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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權力與權力腐敗_二、權力腐敗的本質及其主要形式

二、權力腐敗的本質及其主要形式

在政治生活中,權力腐敗是所有國家共同面臨的重大問題。不同國家面臨的具體的腐敗形式有所不同,同一個國家在不同時期,腐敗的具體狀況也不盡相同。但是,任何國家都把權力腐敗問題視爲社會的惡性腫瘤,採取不同的方法和手段予以清除。

1.權力腐敗的本質

權力腐敗的“腐敗”二字是借用化學名詞,特指公共權力的蛻變,即權力主體脫離公共權力的職責要求,通過濫用權力的方式謀取個人或小團體的私利,導致國家的政治體系和政治生活發生病態變異的一種社會現象。權力腐敗隨著國家的出現而產生,並在不同的社會形態中有不同的表現形式。在封建社會,權力腐敗最後的結果多表現在土地的擴張和佔有上。而在資本主義社會,權力腐敗追求的主要是金錢。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也存在權力腐敗現象,其追求的目的也多是金錢。權力腐敗在同一種社會形態下,不同時期也表現出不同的社會破壞性。在政治比較清明的時期,腐敗現象比較少,社會破壞性也較小,在黑暗時期,腐敗多發,破壞性大,極易導致社會動盪,甚至權力更替。當前,我國處於社會轉型時期,新舊思想觀念的交鋒,利益格局的變更,社會關係的調整與變革,再加上傳統的和西方資本主義腐朽因素的影響,權力腐敗呈現出多發態勢,嚴重地破壞了社會公平和進步。

可以說,自從人類創造了以民族國家爲基礎的公共權力以來,權力腐敗就如影隨形、相伴至今,而且,在可以預見的未來,權力腐敗這種令人深惡痛絕的社會現象還不會徹底消失。因此,揭示權力腐敗的本質,探求腐敗發生的內在機制,從而創造有效治理腐敗的制度體系和社會體系,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

綜觀古今中外的一切權力腐敗現象,腐敗的共性就是權力主體以權謀私。這個“私”就是與公共利益、社會利益相對立的利益。追求個人利益本身是正當的,但是,運用公共權力追求私利,導致公共權力喪失了公共性,把公共利益轉化爲個人不當利益,這是任何國家不能容忍的。

權力腐敗同社會主義國家的本質是格格不入的,但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腐敗又是一種客觀存在的社會現象。當前,國內的權力腐敗的主要表現是,腐敗者把手中的公共權力視爲資本,進行權錢交易、貪污賄賂、徇私枉法、以權入股,或者買官賣官、任人唯親等等,權力腐敗的主要途徑就是權力的“尋租”和“造租”。

所謂權力尋租,主要就是利用公共權力謀取私利。當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尚不完善,公共權力干預微觀經濟活動的現象比較突出。比如,在改革開放初期,由於經濟上實行“雙軌制”,某些官員單憑公共權力就直接獲得了巨大的價格差,把權力直接轉化爲個人的貨幣收入。市場主體則千方百計尋求權力的支持,從外部促進尋租者和權力主體之間交易,這種“互惠互利”的勾結關係導致權力的濫用,滋生了大量的腐敗。權力尋租是權力主體獲取不當利益的基本手段。

造租就是權力主體依靠權力人爲地造出一種新的權力,再造出來的權力直接面向市場和社會進行交易。典型的情況就是權力主體以體制改革的名義,非法規定各種檢察、審批權等等。造租的實質是通過權力商品化、腐敗合法化的方式實現不當利益。造租是一種制度性的破壞,對社會的危害更深,破壞性更大。

在階級社會,權力腐敗直接侵害統治階級的整體利益,直接侵害社會公共利益。在社會主義社會,權力腐敗侵害的對象是整個社會主義社會的根本利益。權力腐敗所謀取的“私”有多種表現形式,如,官職的升遷,職位的調整與變動,獲得非法的經濟利益,追求情色,個人的名譽、地位,甚至還有特殊形式的“私”——學歷,等等。因此,可以按照權力腐敗的結果或者侵害的客體區分權力腐敗的形式。本書則按照權力主體的形式,把權力腐敗分爲個體腐敗、團伙腐敗、權貴資本三種基本形式。

2.個體腐敗

顧名思義,出於追逐私利的目的,權力主體依靠手中擁有的公共權力單獨實施腐敗行爲。在這個過程中,沒有其他權力主體參與者共同實施腐敗行爲。個體腐敗現象的歷史比較久遠,伴隨著國家的產生而產生,而且,這種個體腐敗的發生具有很大的偶然性和隱蔽性,即使在各種制度完善的情況下,也可能發生。在各個領域中時有發生,但從總體上看,這類腐敗案件牽涉面相對較窄。

