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仲首要的身份並不是謀臣,而是方士。他文韜武略,更是從上古卷軸之中習得許多秘術,他向齊桓公要的這八十一天是爲了煉製血瞳屍人,血瞳屍人力量十分可怕,能以一敵百,這就相當於爲齊國增加了極大的戰鬥力。
血瞳屍人本是一種幾乎不可能出現的東西,製作過程極爲不易,煞氣極重,可以說違反了天地萬物的正常秩序。
管仲利用齊桓公的勢力,從民間挑選了十個懷孕九個月以上即將臨盆的‘婦’‘女’。這些‘婦’‘女’必須是首胎,也就是第一次有孩子,年齡不得超過十八歲(那個時候人壽命比較短,因此結婚生子皆比較早。十八歲的‘女’人都算大齡‘女’子了。)
管仲在各地尋找了五處養屍地。在諸如青烏子的《葬經》、郭璞的《葬書》等許多葬禮辨龍經書和民間傳說中,均認爲“養屍地”在喪葬風水中是最爲恐怖、危險和忌諱的墓地。
遺體葬在養屍地後,人體肌‘肉’及內臟器官等不僅不會腐爛,而且‘毛’發、牙齒、指甲等還會繼續生長。屍體因奪日月之光汲取天地山川‘精’華,部分身體機能恢復生機,若是死迫轉活便會成爲殭屍,四處遊‘蕩’吸人的‘精’血爲生。
找到養屍地之後,先不著急將‘婦’‘女’們殺死下葬。而是命人帶上青銅製的面具,化身爲“鬼吏”,施刑者之所以帶著青銅面具,不光是有繼承禮樂的原因,還有一個原因便是不讓這些‘女’子看清他們的真面目,防止其哀怨變得具有針對‘性’導致死後化成厲鬼。
鬼吏三人爲一組,兩個人一左一右束縛住懷孕‘女’子,另一個人手持青銅劍,直接豁開‘婦’‘女’的肚皮,將其腹中的孩子刨出來。
破腹後不予止血,將‘女’子腹中嬰孩活生生剁成‘肉’末,然後強行喂入‘女’子的口中,並迫使其吞下。
吞下嬰孩碎‘肉’之後,將生五毒(即蠍子、蟾蜍、蛇、蜘蛛、蜈蚣五種毒物)放進‘女’子腹腔中再縫合起來。
整個過程中,被剖腹的‘女’子全程都是清醒的,所以其悲慼鳴叫,哀轉久絕。
將其腹腔縫合之後,刨三丈深坑,將‘女’子手筋、腳筋盡數挑斷,面朝上放入坑中,然後直接往裡填土,將‘女’子活埋。
‘女’子入坑的時候必須是活的,如果在此之前就死掉的則視爲失敗。
十個‘女’子,只有四個人入坑的時候還有氣。
這辦法慘絕人寰,你且試想,在遭受了一系列的酷刑之後,你肚子裡還遊走著活生生的毒物。
毒物在腹腔中翻騰撕咬,並將劇毒注入身體之中。
但是這些都算不了什麼,身體的痛苦遠遠比不上心靈上的痛苦,要一口一口的吃下被剁碎的自己的骨‘肉’……這種切骨的劇痛,當今世上沒什麼人能夠承受的起。
在這四個下坑還活著的人裡面,有兩個徹底瘋了,也不知道疼也不知道哭;有一個還在不停的叫喊咒罵著;另有一個卻是最特別的,在吞下孩兒碎屍之後,她便瞪著一雙眼睛,不再出聲,她的冷靜甚至讓施刑的鬼吏都嚇出了一身冷汗。除了泉涌的淚水之外,她只用顰蹙的眉頭來表示‘肉’體的痛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