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小說

第三節 前車之鑑:共產黨放棄民主集中制的後果

共產黨必須實行民主集中制,共產黨執政的社會主義國家也必須實行民主集中制,這是由共產黨的性質決定的。如果放棄民主集中制,共產黨就會改變性質,也會失去執政地位,其執政的社會主義國家也容易四分五裂,陷入動盪之中。

一、西歐共產黨放棄民主集中制的歷史教訓

西歐共產黨在成立初期還是普遍比較重視民主集中制的。意大利共產黨領袖葛蘭西在《獄中札記》中寫道:“一個布爾什維克黨的組織,在黨的生活的所有時刻必須是一個集中的組織,不僅在口頭上而且在行動上由中央委員會領導。在黨的隊伍中必須有無產階級鐵的紀律。這不是說黨必須由上面用獨斷專行的方法來統治。中央委員會和隸屬的領導機構都是在選舉的基礎上形成的,是在通過工作的考驗和通過運動的經驗選拔有才幹分子的基礎上形成的。”他指出,“黨的中央集權和內聚力要求黨內部不得存在具有宗派性質有組織的集團。”“宗派的存在和宗派之間的鬥爭實際上是同無產階級政黨的實質不相容的,因爲它們破壞了黨的團結,併爲其他階級的影響開闢了道路。”葛蘭西認爲,“衡量任何一個黨的最好的標準是它活動的性質:如果黨是進步的,它就會‘民主地’(在民主集中制的意義上)執行這個職能;如果黨是退步的,它就會‘官僚主義地’(在官僚主義的集中制的意義上)執行這個職能。”。葛蘭西強調,要“把無產階級政黨建設成爲羣衆性的黨;就要反對個人集權和官僚主義,發揚黨內民主”。葛蘭西還指出,“一個共產黨的內部生活不能設想成議會性質的鬥爭,……黨只代表一個階級,而黨內一次次地變成思潮和派別的不同立場,是由對發生事件的截然不同的看法所決定的,因此不能固化爲持續性結構。黨的中央委員會在確定的事件和環境的條件下可以有確定的方針,但如果時間和環境不似從前,黨中央委員會也可以改變這種方針。”但是,在實踐中,民主集中制的執行情況卻不斷弱化。

意大利共產黨成立初期,地方黨組織的所有政治活動,均由中央牢牢掌控,黨內民主實踐不足,導致了波蘭學者亞當·沙夫在《論共產主義運動的若干問題》中提出的那些問題:“國際共產主義運動中占主導地位的是那種畸形的民主集中制。在黨內等級森嚴的情況下實行集中制的服從原則,意味著宣判民主因素的死刑。在這裡,任何民主的主動性和黨的‘基層’監督上級機關的可能性事實上已蕩然無存”。到了蘇共二十大以後,意大利共產黨在擴大地方組織權力的同時,中央權力卻削弱了。中央權力在很大程度上被轉到地方,組織上甚至出現了潛在的地方派別現象。1969年6月,由幾個年輕的意大利共產黨員羅桑娜·羅桑達、盧喬·馬格里、盧西亞娜·卡斯特利娜創辦的《宣言》在意大利公開出版,這本與馬克思的《共產黨宣言》同名的刊物,主要對當時意大利共產黨執行的改良主義路線進行了激烈的批評。作爲意共黨內的反對派,“宣言派”於1969年底被開除出黨,有學者認爲,“宣言派”的出現說明,意大利共產黨“在黨外實行多元化,在黨內實行民主集中制。因而這是一種危險的矛盾”。1979年4月,意共“十五大”通過的黨章規定,“意大利共產黨反對派別活動,按照民主集中制的方法調節黨內生活。意大利共產黨人在長期考驗中遵循並檢驗了這種方法,根據政治鬥爭條件逐漸產生的變化而改革了它,這個方法使意大利共產黨在指導廣大羣衆,組織並指導他們的鬥爭中,能夠承擔起自己對國家的責任,建立起領導機構和黨員間的持久聯繫,保障每個黨員的權利,責成黨員對指定和執行黨的任務承擔共同的責任。”意共“十六大”政治文件中,對民主集中制的規定已經有了明顯的民主化傾向。文件中寫道,“發展黨內民主是高於一切的要求。”“爲了擴大組織力量,爲了認識現實和確定政治性的和綱領性的建設,爲了使行動和鬥爭有效,爲了黨的政治團結,我們還需要更多、更開放的民主”。1989年3月,意共“十八大”在羅馬召開。意共“十八大”是意共歷史上的一次重要轉折。這次會議對於黨的性質和組織原則,對於社會主義的認識都作了重大修正。時任意共總書記的奧凱託在政治報告中指出,黨應該適應社會的新進程,重視其羣衆性特點,最大限度地擴充黨的社會代表對象。也就是說,黨不再是工人階級的先鋒隊,而是面向各勞動階層的羣衆組織。新黨章取消了民主集中制原則,代之以“內部民主”。大會強調,促進社會的全面民主化是意共的基本政治目標。意共“十九大”對於這一原則作了進一步解釋,新的政治組織的組織原則“在保證黨內民主、黨的管理能力和黨的行動有效能的範圍內,應當保障不同立場的自由表達。因此,我們既不要集中主義,也不要無政府主義”。另外,意大利共產黨逐步放棄了基層黨支部,在分區基礎上重建黨組織。結果,意共解散了約57000個網狀支部,重建了11875個基層(區級)組織,結果意共就成了一種地方政治俱樂部。正如英國學者尼爾·麥金森所指出的:“沒有這樣的基層支部組織,就不會有共產黨。如果這些基層組織失去其獨特性,成爲同其他西方政黨相似的政黨,那麼基層支部組織的衰落將標誌著這種演變的開始”。