如,吉林省松原市國土資源局原局長陳建設被白山市中級法院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經審理查明,陳建設在短短的3年時間內,利用職務之便,在土地出讓、工程發包等方面爲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1300多萬元。其中,2009年,陳建設分別爲松原市一家建設有限公司和一家房地產開發公司繞過“招拍掛”的批地程序,違規拿地4000多平方米和24萬平方米。僅此兩項,事成後陳建設就分別獲得“感謝費”100萬元和350萬元。陳建設在任松原市國土資源局局長兼吉林省西部土地開發整理重大項目松原項目區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時,則有個業內人皆知的辦事原則:“給我多少錢,我給你多少地。”辦案檢察官概括說:縱觀陳建設受賄案,案情非常簡單,他行事幹脆,明目張膽。每遇人行賄,他毫不避諱地直接讓行賄人把錢打入他的賬號。“對不符合原則的事,我們堅決不予辦理。”這是陳建設在任職期間常說的一句話。而這個“原則”實際上就看是否有禮送上。一次,某浙商拿著市裡已經批準的手續,來到松原市國土資源局辦理正常的土地使用事宜。面對市領導的批示、浙商的懇求,陳建設絲毫不爲所動,堅持以不合原則爲由拒絕辦理。最後,經過他的暗示,那名浙商明白了他的“原則”。在送上200萬元後,這位浙商很快就以底價摘牌購得位於松原市區一塊土地,並順利辦理了土地置換手續。由於土地官員手握行政審批、執法、大額度資金的管理和支配等巨大權力,加上權力制約有限,導致行賄者肆無忌憚,受賄者有恃無恐。

據查辦江西省南昌市國土資源局原局長周宏偉一案的撫州市人民檢察院透露,周宏偉收受他人賄賂大多發生在節假日前後,一些地產商老闆打著春節拜年的名義,排著隊向周宏偉送禮,辦案人員搜查其辦公室發現,房間內堆放的名貴禮品琳瑯滿目,僅用於裝錢的信封就有40多個,共計300多萬元。其中,在現場搜查出的幾個大信封中,每個都裝著幾萬元。

“送禮的人太多,有的放下就走了,連人都不認識,根本記不清哪筆錢是誰送的。”周宏偉在接受審訊時交代。作爲“回報”,在累計收受他人賄賂財物579萬餘元之後,周宏偉在土地過戶、土地證辦理、增加容積率等方面,爲開發商們提供了種種“便利”。

像陳建設、周宏偉這類案件屬於典型的個體腐敗,就是權力主體利用公共權力謀取私利,表現出明顯的個體特徵。相對來說,這種個體腐敗案件比較簡單,在社會和權力體系的層面上,牽涉其他因素較少。但是,其社會危害性依然很大:一是直接傷害社會公共利益;二是有可能轉化爲更有破壞性的團伙腐敗。

3.團伙腐敗

團伙腐敗是個體腐敗的

進化形式,就是多個權力主體,或者權力主體的利益關係人利用權力主體的影響乃至於直接利用公共權力,多人共同實施腐敗的行爲。近些年來,窩案、串案、官場地震等詞彙屢見報端,法庭上的審判也往往變成對某個家庭、某個利益共同體的審判。由於團伙腐敗是多個權力主體之間相互勾結,形成了某種超越個人的組織性力量,不僅對整個政治體系和政治生活造成了巨大的衝擊,而且,對社會利益,尤其是公共經濟利益上的侵害也遠遠超過了任何個體腐敗的數量級,從更深的層次上說,團伙腐敗動搖了人們對執政黨、對社會主義制度的信心。當前,團伙腐敗恰恰在權力腐敗的總量中佔據最高的比例,因此,加大打擊團伙腐敗的力度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

團伙腐敗的構成非常複雜,其具體表現也有多種形式。第一種形式是“公賄”。公賄就是權力主體用公款、公物進行行賄。實施公賄的主體是企業行爲或者政府,受賄、行賄雙方往往是上下級關係或者管理與被管理的關係。行賄方以公款、公物爲手段以達到個人目的。這種腐敗造成了近年來頻發的法人犯罪現象,政府的整體形象受到嚴重的損害。

第二種是買官賣官。買官賣官就是把官場變商場。一切官職都是明碼標價的商品。典型案例是“馬德賣官案”。

“馬德案”是新中國成立以來查處的最大賣官案,牽涉原國土資源部部長田鳳山、黑龍江省原政協主席韓桂芝等衆多高官和綏化市一大批官員。前後約有260多名官員涉案,其中包括綏化市下轄10個縣市的衆多處級以上幹部,僅綏化市各部門的一把手就有50餘人。時任黑龍江省委書記宋法棠說:“綏化過去由於主要領導喪失了一名共產黨員起碼的品格,大肆買官賣官,用人上不正之風非常嚴重,葬送了一批幹部,敗壞了社會風氣,在政治、經濟、組織、作風等方面給綏化造成很壞影響。”

