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看鐘梅芳沒幾分鐘的功夫就翻開了下一,以爲這上面不會有太多的內容,結果自己看了才知道,報告上面密密麻麻的的都是字。
而貼在文字旁的還有很多張打印到上面的黑白照片,我沒有先看文字,因爲還沒看就覺得眼暈,相反圖片要好受一些。
我仔細盯著看了看,被貼在第一頁上面的照片,先是個小女孩的生活照片,倒是沒有什麼特別的,但往下就很讓人觸目驚心了。
緊跟著下面的張兇案現場的照片,是在片草地上,不遠處就是公路,小女孩的屍體躺在上面,身下是大片血跡,儘管是黑白的照片,但還是很容易分辨出來。
再往下,還有局部放大的照片。首先是小女孩的臉部,她的雙眼眼洞很空,眼珠已經被人無情的挖走,嘴角的表情很是痛苦。
其次還有小女孩的胸口和腹部,竟被人豁開大口,如同我們在市場上看到的被開膛破肚後的豬肉排骨一樣,裡面的內臟全部消失不見了,肉壁和經脈卻看得一清二楚。
我不知道當時現場的人員看到會是個怎樣的反應,自己單單是通過黑白的照片,就覺得反胃。即便這兩年我接觸過很多屍體,但像小女孩這樣的,還從未有。
說是觸目驚心絕對不爲過,我甚至聯想到了現場的畫面,深吸了好幾口冷氣,連握住報告的右手手臂都顫抖起來。
站在我身旁的鐘梅芳很快注意到了我的表情,問我道:“是不是很驚心?繼續往下看,你會知道爲什麼我們如此重視這次的惡性案件了。”
我沒去迴應她的話,而是改看了上面的文字,開頭是小女孩的身份信息,姓名、性別、年齡、家住地址……什麼的不用多說。
讓我在意的是,她的失蹤時間和發現屍體的時間,中間相隔了足足五天。
另外,還有好多法醫開的屍檢報告,估測的死亡時間等等一系列的內容。其中著重提到了,在屍體身上發現了多處其他小孩的手掌印,並且還都是近期失蹤小孩的手紋。
在往下的幾頁報告中,基本上都是一個格式,無非是換了死者的信息,換了失蹤、死亡和發現屍體的時間,換了地點。
田老爺子的孫子也在其中,這下我不用再好奇什麼,因爲報告上的內容已經足夠詳細了。
我將這些全部看完後,擡起頭就覺有點頭暈,想必是一時間接受不了這麼龐大的信息量,加上自己的情緒久久沒平靜下來的緣故。
鍾梅芳再次開口跟我說話,與前幾次不同的是,她向我伸出了手邀請我,說道:“趙局長跟我說過,你不是一般的人!如果你能設身處地地多爲這些孩子著想,那就請你協助我們,早日將那個逍遙法外的兇手捉拿歸案!給更多活下來的孩子,帶來安全。”
我很清楚,一旦跟鍾梅芳握手自己接下來會面對什麼,雖說那些小孩兒的確很可憐,但我還是猶豫了。
說句心裡話,我絕對不是個
爲衆生著想的人,這次的兒童失蹤背後牽扯的是一樁樁命案,兇手極其兇殘無人性,稍有不慎肯定會小命難保,自己可不希望這麼年輕就死。
考慮再三,我選擇了不去跟鍾梅芳握手,並給她回覆說:“我的能力恐怕尚有不足,你們還是另請高明吧!”
鍾梅芳這時聽懂我的意思,她整個人都僵住了,兩雙眼睛緊緊盯著我看,伸出來的手就定在那裡,沒有收回來的意思。
而我的話一出口,覺得實在是沒有臉面待下去,便故意扭過頭去迴避了她的目光。
“你,走吧!”鍾梅芳最終開口說話,只有三個字,裡面卻包含了對我的失望。
當我回頭再去看她的時候,她已經卸下審訊室的鑰匙,朝著門口的方向走了過去,幫我打開了審訊室的門。
或許正是注意到她此時的那張冰冷的顏容,我才更加心有愧疚,連頭都沒敢擡起來,放下手中的報告,走到了審訊室的外面。
離開市警局,我面對著空無一人的街道馬路,因爲沒有車可打,我只好邊走邊碰運氣。
可走了沒有多遠,我的眼前多出了根電線桿,上面貼了很多的廣告,藉著今晚明亮的月光,自己在走近到電線桿旁邊時,才發現上面貼的不是廣告,而是很多張尋人啓事。
尋人啓事的內容全是關於小孩兒的,其中有幾張,和我剛從鍾梅芳遞給我報告上的一致。
我撕下來了一張,看到上面照片上的小人陽光的笑容,我終於醒悟,狠狠地給了自己一記耳光,心說:“我他麼都做了什麼破決定,這跟作孽有什麼區別?”
