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不會一直跟行屍打交道,精神上有些崩潰?畢竟是一個女孩子,在這種地方一個人對付行屍,免費會精神崩潰的。”
我盯著天賜,淡淡道:“她不是一個人。剛纔還有個人,不過跑了。”
天賜明顯一愣:“對,對啊,這……這裡還有活人?”
“不管了,先把鍾彥安撫好,起碼咱們對七公也算是有了一個告慰。”
說到就坐,我們將鍾彥扶了起來,並嘗試讓秦思敏去安慰她,畢竟兩個人都是女孩子。可是,無論我們倆用盡何種方式,鍾彥卻從始至終一直不開口說話,更讓我惱火的是,她一直用一種仇視的眼神盯著我們,防佛……防佛我們是壞人一樣。
我不知道她究竟經歷了什麼,以至於現在會變成這個樣子,天賜說鍾彥在這種環境裡可能受了什麼刺激,以至於記憶出現了問題。
咱倆大男人,也沒有絲毫辦法,只要鍾彥人還活著,比什麼都好,安慰的事,有秦思敏在我們也就放心。不過,她這樣的狀況,似乎一點也不好,這著實讓人擔心萬分。
就在我倆焦頭爛額的時候,我回眼望過去,可突然之間只見秦思敏身後的窗戶口上站著一個人,衣服怪異,表情鮮豔到另人髮指!
是那個泥人!
“思敏小心!”
我大喝一聲,但顯然已經不來不及了,幾乎在同一時間,那泥人用極快的速度一把勒住秦思敏的脖子,直接將她拉了起來:“別動,我告訴你們,不要亂來!”
我和天賜想趕過去已經來不及了,一臉焦急的看著那個傢伙:“你想幹嘛,有話好好說,拿一個女人當人質,你算不算好漢?”
“這種環境下,適者生存,沒有什麼好漢不好漢的。你們倆聽著,要是想這個女人活命的話,可以!把小牛兒還給我。”
小牛兒?我去,大哥啊,這時候你還提什麼牛啊,我上哪給你找頭牛啊,你莫要說牛,就是豬我也給你找不著啊,畢竟胖子這會沒在啊。我的天,我也算是醉了,什麼不遇,居然遇一個這麼奇怪的綁匪,什麼都不要,居然要頭小牛兒?
大哥,我能冒昧的問一句您拿小牛兒這是幹嘛嘛嗎?這破地方您不是打算在這種點田,拿牛耕點地,然後……然後那啥,生活下去吧?您知不知道您手上這位小姐,她的身價不要說一頭小牛兒,就是拉上幾萬幾千的小牛兒也換不了人家一個胳膊腿啊,瞧你這綁匪業餘的,前期都不知道調查背景,我實在是爲了著急啊。
“那啥,有話慢慢說,牛……牛我是沒法給您找著,要不,換個其他的東西?”
“除了小牛兒,我什麼都不要,你要是不交出來的話,大不了咱們玉石具死,大家一塊下地域。”
我去,你說……你說你何必這麼執者,我都算服了你了,爲了頭小牛兒你要跟我們玉石具死,我去,什麼亂七八糟的,明明是玉石俱焚好麼,我說大哥,你有點文化行不行啊?怎麼說雖然是綁匪行業,沒有文化門檻,可該做的工作咱還是得做啊,您說是不是這理?
“我……我上哪給你找小牛兒,我的天啊,這大村子裡別說是小牛兒,你就是讓我給你找只小雞也找不到啊。”
天賜輕輕咳嗽一下:“十三,你不要看不起你自己,小雞你還是能找到的。”
“哪?”
“你下面不就有一隻嗎?”
“我……”我頓時語塞,石化,我草,什麼時候天賜也變得這麼猥瑣了?不過,他說的好有道理,我特麼居然無言以對。
“裝什麼蒜?我……我要你把她還給我,這下,總明白了吧?”
“啊?”我看著他手指一旁的鐘彥,頓時直直搖頭:“不行,我怎麼可能把她交給你?”
“那你們想她死?”這傢伙一肋秦思敏的脖子,秦思敏明顯被弄得有些疼。
我有點著急,鍾彥是孤苦伶仃的一個人,朱七生死未卜,年紀那麼小,如果出啥問題的話,不僅非常可惜,關鍵我們也對不起朱七公啊,可秦思敏如今也已經家庭破碎,而且又得繼承秦家家業,老實的說也很可憐。而且,她也是爲了我才跑出來的,我要是讓她有個什麼意外的話,我這一輩子估計也安不下心來。
就在我爲難的時候,天賜突然一舉手:“朋友,你到底要帶走鍾彥幹什麼?她是我們的朋友,爲什麼你叫她小牛兒?”
“她是你們的朋友?”他突然奇怪的道。
“是的,我們是受她爺爺所託過來找他的,現在我們找到了她,可是……您卻……”
“我憑什麼相信你?”他瞪著我們道。
天賜淡淡一搖頭,接著,便將鍾彥什麼時候走丟的,大致情況給他說了一遍,這傢伙一路聽得也是越來越詫異,直到了後來他乾脆鬆開了秦思敏,但依然和我們保持著一定距離:“你們說的都是真的?你們當真是小牛兒的朋友?”