2000年11月,馬德因病住院,海倫市(縣級市)委原副書記王學武來到綏化市醫院病房,交給馬德50萬元人民幣,馬德看都沒看,往牀底下一踢。據知情人介紹,馬德有個習慣,就是“從不數錢”,由夫人數完了告訴他。次年,王學武升任青岡縣縣委副書記、縣長。有一次住院,馬德一個星期就在醫院裡收了240萬元。一位送錢的縣委書記說是馬德的秘書通知的:“馬書記病了,你們也不來看看?”一位涉案的縣委書記說:“知道消息了,誰敢不去啊!而且去了不能空手。”肇東市(綏化市下屬的縣級市)的一位領導幹部,30多歲,年輕有爲,聽說馬德對他的工作“不太滿意”,甚至要“重新考慮”對他的任命,就急忙湊了25萬元給馬德送去。有關人士稱之爲“保官”,意思就是雖然當上了官,但要“屁股坐穩”,還得花錢。否則,位置就可能被別人“買了去”。有一次,馬德到北京開會,有的縣委書記追到北京送錢。

一位辦案人員回憶:“提審馬德時,他曾經說自己心理不平衡,甚至憤憤不平——‘我早該當副省長了’”,同時,馬德也爲賣官敗壞風氣的責任感到委屈:“我還給趙洪彥(原綏化地委書記、省人事廳原廳長)送過錢呢!”

批發烏紗帽成爲貧困地區腐敗官員斂財的主要路徑。綏化市地處鬆嫩平原,管轄10個縣(市)區,3.5萬平方公里,人口550萬。黑龍江省全省66個縣排名,綜合經濟實力最差的10個縣,綏化佔了4個。綏棱縣縣委書記李剛因向馬德“買官”,並向下屬“賣官”而受到查處。青岡縣縣長王學武一次給馬德送上50萬元,而這個縣1990年被確定爲國家級貧困縣,2001年被黑龍江省政府確定爲重點扶持的貧困縣,全縣有104個村被確定爲國家級重點扶持的貧困村,近40%的農業人口的生活水平在國家規定的貧困縣標準以下。

明水縣縣委書記呂岱同樣受到查處。該縣生產條件極爲惡劣,萬畝鹽鹼地,流傳著“鹽鹼地,破皮黃,幹伺弄,不打糧,晴天起白沫,雨天白茫茫”的諺語。

當地一位老幹部說:“馬德出事不奇怪,買來的官就得摟(意爲斂財)啊,最嚴重的後果是綏化發展耽誤了,形成惡性循環。”他認爲,買官賣官的社會風氣,使當地幹部的主要精力沒有放在發展當地經濟、改善人們的生活上,而是用在了跑官上。

有人分析說:“改革開放以來,因爲腐敗問題落馬的官員,大多是插手工程、項目,收取鉅額賄賂,這幾乎已成爲腐敗問題的一個時代特徵。而綏化是欠發達的農業地區,本身就缺少項目,缺少資金,這樣,馬德等腐敗官員的受賄構成,就以賣官爲主。”

第三種是官商勾結的形式,廈門遠華案最爲典型。賴昌星走私犯罪集團前後10年時間,就製造了新中國成立以來查處的最大的一起經濟犯罪案件。涉案金額之大、人員之多,案情之複雜,經濟犯罪和腐敗問題之嚴重,觸目驚心。爲了能使走私犯罪活動暢通無阻,賴昌星打通了海關、港務等衆多部門,在廈門市區修建了走私的重要據點——海鑫堆場。貨物從港口直接拉到堆場後,廈門海關同安辦事處原副主任謝東風等人先圈定要查驗的集裝箱箱號,賴昌星走私犯罪集團骨幹分子黃克臻、陳文遠等人立即根據集裝箱號單,將裝有香菸、汽車等高稅率的走私貨物集裝箱掏空,再填進事先準備好的木漿、聚丙烯等低稅率且與僞報品名相符的貨物,辦妥手續交付海關查驗。經過如此一番“倒櫃”,走私物品就能順利入關。

賴昌星在腐蝕拉攏幹部方面頗有心計。他很注意揣摩某些領導幹部的愛好。只要領導有“愛好”,他就千方百計,投其所好。愛財,他可以一次將數十萬、上百萬元的鈔票奉上;愛色,他可以親點美女送至身邊;愛權,他則爲之四處活動。犯罪分子勾結政府官員,走私物品涉及成品油、植物油、汽車、香菸等貨物。在移送起訴的走私犯罪案件中,賴昌星走私犯罪集團直接操縱下的走私物品價值達252億元人民幣,偷逃稅款人民幣115億元。廈門走私集團犯罪採取的手法爲進口貨物不報關、僞報貿易性質、僞報貨物品名等,並以金錢、女色爲手段,有預謀地拉攏腐蝕一批國家工作人員爲其走私提供幫助和庇護。賴昌星犯罪集團之所以能夠造成如此巨大的危害,關鍵原因在於他得到了部分權力主體的支持。從涉案官員中就可見一斑:李紀周(原公安部副部長),詹少敏(原共青團福建省委書記),劉豐(原廈門市委副書記),張宗緒(原廈門市委副書記),郭曉菱(原廈門市委常委),藍甫(原廈門市副市長),蘇水利(原廈門市副市長)等人;廈門海關原關長楊前線、原副關長接培永等人;原福建公安廳副廳長莊如順,原廈門商檢局副局長羅良玉,還直接涉及港務局、海上安全監督局、外代外運、稅務系統、金融系統等部門的領導。

