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章 汪半壁異世界衝頭條失??!
《it's my life》是一首硬搖滾,同時也是流行搖滾。
流行搖滾的界定其實比較簡單。
在最純正的搖滾的基礎上,旋律好聽一點,基本就算是流行搖滾。
比如汪頭條汪半壁,就是流行搖滾的代表人物。
“This ain't a song for the broken-hearted
No silent prayer for the faith-departed……”
“這不是一首給傷心人的歌
沒有爲失去信仰者的默禱
我不希望自己只是蕓蕓衆生之一
你將會聽到我的聲音
當我大聲吶喊出來
這是我的人生?。。 ?
聽到這樣的詞,不懂英文的人反而更容易熱血澎湃。
懂英文的龍國人一臉懵逼。
這就要講到地星龍國悲慘的音樂史了。
如果說加州旅館告訴世人,地星音樂非常的優雅,非常的悅耳。
但當初我那麼快樂。
說一遍?說一遍林軒能恨不得把自己的嘴割了,邦喬維除了歌之外的東西,污染空氣。
這一段,很多人聽到後認爲是一種勸誡。
但《春天裡》也是雙重肯定!
當初生活很差,但很快樂。
請把我留在,在這春天裡
這是!我的!人生!”
當然不是。
就像法蘭克辛那屈唱的
我走自己的路
我只想趁活著的時候認真的生活
這是我的人生……”
給歌手正版一週的時間賺錢,然後他們開始發盜版。
比較喪的歌?
後面的屏幕上正在播放。
汪頭條上頭條詞條,排到了第二。
那首歌的歌詞,可以說是一個人在經歷了社會百態後,對他所在的那個歐美社會的完全失望,而發出的怒吼。
這是我的人生!”
而邦喬維雖然不能類比貝多芬,但是他贏回的更多。
側臺,唐雲低聲:“爲什麼說邦喬維樂隊是煞筆啊?”
【這歌……費煙?!?
臺下的觀衆面面相覷。
這下爽了,不久之後至少十億人知道邦喬維是煞筆了。
“It's!My!Life!??!”
林軒笑容尬住了:“汪半壁,我能做的只有這麼多了,這就是命啊!”
國家體育場的聲浪巔峰,在‘煞筆’兩個字中到達了頂峰。
汪半壁的稱號就來自於有一年,汪半壁的演唱會票房,是內地所有歌手總數的一半。
畢竟,世界上是沒有神靈的。
如今更慘?
臺下的觀衆一開始沒反應過來。
如果有一天,我老無所依
“他的夢想就是上一次頭條?!?
正所謂天理循環報應不爽。
但是不妨礙他們聽到了全新的超好聽超有律動感節奏感的音樂後激情澎湃。
現場,很多人聽完第一段就繃不住了。
我不希望長生不死
我只想趁活著得時候認真的生活
這是我的人生!”
我直接比你正版都賣的貴。
“邦喬維是煞筆!”
【仁慈的主啊,是您讓另一個世界的聖歌來拯救我的人生嗎?】
接下來,全場高呼:“邦喬維是煞筆!”
有故事的大叔唱的歌?
而那些中年人,早就淚流滿面了。
“如果有一天,我悄然離去
那必然是沉寂到死啊!
不過,搖滾有時候代表的不是樂隊自己,代表的是樂迷的傾向。
這是啥?
對於神靈對於祈禱,龍國人是不理解也不在意的。
在現場聽歌,感觸要比在耳機裡聽好很多。
歌詞聽起來簡單樸素,或者說有一點點小酷,但是在歐美萬千直播觀衆耳中,這就是最真摯的感情,最濃烈的態度。
而歌迷不知道,路人覺得,什麼內地演唱會票房的一半。
很多人回憶起了自己當年的奮鬥之旅,眼淚忍不住縱橫。
但是心愛的姑娘沒有吧自己送給林軒。
真正的搖滾大咖,那些歌壇聖歌,那些被世人傳頌的經典,都是指引人奮發向上的。
不過,從爆燃的程度上講,首選當然還是正向的東西。
“而且地星龍國娛樂圈還形成了一旦汪半壁發新歌或者開演唱會,路人就馬上準備好了吃其他人大瓜的傳統習慣?!?
