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本來是平凡的。陽光明媚,風和日麗。楊枚照樣對我不不冷熱,不卑不亢;鈴鐺看我的眼神也照樣“一往情深”。而我,也照樣在一人一貓兩位女性的魅力所迫,可憐巴巴的做人。
可是,一通電話,把一切都攪和了。
當下半身那“熟悉的悸動”傳來時,我正忙裡偷閒地和鈴鐺逗樂。由於上次所帶來的教訓(整整一週,所裡所有的女性,包括搞衛生的阿姨,看我的眼神都別有意味。在那悲慘的一週裡,我的臉一直保持著79度的高溫。幸好“非典”危機已過,否則,恐怕那傳說中無孔不入的衛生部特派調查員,早就不知從哪裡鑽出來,把我帶去隔離了),我以極快的速度關上門,以當年打入敵特內部的地下黨工作人員才具有的敏捷和謹慎,躡手躡腳地掏出手機……
“(輕聲而沙啞地)喂……”
“我的好侄子誒!猜猜我是誰?”
“……我聾了,聽不見豬在哼哼!”
“大膽!找死啊你?!”
打電話來的這位呢,算起來是我的親戚,我該叫她一聲表嬸的。因爲她丈夫是我奶奶妹妹的兒子,也就是我表叔。他們一家現在**定居。
可是,我這位表嬸是那種活潑好動,野心勃勃的職業女性。自從知道我家這門親戚之後,從事營銷行業的表嬸大人利用職務之便,經常來我家串門。可能由於年紀差距不大的緣故吧,一開始我和她之間的交流都十分的友好融洽,直到有一次……
“小金啊!真是想不到,我竟然有個這麼大的侄子了!你知道不?我的妹妹也才和你一般大哦!那你想想,以後見面了,該怎麼稱呼她呢?”
“……我就叫她……美女得了!”
我的回答本是無心找樂,誰知這位表嬸大人竟是蓄意刁難!
“不行!你見到她得叫阿姨!”
開什麼國際玩笑?“我偏不!”
“不行也得行!誰叫我是你表嬸?”
結果,就爲了一個稱呼問題,我倆的關係一度極爲緊張。不過,大家都是成年人,哪能像小孩子似的鬥氣呢?於是很快我們就撇開分歧,維持原狀。
但自那之後,表嬸大人在我父母面前說話正常,但當和我聊天時,偶爾就露出那種長輩教訓晚輩的居高臨下。哼!我這人對什麼都可以無所謂,但當涉及一些個人原則問題的時候,我是半步也不會讓地!
附: 《關於女性稱呼的原則性規定》
第 一 章 總 論
第 一 節 立法目的、適用範圍及名詞解釋
第一條:爲規範在日常交往中對不同女性稱呼的統一性,保障和維護女性的合法權益(身份權),避免因使用錯誤或不當稱呼而對女性的心靈造成傷害及引發無謂紛爭,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之適用範圍:在一切有可能與女性發生交往的環境下,皆適用本規定(包括做夢)。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之“女性”,是指:親戚、朋友、同學、同事、總之是主角與作者認識或不認識的所有女性。
本規定所稱之“稱呼”,包括:美女、美眉、小妹妹、姐姐、阿姨、大媽、婆婆、奶奶;特殊情況下還包括女性的本名、小名和暱稱。
第 二 章 分 論
第四條:具體適用詳見下表:
編號年 齡 稱 呼
01 23歲—35歲 一律叫姐!
02 35歲—49歲 看情況,認識的叫姐;不認識的先叫姨!
03 49歲—55歲 一律叫阿姨!
04 55歲—65歲 看情況,認識的叫姨;不認識的先叫奶奶或婆婆!
05 65歲以上 一律叫奶奶或婆婆!
第五條:例外情況及免責事由:
A、老爸、老媽的朋友和同事,除編號01之情況外,不問年齡,一律叫姨!
B、年齡在35歲以上之親屬和朋友有特定稱呼的,或因工作需要而應稱呼其職務的,具體稱呼按實際需要處理。
C、某些女性因缺乏自信而自提身份的,爲幫助其建立自信,不分年齡,一律稱其爲“美女”或“美眉”。
D、免責事由:如有任何女性自恃身份,以大欺小,強行規定特定稱呼的,不予理會。
第六條:女性年齡在23歲以下,16歲以上的,爲表現主角和作者對年輕女性的喜愛和尊重,關係由疏至親,由遠及近,稱呼如下:
美眉——美女——本名——小名——暱稱。
第七條:年齡在16歲以下之女性,由於處於青春期和發育期,自主意識較強。根據其主觀需要,同時兼顧主角與作者之身份,關係由疏至親,由遠及近,稱呼如下:
小妹妹——本名加妹妹——小名叫妹妹——小美女!
第 三 章 結 論
第九條:本規定不具法律約束力和權威性。因此,特設定以下情況:
1、規定之內容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沖突的;
2、規定與社會公序良俗、地方習慣不符合的;
3、規定之內容不爲大多數女性所認可的。
符合其中任意一條者,本規定無效。
編撰與修訂:主角和作者;
出版與發行:主角與作者;
法理分類:習慣法;
效力等級:無。自編自用,僅供參考。
(情節參考:你隨便打開一本法條,再和上文對照,自然就懂了。)
看到以上內容,你們該知道我這位表嬸大人屬於哪種情況了吧?