在廈門遠華走私案中,諸多權力主體主動或被動地與商人勾結,各個腐敗者之間也形成了某種默契,官官相護,維繫著這條黑金鍊條,從中謀取私利,給國家造成了巨大的損失。

個體腐敗和團伙腐敗都是遭受現有體制徹底否定的兩種行爲。從理論上說,可以通過黨性教育,建立健全完善的權力體系,充分運用貫徹執行相關法律法規、管理制度、加大查處力度等手段,從根本上扭轉不利的局面。但是,近年來,一種新型的權力腐敗引起了人們的高度關注,即權貴

資本問題。

4.權貴資本

字面上看,權貴資本屬於私人資本,但權貴資本不同於通常意義上的私人資本。權貴資本的本質是在金錢拜物教的誘導下,資本與權力相結合而產生的社會怪胎和毒瘤。與其他形式的資本不同,權貴資本甚至不能稱爲資本,而是披著資本外衣的官僚惡勢力。他們不講規則和法律,沒有道義,只有金錢利益和腐化。

當代中國的權貴資本起始於上世紀80年代中期,個別當權者以改革中的“雙軌制”爲切入點,利用政府對資源的控制權倒買倒賣,把計劃內物資轉化爲計劃外物資,收益是二者之間的差價;當時,進出口貿易也完全由國家權力控制,利用國家權力從事進出口或倒買倒賣進出口物資批文,獲得利益;到90年代初,還存在“官倒”現象,同時又產生另外一些利用權力獲得鉅額非法收益的途徑。依靠特權,從銀行獲得鉅額免息免擔保貸款,靠炒買炒賣土地資源和股票,獲得鉅額收益;利用國企改制中的體制性漏洞,將國有資產以極低的價格甚至零價出售給“自己人”;權貴資本在國家大型工程、房地產開發、進口設備等經濟活動中,利用權力獲得不當收益。

如今,權貴資本的表現形式產生新的變種,更有隱蔽性和破壞性。其共性在於當權者擁有自己的公司或者自己控制的公司,他們依靠手中的公共權力,以極其隱蔽的方式,利用輾轉騰挪的手法,以“合法”的方式,把公共資源轉變爲私人利益,這是典型的權貴資本。

官員本人、家屬或代理人以某種方式構成了“圈子”,這個“圈子”披上了合法的資本外衣。從這個“圈子”出發,當權者就能夠利用權力,在體制內把公共資源“合法地”轉化爲“圈子”利益。無論如何改頭換面,權貴資本的本性在於把公共資源視爲主要的掠奪對象。

以土地資源爲例。土地資源是極其重要的公共資源,對於權貴資本而言,獲得土地資源的基本方法不在於公開的市場競爭,而在於市場背後的、以控制公共權力爲核心的角逐。能否獲得土地,主要取決於個人與權力之間的距離,更確切地說,取決於個人是否屬於當權者的“圈子”裡的人,是屬於哪一層“圈子”。“內圈”優先於“外圈”,這是基本原則。這樣,我們經常可以看到,當權者的子女、配偶等直系親屬、近親屬,或者其他利益關係人,憑藉這種優勢就可以輕易拿到土地開發權(當然,這不妨礙那些當權者爲掩人耳目,以增加某些中間環節的方式來欺騙國家和社會,瞞天過海,矇混過關)。得到了土地開發權,或者高價出賣、轉讓,或者貸款開發,都不需要權貴資本的任何投資,完全是零成本、高收益。同樣,其他一些公共資源,比如礦山、森林、政府採購等等,都是權貴資本掠奪的對象。哪個權力包含可轉化爲私人利益的公共資源,哪個權力就可能蛻變爲權貴資本。

一般情況下,資本獲取利潤的基本途徑在於爲市場提供符合人們需求的商品和服務。因此,資本的關注點在於研究市場需求和需求的變化,在市場上以平等主體的身份參與市場競爭,在市場中獲得利潤。權貴資本獲取利潤的第一著眼點不在市場,而在於首先把政治看成政治市場。在政治市場中,以差序格局爲支撐,利用不同的關係和手段獲得權力的支持,以非市場的方式把政府控制下的公共資源轉變爲私人資源,然後才進入經濟市場獲得不當利益。

