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那一年的冬天,科恩帶著他的小說回到了美國,一位相當有地位的出版商接收了他的小說。我聽說他這次出行引發了一場可怕的爭吵,我想大概正是從此以後弗朗西斯失去了科恩。因爲在紐約有好幾個女人對科恩有好感,等他回到巴黎,他就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他變得比以前更熱愛美國了,也變得不再單純,不再那麼實在了。出版商給了他小說很高的評價,他被這一切衝昏了頭腦。當時,有好幾個女人竭盡全力討好他,他的視野全部轉移了。過去,有四年時間,他的目光從來沒離開過他的妻子。還有三年或者近三年的時間,他的注意力始終沒有超出弗朗西絲的控制範圍。我深信,他從來沒有真正戀愛過。
科恩在普林斯頓大學過得太不順心,這促使他早早就結了婚,然而等到他意識到妻子並沒有把他視爲一切時,弗朗西絲進入了他的心。他至今沒有真正戀愛過,但是他意識到了自己對女人來說是很有魅力的,事實上有個女人願意照顧他並且願意和他一起生活,在他看來,這就不只是上天的奇蹟了。這讓他發生了改變,因此我覺得跟他在一起再也沒有之前那麼愉快了。此外,當他和那幫紐約朋友一起玩大賭注的橋牌遊戲,下的賭注超出了自己的財力時,他曾拿到好牌,贏了幾百美元。這使他揚揚自得,他曾經幾次談到,如果真到了迫不得已的地步,還是可以靠打橋牌爲生的。
此外,還有一件事,科恩當時正在讀W.H.赫德森的小說。這本來沒什麼值得非議的,但是科恩把《紫色大地》讀了一遍又一遍。要知道,對成年人來說,讀《紫色大地》爲時已晚,不會帶來什麼好處。這本書描述了一位完美的英國紳士在一片浪漫的土地上種種輝煌、虛幻、多情的冒險故事,書裡對自然風景的描寫非常出彩。一個三十四歲的男人如果把它當做人生指南顯然是十分危險的,這就像一個同齡的男人帶著一整套更注重實際的阿爾傑的著作從法國修道院跑到華爾街一樣。我確信科恩曾把《紫色大地》裡的每句話都像讀R.G.鄧恩的報告那樣細細品味過了。不過不要誤解我所說的,他對這本書的看法還是有所保留的,不過總起來講,他還是認爲這本書是健康的。僅僅是這一本書就讓科恩充滿了活力。直到後來的某一天,他來辦公室找我,我才真正明白這本書對他的影響究竟到了什麼程度。
“嗨,羅伯特,”我說,“是不是找我去找樂子?”
“想去南美洲嗎,傑克?”他問。
“不想去。”
“爲什麼?”
“不知道。我從來沒想過去那裡,花費太高了。在巴黎就有不少南美洲人,你想看就可以看個夠。”
“他們可不是正宗的南美洲人。”
“可是我覺得他們都挺正宗啊。”
我必須趕在本班聯運船車出發之前趕完這星期的通訊,可是我
只寫好了一半。
“你嗅到什麼醜聞了嗎?”我問。
“沒有。”
“你那幫非富即貴的朋友就沒有一個在鬧離婚?”
“沒有。你聽我說,傑克,要是我一人承擔咱們倆的開銷,你還願不願意跟我去南美洲?”
“爲什麼非得要我陪你去?”
“你會講西班牙語,況且兩個人去更有意思。”
“不去,”我說,“我喜歡這座城市,我夏天去西班牙。”
“我老是暢想一生中能有這樣一次旅行。”科恩說著,坐了下來,“再不去,我就真老啦。”
“別犯傻了,”我說,“你想去哪裡,就可以去哪裡,你有很多錢。”
“我知道,但我總是去不成。”
“振作起來,”我說,“所有國家看起來就像移動的圖畫一樣。”
我爲他感到難過。他很不好受。
“一想到生命迅速流逝,而我卻沒有真正生活過,我就無法忍受。”
“除了鬥牛士,沒有一個人活得精彩。”
“我對鬥牛士可不感興趣,他們那種生活一點都不正常。我希望去南美洲的腹地看一看。我們的這趟旅行將會非常精彩!”
“你有沒有想過去英屬東非那邊打獵?”
