段子,細節,人物,場景,都是絕佳。相信,不管是誰看了第一句話,都會迫不及待看第二句,第三句……絕對令人慾罷不能。
震驚過後,他當場拍板,跟小個子的買賣立刻做成了。本來,他想壓價的,不過小個子卻先說了個價,簡直高得令他瞠目結舌了。心想,這果真是個小孩,不懂事,根本不知道市面上這價……
剛想傳授點行規之類,小個子卻信誓旦旦的說,想賣高價,這書只需要按照他的辦法來從裡做到外面,那就成了。
說著,小個子還給了他一大筆銀子,說是先期費用。如果賣不了規定數,那不管是稿費,還是這些銀子,就都不必還給他了。不過,如果最後掙了,那就均分。
好吧,既然有人想試這水是深是淺,還給了這麼多好處,雖然多少麻煩,不過銀子最大。所以他將信將疑收了稿子,三兩日將書製出來,按照小個子的策略,先是免費連載,到連載都過半時,纔開始付費看書。
出乎意料。那買賬的還真夠多。
第一次分紅後,進賬的銀子超乎想像,幾乎是以前半年收入。只不過雖然拿著銀子開心得不行,但也擔心,這書夠好,纔多人捧場,可小個子畢竟是個毛頭小子,質量、速度可都沒什麼保證,如果後續沒有跟上,那第一本書所帶來的效應就都會白費。
再次出乎意料。
小個子一個月後拿來了第二本書,書的內容新鮮刺激,做那件事的花樣再次翻新,當場看得他眼花繚亂,心裡發癢。等小個子走了之後,馬上回家找老婆“體驗”,效果……爽啊。
從那之後,小個子幾乎每個月保持一本的速度給他做新,那些被層出不窮的牀事新花樣刺激了心的有錢人們更是極度捧場,預定的銀子付到兩年之後的情況都有。每天他都笑開了花。最常乾的事呢,就是等著小個子拿新稿,讓他一飽眼福之餘,事能夠再建新高。
“寫的真夠勁的!光看就能衝動……小子,你這腦瓜子到底是什麼做的,怎麼能寫的這麼勾人奪魄???”
讚歎之間,胖子湊近了些,帶著男人在想某些事的時候總會有的那種神色,笑道:
“小子,這些故事寫的這麼細緻,你是不是沒少去實地體驗???怎麼樣?想不想拜託哥哥給你介紹幾個好去處?花錢不多,享受一流……”
小個子搖搖頭。
“年少時風流成性,現在我得修身養性。那種地方,還是算了?!?
胖子發笑。
“你這年紀有二十了嗎?也算得上風流成性?別說大話,這種大話在你身上真不合適。”
小個子聳了聳肩膀。
“不信拉倒?!?
胖子笑著,沒再多說。
跟小個子合作這麼多次,小個子背景單純又神秘,在這杭州城裡似乎誰都不認識,可幾乎能熟門熟路走街串巷,對那些大人物之間的關聯還像清楚得很。很帶著點意思。只不過,小個子卻從來不說自己的事,即便談到,都一筆帶過,從來不深。就好像,很是不想說。
作者有話要說:就這樣吧……女主是現代人,她的離開更絕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