比如,2007年7月1日,國務院部署展開全國第二次土地調查,調查中卻發現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幹部大肆貪污、受賄、私分國有資產的系列職務犯罪案件。其中就有腐敗者利用親屬、同學、老鄉等特定關係結爲可靠的利益聯盟,形成了固定的利益圈。董利成曾是遼寧省國土資源廳工作人員,溫明炬(時任土地調查辦副主任)與董利成之間的關係由起初的老鄉、上下級單位同事關係,逐步演變爲共同賺錢的利益共同體。2007年初,董利成從溫明炬處得知國家將開展第二次土地調查,馬上就成立一家公司,將公司20%的乾股贈予溫明炬的親屬謝某。並以借款爲名,溫收受董給予的人民幣50萬元。董利成從而拿到了國家級、地方級多個項目,由此獲取了高額利潤。沙志剛(時任國土資源部地籍司監測統計處處長兼土地調查辦基礎圖件組組長)與賈汛爲大學同學,早年的同窗情誼延續,並開始了合作。當賈、沙二人共同商議成立一家公司後,促成了賈汛在“前臺”負責公司經營、沙志剛在幕後爲公司承攬諸多項目的聯手牟利模式。這種權力與資本相結合的模式就可以稱之爲權貴資本。當然,權力主體的圈內人(親屬、同學、朋友等)開設各類資本企業,並依託權力獲取鉅額利潤,都屬於權貴資本。

權貴資本有別於團伙腐敗的關鍵點在於,設立資本企業的直接根據在於公共權力,而不是市場需求,其運行的中心在於官場而非市場,但表面上看來是合法經營的資本。權力主體一旦喪失權力,這種資本企業就無法經得起市場的考驗,往往失去了生存的根基而倒塌。團伙腐敗中的官商勾結則更復雜一些,成立資本企業並非就是爲了收買官員、依附權力,而往往是在不得已的情況下,出於利益最大化的需求而採取了非法手段去收買那些官員,因此,這種官商勾結具有不穩定的特點。而且,從現實中發生具體案例上看,多數商人並不情願出錢收買官員,甚至骨子裡也根本瞧不起那些被收買的官員,因此,一旦進入司法程序,這些人就會毫不猶豫地供出所有的犯罪事實。

權貴資本的致富欲本質上不同於資本的致富欲,而屬於純粹的貪慾。資本的致富欲是超越了簡單的生理需求的一種精神上的滿足,是實現資本的運動和壯大的內在要求,屬於經濟範疇。從表現形式上看,權貴資本也以追求最大數量的金錢爲目標,好像屬於資本的致富欲。但是,在權貴資本的主體中,控制公共資源的當權者是權貴資本的主要方面,與之結合的資本僅僅充當了當權者謀取私利的一種工具。權貴資本以權力爲基礎獲得金錢,沒有資本投入,也不考慮企業週轉和市場,只考慮利用公共權力能夠獲得多少金錢,獲得的金錢能夠滿足個人或家庭什麼樣的需求,能夠得到什麼樣的享受。即獲得的金錢並不具備市場競爭的本質,而是侷限於個人慾望的滿足,屬於純粹的貪慾。

迄今爲止,權力崇拜依然在社會中有很大的市場,類似於“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於人”以及“一人得道,雞犬升天”等腐朽的觀點,依然有巨大的影響,造成了創造財富不如控制財富的醜惡現象。這種現象無不與權貴資本對整個社會的惡劣影響有直接的關聯。由於權貴資本是權力與資本在體制內相結合的產物,單獨通過公共權力體系的改革,難以清除。權貴資本在體制內危害體制,已經成爲阻礙中國社會進步的最可怕的惡勢力。

總之,公共權力是實現社會發展的必要的社會力量,本身難言善與惡,關鍵在於權力掌握在誰的手中,爲誰服務,權力主體能否切實站在公共利益的角度,實現權力的“公共性”。執政黨的先進性,社會主義制度的合乎歷史規律性爲根除權力腐敗提供了基本的保證,但這僅僅是一個大前提,只有以此爲基礎,深入研究權力腐敗的發生機制,研究權力的運行環境,從而建立健全防腐治腐的制度體系,塑造優良的社會環境,才能實現社會主義權力的“公共性”。

(本章完)