1994年,法共二十八大宣佈放棄民主集中制,代之以“民主”的運轉原則。“由於黨章放棄將民主集中制作爲黨內生活的組織原則,黨的領導機構名稱也作了相應的改動:中央委員會改爲全國委員會,政治局改爲全國局,總書記改爲全國書記。”民主集中制原則以後,法國共產黨的組織建設一直在朝著強調黨內民主和多樣性的方向發展。瑪麗—喬治·比費上臺後,鑑於黨內嚴重的組織混亂狀況,逐漸採取了一些加強集中的舉措,如廢除了1997年確立的主席——全國書記二元領導結構,重新建立了全國書記的單一領導地位,推動法共的中央領導權力從分散回到相對集中的軌道上來等。這些做法引起了黨內各派的嚴重不滿。爲緩和黨內矛盾,比費開始推行一些加強集體領導、完善黨內民主的措施。2007年1月,提出組建“五人核心領導小組”的倡議,並在年底組織召開非常代表大會。同時,在黨內民主建設中尤其突出黨員的重要作用,提出了“黨員第一”的口號,強調黨的組織不再以組織機構爲基礎,而是建立在黨員的期望、動機和行動自由之上。2008年的三十四大,法共進一步明確提出要建設一個“民主的法共”,強調黨員是“黨的最高主宰”,呼籲尊重爭論的多樣性和意見表達自由,並要求在如下方面切實推進黨內民主,包括賦予每一黨員對爭論的實際控制權,以促進思想流動、透明參與和經驗交換;保證在必要時通過協商等方式解決爭端;在兩次代表大會期間舉行一次或多次全國代表會議,把代表會議變成討論當前經歷的論壇,以及探討黨在未來一年發展動向的機會。西歐其他共產黨也類似。例如,西班牙共產黨在1981年7月的第十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章程規定:“西班牙共產黨是一個世俗的、羣衆性的政黨。每一個黨員根據自願的原則對黨作出自己的貢獻。”1991年12月,西班牙共產黨第十三次代表大會強調黨內充分實行民主自由,並決定取消民主集中制,將西共變成聯邦黨。

西歐的一些共產黨放棄民主集中制是很多原因造成的。但是,放棄民主集中制以後,這些黨普遍面臨著黨的組織凝聚力下降,黨組織活動規範性減弱,黨的整體戰鬥力和社會影響力進一步降低。如何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堅持和發展民主集中制是這些政黨走出困境的關鍵。