“還沒有,我可不喜歡打獵。”
“我倒是願意跟你去那裡。”
“不去,我對打獵真的不感興趣。”
“這是因爲你從來沒有讀過這方面的書。找一本相關的書看看吧,裡頭淨是些跟皮膚黝黑髮亮的漂亮公主風花雪月的故事。”
“我一定要去趟南美洲。”
科恩具有的猶太人頑固而執拗的氣質體現得淋漓盡致。
“走,下樓喝一杯。”我說。
“你不工作啦?”
“不工作了。”我說。
我們來到樓下,走進一樓的咖啡室。我發現這真是打發朋友的最好辦法。你喝完一杯,只須說“我還得趕回去發幾份通訊”就行了。在新聞工作中,有一個原則是十分重要的,那就是必須顯得一天到晚都不在工作,因此想出優雅得體的脫身法是十分必要的。於是,我們下樓到吧間點了威士忌和蘇打水。
科恩望著牆邊的一箱箱酒說:“這裡真是個好地方。”
“是啊,酒還真不少。”我順著他的話說。
“聽著,傑克,”他趴在吧檯上,“難道你從來就沒想過你的時間越來越少,而你自己卻沒有及時行樂嗎?難道你沒意識到你已經這樣過了快半輩子了嗎?”
“嗯,偶爾想過。”
“你知道嗎,再過個三十五年或者再久一些,我們都會死去?”
“別說了,羅伯特。”我說,“別說了。”
“我是認真的!”
“我不在意這一
點。”我說。
“你真該想一想了。”
“我常常要擔心許多事,我不想再操心了。”
“好吧,我是一定要去南美洲的。”
“聽我說,科恩,去哪個國家不都一樣嗎?我都試過了。從一個地方挪到另一個地方,心靈卻始終得不到解脫,到哪裡去都是無關緊要的。”
“可是你從來沒有去過南美洲。”
“去他的南美洲!如果你抱著現在這種心態去那裡,結果是一樣的。巴黎是個不錯的城市,你爲什麼不能在這裡重新開始呢?”
“我討厭巴黎,討厭拉丁區。”
“那你就離開拉丁區,自己四處走走,看看會遇到什麼有意思的事。”
“什麼都遇不上的。有一次,我獨自逛蕩了一整夜,什麼事也沒有遇上,只有一個騎自行車的警察把我攔住,要求看我的證件。”
“巴黎的夜晚不是很漂亮嗎?”
“我還是不喜歡巴黎。”
問題就出在這裡。我很同情他,但是顯然你無能爲力,因爲你一開始就得面對他內心深處的兩個固執想法:一是隻有去南美洲才能解決問題,二是他不喜歡巴黎。他的前一種想法源自一本書,我猜,後一種想法也源自一本書。
“哦,”我說,“我還得上樓去發幾份通訊。”
“你真的必須上去?”
“真的,我必須把這幾份通訊發出去。”
“你介意我也上去,在辦公室裡坐一坐嗎?”
“不介意,上去吧。”
科恩就坐在外間看報紙。那位編輯、出版者和我緊張地工作了兩個小時。然後我把紙稿的正、副本分開,打印上我的名字,把紙稿裝進兩個馬尼拉紙大信封后,才按鈴叫人來把信封送到聖拉扎爾火車站。我走出辦公室來到了外間,只見羅伯特·科恩在大安樂椅裡睡著了。他頭枕著胳膊,睡得很熟。我不想把他叫醒,可是辦公室總得鎖門。我把手放在他的肩膀上,他晃晃腦袋。
“我不幹,”他說著,把頭在臂彎裡埋得更深了,“我不幹,不論耍什麼花招都沒有用。”
“羅伯特。”我說著,搖搖他的肩膀。
他擡起頭來,笑了笑,眨著眼睛。
“我剛纔是不是說什麼了?”
“是說了幾句,不過我沒聽清楚。”
“老天,多麼糟糕的夢!”
“是不是打字機的嗒嗒聲把你弄得睡著了?”
“大概是的。昨晚我一整夜都沒閤眼。”
“那你做什麼了?”
“談話。”他說。
我能想象得到當時是一幅怎樣的場景。我有個要不得的習慣,就是喜歡想象朋友們在臥室裡的情景。我們到了街上,去那波利咖啡館裡喝了一杯開胃酒,觀看黃昏時分林蔭大道上來來往往的人們。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