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概念進行清晰的界定是一項研究的基礎,也是學術溝通和交流的基礎。有些人擔心甚至害怕發展黨內民主,也有些人認爲發展黨內民主對於政治發展沒有意義,還有人認爲發展黨內民主不可能實現,對於如何發展黨內民主,更是衆說紛紜,莫衷一是,這其中重要原因就是對黨內民主概念缺乏共識。因此,有必要梳理和界定黨內民主的概念,消除對黨內民主的誤解,爲推動黨內民主發展提供知識基礎。黨內民主作爲政治民主的一種類型,是政黨內部政治關係的一種狀態,是民主在政黨社會或政黨組織內的表現形式,它既具有政治民主的一般特徵或基本要素,又具有不同於其他政治民主類型的特性。由於中西方對政黨的概念具有不同的理解,對於政黨的黨內民主必然有不同的理解,分析和說明中西方在政黨黨內民主概念理解上的差異,有利於消除一些在概念理解上的不必要的分歧,增強中西方在學術話語上的溝通。
1.黨內民主的基本要素
黨內民主作爲政治民主的一種類型,具有政治民主的一般特徵和基本要素,通過政治民主的基本要素來考察黨內民主,可以看清楚黨內民主的內在規定性,可以判斷一個政黨是否具有黨內民主,或者測量一個政黨的黨內民主程度。
(1)參與
黨員是否普遍參與黨內活動和黨內事務的決策與管理是考察黨內民主的基本要素之一。政治參與是考察政治民主的重要標準,在許多經典的民主定義中,參與是民主的基本要素。科恩認爲,民主是一種社會管理體制,在該體制中社會成員大體上能夠直接或間接地參與或可以參與影響全體成員的決策。他把參與看作闡明民主的關鍵性概念,通過分析參與的廣度、深度和具體內容來對民主的程度作出理性的評估。羅伯特·達爾在制定民主的各項標準時,把有效參與放在首位,他認爲正是有效參與才能避免政策的決定權掌握在極少數成員手裡。
黨員普遍參與是黨內民主的基本要求,關係全體黨員的重大決策,例如黨的方針政策的制定、黨的各級代表和領導者由誰擔任、黨向國家機構推薦候選人等應該有黨員的普遍參與。如果一個政黨的方針政策是由少數幾個人說了算,黨組織的領導人由少數人幾個人甚至一個人說了算,黨向國家機構推薦的候選人由少數幾個人甚至一個人說了算,這樣的政黨就不存在黨內民主。黨員參與不僅可以判斷政黨是否存在黨內民主,還可以測量黨內民主的程度。參與的廣度和深度是可以分析和測量的,參與的廣度和深度的擴展意味著黨內民主的增長和發展,從參與的維度考察,我們可以發現,黨內民主是可以通過擴大黨員政治參與來推動和發展的。
(2)競爭
黨內重要職務的產生是否通過公平公正地競爭產生的,這是考察黨內民主的重要標準。民主政治是與競爭分不開的,正如市場經濟離不開競爭一樣。亨廷頓認爲競爭是民主政治的關鍵之一,是民主政治運轉不可缺少的要素。熊彼特幾乎把民主政治等同於競爭性政治,民主就是那種爲作出政治決定而實行的制度安排,在這種安排中,某些人通過競爭獲取人民選票而取得作決定的權力。競爭體現在民主政治的方方
面面,包括意見的表達、職位的獲取和決策的形成,競爭機制是民主政治運轉的載體。
考察黨內民主的一個重要方面就是看黨內是否存在公平公正地競爭,黨內重要職務的產生是否通過競爭性選舉產生,黨的政策是否通過各種觀點和主張的競爭才最後確定。如果黨內不存在競爭,那就意味著決策權被少數人壟斷,也意味著不存在黨員的廣泛參與,也就沒有黨內民主可言。黨內競爭集中表現在黨內競爭性選舉,因而有無競爭性選舉可以成爲判斷是否存在黨內民主的標準,選舉的競爭性程度可以測定黨內民主的程度。發展黨內民主的重要內容就是改革和完善黨內選舉制度,建立競爭性選舉制度。
(3)制約
權力受到制約是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在民主政治條件下,沒有絕對的權力,權力必須受到約束和制衡,掌握權力的組織和個人必須受到人民的控制。權力導致腐敗,絕對權力導致絕對腐敗。阿克頓勳爵的這句至理名言道出了民主政治要求權力受到制約的真諦。民主政治常常表現爲政治精英對於權力的競爭和掌握,因此人民對於政治精英的控制是民主的應有之義。林德布洛姆從人民控制精英的角度來定義民主,他認爲,民主就是人民控制精英的一種方式。如何制約和控制權力一直是民主研究和民主制度設計的重點。漢密爾頓在《聯邦黨人文集》中寫到,如果人都是天使,就不需要任何政府了;如果天使統治人,就不需要對政府有任何外來的或內在的控制了,在組織一個人統治人的政府時,最大的困難在於必須首先使政府能管理被統治者,然後再使政府管理自身。毫無疑問,依靠人民是對政府的主要控制,但是經驗教導人們,必須有輔助性的預防措施。