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伯特·科恩曾是普林斯頓大學的中量級拳擊冠軍。不要以爲區區一個冠軍頭銜會給我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但對於當時的科恩來說意義非凡。科恩一點也不在意拳擊本身,事實上他非常討厭拳擊。即便如此,他仍然痛苦而認真地苦練拳擊,以抵消在普林斯頓大學被當做猶太人對待而產生的自卑和羞怯心理。有能力把對自己傲慢的人打倒在地,這讓科恩心裡非常寬慰,他很靦腆,很實在,除了在健身房裡打拳,從來不跟別人動手。科恩是斯拜德·凱利先生的得意門生,斯拜德·凱利先生對這些年輕的先生一視同仁,甭管他們體重是一百零五磅還是二百零五磅,他都把他們當做次輕量級拳擊手來教。不過,這種教學方法對科恩很合適。科恩身手敏捷,學得又快又好。斯拜德先生很快就安排他跟一位強悍的對手交手,正是這次交手給科恩留下了一個伴隨終生的扁平鼻子。這件事使科恩對拳擊更加反感,但是同時又使他得到了一種奇怪的滿足感——他的鼻子倒是變得比原先好看多了。在普林斯頓大學求學的最後一年裡,科恩專心讀書,由於讀得太多,他戴上了眼鏡。我沒見過他的同學中還有誰能記得他。這些同學甚至已經忘記他曾經是一位中量級拳擊冠軍了。
所有坦率和樸實的傢伙,我都信不過,尤其是當他們的故事看起來滴水不漏的時候,因此我經常猜想,科恩是否贏得過大學中量級拳擊冠軍,他那個扁平的鼻子也許是被馬踩出來的,或者是他母親在懷著他的時候受到了驚嚇或者是看見過某種怪物,要不然就是他幼年時撞過什麼東西。不過,這段經歷最終還是從斯拜德·凱利教練那裡得到了證實。斯拜德·凱利先生不僅清楚地記得科恩,他還常常唸叨著他,想知道科恩後來幹什麼去了。
從他父系的背景來看,羅伯特·科恩是紐約市最富有的一個猶太家族的一員;從他的母親的背景來看,科恩又是一個古老家族的後裔。科恩爲了考進普林斯頓大學,曾經在軍事學校裡學習過一段時間。他表現得非常出色,一度成爲學校橄欖球隊裡非常優秀的邊鋒,在那裡沒有人使他產生種族意識。進入普林斯頓大學以前,他從來沒有特別意識到自己是猶太人,自己和其他人有什麼不同。他是一個很實在的年輕人,非常友善,又很靦腆,猶太人這一身份使他感到很痛苦。他便在拳擊中發泄這種情緒。羅伯特·科恩帶著痛苦的自我意識和扁平的鼻子離開了普林斯頓大學,與第一個對他好的女孩結了婚。婚後五年間,他們一共生了三個孩子。當初父親留給他的五
萬美元大部分已經被他揮霍掉(父親遺產的其餘部分留給了他母親)。因爲與這個有錢的妻子的婚姻生活並不幸福,他漸漸變得令人生厭。正當科恩決心離開妻子的時候,她卻先拋棄了他,跟一位袖珍人像畫家出走了。在此之前,科恩對離開妻子這個想法已經反覆考慮了好幾個月,但總覺得失去她未免對自己有些殘忍,因此始終沒有付諸行動,而這次妻子的出走倒是讓他解脫了。
辦妥離婚手續後,羅伯特·科恩就動身去了美國西海岸。他到了加利福尼亞,很快就在那裡投身文藝界。由於他手頭的五萬美元還剩下一少部分,於是他出資贊助了一家文藝評論雜誌。這家雜誌創刊於加利福尼亞州的卡梅爾,停刊於馬薩諸塞州的普羅文斯敦。起初,科恩純粹被當做後臺老闆,他的名字是作爲顧問之一被刊登在雜誌扉頁上的,後來他成爲唯一的編輯。他發現自己喜歡上了編輯的職權,但是雜誌的開支實在太大了,最後他不得不放棄了這項事業,對此他感到非常惋惜。