“聽說你現在出息了哦!在這麼有名的律師所實習。肯定學到不少東西吧?”
表嬸大人絲毫不覺她的“好侄子”正在“大爆內幕”,自顧自地往下說著。
“啊,是、是……豬啊!哼哼完了沒?我很忙誒!”我才懶得搭理你呢!
“……你幹嗎這麼對我啊?我哪得罪你了?”表嬸大人生氣了哦!
“……老實說,沒有。就是想起當年的悲慘遭遇,心有慼慼焉……”再不解釋,以後可有得罪受了!
“呵呵……那件事你還記得啊?小樣的,還是男生呢!這麼小心眼兒。以後怎麼泡妞啊?”
!!!!裝的?“吹皺一池春水……干卿何事?”看我掉書包,讓你知難而退!
“……小金啊,你咋知道的這麼多啊?人才啊!高興死表嬸我了!”
暈!連消帶拍小馬屁,強調身份“請注意!”職業女性,果然不是善茬兒!好!看我的!
“有一件事,我想跟你說很久了,但是,我不知從何說起……其實,我一直都……”話筒對面沒聲了。好,引起她注意了!
“我一直都知道我知道的很多,只是,直到今天,我才知道你現在才知道我知道這麼多,至於你爲什麼現在才知道我知道這麼多呢?那我就不知道了。”
“……你在說什麼啊?”
哈哈哈!同語重複,是修辭學的大忌,但當運用到與女生打屁時,常常卻極有喜劇效果——雖然這種手段對女生的智力和聽力要求較高(反面典型:我親愛的表嬸大人)。
“沒什麼啊!逗逗你唄!”
“沒大沒小的傢伙!”
“謝謝啊!不客氣啊!”
“我又沒誇你!”
“謝謝啊!不客氣啊!呵呵……”
“神經!呵呵……”
“表嬸啊!今天你們那刮颱風嗎?”
“沒有啊!怎麼了?”
“不刮颱風,你又怎麼會有空呢?你要沒空,又怎麼會想起找我呢?”
“……想你了。不行啊?你以爲誰都像你,人來瘋啊?”
真的假的?好了,還是說正事吧!
“說吧。找我什麼事?”
“沒什麼。很久沒去你們家,想你們了。”
想想,表嬸大人還真的很久沒上我家來了。
我那位表叔,年紀比我爸小不了幾歲,年輕時據說是個很有才華很能幹的金融業者。但隨著年齡漸長,身體又因操勞過度而變得虛弱,漸漸的就很少出門了。
其實,表嬸真是個不錯的人。他們夫妻感情也一直很好。但是,每次都是隻有表嬸一個人到我家來探親。而表叔除了第一次一家人來小城和我家參觀,吃頓飯就走之外,連電話都沒來一個。前不久,他們一家到離我家不過幾小時車程的另一座城市度假,還是表嬸打電話來,要我們一家過去探望他們,由於父母仍要工作的緣故,我們拒絕了。
身體不好,不能太勞頓,作爲親戚,我們都可以理解;度假時間緊迫,要來我們家可能會來不及趕回**。這我們也不會說什麼。問題是,既然是親戚,度假區又離我家這麼近,請表叔你親自打個電話來問候一下,這種要求不過分吧?可是直到現在,由於表叔大人的沉默,我的疑惑,無人可解。
以前我聽說,**,是所謂的“文明世界”、“自由社會”。但是,從表叔大人身上,我看到的是“文明”、“自由”的**人對祖國大陸生活的陌生和恐懼!雖然自迴歸以來,隨著兩地往來的日漸頻繁,很多**人對祖國大陸的觀點得到了極大的扭轉;但是,像我表叔這樣的**人,爲數肯定也不少。
“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這是我們“大陸人”耳熟能詳的偉人名句。消除偏見和歧視,則是**公益廣告最常播放的內容。我認爲,這兩句話可以結合起來理解:只有親身經歷和實踐,才能真正找到偏見和歧視的源頭;只有找到源頭,才談得上真正的消除偏見和歧視。大陸生活到底是啥樣,你不親自來看看又怎麼會知道呢?連這追根朔源的第一步都邁不出,消除云云,空話一句,不如放P!
當然,鑑於我還沒去過**,對**人的印象必然比較片面。上面的話對我也是適用的。(不過,這樣說來,好象我沒說這些話的立場誒?呵呵!"......"觀衆無語......)
心有所思,耳目不明。幾分鐘後,表嬸總算聽出不對勁了。(反應遲鈍!)
“喂?小金?你在嗎?”
“……對不起,對方已掛機。請稍後再撥。”
“哦!……誒?不對!臭小子!動啥歪腦筋呢?半天不應我?”
“想美女呢!豬別打岔!”
“你混蛋!聽著!我下午到。乖乖的把你們律師所的地址告訴表嬸我!否則……
後果自負!哼!”
不行!把這尊神請到所裡來,不給自己找難受嗎?……可是,如果她問老爹,不一樣會知道嗎?到時恐怕我會更難受!
掛?還是不掛?說?還是不說?
……
“年輕真是好啊!‘少年不識愁滋味,爲賦新辭強說愁……’年輕人,還有十二個時辰(古代時間單位,約等於現代的一天24小時),讓你發愁的事兒,還多著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