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步對於我來說不是什麼難事,就算不用吸血鬼的特性我也能跑得好。比畢竟活了一千五百多年,總不可能時時刻刻都悠閒著。
轉頭回望,一羣羣富二代***的子女在長達800的跑道上抱怨。運動使他們的血液更加活躍,真像一根根血腸。
跑步一共要跑三圈,還要連著跑。環視一下四周,與我和夕並排奔跑的還有幾個體格健壯的人。而那些嬌生慣養的千金少爺離我們十萬八千里。
三圈畢,假裝氣喘的拉著夕回儲物室。
夕換鞋子的速度也忒快,我才把鞋子拿出來他就穿好了,肯定是用吸血鬼的特性!
“你也不怕被人看見。”在我說話間,夕已經在我面前蹲下,拿了塊毛巾墊在大腿上。很體貼的幫我解鞋帶,脫鞋,穿鞋。
“離上課還有一段時間,現在也沒人,要喝血嗎?”夕也不知道怎麼把血袋拿進來,一大早就餓不住了。
“我不喝了,你喝吧。”我還在想著行屍的血是什麼味,而且這學校還不知道有沒有什麼貓膩,萬一被什麼針孔攝像頭拍到了那就難辦了。
夕也沒有多說,自己就喝起來。
換了件外衣,從後面輕輕的抱住夕。
“怎麼了?”夕把空了的血袋扔到儲物櫃裡的垃圾桶裡,捂住我放在他腰上的手。
“不知道,就想抱抱你,不然等我們結婚後有了孩子,就不好意思抱了。”夕愣了愣,之後轉身一把把我摟到懷裡,像得到了什麼稀世珍寶一樣。
“那我現在也要抓緊時間抱抱你。”真的,很想抱住你…
“咳咳,打擾,你們攔住我的儲物櫃了。”**時期總會有人來打擾,說話的正的之前跑步和我並跑之中的一人。一個棕發黃眼,身高和夕差不多,但體格卻比夕健壯許多的肌肉男。而他身後還站著五名男子和兩名女子。
我和夕默默的讓開,因爲我們知道,這些人不簡單,說不定還是行屍。
拿起放在地上的LV,拉著夕往教室的走去,明顯的能感受到身後有許多道熾熱的目光射來。
上課是最無聊的事,學生有曰:我們很喜歡上學,只是不喜歡上課。此話一點都不假,現在的老師百分之九十九的老師都是狗孃養的。
一聽到下課鈴聲,我解放的靠在夕的身上,這種現象很正常,上課的時候前面的這小兩口kiss呢,弄得我和夕碉堡了一整節課。
夕面對上學這件事倒是很喜歡,一整天的課都在認真聽講,而我坐在他旁邊,不是看聽音樂就是睡覺,完全是好學生加壞學生。但是學生曰:所謂的好學生只是做壞事沒被老師發現而已。
上午的課程完了,大部分學生都去吃飯,我和夕就可以放心的喝血了,但爲了安全起見還是到男生宿舍的樓頂去吧。
白天宿舍裡一般除了清潔工外就沒有什麼人,我們可以用吸血鬼特性分分鐘到樓頂去。
門一打開,一陣清涼的風吹來,心扉頓時就清爽了。
走到邊緣坐下,拿出午餐盒裡的血袋,一邊享受著溫暖的陽光,一邊飲用著鮮美的血液。
“今晚把校長弄來,我已經聯繫達斯凱和比利森,他們落日的時候就能到,我們得加快速度了。”喝完一袋血,擦擦嘴角,靠在夕的懷裡。
“恩,知道了。中午翹課吧。”夕的語氣中還待著一些壞壞的味道。
“你想幹嘛?”在夕略沾鮮血的薄脣上輕吻一下,近距離的問道。
“你猜?”
林林今天不在家,勉強用電話更新一章,另外一章不知道能不能更完,對不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