二、從民主集中制看東歐共產黨的垮臺

(一)東歐共產黨不能獨立自主地決定自己的事務

共產黨堅持民主集中制,首先應該獨立自主地走自己的道路,防止外部勢力的干預和控制。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的時候,大多數東歐國家的共產黨選擇了“人民民主制度”。“人民民主制度”實質上是東歐各國共產黨把馬克思主義的基本原理同本國的具體國情結合起來,提出的一種向社會主義過渡的國家政權形式。當時,蘇聯贊成東歐國家的人民民主制度。但是,隨著冷戰局勢的不斷緊張,蘇聯出於多種考慮,強化了對東歐國家黨和國家的控制。1947年9月,蘇、波、捷、匈、羅、保、南、法、意九國的共產黨和工人黨代表在波蘭西南的療養勝地、弗羅茨瓦夫省的波倫巴小溫泉舉行會議。在會上,蘇聯突然提出要成立共產黨情報局,要求蘇聯控制下的東歐各國立即按照蘇聯模式實行社會主義建設,不再允許各國實行通向社會主義的“多種道路”,必須服從“蘇聯中心”的指揮和蘇聯的外交策略。這個提議雖然遭到衆多代表的反對,但是最終還是通過了。1956年6月,波蘭的工人和知識分子羣衆公開反對蘇聯對波蘭社會各個方面的控制。波茲南有20萬人走上街頭,高喊“打倒俄國人”、“俄國佬滾出去”、“結束蘇聯的佔領”和“我們要自由的波蘭”等口號。後來在匈牙利、捷克等國家也發生過很多類似事件,雖然這些事件被鎮壓下去,但是造成了黨和羣衆之間的信任危機。“布拉格之春”爆發後,1969年4月17日,捷共中央舉行全會,選舉胡薩克爲捷共中央第一書記。胡薩克上臺後,捷共中央全面中止了“布拉格之春”的改革措施,在捷克斯洛伐克又逐步恢復了高度集權的執政模式。胡薩克在蘇聯的指使下,大肆迫害擁護和積極支持改革的各級黨政幹部。至1970年,先後將4名捷共中央書記、9名州委第一書記、59名縣委第一書記開除出黨;三分之一以上的中央委員、州委或縣委委員被撤職或開除出黨;五分之一以上的黨員被除名或開除出黨。民主集中制遭到破壞,民主集中制被異化,只有集中、大權掌握在一個人手中或少數幾個人手中,召開中央全會也是走形式、走過場。

在東歐各國共產黨內部,那些一直在本國堅持反法西斯鬥爭游擊戰人屬於“本土派”,而那些曾經前往蘇聯深受蘇共影響的屬於“莫斯科派”,這兩者的分歧很深。“本土派”的代表人物,如波蘭的哥穆爾卡、捷克的斯蘭斯基、保加利亞的科斯托夫、匈牙利的拉伊科等,威望高,希望能夠擺脫蘇聯的影響,探索不同於蘇聯模式的具有自己特色的社會主義道路。但是,在蘇聯的支持下,“莫斯科派”最終佔了上風,“本土派”遭到沉重打擊。例如,波蘭工人黨總書記哥穆爾卡被撤職,開除出黨並遭逮捕;匈牙利勞動人民黨政治局委員、內務、外交部長拉伊克被捕並被處死;保加利亞工人黨領導人科斯托夫被處死。1948年2月,阿爾巴尼亞勞動黨中央政治局委員、組織書記和政府副總理兼內務部長科奇·佐治在八中全會上提出,黨執行了錯誤路線,存在著宗派活動,批評霍查是錯誤道路的主要禍首。11月,佐治被開除出黨,1949年被判處死刑。佐治死後,霍查又開始全面對中央和地方進行所謂的“清洗”。阿勞動黨的派別鬥爭一直持續到1991年黨垮臺。1968年捷“布拉格之春”事件後,胡薩克擔任捷共中央第一書記,對領導班子進行了徹底改組,凡擁護改革、反對蘇聯入侵的領導人都被趕下臺。波統一工人黨在1965年後圍繞由誰接替哥穆爾卡職位在“游擊隊派”和“技術官僚派”之間展開鬥爭。20世紀80年代後,東歐各國黨內宗派活動日益活躍,派別林立,甚至形成黨內反對派,從共產黨內部打開了缺口。匈牙利社工黨最爲典型。1989年5月,自稱主張徹底改革的黨內激進派力量成立了“改革俱樂部”,成員多達十幾萬,成爲社工黨內部一個強大的反對派。東歐共產黨曾經多次在黨內進行大規模清洗,傷害了許多無辜的黨員,同時也傷害了黨組織本身。1948—1950年,羅馬尼亞共產黨清洗了20多萬人出黨;1948—1956

年間,匈牙利有35萬多黨員被開除出黨。他們長期受到歧視和壓制,許多人在20世紀80年代加入了反對派組織,成爲反對共產黨的重要力量。蘇聯共產黨對東歐共產黨的嚴格控制,形成了一種不正常的黨際關係,助長了東歐共產黨內部的派別鬥爭,導致不斷出現清洗行動,這破壞了東歐各國共產黨的聲譽和執政水平,最終喪失了人民羣衆的信任和支持。