第二章 權力腐敗的發生機制_三、誘發權力腐敗的社會結構因素一、防治腐敗的重大理論創新——“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第五章 權力體系外部防治腐敗的基本策略_一、加強社會建設,構建社會監督體系一、防治腐敗的重大理論創新——“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第四章 權力體系內部防治腐敗的基本策略_二、一脈相承而又與時俱進的新型權力觀第五章 權力體系外部防治腐敗的基本策略_二、發揮媒體輿論監督的獨特作用第三章 防治腐敗的經驗與教訓_三、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們黨反腐敗的理論與實踐第四章 權力體系內部防治腐敗的基本策略_三、設計新型權力體系第三章 防治腐敗的經驗與教訓_一、全面認識權力腐敗的社會危害性第三章 防治腐敗的經驗與教訓_一、全面認識權力腐敗的社會危害性第三章 防治腐敗的經驗與教訓_三、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們黨反腐敗的理論與實踐第二章 權力腐敗的發生機制_一、權力腐敗的心理動機第二章 權力腐敗的發生機制_一、權力腐敗的心理動機第三章 防治腐敗的經驗與教訓_二、國外防治腐敗的經驗與教訓第一章 權力與權力腐敗_二、權力腐敗的本質及其主要形式第二章 權力腐敗的發生機制_三、誘發權力腐敗的社會結構因素第四章 權力體系內部防治腐敗的基本策略_二、一脈相承而又與時俱進的新型權力觀第一章 權力與權力腐敗_二、權力腐敗的本質及其主要形式第四章 權力體系內部防治腐敗的基本策略_二、一脈相承而又與時俱進的新型權力觀第四章 權力體系內部防治腐敗的基本策略_四、建立新型的權力監督體系第三章 防治腐敗的經驗與教訓_一、全面認識權力腐敗的社會危害性第四章 權力體系內部防治腐敗的基本策略_二、一脈相承而又與時俱進的新型權力觀第三章 防治腐敗的經驗與教訓_一、全面認識權力腐敗的社會危害性第一章 權力與權力腐敗_一、公共權力的本質第四章 權力體系內部防治腐敗的基本策略_三、設計新型權力體系第五章 權力體系外部防治腐敗的基本策略_一、加強社會建設,構建社會監督體系第四章 權力體系內部防治腐敗的基本策略_三、設計新型權力體系一、防治腐敗的重大理論創新——“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第四章 權力體系內部防治腐敗的基本策略_三、設計新型權力體系第三章 防治腐敗的經驗與教訓_三、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們黨反腐敗的理論與實踐第二章 權力腐敗的發生機制_二、催生權力腐敗的客觀因素——權力主客體結構上的弊端第一章 權力與權力腐敗_一、公共權力的本質第二章 權力腐敗的發生機制_一、權力腐敗的心理動機第三章 防治腐敗的經驗與教訓_二、國外防治腐敗的經驗與教訓第四章 權力體系內部防治腐敗的基本策略_四、建立新型的權力監督體系第四章 權力體系內部防治腐敗的基本策略_二、一脈相承而又與時俱進的新型權力觀第三章 防治腐敗的經驗與教訓_一、全面認識權力腐敗的社會危害性第二章 權力腐敗的發生機制_一、權力腐敗的心理動機第四章 權力體系內部防治腐敗的基本策略_四、建立新型的權力監督體系第二章 權力腐敗的發生機制_三、誘發權力腐敗的社會結構因素第二章 權力腐敗的發生機制_一、權力腐敗的心理動機第四章 權力體系內部防治腐敗的基本策略_二、一脈相承而又與時俱進的新型權力觀第二章 權力腐敗的發生機制_三、誘發權力腐敗的社會結構因素第四章 權力體系內部防治腐敗的基本策略_二、一脈相承而又與時俱進的新型權力觀第二章 權力腐敗的發生機制_一、權力腐敗的心理動機一、防治腐敗的重大理論創新——“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第三章 防治腐敗的經驗與教訓_二、國外防治腐敗的經驗與教訓第四章 權力體系內部防治腐敗的基本策略_四、建立新型的權力監督體系第五章 權力體系外部防治腐敗的基本策略_二、發揮媒體輿論監督的獨特作用第一章 權力與權力腐敗_一、公共權力的本質第三章 防治腐敗的經驗與教訓_一、全面認識權力腐敗的社會危害性第五章 權力體系外部防治腐敗的基本策略_一、加強社會建設,構建社會監督體系第二章 權力腐敗的發生機制_二、催生權力腐敗的客觀因素——權力主客體結構上的弊端第二章 權力腐敗的發生機制_二、催生權力腐敗的客觀因素——權力主客體結構上的弊端第三章 防治腐敗的經驗與教訓_一、全面認識權力腐敗的社會危害性第二章 權力腐敗的發生機制_一、權力腐敗的心理動機第五章 權力體系外部防治腐敗的基本策略_二、發揮媒體輿論監督的獨特作用第四章 權力體系內部防治腐敗的基本策略_四、建立新型的權力監督體系第五章 權力體系外部防治腐敗的基本策略_一、加強社會建設,構建社會監督體系第四章 