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到這兒,或許有人會反駁,躍過去的也不見得能成龍。這話,不假,我不否認,不過,躍過去的,總比沒躍過去的,要多幾分成龍的機會吧?
自打莊可馨擺脫了惡仙的夢魘之後,對我的態度明顯有了好轉,至少,看我的眼神裡,少了幾分冷漠,多了一絲感激。不過,想要一個人喜歡上一個人,並不是件容易的事。不是有那麼一句話嘛,世界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恨,也沒有平白無故的愛。所以說,不可能平白無故地對人家說聲我喜歡你,家人就會立刻接受,就會立刻向你投懷送抱、立刻和你結婚生子。我當然知道這句話的含義,也明白其中的道理。感情的事,是要慢慢培養的,不能操之過急,有時急於求成,反而會起到事與願違的反效果,況且,傳說中那種一見鍾情、兩情相悅的狗血情節,在如今的社會裡,誰還會去信呢?除非……除非你那句“我喜歡你”,不是對著人說的,而是手裡拿著一根肉骨頭,蹲在路邊,對著一條無家可歸的流浪狗說的。
狗,與肉骨頭。這個比喻,用來比喻愛情,似乎有些不大恰當,並且很有可能使人誤認爲,難道不拿肉骨頭,那條流浪狗就不會理了你嗎?難道愛情,都是拿著肉骨頭哄來的嗎?沒有肉骨頭,就沒有真正的愛情了嗎?
如果,有人真的這麼問、真的這麼認爲的話,我只能說,這個,我不知道。不過,如果咱能撇下當今這物慾橫流、道德淪喪、貞操不如酒紙貴的現實社會的話,真正的愛情,還是有的,至少,在我的故事裡有……那你的意思是說,現在真正的愛情,只能出現在小說裡咯?呵呵呵呵,如果你真想這麼認爲的話,我也不攔著
莊可馨對我的態度雖說有好轉,那也只是普通朋友而已,而且還是看在孫潔的面子上才和我做普通朋友的。
有些人呢,怎麼說呢,在你沒和他交往之前,或許會覺得這人有很多很多優點,可以說,各個方面都無懈可擊堪稱完美。但是,你一旦和他有了一定接觸之後,你就會發現,原來,每個人都是不完美的,就像那句老話說的,人無完人,玉無完玉。就像莊可馨,之前,她沒和我說過一句話時,我覺得她就像一位高高在上、不食人間煙火的仙子、不可褻瀆的女神,然而當我和她有了一定接觸之後,我這才發現,原來她也只是個普通女孩,會哭、會笑、會發脾氣,有時,也會偶爾來些女生式的調皮惡作劇。
這些,雖說沒有顛覆她在我心中的女神形象,但也使我多多少少有那麼點失望,“原來,她是這樣的呀,好像和我印象裡的不大一樣啊……”
當然,此時無論她身上有多少讓我感覺不適的地方,我都能夠接受,但是,有一點,令我很奇怪,那就是,每次孫潔約她一起和我們去處玩時,她的眼神,總是有意無意的看向公園裡、大街上那些衣著光鮮的人,無論男人女人,眼神看向他們時,總是露出那麼一絲似有似無的豔羨之色。我當時覺得,她可能是見人家衣服漂亮,所以羨慕,畢竟女孩子嘛,愛美之心是不可避免的。
然而,就在高考臨近的半個月前,莊可馨突然消失了,課堂上見不到她的人,寢室裡也沒有她的身影,老師和校長都不知道她的去向,不過,她的衣物和行李還在寢室。並且,每隔三兩天,她都會給學校打一次電話爲自己請假。老師問她在哪裡,她卻不說,只是說讓老師不用爲她擔心,她現在過的很好。老師和校長想聯繫她的家裡人,卻苦於沒有她家的具體地址和聯絡方式,電話裡聽她自己說她現在過的很好,也只能作罷了。
莊可馨離奇的消失,讓孫潔很是擔心,雖然莊可馨經常打電話來學校,但孫潔還是覺得她可能出了什麼事,或者被壞人劫持了什麼的,打電話,也有可能是被人逼著打來的。
孫潔把自己的想法和我說了,我頓時也爲莊可馨擔心起來,生怕她是因爲遇上了壞人,然後被人強行囚禁了起來。
一想到這個,我頓時像熱鍋上的螞蟻,再也坐不住了,簡直是百抓撓腸,滿腦子都是莊可馨被壞人凌辱折磨的畫面。
孫潔想我和她一起出去四處找找。我把雙手抱著頭,將十指深深抓進白髮裡,問她道,你告訴我,咱們準備上哪兒去找?別說她在別處,就是在咱們這個鎮子裡,也不好找啊。
孫潔對我冷冷說,你以前不是說過自己本事很大嘛,說自己能降龍伏虎的,怎麼現在要你找個人都這麼困難?你那些本事裡,就連個找人、或者追蹤之類的法術都沒有嗎?