(二)民主集中制得不到嚴格執行,破壞了黨內民主

東歐共產黨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都是執政黨。民主集中制一般也都是寫入其黨章的。例如,阿爾巴尼亞共產黨(也稱爲阿爾巴尼亞勞動黨)通過的《阿爾巴尼亞勞動黨章程》規定,阿爾巴尼亞勞動黨實現工人階級對整個國家生活——政治、經濟、文化和軍事生活的不與別人分掌的領導。它是阿爾巴尼亞人民的領導力量,在全國和國際範圍內捍衛著他們的和社會主義的切身利益。1948年《關於阿爾巴尼亞勞動黨章程草案》的報告中指出:民主集中制,就是說,黨的所有機構,從基層組織的委員會直到黨的代表大會,都是由黨員羣衆自下而上選舉產生的;選舉產生的機構都必須定期向選舉它的黨員羣衆報告工作;黨內存在著來自內部民主的鐵的紀律,少數服從多數,在經過自由討論後作出決定。但一致或以多數作出決定以後,黨員必須執行決定;下級機構必須執行上級機構的決定。這樣,黨的建制是民主的和集中的。集中,就是說,下級機構服從上級機構,所有黨組織服從唯一的中央。集中加強黨的組織性、紀律性和行動的一致性;民主,就是說,黨的機構不是任命的,而是自下而上選舉產生的。民主,就是說,即使是最高機構也必須向選舉它的組織報告自己的工作。例如,中央委員會必須向黨的代表大會報告工作。這樣,集中、黨內民主、紀律性和批評與自我批評組成了黨內生活的重要的組織基礎。波蘭統一工人黨明確地把民主集中制思想寫入黨綱,強調遵循列寧的民主集中制思想原則。下級服從上級,全黨服從中央;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1955年1月,波蘭統一工人黨在貝魯特的主持下舉行二屆三中全會,通過了《關於充分尊重黨內生活的列寧主義原則和集體領導原則,克服黨和國家機關中的官僚主義錯誤的決議》。全會揭露和批評了破壞社會主義法紀的現象。哥穆爾卡十分重視黨的領導作用和黨的團結和統一的重要性。他指出:“爲了使黨能夠有效地完成它的任務並且領導民主化的工作,黨首先必須團結一致,必須在它的黨員中和在黨的生活中充分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黨目前所面臨的許多任務,只有向同一方向前進的150萬黨員的共同努力才能勝利完成。”但是,民主集中制並沒有得到認真地貫徹執行。到了20世紀60年代後期,哥穆爾卡不斷破壞民主集中制和集體領導原則,形成了僵化、過分集中的國家管理體制。波蘭統一工人黨很少召開政治局會議,即使召開會議,討論和不同意見受到限制,形成一言堂。中央書記處幾乎不開會。政治局的決定往往由哥穆爾卡和克利什科(主管幹部、思想工作和議會工作)、雅什楚克(主管經濟)等少數人作出,交政府執行,議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會議成爲可有可無的機構。1956年10月以後建立的波蘭統一工人黨同統一農民黨和民主黨的平等協商原則和夥伴關係也遭到破壞。到20世紀70年代,阿爾巴尼亞勞動黨內部的權力也越來越集中,黨內民主同樣遭到很大程度的破壞。

民主集中制不能落實,就影響了黨內民主和黨的團結統一。在東歐國家共產黨內部,往往由少數幾個人甚至是最高領導人一個人說了算,黨內只有用一種聲音說話。羅馬尼亞共產黨領導人齊奧塞斯庫、保加利亞共產黨領導人日夫科夫、阿爾巴尼亞勞動黨領導人霍查等均在黨內形成了絕對的權力,獨斷專行。東歐國家共產黨普遍存在領導職務終身制問題,高級領導人任職長達幾十年的比比皆是,如捷克斯洛伐克的諾沃提尼長達15年,胡薩克長達20年,羅馬尼亞的齊奧塞斯庫長達24年,匈牙利的卡達爾長達32年,保加利亞的日夫科夫更是長達35年。前匈牙利黨領導人卡達爾曾經這樣描述過匈黨內的一言堂現象:黨的生活有一段時間得了一種絕癥,參加黨的活動就像教徒在辦得不好的天主教堂裡做禮拜那樣。大家集合在一起,然後一個主教式的人站起來,說一通他需要的話,其他人虔誠地傾聽,聽完就回家。前波蘭總理西倫凱維茲曾批評哥穆爾卡的一言堂作風:大家不可能在政治局會議上談自己的觀點,因爲這會刺激哥穆爾卡同志妄自誇大的敏感性,破壞他的權威感,會引起威信掃地……實際上,談話只能順著他的意思。波蘭統一工人黨在總結1970年12月工潮事件時也指出,矛盾之所以未得到妥善處理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哥穆爾卡的個人專斷作風。民主集中制遭到破壞後,黨就會失去活力,最終喪失執政地位。