權力體系內部防治腐敗的基本策略_二、一脈相承而又與時俱進的新型權力觀第四章 權力體系內部防治腐敗的基本策略_二、一脈相承而又與時俱進的新型權力觀第二章 權力腐敗的發生機制_三、誘發權力腐敗的社會結構因素第一章 權力與權力腐敗_一、公共權力的本質第三章 防治腐敗的經驗與教訓_二、國外防治腐敗的經驗與教訓第四章 權力體系內部防治腐敗的基本策略_四、建立新型的權力監督體系第二章 權力腐敗的發生機制_二、催生權力腐敗的客觀因素——權力主客體結構上的弊端第四章 權力體系內部防治腐敗的基本策略_三、設計新型權力體系第一章 權力與權力腐敗_一、公共權力的本質第三章 防治腐敗的經驗與教訓_二、國外防治腐敗的經驗與教訓第一章 權力與權力腐敗_一、公共權力的本質第二章 權力腐敗的發生機制_一、權力腐敗的心理動機第四章 權力體系內部防治腐敗的基本策略_二、一脈相承而又與時俱進的新型權力觀第五章 權力體系外部防治腐敗的基本策略_二、發揮媒體輿論監督的獨特作用第二章 權力腐敗的發生機制_二、催生權力腐敗的客觀因素——權力主客體結構上的弊端第三章 防治腐敗的經驗與教訓_二、國外防治腐敗的經驗與教訓第二章 權力腐敗的發生機制_三、誘發權力腐敗的社會結構因素第五章 權力體系外部防治腐敗的基本策略_二、發揮媒體輿論監督的獨特作用一、防治腐敗的重大理論創新——“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第四章 權力體系內部防治腐敗的基本策略_三、設計新型權力體系第一章 權力與權力腐敗_一、公共權力的本質第一章 權力與權力腐敗_二、權力腐敗的本質及其主要形式第三章 防治腐敗的經驗與教訓_二、國外防治腐敗的經驗與教訓第二章 權力腐敗的發生機制_一、權力腐敗的心理動機第一章 權力與權力腐敗_二、權力腐敗的本質及其主要形式第一章 權力與權力腐敗_一、公共權力的本質第二章 權力腐敗的發生機制_一、權力腐敗的心理動機第三章 防治腐敗的經驗與教訓_三、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們黨反腐敗的理論與實踐第四章 權力體系內部防治腐敗的基本策略_三、設計新型權力體系第三章 防治腐敗的經驗與教訓_二、國外防治腐敗的經驗與教訓第四章 權力體系內部防治腐敗的基本策略_二、一脈相承而又與時俱進的新型權力觀第五章 權力體系外部防治腐敗的基本策略_二、發揮媒體輿論監督的獨特作用
第二章 權力腐敗的發生機制_三、誘發權力腐敗的社會結構因素一、防治腐敗的重大理論創新——“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第五章 權力體系外部防治腐敗的基本策略_一、加強社會建設,構建社會監督體系一、防治腐敗的重大理論創新——“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第四章 權力體系內部防治腐敗的基本策略_二、一脈相承而又與時俱進的新型權力觀第五章 權力體系外部防治腐敗的基本策略_二、發揮媒體輿論監督的獨特作用第三章 防治腐敗的經驗與教訓_三、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們黨反腐敗的理論與實踐第四章 權力體系內部防治腐敗的基本策略_三、設計新型權力體系第三章 防治腐敗的經驗與教訓_一、全面認識權力腐敗的社會危害性第三章 防治腐敗的經驗與教訓_一、全面認識權力腐敗的社會危害性第三章 防治腐敗的經驗與教訓_三、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們黨反腐敗的理論與實踐第二章 權力腐敗的發生機制_一、權力腐敗的心理動機第二章 權力腐敗的發生機制_一、權力腐敗的心理動機第三章 防治腐敗的經驗與教訓_二、國外防治腐敗的經驗與教訓第一章 權力與權力腐敗_二、權力腐敗的本質及其主要形式第二章 權力腐敗的發生機制_三、誘發權力腐敗的社會結構因素第四章 權力體系內部防治腐敗的基本策略_二、一脈相承而又與時俱進的新型權力觀第一章 權力與權力腐敗_二、權力腐敗的本質及其主要形式第四章 權力體系內部防治腐敗的基本策略_二、一脈相承而又與時俱進的新型權力觀第四章 權力體系內部防治腐敗的基本策略_四、建立新型的權力監督體系第三章 防治腐敗的經驗與教訓_一、全面認識權力腐敗的社會危害性第四章 權力體系內部防治腐敗的基本策略_二、一脈相承而又與時俱進的新型權力觀第三章 防治腐敗的經驗與教訓_一、全面認識權力腐敗的社會危害性第一章 權力與權力腐敗_一、公共權力的本質第四章 權力體系內部防治腐敗的基本策略_三、設計新型權力體系第五章 權力體系外部防治腐敗的基本策略_一、加強社會建設,構建社會監督體系第四章 權力體系內部防治腐敗的基本策略_三、設計新型權力體系一、防治腐敗的重大理論創新——“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第四章 權力體系內部防治腐敗的基本策略_三、設計新型權力體系第三章 