不過,那個時候還有其他事等著他擔心呢。他已經被一位期盼著與這個雜誌一起發達的女士握在手心了,她非常強勢,科恩始終沒法擺脫她。再說,科恩確信自己已經愛上了她。這位女士發現雜誌已然無法正常維持時,她就有點嫌棄科恩了,她心想還是應該趁著有利可圖的時候賺上一把,所以就催促他們去歐洲,說科恩在那裡可以從事寫作。他們到了她曾在那裡念過書的歐洲,在那裡待了三年。在這三年裡,第一年,他們到處遠行;後兩年,他們一直住在巴黎。科恩也在巴黎結識了兩個朋友:布拉多克斯和我。布拉多克斯是他文藝界的朋友,而我和他是在打網球的時候認識的。
這位控制科恩的女士叫做弗朗西斯。到了第二年年末,她發現自己已經年老色衰,她對科恩的態度發生了改變,從漫不經心的佔有和剝奪到決心讓科恩娶她。這段時間裡,科恩的母親每月都會定期給科恩一筆三百美元的生活費。我確信,在這兩年半的時間裡羅伯特·科恩一定沒有注意過其他女人。他感到非常幸福,不過正如許多住在歐洲的美國人一樣,科恩還是喜歡在美國生活。他發現自己可以寫點東西,就著手寫了一篇小說。這篇小說雖然寫得不好,但也不像後來有些評論家所說的那樣不堪。除了博覽羣書,他還有其他的愛好,像玩橋牌、打網球、到當地的健身房打拳。
我最早發現弗朗西斯女士對科恩的態度發生轉變,是在一天晚上我們三人共進晚餐之後。當時,我們先在大馬路飯店吃晚飯,隨後去凡爾賽
咖啡館喝咖啡。喝完咖啡,我們又都喝了幾杯白蘭地。然後,我說我該走了。恰巧此時科恩談起我們倆週末的旅行計劃。科恩想離開城市,來一次遠足。我提議我們可以坐飛機去斯特拉斯堡,然後從那裡步行到聖奧迪勒或者阿爾薩斯地區的某個地方。
“我在斯特拉斯堡認識一位姑娘,我想她可以帶我們遊覽那座城市。”我說。
就在這時,我感覺到有人在桌子底下踢了我一腳。開始我以爲是誰無意中碰了我一下,所以並沒有在意,繼續說道:“她在那裡已經住了兩年,對那裡的一切都瞭如指掌,凡是城裡你想要了解的一切,她都會告訴你。她是一位漂亮的姑娘。”
這時,我放在桌子下面的腳又被人踢了一下。我擡頭一看,只見弗朗西絲——羅伯特的情人,此時正在那裡撅著嘴,板著臉。
“真是瞎扯,”我說,“幹嗎要去斯特拉斯堡呢?我們完全可以去布魯日或者阿登森林。”
科恩這才安下心來,而弗朗西絲也沒有再踢我。我道了晚安,想要離開。科恩也藉口說是要陪我到大街的拐角處買份報紙,於是跟我一起出了咖啡館。
“看在上帝的分兒上,”他說,“你幹嗎要提那位斯特拉斯堡的姑娘啊?難道你沒有注意到弗朗西絲的臉色嗎?”
“沒有,我哪裡想到這麼多?我只是說認識一位住在斯特拉斯堡的美國姑娘,這和弗朗西絲有什麼關係?”
“反正沒有區別。不管是哪位姑娘,總之我是不能去斯特拉斯堡的。”
“別犯傻了。”
“你不懂弗朗西絲,不論是哪位姑娘,都不能去。你難道沒有注意到她那副難看的臉色嗎?”
“好啦,”我說,“那我們就去桑利斯吧。”
“別生氣。”
“我沒生氣。桑利斯倒是個好去處,我們可以住在麋鹿大飯店,到樹林裡遠足,然後回家。”
“好,聽起來很不錯。”
“好,那明天網球場上見。”我說。
“晚安,傑克。”他說完,轉身要返回咖啡館。
“你還沒買報紙呢!”我說。
“是啊。”他陪我走到大街拐角的報亭。“你真沒生氣嗎,傑克?”他轉過身來,手裡捏著報紙問道。
“不,我爲什麼要生氣?”
“那咱們網球場上見吧。”他說。
我看著他拿著報紙返回咖啡館。其實我挺喜歡科恩的,很顯然,在弗朗西絲的影響下科恩的日子很不好過。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