(三)民主集中制弱化導致黨內思想的分離

由於民主集中制執行不嚴格,馬克思主義和社會主義的思想沒能在廣大人民羣衆和黨員中深深紮根,甚至黨的領導集團也對共產主義失去堅定的信念。哥穆爾卡等波蘭領導人在20世紀六七十年代以後不注重加強馬克思主義學習以及思想意識形態的建設,在1960—1970年間舉行的32次中央全會中,只有一次會議(1963年)的主要議題是意識形態問題。到了1980年代,東歐國家包括黨內普遍出現了意識形態信仰危機,黨員對馬克思主義和社會主義失去信心,黨內出現了嚴重的思想問題。對此,東德的一名持不同政見者曾回憶說:在20世紀“50年代,當人們談論政治時,總會有一位共產黨同志站出來維護黨的立場。可是到了70年代和80年代,在對政治問題進行爭論時,共產黨員們不是離開會場就是建議換一個話題”。到1982年9月,有50萬人退出波統一工人黨,佔總數260萬黨員的近1/5。自20世紀70年代起,波蘭統一工人黨爲擴大黨組織,放寬了對天主教會活動的限制,並且在文件中明確規定教徒可以入黨,波蘭統一工人黨的“黨章黨綱都沒有爲宗教信徒規定限制,沒有要求他們放棄自己的宗教信仰,甚至有人公開主張馬克思主義和天主教的社會思想要互相補充。波黨中約有2/3的黨員是天主教徒,政府官員、軍人以及高級幹部中也有衆多天主教徒,波蘭軍隊中還設有13名天主教神甫。由於宗教的影響,波黨內的思想意識很難統一到馬克思主義上來,許多黨員實際上是跟著教會走”。在民主德國,教會每年經費的40%來自聯邦德國。而民主德國也希望通過對本國教會的援助以獲取經濟利益,因此在政治思想上作出讓步。但是,新教教會在民主德國的演變中起了重要作用。據有關統計,1982年,保加利亞再版《聖經》的發行量達近3萬冊:至1989年,波蘭境內的天主教堂數量達15000座,擁有神甫20000餘人在蘇聯。除東正教外,其他宗教勢力都紛紛復活。共產黨人如果放棄了馬克思主義轉而信仰宗教,那麼就喪失了起碼的黨員的資格,共產黨的組織也就不能鞏固。

堅持民主集中制,必須注意清除各種錯誤思潮特別是民主社會主義思潮的影響。在東歐,民主社會主義思潮和民主社會主義政黨有著很深的影響。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在蘇聯的干預下,東歐國家的共產黨和社會民主黨的開始合併。在較短的時間裡,羅馬尼亞、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保加利亞、波蘭的共產黨和社會民主黨相繼宣佈合併。東歐各國社會民主黨形式上是和共產黨合併,兩黨建立一個新黨。但是,共產黨與社會黨合併後,沒有從思想上肅清民主社會主義的影響,這就爲後來民主社會主義思潮的泛濫埋下了隱患。同時,戈爾巴喬夫提出改革“新思維”後,對東歐影響巨大。1989年初,波蘭統一工人黨十屆十中全會召開。這次全會通過了《波蘭統一工人黨中央委員會關於政治多元化和工會多元化的立場》的文件,標誌著波蘭統一工人黨的政策轉折。該文件說,“政治多元化和工會多元化作爲波蘭人民共和國制度主張的一個因素,已經變成波蘭社會——政治現實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央委員會認爲,把建設性的反對派結合到政治體制思想中心應當是符合目前社會主義發展階段條件的活動形式”。在1989年6月的大選中波蘭統一工人黨失敗,團結工會組成了新政府。1989年10月6日,匈牙利社會主義工人黨率先決定將黨的名稱改爲“匈牙利社會黨”。同年12月,捷克斯洛伐克共產黨舉行非常代表大會,通過了《爭取捷克斯洛伐克民主社會主義社會》的行動綱領。其他國家的共產黨也紛紛搞所謂公開性、多元化、多黨議會民主制,縱容或人爲地扶植反對派,直至蛻變、垮臺。波蘭統一工人黨於1990年1月27日召開第11次代表大會,代表們意識到了大勢已去,決定停止波蘭統一工人黨的活動,組成新黨爲波蘭共和國社會民主黨。28日通過的《波蘭共和國社會民主黨宣言》和黨章,把“實現民主社會主義”作爲奮鬥目標,擯棄了民主集中制、無產階級專政和共產主義理想,主張“推行議會民主制和多黨制”,“使波蘭成爲自由、平等的、團結的人們的祖國,成爲一個社會公正的國家。”1990年2月,保加利亞共產黨召開第十四次特別代表大會,決定從1990年4月起改名爲保加利亞社會黨。羅馬尼亞在處決齊奧塞斯庫夫婦以後,共產黨解散,1989年12月成立了救國陣線;前共產黨員於1990年12月成立了社會主義勞動黨;1991年6月從救國陣線中分裂出來一部分人,成立了社會民主團結黨;1992年12月又一部分救國陣線的成員分離出來,成立民主救國陣線,1993年改稱社會民主主義黨。值得注意的是,上述這些黨派都放棄了共產主義的目標,轉而以民主社會主義爲其奮鬥目標。這樣,民主集中制在自由民主化浪潮的襲擊下被完全放棄。