漢密爾頓揭示了控制權力的兩種途徑,一是人民最終控制權力和掌握權力的人;二是權力制衡權力,野心必須用野心來對抗。人民通過選舉來控制精英,就是民主的方法。密爾認爲,在代議民主制下,人民通過由他們定期選舉的代表行使最後的控制權。這說明權力最終來源人民的授予,選舉就是人民授予當選者權力的過程,也是權力和權威的合法性基礎。然而,權力即便是人民授予的,也不能掌握在同一部門或同一些人手中。羅伯特·達爾對此有精闢的論述,所有的權力(無論是立法的、行政的還是司法的)聚集到同一些人手中,意味著外部制約的消除,必然導致暴政。必須避免所有的權力,無論是立法的、行政的還是司法的,聚集到同一些人手中,無論是一個人、少數幾個人還是許多人,以及無論是通過世襲、自封還是選舉產生的。
權力約束和制衡也是黨內民主的基本要素,黨組織和黨的領導人的權力來源於黨員的授予,黨內權力應該受到黨員權利的制約,黨內民主要求黨內不存在可以踐踏黨員權利的權力,黨內權力必須建立在保障黨員權利的基礎之上。黨內權力應該合理配置,不能將黨內權力集中於同一部門或同一些人手上。
2.黨內民主的特性
黨內民主具有民主的一般特徵和基本要素,但是黨內民主不同於國家民主或人民民主,黨內民主是政黨內部民主,其首要前提是政黨,而政黨是一個特定成員組成的政治組織,政黨作爲政治組織,本身具有科層制或官僚制特徵,
這些環境和條件對黨內民主具有限制作用。對於政治民主的基本要素,考察黨內民主時都要受到一定條件的限制。參與、競爭、制約都是政治民主的基本要素,黨內民主都具有這些要素,但是黨內民主蘊涵的這些要素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從參與的角度來看,黨內民主的參與是政黨成員的政治參與,非政黨成員可能排斥在外。由於加入政黨是一種自願行爲,黨員在政黨內的權利義務受到黨的章程的約束,黨員在政黨內的參與不一定要求平等,這與國家民主的要求不一樣,國家民主要求社會公民具有平等的參與權,而黨員由於對於政黨所付出的時間和奉獻不一樣,黨員在黨內的參與程度會不一樣。
從競爭的角度來看,國家民主一般表現爲政黨之間的競爭,這種競爭十分激烈,其政綱和政策主張不一樣,甚至可能相互敵對。黨內民主的競爭是黨內競爭,其政綱和政策主張是一致或大體一致的,這種競爭是黨內派別或黨內個人的競爭,競爭是有限度的競爭,競爭不能影響黨的團結和統一,否則黨內民主將導致黨的分裂。從權力約束和制衡來看,黨內權力制衡也是有限度的,政黨的特徵之一就是要聚集全黨的力量,米歇爾斯揭示了政黨權力集中化趨勢即“寡頭鐵律”,因此,政黨尤其是執政黨必須受到法律的制約,在法律和憲政框架下運作。
黨內民主具有內在規定性,既不能認爲黨內不存在民主,也不能完全按照政治民主的標準來要求黨內民主。發展黨內民主必須正確理解黨內民主的基本要素和特性,一方面毫不猶豫地推動和促進黨內民主的發展,另一方面要維護黨的團結和統一。
3.中西方黨內民主概念的差異
按照西方的理論是無法認識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內民主所具有的重大意義,主要是因爲中西方對於黨內民主概念的理解不同。對政黨的認識和觀念是理解黨內民主概念的基礎,由於中西方在對政黨概念的認識上存在巨大差異,必然影響對黨內民主的理解。中西方對政黨的產生基礎、起源、性質、黨內黨際關係都有不同的認識,詳細情況如下表所示。
表7-1 中西方政黨概念的比較資料來源:He baogang:Intra-party democracy: a revisionist perspective form below, Kjeld Erik Brodsgaard, Zheng Yongnian,The Chinese Communist Party in Reform。
由於中西方對政黨概念的不同理解,以及中西方政黨體制和政黨本身的不同,中西方對黨內民主在組織原則、黨內競爭、黨內民主目標模式以及黨內民主的限度上存在很大的差別,詳細情況如下表所示。
表7-2 中西方黨內民主概念的比較
當然,儘管中西方對黨內民主概念的理解存在很大差異,但是還是有許多共同之處。既要看到黨內民主的普遍性,吸收西方黨內民主在理論和實踐方面的優秀成果,又不能完全套用西方的黨內民主概念,更不能照搬西方的黨內民主做法,而是要考慮中國的具體國情,實行消化吸收再創新,不斷推進黨內民主發展。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