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是在夕陽西下看日落,時間不同了,人不同了,心情更不同了。超紅右手緊緊地摟著喬納金,左手緊緊地挽著我,溫暖的海風中,喬納金的手伸到超紅的後背,有意或無意地握到了我的手……這是我跟他分手這麼長時間以來,第一次跟他有肢體上的接觸……我的心頭一動,但已不似一枚頑石入水驚散漣漪,而如一根木棍在翻弄灰燼……
我的心如止水了,我的情似灰燼了,我不再留戀那些風花雪月了,我不再流連那些溫存悱惻了,我只要站在這天涯海角的夕陽裡,孤獨自己的情感,雪藏自己的記憶,用一種少女的姿態珍惜自己,用一種滄桑的心理尊重他人……
在旅遊的旅途中,我也曾與喬納金那迷茫的眼神相遇,心裡也曾掠過“如果像夢中那樣該多好哇”的貪婪意念和奢侈想法……然而僅僅是一瞬就蕩然無存了——因爲我絕對不能去冒那個險,爲了自己解脫就置超紅的幸福與不顧——儘管是姐妹同心,也算是姐妹同德,但若是姐妹同夫這樣的天方夜譚,決非被多數人認可和接受。
一旦超紅反感,一旦超紅崩潰,豈不是我親手殺了她的幸福,豈不是我一手製造了冤孽。特別是看到超紅跟喬納金親暱美滿的樣子,看到一對年齡般配的小夫妻,情投意合地出雙入對,我更是覺得自己已經多餘了。
就像康復的人不再需要拐杖以及那些曾經離不開的藥物一樣:超紅康復了,她不再依賴我了;超紅的婚姻復原了,她不再需要我的調劑和幫助了——那就像被拋棄的柺杖,再用它就顯得滑稽了;就像被停用的藥物,再服用,就會起副作用了——這是最簡單的道理呀,這是自己早就已經想到的呀!
再也沒有什麼戀戀不捨的了,就像當初將姐夫洪富士完璧歸趙地還給姐姐首紅一樣,現在,我該將妹夫喬納金,正式還給妹妹超紅了。區別只在於,這次的交接沒有儀式,只在於我將喬納金在超紅背後偷偷握住我的那隻手中,輕輕地掙脫出來,然後對那即將落去的夕陽說——
不讓今天的太陽落去,怎麼祈望明天的太陽升起;不讓今年的候鳥回到北方,怎麼在來年春天,見到雁歸來。今天的結束,爲的是明天的開始;今年的離別,是爲了來年的團聚。升落起伏,纔有人間美景;悲歡離合,纔有多彩人生。就讓飛的飛走吧,空白一冬天,春天會更美;就讓落的落下吧,留下一整夜,美夢會更多…
…
超紅聽了就拍著說說,二姐出口成章,簡直就像詩耶!喬納金卻說,那不是詩,那是香紅姐的心聲……我知道喬納金懂我了——我的心也就像那天的太陽一樣,沉著地落下去了;我的心也像候鳥一樣,執著地飛遠了……
等到泰山看日出的時候,我已經不再跟超紅他們鏈在一起了,留出的那段距離,正好能讓所有人都清楚地知道,我們三人是同行者,但一個是姐姐,另外兩個是妹妹和妹夫……而到了天安門廣場,我更是隻做拍攝者,不再出現在照片當中了——因爲照片中的人會給人帶來聯想,但幾乎沒有人根據照片來聯想拍攝者的表情和心境——這是一種智慧,一種策略——沒必要讓自己要珍藏的東西留在照片上,因爲照片會舊、會丟、會令人傷心傷神……
結束旅遊,回到故鄉,我已經寧靜得像一株植物了。不過我在寧靜中,又一次感受到了置根泥土的塌實,和枝繁葉茂的生機。我又找到了寫作的感覺,我立刻就全身心地投入到《妹妹的蘋果》的創作當中去了……
那一兩年,跟我的寧靜大相徑庭的是,姐姐首紅的女兒洪蘋大學畢業就結婚了,丈夫是個MBA碩士,畢業就到一家外企做了CEO,兩個人的婚禮在上海舉行,大家只看到了像;伏翠的女兒喬納銀護校畢業也結婚了,男人是個牙科醫生,從此大家在不知不覺中,都少了好幾顆本來可拔可不拔的牙……