三、民主集中制、蘇共與蘇聯解體:沉痛的教訓

1964年10月勃列日涅夫上臺,蘇聯進入一個新的歷史時期。勃列日涅夫執政之初,在基本的政治路線上強調與前任的繼承性和連續性,也進行了一些政治改革:提出了“發達社會主義”理論;強調蘇共在政治生活中的核心地位與領導作用;強調集體領導,組成以勃列日涅夫、柯西金、波德戈爾內爲核心的“三駕馬車”式集體領導體制等。當然,形式上強調了“集體領導”,但不過是由“一個人說了算”,改爲“少數幾個人說了算”,實際上並沒有真正貫徹民主集中制,黨內監督更無從談起。由於勃列日涅夫一直對舊的體制和方式情有獨鍾,安於現狀,使黨的各級官員有了更多的安全感和穩定感,於是腐敗現象開始大規模、多層次地氾濫起來,黨內監察機構和制度流於形式,沒有實際效果。

20世紀80年代末,戈爾巴喬夫舉起了所謂的“人道的、民主的社會主義”旗幟,民主社會主義派別抓住時機改名易幟,努力實現共產黨的社會民主黨化。1988年1月8日,戈爾巴喬夫會見輿論工具、意識形態機關和創作協會領導人時說,“民主化與公開性不僅僅是改革的手段,而且是我們社會主義制度的實質”,“我們主張毫無保留和毫無限制的公開性”。1990年的蘇共中央二月全會上,戈爾巴喬夫在報告中說,應該解決下列基本任務:第一,盡一切可能使千百萬勞動者不是在口頭上,而是在行動上參加國家的管理。第二,爲社會的自我調節和自治過程開闢最廣闊的天地,爲充分發揮公民、權力代表機關、黨組織和社會團體、勞動集體的主動性創造條件。第三,自由形成和表現各階級和社會集團的利益和意志,由他們商定和實現蘇維埃國家的對內對外政策。第四,爲各大小民族的進一步自由發展、在族際主義原則上加強他們的友好平等合作保障條件。第五,根本加強社會主義法律和法則以排

除篡奪政權和濫用權力的可能性,有效地抵制官僚主義和形式主義,可靠地保障公民行使憲法權利和自由,以及他們履行對社會對國家的義務。第六,根據列寧的共產黨是社會的政治先鋒隊和蘇維埃國家是人民的政權工具的觀念,黨機關和國家機關的職能應嚴格分開。第七,建立能保障政治體制及時自我更新的有效機制,並考慮國內和國際條件的變化,這種政治體制要能在一切生活領域中越來越積極地發展和實行社會主義民主和自治原則。……他還特別說,進步之路只有一條——這就是改革之路,革新之路。黨將盡一切可能在發揚“民主”和“公開性”的基礎上培植社會意識,並使之以建設性工作爲目標。