我們確認的點點頭。
“那……那沒什麼了。”他鬆了一口氣:“我還以爲你們是行屍呢。”
我去,大哥,你有見過長我這麼帥的行屍嗎?而且,你有看過什麼行屍一個揹包一個拿箱子的嗎?順便,還帶這麼一個大美女?
別j8逗了,光憑第一點,那這事便完全不可能存在。看來,大哥你不光智商餘額不足,就連眼光也是十分之差啊。
我淡淡一笑:“行屍走路怎麼會跟我們一樣這麼自由自如,而且,我剛纔救我朋友時候的速度您也看見了,您說是行屍,這可能嗎?”
他點點頭:“說的也是,不過當時情急,我……我也沒太注意這些細節。”
我看你也不像是個會注意細節的人,我朝他走了過去,伸手也將秦思敏拉了過來,既然是他救了鍾彥,我想他也並非什麼壞人,回頭奇怪的盯著他:“這個……您怎麼稱呼?”
“我?我叫張春發,當地人。”
“哦,我叫毛十三!”說完,我伸出手,準備於他握手。
他也伸了伸手,但凌在半空的時候又發現自己手上滿是泥皮,尷尬的笑了笑,又收回了手。
我沒有在意,衝他一笑:“張大哥,我聽說,這村子裡都變行屍了?您……您是倖存者?”
“沒錯,屍毒爆發後,咱們村子便完全亂了起來,好在的是,屍毒爆發村民變行屍的時候,我當初正和自家三個兄弟坐一起打麻將,並以此四個人組成一個團隊,勉強在村子裡生存,憑著咱年輕氣壯,而且四個大漢子,一時間之間,誰也拿不著我。不過,行屍數量畢竟太多,咱們再壯,也不可能打得過啊,加上四個人的吃喝比較多,而且……而且目標太大,所以……沒過一個星期,隊伍的人是越來越少,到這最後便只剩下我了。”
“哦?”
張春發是村長的大兒子,所以他是整個事情唯一的全程目擊者,那個怪人其實只是一場意外,因爲當場裡有一些蔬菜其實是怪人所不能吃的。這一點,那個怪人不知道,他們也就更無從得知。張春發說,這個怪人,其實並非什麼怪人,他也說話,而且十分客氣。即便是中毒之後,他也並沒有任何的責怪,相反,還勸他們一家人不要爲此自責,他說他始終免不了一死,臨終前,他託付村長一家人將其埋葬。
“要求還是挺怪的。他要咱們將他裝進一口石頭棺材裡,並且,石棺材頂上要開三個洞口,而棺材底下要放四塊石磚。將棺材入墳之後,要繞上一圈雞血在他的墳墓周圍,並在雄雞開叫時一刀砍下其頭,將雞頭掛在墳上。不過,你說這要求雖然奇怪,可怎麼說他也因爲我們而死,我們內疚,本來是想照辦的,可後來,莫名奇妙的他卻詐了屍。”
這也是那個怪人唯一生氣的時候,那會警察來過後接開他臉上的面紗,以至於讓其死後已經一個多小時,居然也從地上爬了起來。之後,他便離開了村子,衆人找了一圈也沒見著個人影。
後面的故事,我們也知道了,那個傢伙死了,而且死法怪異。
“所以啊,其實也挺對不起他的,要不是來我們家吃飯,也許他並不會死,更不會死得那麼悽慘。我們本來還想將他厚葬,可誰知道……唉……後來,我們四個兄弟組成了隊伍,勉強在村子裡應付行屍。”
“你們四個人在村裡鬥了這麼久,也就是說,你們有機會逃生的,爲什麼不走?”
“走?行屍雖然笨拙,但數量極大,咱們四個那天晚上便被圍得水泄不通,雖然咱們勉強逃生了,可幾乎每個人都負了傷,其中一個更是因爲跳牆時摔得昏迷,想走,談何容易?對付行屍並不難,難於很多行屍其實都是我們所認識的親人,實在下不去手,有時候一個不小心便被他們攻擊,漸漸的,我們的人是越來越少。等他們一個個走了後,我勉強活了下來,但現在一個人,也沒了興趣。我是這個村的人,自然不能讓這些壞了我家園的東西活下去,哪怕我死,所以沒關係,拼到死吧。反正已經家破人亡,用句話說,叫生無可戀。”
遇見鍾彥時,張春發已經在這個村裡活了快一年的時間裡,據他說,他這段時間裡殺的行屍已經沒有上百也有七八十了。他大多白天選擇睡覺,跟行屍的生活規律幾乎一致,這樣,他睡的時候行屍也在睡,他醒的時候行屍也在,因此防禦偷襲這種可能性上並不多。
那天晚上,他跟往常一樣入了黑便在村子裡埋伏好,準備殺行屍,卻無意在一處偏僻的路上發現重傷昏迷過去的鐘彥,那時候的鐘彥腦袋上流著鮮血,想來是白天被行屍伏擊,身體受了重傷勉強逃出來後因爲體力不支昏倒在了路邊。
索性那時候天才剛剛黑,行屍還沒有出來,要是在晚上半個小時,行屍而出,估計這丫頭便只剩下一副骨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