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如果從來沒有離開過家,沒有離開過故鄉,他是沒法體會對故鄉和家的思念與眷戀的。
我長到十幾歲時,去過最遠的地方就是舅舅和姑姑家,他們家離我們大約有十幾裡,以前都是步行,兩天可以來回。後來有了自行車,早上去晚上就可以回來了。
我連我們的縣城和市區都沒有去過,對那些地方只存在一些模糊的想象。因爲沒有見過的物體,是無法想象出具體的模樣的。
當我決定離開家,到一個自己都不知道中國地圖上有沒有的地方去,當時也被自己的想法嚇了一跳。
也許我天生就是一個冒險家,所以對別人都不敢想的事,我卻不但想了還付之行動了。
我曾經看過一本書,是講一個女孩子在青春期嚮往愛情,整天在家胡思亂想,希望她的白馬王子來解救她,帶她遠走高飛。
我雖然也向往愛情,但愛情卻對我不甚青睞,我是被愛情遺忘的角落。因爲長得醜,性格也古怪,在十八歲以前,從來沒有受到過異性的關注。
既然我沒有白馬王子來解救,我只能自己解救自己。
我是一個腳踏實地的人,任何事都會按部就班,一點浪漫情調都沒有。所以,就算有男孩子願意和我談戀愛,也一定會被我這種古板的性格給枯燥死。
也難怪我前夫對我沒太多感覺,就因爲我不喜歡打扮自己,也不會像小女人一樣撒嬌。我永遠保持著矜持和循規蹈矩的樣子,絕不會偏離左右,隨便越雷池半步。就算我們在一張牀上睡覺,我也和他一人一頭,不喜歡兩個人在一頭黏黏膩膩的。有時候,他想把我抱在懷裡睡,我也會拒絕。我一定要和他保持著適當的距離才安心。
我知道,前夫對我姑姑家的一個親戚比較有感覺,那個女孩比我還小,但打扮的很成熟,看上去風情萬種,顧盼生輝的樣子。我永遠也學不會那種調調,所以我也就不會吸引異性。
我對自己沒感覺的異性,也不喜歡被騷擾。有時被村裡人開玩笑,吃豆腐,我就會罵人。我纔不管對方受不受得了,也不管他有沒有面子。
風情這個詞在我身上永遠也不會找得到影子。因爲我不會引誘別人。
因爲在前夫家生活的不幸福,感覺比在家還艱難百倍的時候,我就開始想家了。
那種情緒一旦生根發芽,就無限的膨脹,日益加劇。經常一入夢就發現自己回家了。家還是那個老樣子,永遠也忘不了那屋後的一排大樹,和有點彎曲的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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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夢裡都是那條路和那排樹,醒來歷歷在目,無比惆悵。
其實,在我走後第二年,哥哥嫂子就去深圳打工。沒幾年,他們就回家蓋房子了。所以一切早就面目全非
,不復當年的樣子了。
在夢裡,家永遠是我臨走時印象中的模樣,就算它已經很破舊,已經不堪風雨的摧殘,但那畫面永遠定格在我的記憶裡了。
即使後來回到家裡,到處找不到過去的痕跡和影子,我就知道,那夢應該醒了。
當我一個人默默走在生我養我的土地上,我的心裡是說不清的落寞。家已不是我的家,而是我的驛站。幾年纔回去一次,故鄉每天都發生著天翻地覆的變化,每次回去,我都會看到不一樣的地方。什麼都在變,除了我對故鄉的眷戀依舊。
沒有人陪我一起回首從前,也沒人陪我一起尋找舊日的蹤跡。我感覺我在這個地方,竟然是一個陌生人。因爲這許多年我都不曾和它親近,所以它早把我忘了。那首賀之章的詩《回鄉偶書》,特別符合我此時此刻的心情:少小離家老大回,鄉音已改鬢毛衰,兒童相見不相識,驚問客從何處來?
就算還有很多人認識我,還願意和我打招呼,說一些體己話,可我只感覺深深的尷尬。因爲夢裡我都清楚記得我認識的人的名字,可是面對面的時候,我發現我只認識面容,名字早就遺忘在夢深處了。
有很多話只適合放在心裡,不能說出來。雖然我不是不願意理人,只是我發現開口已經沒有話題,我們口音的不同,生活習慣的改變,讓我們之間只有深深的隔閡和相對無語。
現在回家以後,我想的是,我只是去探親,無論過多久,我都會惦記這裡,我的家。
我現在已經徹底從那個家裡剝離開來。那個家再也和我沒有關係,只是因爲有父母在,我纔有一點回去的理由和藉口。父母百年歸天以後,如果哥哥嫂子對我的印象不好,我也許就不會經常回去看望了。除非去看姐姐,也是有可能的。
我每次回去,還是會有點小傷感。故鄉已經不是我的幸福彼岸,而是我偶爾棲息就離開的驛站。
而未來我會離開的越來越久,也許一輩子只會回來屈指可數的幾次了。
不是我不留戀,而是值得留戀的東西越來越少。那些已經枯萎的舊時光,早就凋零在我不堪回首的每一個清晨和午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