林軒笑著:“他們本來就是煞筆,細節你就不用知道了,沒什麼好處。”
彈唱沒學會,手指頭被琴絃折磨出了一個又一個的血泡。
雖然汪半壁是個歌手,但誰還沒有個不堪回首的過去呢?
就如同當年貝多芬被世人認爲是江郎才盡一樣。
那麼《it's my life》就告訴了世人,什麼叫做搖滾態度。
不需要多餘表達,現場引發轟動性的羣體搖擺,還有那彈幕的爆發,就說明了一切。
一個皮褲眼鏡男子站在臺上:“還記得許多年前的春天?!?
沒有24小時熱水的家
可當初的我是那麼快樂
雖然只有一把破木吉他
唱著那無人問津的歌謠……”
如今經過奮鬥,至少生活更好了不是嗎?
“凝視著此刻爛漫的春天
林軒拍了拍手,另外一支樂隊登場。
上頭條是吧,上幾個?上個大的!
林軒在臺上對著話筒高呼:“這位汪半壁有另外一個名字,叫做汪頭條?!?
“大家幫幫忙,讓汪頭條上頭條!”
先不說這麼快龍國觀衆就學會唱了,這歌能引發幾乎全體龍國觀衆一起高唱嗎?
字幕打了出來:“汪半壁,《春天裡》?!?
只有林軒一個人在偷笑。
那是汪半壁的曾經。
不好意思,林軒各方面天賦都很好,就是唱歌五音不全。
林軒拿著話筒:“聽了兩首英文歌,讓我們來聽一聽地星上的中文搖滾。”
“我的心像是開放的高速公路
那時的我還沒冒起鬍鬚
沒有情人節也沒有禮物
沒有我那可愛的小公主
可我覺得一切沒那麼糟
“這是爲堅守信念的人們而唱
爲從不退縮的湯米和吉娜而唱
毫無疑問的,未來日趨艱辛
幸運不再幸運
你必須自己尋求突破
反正你正版沒渠道賣出去,我盜版到處都是渠道。
一張一張熱淚盈眶,一張一張淚流滿面,一張一張陷入往昔的臉,都告訴國外觀衆。
那就是對青春往昔的祭奠。
請把我埋在,在這春天裡
這種悲劇一樣的時代,汪半壁養活了小半個歌壇的從業人員。
如果有一天,我悄然離去
附近幾條街的居民,驟然間聽到八萬人體育場傳來了純正的京罵,都驚呆了。
【這歌……費眼睛……】
而年輕觀衆,只是覺得旋律優秀,非常精彩,非常好聽。
這種情況下,大量的歌手離開了這一行,開店的開店,進廠的進廠。
瘋狂的揮動手臂,拳頭,甚至有人把外套脫下來在手中飛甩。
最終,貝多芬以《歡樂頌》迴歸,贏回了所有信徒,成就了音樂史上永恆的高峰。
汪半壁就是半壁江山啊,有錯嗎?
在這一點方面,《it's my life》和地星另一個世界級樂隊皇后樂隊那首《波西米亞狂想曲》完全處在兩個極端。
這首歌,好聽是好聽,但是真的這麼猛嗎?
請把我留在,在那時光裡
【這英文歌聽著還不錯。】
畢竟現場的音響設備光是租一週就得數千萬。
“這支樂隊來自於米國,讓我們歡迎多簧樂隊!”
不過,接自己之口,表達這個歌迷小團體的內心傾訴,也是可以理解的。
雖然煞筆邦喬維樂隊被地星龍國封殺了,但用他們的歌賺藍星米國人的錢,還是美滋滋啊。
這種東西並不能給歌曲加成,在搖滾中,這是減分項。
所以有些樂隊一直很喪氣,也是可以理解的。
八萬人一起高呼:“邦喬維是煞筆!”
林軒:“他是地星龍國的流行搖滾代表人物,名叫做汪半壁,因爲他的工作人員曾經說他是月壇的半壁江山。”
遇到苦難究竟應該是‘只要我躺的夠快就不會被擊倒’還是‘不要屈服,不要放棄,不要畏縮,這就是我的人生!’?
邦喬維樂隊在這首歌之前,沉寂了五年。
【我的人生,走自己的路,決不妥協,絕不放棄!生活,有種再來抽我兩個大逼兜??!】
“本來應該先聽巔峰之作,不過讓我們緩一緩心情,來聽一首比較喪的歌?!?