我改變了主意,回頭朝著警局的大門跑,但願現在還能趕的上鍾梅芳還在。
老天爺倒是給我了機會,自己剛跑進到警局的大樓,迎面就遇到了鍾梅芳,她見我氣喘吁吁地折返回來,便問我:“你回來做什麼?”
“我……我要收回我說的話,協助你們捉到兇手。”我一邊上下喘著氣,一邊回答道。
鍾梅芳這時注意到我手裡攥著張尋人啓事的單子,不用我說,她便明白了我爲什麼會改變注意,她也沒有對此做出什麼評價,只是叫我跟她走。
我聽從了她的安排,跟她一起走出大樓,上了她的警車,自己坐在副駕駛上,問她這是要去哪兒,不善言語的她回了我短短的一句:“一個死者兒童的家!”
話音剛落,她立即發動引擎,駕車帶我去了她口中的那個“死者兒童的家”。
一路上我們之間沒有任何的焦慮,那個“死者兒童的家”是在市中心的一處新建的高層小區,我們到小區樓下後,鍾梅芳找了處地方停好車,便叫我下車。
我們兩個人下車後,鍾梅芳領我進到了其中一個的單元,我們乘坐電梯來到了十樓靠東側的住戶門前。
我本想主動表現一下上去敲敲門,結果鍾梅芳把我給叫住了,問我:“你要幹嘛?爲什麼要敲門?”
她的這個問題讓我腦筋有點轉不過來彎來:“不敲門,難道硬闖別人家裡?”
“起開!”鍾梅芳白了我一眼,就看她從她自己左邊的褲兜內掏出了把鑰匙,走上去用鑰匙打開了門。
這下我算是明白了,說什麼一個“死者兒童的家”,原來指的是她的家,但我還是很好奇,她爲什麼要說自己的家是一個“死者兒童的家”呢?
爲了搞清楚鍾梅芳的話,我跟著她進來了她的家中,她打開了進門的燈,換好了拖鞋,並扔給了我一雙,並囑咐我關好門。
趁著換鞋功夫,我掃了眼鍾梅芳家中的客廳,她的家裝修的倒是不錯,像是一個田園系列的裝修風格,多出地方採用的是類似於白色、綠色的色調。
鍾梅芳很少說話,當我換好鞋走到客廳的時候,她已經打開了客廳的吊燈,給我倒了杯水。
因爲沒得到她的準許,我一沒拿起水杯,二沒找地方坐下來,而是直接問她:“你在裡的時候,不是說要帶我去一個死者兒童的家嗎?怎麼把我帶到你家來了?”
“難道不是嗎?我的話沒有錯,這裡就是一個死者兒童的家!”鍾梅芳說這話的時候,臉上仍未有任何的表情。
可我聽出了她話的意思,不禁感嘆道:“你也有孩子失蹤受害了?”
她只是點了下頭,閉上了眼睛,陷入沉默,站在茶幾前許久未動。
我沒有想到像她這樣的女人也會有家庭,還會有孩子,當然最意外的是還是她的孩子也被捲入了其中,身爲孩子的母親和重案組的組長,她能做到眼下的地步的確讓人佩服,不得不說她是個堅強的女人。
不過,我還是很冒昧地問了鍾梅芳一句:“你老公呢?”
“我沒有老公,孩子是我前兩年在醫院撿到的棄嬰……”提到這裡,鍾梅芳睜開了眼睛,開始向我講述她的經歷。
我可以確定,她沒有再跟我開玩笑,她的孩子名叫鍾博仲,是兩年前醫院發現的一名棄嬰。那個叫博仲的父母是因爲負擔不起養育他的費用,這才絕地以匿名的方式偷偷交給醫院。
當時醫院找到了鍾梅芳,她見博仲實在是可憐,這才收養了博仲。
兩年來,鍾梅芳一直講博仲看成是自己的親兒子,無論外人怎麼議論她她都不在乎。
但結果就在前不久,那一天夜裡,博仲神秘失蹤,鍾梅芳再次見到博仲的時候,博仲已經成了具被人挖去眼珠和內臟的屍體。
那對鍾梅芳來說打擊很大,沒了博仲,她的天都快要塌了,可她畢竟身爲重案組的組長,身上肩負的不光是博仲一條性命,還有那些已經受害死去和還在失蹤的孩子們的性命,這副重擔不允許她倒下放棄。
說到這裡,鍾梅芳的眼眶溼潤了。我本想過去安慰她兩句,又想到那樣還不如直接說點能讓她提起精神來的話要好,便徵求她的意見,問道:“可以讓我看看博仲的房間嗎?”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