聽孫潔這麼說,讓我整個人都爲之一滯,心裡暗罵自己,牛皮不能吹呀,要吹也別吹太大,吹大了,真的會破!
不過,經孫潔這麼一提醒,我突然想起來,在我那本《天罡三十六陣》裡,還真有一個追蹤妖邪鬼魅的陣法,名字好像叫……
對了,名字只有一個字叫《涉》,也就是易經裡經常提到的,君子無咎,利涉大川的“涉”。
《天罡三十六陣》裡的陣法,和《太衍符咒錄》裡的符咒差不多,也大致分爲三種類型:防禦型,輔助型和攻擊型,與《太衍符咒錄》裡的符咒相較,《天罡三十六陣》裡的攻擊性陣法較少,防禦型和輔助型陣法較多
這個名叫《涉》陣的陣法,就是一個輔助型的法陣,並且擺起來非常容易,法器和道具的要求也不是很高,追蹤起邪物的效果也很不錯,並且不但能夠追蹤邪物,還可以拿來追蹤陽世間的活人!
我在學會《涉》陣之後,曾經偷偷在我發小小胖身上做過多次試驗,每次都是屢試不爽,就像衛星定位一樣,能夠準確無誤找到小胖的所在位置,當時,我還覺得這陣法蠻好玩的,沒想到現在能夠派上用場。
《涉》陣具體要用的道具就是:當事人身上的一根頭髮,一條抹了黑狗鼻準血的白線,外加八道“尋仙符”。所謂的尋仙符,其實是一種探測陰氣和妖氣的符咒,之所以叫“尋仙”,只是對這張符咒的尊稱而已,其實叫它尋陰符或者尋妖符更恰當。
這尋仙符對於體內已經有法力的人來說,沒啥用處,十足的雞肋符咒而已,不過,它卻剛好可以用來擺《涉》陣。
陣中所需的黑狗的鼻準血,也就是鼻頭血,如果沒有鼻頭血,可以用紅公雞的雞爪血代替。不過,雞爪血沒有鼻準血效果好,追蹤範圍比較近。但是相對雞爪血,黑狗的鼻頭血不大容易取。因爲狗的鼻子就是它的命門,十分脆弱。聽那些喜歡抓狗吃肉的人說,用一根拇指粗細的小木棍,在狗鼻子上輕輕一敲,就能把一隻活蹦亂跳的大狼狗一下給敲死。
小木棍兒究竟能不能輕易敲死大狼狗,我沒試驗過,也沒親眼見人敲過。不過,我知道狗是非常討厭有人動它鼻子的。
所以說,從狗鼻子上取血,多多少少會有風險,有可能會把狗惹毛了咬人,也有可能放血時不小心把狗給扎死。我在小胖身上做追蹤試驗時,從沒用過黑狗鼻準血,都是拿雞爪血來代替的。
我和孫潔兵分兩路,孫潔負責到莊可馨寢室找頭髮,而我負責雞血和符咒。
就在我們忙手忙腳張羅《涉》所用的道具時,莊可馨竟意外的返回了學校,在衆多同學的豔羨眼神之下,衣著華麗地從學校門口一輛我看不出是牌子的豪華轎車裡鑽了出來。整個人春風滿面,加上一身華麗的衣服,簡直讓我覺得判若兩人。
十幾天不見,我覺得她變化好大,好像成熟了很多,再也感覺不到她那文文靜靜的學生氣息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種我也說不出的氣質,那種氣質,讓我覺得很不適應,還有點噁心,就像看到一隻身著華麗衣服的花狐貍……
並且,莊可馨看向我們的眼神,也不像當初那麼親切純潔了,眼神裡似乎還夾雜著一絲遙遠的陌生感,這讓我覺得很不舒服,心裡又像被人用針紮了一下似的……
莊可馨那次回學校,是來收拾行李的,孫潔問她要上哪兒去,她笑著說道,去哪兒都行,反正以後是不會再上學了……
後來,孫潔告訴我,莊可馨在鎮子裡買東西時,被一個比她大十幾歲的外地老闆看上了,那老闆非常有錢,說只要莊可馨嫁給他,就讓莊可馨過一輩子要風得風,要雨得雨的闊綽生活。莊可馨猶豫幾天之後,便爽快地答應了那個老闆。用莊可馨自己的話說,我們這麼拼命學習是爲了什麼?不就是爲了將來能夠過上衣食無憂的生活嗎?現在,這種生活就擺在我的面前,我有什麼理由拒絕呢?我爲什麼要放著幸福生活不要,去苦苦奮鬥呢?
真的幸福嗎?我苦笑著,把左手裡已經用雞血染紅的絲線扔在了地上,把右手那八張符咒,撒了個滿天飛,然後擡起頭,看著湛藍的天空,無力道,浮躁人生,紙醉金迷,貞操不如酒紙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