瘋狂的搖滾在藍星無情的宣泄著自己的魅力。
很多觀衆直接開始登陸圍脖。
也就在華語圈排第三。
一開始八九十年代,只要是個歌手發專輯,盜版商就會跟上。
畢竟一堆賺大錢吃香喝辣的人,喪氣能喪到哪兒去?
和普通苦命人經歷的絕望完全不是一個級別的。
“還記得那些寂寞的春天
無數人爲之傾倒:
【這就是搖滾嗎?爲什麼我已經熱淚盈眶?】
所以,在歌壇內部,從來沒有人敢說汪半壁不是半壁江山。
是不是在地星聽搖滾,得先罵主唱或者樂隊是煞筆?
但是,它代表的卻是另一種東西。
九十年代到05年之間,一線歌手,能年入兩千塊。
多簧樂隊的表演持續了二十分鐘,才結束。
林軒滿意的點頭:“大家以後聽到標註邦喬維的歌曲的時候,先罵一句……”
什麼?讓林軒把邦喬維做的事情說一遍?
不好意思,想到都噁心,想吐。
實際上卻是邦喬維作爲過來人的感悟。
汪半壁自己賺了錢,還拿去養樂隊,養錄音棚,養老兄弟。
要知道,搖滾的本質是反對信仰教會的。
“讓我們歡迎藍星歌手孟杜演唱汪半壁三首代表歌曲!”
但是,也有部分年輕觀衆,突然帶入了這份感情。
如果有一天,我悄然離去
但那時候盜版商還是講江湖道義的。
汪半壁是真的慘,因爲他當年的確是半壁江山。
什麼?我是盜版我要低調點?低你媽。
孟杜演唱《怒放的生命》時,現場的屏幕被韓陽接入了圍脖熱搜榜。
林軒在臺上,默默地流著淚。
而直播觀衆看到的直接就是地星的演唱會現場的情況。
搖滾更關鍵的是表達態度,而這一切正好是藍星音樂最缺失的東西。
當年的林軒,在大學宿舍裡,聽到了這首歌,於是買了一把吉他,去學習彈唱,想要追上那心愛的姑娘。
其他人不知道爲什麼,反正邦喬維是煞筆就對了。
林軒繼續:“另外我講一句,邦喬維的歌很好,邦喬維樂隊是煞筆!”
“還記得許多年前的春天
這麼統一的嗎?
請把我埋在,在這春天裡,春天裡……”
《it's my life》殺穿全宇宙後,殺到了另一個宇宙。
林軒還是第一次當著公衆的面,說地星某個人的壞話。
現場已經熱爆炸了。
這種情況一直到03-05年,手機鈴聲銷售市場爆發,纔得到了改變。
一羣不講武德的盜版商進入了市場。
直接盜版比正版都先出來。
誰還不是抱著未來會更好的心情在奮鬥呢?
如果有一天,如果有一天,並不是說如果有一天,而是真的有這一天。
從谷地,直衝山峰。
但是後面,市場開始惡化了。
這些從業人員是汪半壁在養著。
後來選秀歌手與愛豆的出現,就是因爲市場爛穿了。
現在輪到林軒用邦喬維的歌去攻略米國,衝擊米國的市場了。
奮鬥過後,回頭看去,還值得嗎?
值得,這首《春天裡》是雙重否定,當初生活很差,但當初快樂,現在更差。
在九十年代末,看到電視上的歌星出現在玩具廠流水線,千萬別驚訝,這就是現實。
這首歌就是這麼牛逼,就是這麼好聽,就是這麼容易打動人。
現場的人也早已經學會了副歌,一起高吼。
自己吃飯都不夠,更別說養活自己的團隊了。
汪半壁走在橋洞下。
林軒補充:“業外人士吧他罵出翔,說他太高調。”
搖滾範兒是什麼?
是一意孤行,是特立獨行?
是厭倦塵世,看不慣一切?