(一)民主集中制的破壞直接影響了黨的上層領導人的團結和統一

從政治上看,戈爾巴喬夫在蘇聯推行的“民主的人道的社會主義”實際上是放棄了社會主義,放棄了馬克思主義。“民主的人道的社會主義”,根本不符合民主集中制的原則。1990年戈爾巴喬夫在一篇文章中強調:“我們摒棄的不是社會主義,而是所有與社會主義格格不入的東西。……社會主義不應當從意識形態結構,而應當從生活本身、從人民的利益中推論出來……社會主義選擇的意義首先在於,它把具有普遍意義的價值觀推到首位。”“1988年我們意識到,必須對制度本身進行根本改革。由此進入了內容豐富的第二階段的改革,這應立足於另一些意識形態觀點,其基礎就是社會民主思想。”蘇共中央政治局委員、書記處書記、戈爾巴喬夫的心腹亞·雅科夫列夫說:“我個人並不相信布爾什維克的馬克思主義學說的‘生命力’,我尤其批判反人類的斯大林社會主義模式。”他認爲資本主義制度纔是理性的美好的制度,並極力攻擊馬克思主義:“資本主義帶來了實用主義的倫理。在資本主義的自由、平等、博愛的口號中體現了崇高的理想主義,它依據的是清醒的、腳踏實地的現實考慮。……當馬克思主義變成暴力奪取政權的意識形態時,當馬克思主義開始灌輸自己的教條、神話和儀式時,健全思想就會像此前對待侵犯生命的自我肯定力量的其他東西一樣來對待馬克思主義。”戈爾巴喬夫本人逐漸成爲社會民主主義的忠實執行者。

1987年11月1日,應美國出版商之約戈爾巴喬夫撰寫的《改革以及關於我國和全世界的新思維》(中譯本爲《改革與新思維》)一書,在蘇聯和美國同時出版。在書中他寫道:“蘇聯人相信,由於實行改革,實行民主化,國家將更富強,生活將更美好。”在錯誤的指導思想和改革路線的指導下,戈爾巴喬夫處處迎合西方的口味,以換取西方的支持與援助,從而一步步走向覆亡之路。西方攻擊馬克思列寧主義,攻擊社會主義制度,向蘇聯人民灌輸資產階級的“民主、自由、人權”等政治思想和價值觀念,引導人們嚮往資本主義,嚮往西方。“這是通過西方傳教士和形形色色的宗教團體,教派的大規模擴張活動進行的,簡直就是又一場貨真價實的十字軍東征。從本質來講,這是一種改變我國整個社會面貌的企圖。經過這場可怕的戰役之後,結果就是要在過去俄國的原址上,建立起一個新的國家,國名可能還是這個國名,但人民的心理已完全改變,傳統的價值觀在百姓心目中將不再佔有地位。”1990年,由於戈爾巴喬夫放棄勃列日涅夫主義,減少對東歐國家內政的干涉,導致東歐劇變而獲諾貝爾和平獎。他在獲獎答辭中說:“我願意向你們保證,蘇聯的領導層正在做、也將繼續做它權力範圍內的每一件事情,來保證歐洲和世界作爲一個建立在公開性、相互信任、國際法和普遍價值基礎之上的未來的發展。”《蘇聯解體親歷記》的作者、美國前駐蘇大使小杰克·馬特洛克說:當戈爾巴喬夫“終於在1991年6月11日來到奧斯陸發表演說時,實際上,已經拋棄了馬列主義最後的精髓,而在當時,馬列主義仍然是蘇聯共產黨的意識形態的基礎。”