最熱鬧的要數伏翠本人再婚了——大伏翠二十幾歲的喬津輕,頭年結束了儒弱窩囊的一生,轉過年來,當年讓伏翠草垛裡懷上喬納金、後來在旅店懷上喬納銀的那個男人在事業上翻船,從陰溝裡爬上來一看,早已衆叛親離,——那個被他鐘愛了多年但沒給他生一兒半女的播音員,早就另某新歡去了——落水狗一樣的祝光,走投無路,奄奄一息的時候,就倒在了草垛上……
正趕上伏翠來抱柴禾,沒留神就把原配的男人給抱進了屋裡,抱上了炕……落魄的祝光和新寡的伏翠就饒了人生一大圈,又回到了起點。只不過他們的樹上,早已果實累累……後來伏翠讓喬納銀把祝光那些天天上火的牙,領到醫院,讓自己的女婿都給拔了——這才從過去的失敗中爬起來。
等祝光恢復得有頭有臉了,伏翠就拉著他去登了記。結婚那天,鄉里鄉親都來了,伏翠也在那一天才將早已不是秘密的秘密告訴了大家,就是跟他結婚的這個男人,纔是喬納金和喬納銀的親生父親……大家就讓他們講兩個孩子都是怎麼懷的怎麼生的。伏翠就說,這還用說呀,倆人一好就懷了,十個月一到就生了唄……不知道什麼原因,伏翠的婚禮,讓鄉親們鬧得比年輕人的婚禮還熱鬧。過了很久,還有人津津樂道他們將伏翠和祝光生拉硬扯到草垛裡讓他們接吻擁抱模擬
恩愛的情景呢……
似乎人世間所有給成雙的都成對了;似乎只有我還形單影隻,孑然一身了;同時也似乎只有我一個人超然物外,心安理得了;似乎自己早已不食人間煙火,有口西北風就能生存度日了;似乎我完全屬於自己編織的一個虛構的文學王國了。我的作品中找到了我的精神歸宿;我只跟我的人物朝夕共處,相依爲命;我只在我的作品中嬉笑怒罵,觸景生情;我只在稿紙的格子裡,跳我童年怎麼也沒跳夠的跳房子……
這期間我對我曾經那麼鍾愛過的兩個男人居然失去了感覺,似乎只有在作品中,在記憶裡纔會跟他們戀愛,纔會跟他們激情,纔會跟他們……大概這就是“曾經滄海難爲水”的道理吧。即便有跟他們單獨在一起的時間空間,也不再有男女之間那種溫情的感覺了,有的只是相敬如賓的客氣和約定俗成的距離。
似乎在我們之間從來沒有發生過什麼,更難以想象曾經的熱戀銷魂。似乎一切都在煙消雲散後,塵埃落定成一種寧靜,讓人無從發現曾經發生的一切。就連對藤牧的愛也變得模糊不清了,還有對王林的依賴和對陳北斗的憤懣也都漸漸淡出我的記憶影像,留出許多空白的思緒讓我沉浸在無邊無際的文學世界裡讓我跟我的人物朝夕相伴,讓我跟我的故事相依爲命了。除了這些,也就是鎮裡時而搞的圖書集市能吸引我了。
書市上不但有大量的果樹技術農用科學等書籍,也有我需要的文學書籍,而且居然能見到馬原、餘華、史鐵生等人的作品。只是一直沒見到老姚的作品——真是懷念他的虯髯鬍須和他的“鋼琴手”,還有他作品的機智和幽默呀——這些年,也不知道他都幹什麼去了,怎麼再也見不到他的作品了呢?是從此消沉得無影無蹤了,還是憋在什麼地方寫未來可以得諾獎的驚世作品呢?不過見了他們的作品我也不一定都買回來,翻一翻,覺得水分大的,有做秀嫌疑的,特別是炒冷飯的結集、選集、全集什麼的,就一概不買……
一是他們的作品我大體都有了,二是一旦他們的作品變了味兒,跑了調兒,我也就不喜歡了。把不喜歡的作品擺上我的書家,就像在我牙縫裡,塞上了我不喜歡的菜葉兒一樣,叫人難受。與其難受到非得剔除它才爽,幹嗎當初要花錢將它吃下呢——所以無論多麼喜歡的作家,包括老姚在內,如果他們的作品不合了我的口味,那我就堅決不掏錢來捧他們的場……不過有一個人的作品除外,那就是我自己的作品……
一旦在書市上見到,我一定要上前買一本兩本兒,儘管家裡自己的樣書可能還有幾十本甚至上百本,但我也一定要買。而且買兩本兒的時候,一定跟人家說,一本自己留著,另一本送朋友。賣書的就說,那你就再多賣幾本兒都送朋友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