防治腐敗的經驗與教訓_三、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們黨反腐敗的理論與實踐第二章 權力腐敗的發生機制_二、催生權力腐敗的客觀因素——權力主客體結構上的弊端第一章 權力與權力腐敗_一、公共權力的本質第二章 權力腐敗的發生機制_一、權力腐敗的心理動機第三章 防治腐敗的經驗與教訓_二、國外防治腐敗的經驗與教訓第四章 權力體系內部防治腐敗的基本策略_四、建立新型的權力監督體系第四章 權力體系內部防治腐敗的基本策略_二、一脈相承而又與時俱進的新型權力觀第三章 防治腐敗的經驗與教訓_一、全面認識權力腐敗的社會危害性第二章 權力腐敗的發生機制_一、權力腐敗的心理動機第四章 權力體系內部防治腐敗的基本策略_四、建立新型的權力監督體系第二章 權力腐敗的發生機制_三、誘發權力腐敗的社會結構因素第二章 權力腐敗的發生機制_一、權力腐敗的心理動機第四章 權力體系內部防治腐敗的基本策略_二、一脈相承而又與時俱進的新型權力觀第二章 權力腐敗的發生機制_三、誘發權力腐敗的社會結構因素第四章 權力體系內部防治腐敗的基本策略_二、一脈相承而又與時俱進的新型權力觀第二章 權力腐敗的發生機制_一、權力腐敗的心理動機一、防治腐敗的重大理論創新——“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第三章 防治腐敗的經驗與教訓_二、國外防治腐敗的經驗與教訓第四章 權力體系內部防治腐敗的基本策略_四、建立新型的權力監督體系第五章 權力體系外部防治腐敗的基本策略_二、發揮媒體輿論監督的獨特作用第一章 權力與權力腐敗_一、公共權力的本質第三章 防治腐敗的經驗與教訓_一、全面認識權力腐敗的社會危害性第五章 權力體系外部防治腐敗的基本策略_一、加強社會建設,構建社會監督體系第二章 權力腐敗的發生機制_二、催生權力腐敗的客觀因素——權力主客體結構上的弊端第二章 權力腐敗的發生機制_二、催生權力腐敗的客觀因素——權力主客體結構上的弊端第三章 防治腐敗的經驗與教訓_一、全面認識權力腐敗的社會危害性第二章 權力腐敗的發生機制_一、權力腐敗的心理動機第五章 權力體系外部防治腐敗的基本策略_二、發揮媒體輿論監督的獨特作用第四章 權力體系內部防治腐敗的基本策略_四、建立新型的權力監督體系第五章 權力體系外部防治腐敗的基本策略_一、加強社會建設,構建社會監督體系第四章 權力體系內部防治腐敗的基本策略_二、一脈相承而又與時俱進的新型權力觀第四章 權力體系內部防治腐敗的基本策略_二、一脈相承而又與時俱進的新型權力觀第二章 權力腐敗的發生機制_三、誘發權力腐敗的社會結構因素第一章 權力與權力腐敗_一、公共權力的本質第三章 防治腐敗的經驗與教訓_二、國外防治腐敗的經驗與教訓第四章 權力體系內部防治腐敗的基本策略_四、建立新型的權力監督體系第二章 權力腐敗的發生機制_二、催生權力腐敗的客觀因素——權力主客體結構上的弊端第四章 權力體系內部防治腐敗的基本策略_三、設計新型權力體系第一章 權力與權力腐敗_一、公共權力的本質第三章 防治腐敗的經驗與教訓_二、國外防治腐敗的經驗與教訓第一章 權力與權力腐敗_一、公共權力的本質第二章 權力腐敗的發生機制_一、權力腐敗的心理動機第四章 權力體系內部防治腐敗的基本策略_二、一脈相承而又與時俱進的新型權力觀第五章 權力體系外部防治腐敗的基本策略_二、發揮媒體輿論監督的獨特作用第二章 權力腐敗的發生機制_二、催生權力腐敗的客觀因素——權力主客體結構上的弊端第三章 防治腐敗的經驗與教訓_二、國外防治腐敗的經驗與教訓第二章 權力腐敗的發生機制_三、誘發權力腐敗的社會結構因素第五章 權力體系外部防治腐敗的基本策略_二、發揮媒體輿論監督的獨特作用一、防治腐敗的重大理論創新——“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第四章 權力體系內部防治腐敗的基本策略_三、設計新型權力體系第一章 權力與權力腐敗_一、公共權力的本質第一章 權力與權力腐敗_二、權力腐敗的本質及其主要形式第三章 防治腐敗的經驗與教訓_二、國外防治腐敗的經驗與教訓第二章 權力腐敗的發生機制_一、權力腐敗的心理動機第一章 權力與權力腐敗_二、權力腐敗的本質及其主要形式第一章 權力與權力腐敗_一、公共權力的本質第二章 權力腐敗的發生機制_一、權力腐敗的心理動機第三章 防治腐敗的經驗與教訓_三、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們黨反腐敗的理論與實踐第四章 權力體系內部防治腐敗的基本策略_三、設計新型權力體系第三章 防治腐敗的經驗與教訓_二、國外防治腐敗的經驗與教訓第四章 權力體系內部防治腐敗的基本策略_二、一脈相承而又與時俱進的新型權力觀第五章 權力體系外部防治腐敗的基本策略_二、發揮媒體輿論監督的獨特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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