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前夕,在約克家族產業的全力運作之下,艾倫的新發明“投影儀”早已被推廣向全國各地,成了佈雷登王國國民們眼中又一項新奇的娛樂事物。
貴族富豪們,尤其是新黨那羣蒸蒸日上的新貴們,幾乎人手一臺。
對於像他們這樣的有錢人來說,只有文字的報紙顯然太過於枯燥——再狗血的八卦新聞,也已很難達到他們的興奮閾值。
正因如此,魔法“投影儀”的出現,極大程度地滿足了他們的視聽需求。
而對於大部分平民們來說,“魔法”是一個遙不可及的詞彙,而鍊金物品的昂貴價格,更是讓他們望而生畏。
不過這一回,約克家族卻不計成本,慷慨大方地在每一座城鎮或村落都安置了一臺以上公共“投影儀”,以供平民們使用。
毫無疑問,這會播放動態畫面的鐵塊兒激起了平民們極大的興趣。
只要一有時間,他們就會帶著老人孩子,挨挨擠擠地聚集到廣場上,通過“投影儀”來觀看發生在全國各地的新鮮事兒。
居住在科恩鎮的費德曼一家自然也不能免俗。
自從住在隔壁的霍華德成爲光明教會的輔理主教之後,他們便終於從沉重的稅收壓力下鬆了一口氣——尤其是一家之主費德曼大叔,不久之前,他還想著以自殺的方式避稅,順便再去騙一些撫卹金。
不過現在倒好了——因爲新任輔理主教霍華德對附近的神職人員嚴加約束,使得他們並不敢像以前那樣,欺負平民看不懂那些複雜的條例,而擅自增加稅收款項。
正因如此,費德曼一家對霍華德充滿了感激之情,並且希望有朝一日能夠報答這份恩情。
只是他們不清楚,現在霍華德成了高高在上的輔理主教,是否還會看得上他們那一點微不足道的償還。
“所以,爸,今天廣場上要播放什麼節目呢?”
此時此刻,費德曼一家最小的孩子尤里安坐在父親的肩膀上,指著廣場上不遠處的“投影儀”,以清脆的童聲問道。
“聽說是首都最高法院的一場審判。”費德曼大叔回答道。
今天聚集在廣場上看熱鬧的人實在太多,費德曼大叔也看不太清,只能看個大概。
“審判啊,我喜歡,”尤里安在父親肩膀上大聲地嚷嚷道,“尤其是那些拿著錘子的法官們可威風了。只要輕輕敲一下,犯人們就不敢動了。”
“那不叫錘子,那叫‘法槌’。”費德曼大叔解釋道。
“我不管,”男孩尤里安固執地喊道,“反正我以後也要當法官。”
“你昨天不是說自己想當警察嗎?還說警察的制服特別帥。怎麼今天就變卦了?”
“警察可沒有法官帥。”
“……”
就這樣,費德曼大叔和兒子你一句,我一句,吵得不亦樂乎。
自從光明教會決定增加教會稅以來,他們很久沒有體會過這種快樂的氣氛了——要知道,就在不久之前,費德曼夫婦爲了避稅,還打算把兒子悄悄送走呢。
然而就在這時候,尤里安忽然指著不遠處的光幕大喊了一聲:“爸,快看!霍華德哥哥!”
費德曼大叔以爲這小子又在胡言亂語。
不過他仍然擡起頭,視線越過人羣,望向“投影儀”前方的光幕。
然後他愣在了原地,一時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他親眼看見,自己以前的鄰居、現在成爲光明教會輔理主教的霍華德此時正頭戴主教冠冕,身穿素白長袍,昂首挺胸坐在法官的高座之上。
而在霍華德的手中,則握著一個做工精緻的錘子,在衆人的目光注視下大放光芒。
“爸!瞧瞧!我就說法官最酷了!”尤里安又忍不住喊道。
“是啊……”費德曼大叔不自禁地附和道,似乎仍然沒有緩過神來。
與此同時,旁邊的費德曼太太問了一句:“既然是一場審判,那這回受審的人是誰呢?”
尤里安微微瞇起眼睛:“嗯……好像是一個主教……嗯,沒錯,是佈雷登王國的奈爾加大主教……”
四面八方不由自主倒吸了一口涼氣。
在他們的認知裡,神職人員是光明女神在人間的代言人,而執掌一國教區的大主教,更是神明意志的化身。
他們怎可能犯罪?
又怎麼有人敢審判他們?
…………
首都,最高法庭。
當霍華德手中的“審判之槌”重重落在桌面上之後,司法助理班奈特便作爲這次審判的書記員,起身宣佈道:
“全體起立,法庭正式開始審理。有請陪審員宣誓。”
聽到這話,包括莉茲在內的二十三名陪審員便站起身來。
他們是班奈特從首都各個階層隨機找來的佈雷登公民,有大腹便便的富商,也有骨瘦嶙峋的垃圾工人。
在審判結束的時候,將由他們來投票判決罪犯是否有罪。
只聽見他們宣誓道:“我在女神的光輝下宣誓,將依照真實情況對案件進行判決,絕不會受到法庭之外任何因素的影響,將完全按照法庭給出的證據得出結論,嚴格按照法律辦案。願女神見證我的誓言。”
然後書記員班奈特道:“各位請坐,並保持安靜。願光明女神庇護我們。下面將由原告進行陳述。”
按照王國法律規定的正常流程,不論是原告被告的陳述還是之後的辯論,一般是由原告和被告的律師來完成。
但今天情況特殊,因爲涉及神職人員,就必須得遵照光明教會的規定——只有自己才能爲自己辯白,不能假借他人之手。
艾倫微微一笑,起身道:
“尊敬的法官大人,各位陪審員們,我今天將在此指控亞克·奈爾加犯下七項褻瀆神明的罪行——
“其一,被告亞克·奈爾加身爲執掌佈雷登教區的大主教,卻蔑視法庭的權威,蔑視佈雷登王國公民權利和律法,蔑視貴族與魔法師的尊嚴,擅自關押原告於聖索菲亞大教堂數日之久,剝奪其人身自由權利。
“此爲‘傲慢’之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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