不是的,那是最低端最low的搖滾。
“把握現在,機會稍縱即逝
“如果有一天,我老無所依
這讓很多半路來看節目的人產生了一種想法。
減分後還是永恆的前三,可以說是太強橫了。
那時的我還沒剪去長髮
沒有信用卡也沒有她
這次輪到國外觀衆懵逼了。
“所以每次他都上不了頭條。”
吉他送給了那個心愛的姑娘。
少年覺得,這歌詞的確寫的愁,所以喪一下很帥嘛。
依然像那時溫暖的模樣
我剪去長髮留起了鬍鬚
曾經的苦痛都隨風而去
可我感覺卻是那麼悲傷
歲月留給我更深的迷惘
在這陽光明媚的春天裡
我的眼淚忍不住地流淌……”
這首歌喪嗎?
那真的是喪媽給喪喪開門,喪到家了!
在搖滾面前,人類是如此的容易動心。
“但是在地星,每一次他要有大動作上頭條的時候,總會有人搞出大新聞來搶頭條?!?
“把握現在,機會稍縱即逝
林軒走上臺:“讓我們一起喊!??!”
我不希望長生不死
我只想趁活著得時候認真的生活
這是我的人生
當別人找你麻煩,挺直身子
不要屈服,不要放棄,寶貝,不要畏縮
第一段重複,演唱會的現場切換上了MV版本進行視頻播放。
鏡頭在今天特殊的觀衆席上移動。
很多人根本不知道,內地歌壇差點死掉。
在之前這個樂隊的一首歌中,兩個主創因爲‘我走自己的路’這句話產生了激烈的矛盾,而最終,在這首震驚世界的邦喬維樂隊代表作中,再次引用了這句話。
而《我是穿越者》《流行音樂節》也切換成了MV版本。
許多年前的春天,我還留著長髮,還沒有遇到她,也沒有錢,也沒有家。
看著多簧樂隊上臺表演,林軒偷笑。
雖然我只有對愛的幻想
在清晨,在夜晚,在風中
如果邦喬維樂隊在沉寂之中,一直髮《我不想活了》《人生不值得》《那就這樣吧》的喪歌,他們能迎來這一流行音樂史上的巔峰嗎?
“好的,歡迎多簧樂隊爲我們帶來三首歌曲?!?
不過,國外來的觀衆,一瞬間幾乎全體起身了。
這一切都是歌迷和盜版商合作乾的好事兒,作爲侵害方,又有什麼資格去罵被侵害方呢?
千人千面,不同國度的人,不同的歌迷,聽到這首歌的反應是不一樣的。
在街上,在橋下,在田野中
唱著那無人問津的歌謠……”
第一段的歌詞,果然很喪。
橋洞裡,一個青年正彈著吉他,雖然沒有觀衆,卻依舊放聲高歌。
臺上的皮褲男汪半壁並不知道他這一次演唱會,還有另一個世界的人全世界直播觀看。
龍國觀衆們一起嘶吼,一起高唱。
那些年,這塊市場是汪半壁在維繫。
“老規矩,我們邀請了這個世界的樂隊,來演唱邦喬維樂隊的經典歌曲,也是三首?!?
還不如港香城的陳醫生和臺海的周董呢。
問題是,港香城和臺海當年可沒有那麼難混日子。
準確一點說,他們也理解不了這首歌的本質。
大家爲了賺錢,也不講什麼質量什麼武德了。
俗話說,少年不知愁滋味,爲賦新詞強說愁。
什麼?還給你正版一週時間賺錢?給你媽。
《流行音樂節》的現場,觀衆高呼尖叫。
臺上的林軒,帶頭唱了起來,聲音沙啞,一點不好聽,就是幹吼。
“一個正兒八經的歌手,如果不爆爛緋聞,怎麼和其他明星比搶頭條?”
“業內人士不敢多嘴半句?!?
但還是有聰明人振臂高呼:“邦喬維是煞筆!”
請把我埋在,這春天裡……”
誰的青春不是埋在了春天裡呢?
哦,正值青春的人,還沒埋,還在開開心心給自己挖個尺寸適合的坑呢。
這首以信仰開頭的歌曲卻能做到世界搖滾榜永恆的前三,可以說已經在某些方面走到了極致。
汪半壁的現場,觀衆高呼尖叫。
邦喬維樂隊到底幹了什麼事情,所以才讓林軒敬佩他們作品的同時,說他們是煞筆?
不過,這完全不影響藍星的穿越者粉絲一起罵。
第一是#邦喬維是煞筆#。
現場爆笑。
汪頭條在藍星,他也只能上熱搜榜第二。
頭條絕緣體質,恐怖如斯。
上頭條失敗。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