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我跟著他回到了他稱之爲家的地方,那裡簡直就是一個小型的城堡。真正的歐式城堡,感覺在這裡生活的人就會變成王子和公主。可是大家要記得,城堡裡住的人除了王子和公主還是會有許多很少提及卻不得缺少的僕人們。像大多數電視裡放的那樣,每個城堡裡都有一個非常厲害的管家。瑞拉老管家在這個城堡裡服務了將近三十年,穿著精緻的燕尾服做任何事情都是沒有任何的瑕疵。就算他看到他年輕的主人帶著一個全身髒兮兮的外國人回來,也表現出了他良好的個人素養,像對待反有高貴的客人一樣款待了我。我理所當然的留在了那間城堡。
我一直覺得威爾身上有一種貴族獨有的氣質,一開始大家只是笑笑並不回話,後來從老管家嘴裡我才得知,原來威爾真的是貴族的人。只知道他是某位伯爵的私生子,伯爵死後,他的位子由他的長了繼承了,而唯一留給威爾的就是這棟城堡性建築和後面的萄葡酒莊。而威爾卻對時尚有著敏銳的觸覺。在伯爵父親過世後,沒有任何人資助的情況下完全憑靠自己出衆的個人才華養活了整個城堡的人和莊園裡的工人們。雖然加起來也不過只有十三人。
威爾成爲了時尚圈知名的服裝設計師,並且只服務那些用於高級服裝訂製的客戶。開設了兩家自己的個人工作室。必竟他是流著貴族的血液,所以也成爲了許多貴族名媛們和女名星們競相追逐的對象。而威爾也在的確不負重望的成爲了一個情場高手,那真叫做是萬花叢中過,片葉不沾身。是時尚圈裡炙手可熱的黃金單身漢。
我跟著威爾回到了他在英國的城堡,威爾將我帶回的第二日,他人就消失了。我在城堡裡幫著做一些事,也經常跟著他們去葡萄園幫忙,我在這一待就是三個月。三個月後我才重新見到了我的救命恩人威爾。他好像完全忘記了有我這麼一個人。唉!我不知道應不應該大哭一場呢,是我長的太過平凡到讓人過目即忘還是我太不引人注目了,結果還是一樣的威爾忘了我。等到他好不容易想起問我叫什麼名字,家住哪裡時我卻成了後來的瑟林娜。一個孑然一身去到法國求學的學生,一個身無分文無處可去的可憐人。
威爾收留我,讓我一直住在城堡裡。並且讓我在他的工作室工作,跟在他身邊我學習到了很多的東西。
後來我成爲他威爾的私人助理,安排他所有的工作行程,到最後連他的生活行程我都會幫他安排好。有時候瑞拉老管家都會說我比任何一個女人待在威爾的身邊都要長。可是那又怎麼樣,我和那些女人不一樣,我來這裡只是爲了逃避一段我不願意想起的回憶,等到我學會怎麼去面對他們的時候,我也許就會回去了。
威爾是個心地很是善良的人,但是他有一個不好的習慣,就是總喜歡“撿”一些東西回來,不管是醜的美的,還是壞的好的,或是便宜貴的,但凡他看上了就會“撿”回來,然後又扔到一邊完全置之不理。
而我就是其中一個被他“撿回來的東西”。像我這樣的情況之前也發生過幾次,只是她們在這裡待上幾天,等聯繫到人就離開了。我算是個特例吧。後來我做了威爾的助理,有那麼很長的一段時間裡我都在處理威爾“撿回來的東西”,並且經過很是堅難的的糾正過程,才讓威爾漸漸收斂了他“撿東西”的習慣。
坐在回家的大巴車上,心裡面有些彷徨和不知所措,五年了,整整五年的時間裡除了走的時候跟家裡打過電話報過平安,便再也沒有聯繫過了。五年的時間足夠一個人重新開始,足夠一個跌倒的人從頭出發再重新站回到舞臺上。五年的時間裡我學會了很多的東西,那些以前被喬銘宇保護著看不到的現實,競爭場上的你爭我奪,爾虞我詐,如果你不小心走錯一步可能就會讓你萬劫不復,但是如果你走對了,你也許會聲名鵲起,可是榮耀這東西也是需要維護的。不堅持努力,今天你所擁有的東西也終有一天會離你而去。只有努力了,今天別人所擁有的東西終有一天你也會擁有,甚至會更多。
五年前,我22歲,再往前我18歲,那一年我剛踏進大學的校門,印象深刻的是最不想看到的喬銘宇居然站在學校的大門口笑容可居的就像一隻披了喜羊羊皮的灰太狼。
我19歲那年發現和喬銘宇關係密切的季卡是同性戀。
我20歲的時候談了我人生中的第一場戀愛,雖然那個戀愛的初衷是緣於一場賭約,但是我還是要感謝他給了我很多感動和驚喜。
我21歲年像是一個若大的空白區,記憶裡都是別人的事情,季卡和以傑的感情遇到了前所未有的磨難,家人反對,又私奔又是分手的,弄的驚心動魄。喬銘宇拍了一部偶像劇,紅及一時,而我居然和我的偶像傳起了緋聞,並且和女明星打了一架,現在想起來還挺刺激的。
我22歲那年,最有桃花運的一年,那時我和喬銘宇確認了戀愛關係,身爲賽車手的流練對我緊追不捨,而前男友易海風也對我有所留戀。可是這些看似幸福的背後卻是一次次的欺騙的傷害。那一年我22歲,才第一次知道這個社會如此的險惡。我和流練的大哥發生了一夜情,我大學四年裡最好的朋友珍妮偷偷喜歡著我的男朋友,並且偷拍照片在學校陷害我,還和他發生了一夜情,並且有了他們的孩子。並且親手毀了我的婚禮,也是在那一天我沒有了我的孩子,而後又偷聽到流練和流亮的對話,知道了這一切的始作俑者原來是流練。我去到國外丟了行禮,身爲分文的被的追打,差點被人非禮。餓著肚子在外國的街頭流浪了兩天,最後暈倒在大街上。那時我還像一個茫然不知所措的孩子。像一個被命運隨意擺佈的牽線木偶。
22歲,是否我22歲的青春承受了太多本不該我承受的東西,以至於我現在想起來都覺得那是不可能發生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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