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二十二日,早晨七點五十五分。
刑警大隊辦公室內。
曾日華把一張便條遞到了韓灝面前。也許是用慣了電腦,太久沒有動筆的緣故,便條上的那行字寫得歪歪扭扭,難看得很。
“東明家園十二號樓404室,孫春豐。”韓灝輕聲把便條上的內容唸了一遍,然後擡頭問道,“這是什麼意思?”
“去那個地點抓人吧。”曾日華大咧咧地在韓灝對面坐下,一甩手又將幾張照片扔在了桌子上。
照片上的主角是個染著黃頭髮的小夥子,背景明顯是在網吧裡。韓灝忽然想到了什麼,心中一喜:“這就是那幾張被刪掉的照片?”
曾日華用手撓著耳朵,懶懶地點了點頭:“我說過,只要基礎信息不被覆蓋,即使照片被操作刪除,我仍然有辦法恢復這些數據。”
“便條上的信息你是怎麼得出來的呢?”韓灝拿起照片一張張地仔細端詳著,但是卻沒有發現任何顯示黃髮小夥子住址和姓名的信息。
“這些照片的拍攝時間是十月十八日上午十點二十五分至十點三十分。我昨天說過,鄭警官是根據我提供的信息找到這些網吧的。所以我只要查一下當天的網絡監控,很容易知道照片拍攝的地點是師範學院附近的強輝網吧。我到網吧查了記錄,小夥子當天從上午九點十分開始上網,中午十二點九分下線。我提取了那塊電腦硬盤,然後恢復了電腦在那個時間段裡所有的操作數據。於是我知道了這小子的qq號碼,兩個電子郵箱,四個網站的用戶資料,嘿嘿,其中包括一個購物網站。”說到這裡曾日華故意停了下來,他張開嘴打了一個大大的哈欠,雖有些疲憊,但神情卻非常得意。
韓灝對電腦和網絡並不瞭解,聽到這裡仍沒有完全明白過來。對方那種故意賣弄的姿態令他頗爲不滿,不過此事他也只能強捺住性子,繼續追問道:“然後呢?”
曾日華咧嘴笑著:“接下來就簡單啦——我查看這小子的購物記錄,最近的兩個月,他在網上購物五次,送貨地點全都是東明家園十二號樓404室。我與當地派出所進行了聯繫,這個房子的登記房主是個叫做張志剛的中年人,不過他並不是自住,而是用來出租。這個張志剛呢,我也聯繫過他了,現在的房客是半年前入住的,是個名叫孫春豐的小夥子,這傢伙最明顯的特徵就是染了一頭的黃髮。”
“嗯,不錯。”韓灝很客套地誇讚了一句,然後又笑著說道,“不過你知道那個地址的時候,直接告訴我就可以了。與派出所聯繫,與房東聯繫,這些瑣碎的工作不用麻煩你去做的。”
曾日華自然聽出了對方的言外之意,他“嘿”地一笑,滿不在乎地晃了晃腦袋:“那好吧,以後我就不多管這些事——接下來的事我也不管了。哎呀,我可是熬了一個晚上呢,也該好好地睡一覺了。”說完這些,他伸著懶腰站起來,也不過多寒暄,便自顧自地徑直離去了。
韓灝看著他的背影暗自搖頭——這副散漫不羈的樣子實在不像個警察。不過人家那番網絡追蹤的本領倒是毫不含糊,現在接力棒交到了自己手裡,這一仗可得漂漂亮亮地打下去!
帶著這樣的決心,韓灝迅速撥通了桌上的電話:“喂,尹劍嗎?你叫上熊隊長,立刻到我辦公室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