(二)民主集中制的破壞瓦解了蘇聯共產黨的凝聚力

列寧的夫人克魯普斯卡婭認爲,“組織問題是一個根本問題。我們布爾什維克黨即共產黨的特點首先就在於:它是一個團結的黨,其成員在一切基本問題上,在一切最重要的和本質的問題上是一致的,它受到馬克思列寧主義學說的鼓舞,知道社會向何處發展並通過什麼道路發展。我們布爾什維克黨的特點是,它是一個嚴守紀律的黨,是一個由於有自覺的內部紀律和經過革命鍛鍊而得以鞏固的黨。……如果黨對自己的一個黨員說:他應當,比方說,到哈薩克斯坦去,那他就一定去,儘管這裡有他的家,有他心愛的工作。黨怎樣決定,他就怎樣做。當然,黨也總是考慮到一個人的力量,考慮到他的條件和他的工作情況,但是,黨的紀律要求每個黨員隨時準備在事業需要的時候貢獻出一切。這就是我們共產黨不同於其他政黨的地方。……要知道我們的黨不是一些單個的人,而是一個巨大的緊密團結的集體,它的力量在於它有高度的覺悟和堅強的意志。這個集體越往前發展就變得越鞏固。”由於民主集中制遭到破壞,使得普通蘇共黨員無所適從。特別是造成了蘇共領導層內部的不同認識,直至產生直接對抗。戈爾巴喬夫與葉利欽的對抗就很典型。戈爾巴喬夫在政治上的錯誤,導致了各種非法組織出現,引發了社會動亂。1988年蘇聯開始出現了各種各樣的“非正式組織”,各加盟共和國都建立了“人民陣線”,到1990年初,非正式組織發展到了幾萬個。戈爾巴喬夫認爲,蘇共對國家權力形成了壟斷,不利於民主,意圖通過民主化來推動經濟改革。於是實行黨政分開,把權力重心從各級黨組織轉移到各級蘇維埃,實現“全部權力歸蘇維埃”。同時,蘇聯爆發了大規模的礦工罷工,工人運動逐漸脫離了蘇共的領導,成爲激進派向黨施加壓力的工具。加上經濟情況惡化,蘇共的威信直線下降。1990年3月12日,蘇聯第三次非常人民代表大會修改了憲法,取消了憲法第六條,意味著蘇共在法律上變成了一個與其他政黨一樣的社會組織。蘇共實際上失去了對國家的領導和控制。蘇聯檢察院國家安全法執行監督局局長維·伊柳辛在《控告總統——戈爾巴喬夫》一書中認爲,戈爾巴喬夫至少有三副面孔:改革之初的戈爾巴喬夫,處於改革頂峰時期的戈爾巴喬夫,蘇聯真正解體時的戈爾巴喬夫。第一個戈爾巴喬夫宣佈實行改革方針,從而震動全國和全世界,這一方針幾乎受到所有人的肯定。第二個戈爾巴喬夫在廣大羣衆被調動起來後突然發現自己並不知道要把他們引向何處,要不然就是他不想或不會引導他們。實實在在的行動被毫無內容的空談、搖擺不定、停滯不前、經濟及國家機構的崩潰所代替。第三個戈爾巴喬夫,失意沮喪,得不到羣衆的任何支持,最後徹底放棄了對國家的領導。

(三)民主集中制的破壞動搖了蘇共的執政地位

戈爾巴喬夫的“新思維”在政治領域的表現可以概括爲:“民主化”“公開性”和“多元論”。多元論就是指導思想的多元化。多元論引入政治領域最嚴重的結果就是多黨制。政治多元化給蘇共帶來了致命的打擊。一些持不同政見的個人和組織開始向蘇共發出挑戰,要求取消蘇共的執政黨地位。俄羅斯國立社會大學副校長米·伊·科京認爲,蘇聯共產黨“自從20世紀80年代以來,黨的最高領導人的威信就下降了,況且他們都已年邁,身體不好,行動不便。黨的由‘上級任命的幹部’階層,退化也越來越嚴重。黨喪失了自己以前的工作能力,精力沒有過去那麼充沛,卻到處抓特權。如此一來,黨的領導層越來越多地脫離了普通黨員和廣大羣衆。黨失去了清醒評價社會所發生的進程的能力,失去了做出不帶成見的結論的能力。蘇共的成分也變得越來越龐雜。當然,入黨的人基本上都是那些相信社會主義原則正確性的人,他們爲了社會主義的事業準備貢獻自己的全部力量。但與此同時,黨內也混進了不少想踩著別人肩膀往上爬的鑽營之徒或者簡直就是惡棍,他們想在黨票的掩護下實現自己個人的骯髒勾當。最終,這從總體上挖了共產黨的牆腳,使很多正直的共產黨員,更不要說普通居民,喪失了對具有崇高理想和奮鬥目標的蘇共的信任。人們對什麼都不相信,對什麼都無動於衷的情緒不斷蔓延,勞動紀律渙散,道德水平下降。一句話,人們對蘇維埃社會主義社會的責任心降低了。”對黨員幹部的教育,加強黨的團結,是增強黨的執政能力的關鍵因素。戈爾巴喬夫並沒有注意到這一點,相反,對黨內的所謂“民主綱領派”等勢力採取了退讓和遷就的態度,黨的紀律渙散,理想信念動搖,這是導致蘇共失去執政地位的重要原因。

(四)民主集中制的破壞導致蘇共領導能力喪失而垮臺

在1990年召開的黨的第二十八次代表大會上,蘇共領導的軟弱無力暴露無遺。大會通過的關於在蘇共黨內可以建立各種政治黨派的決議破壞了黨內思想的統一,黨內出現各種派別和同盟。思想上的分歧,使蘇共由一個充滿活力的政治機構一下子變成一個爭論不休的俱樂部。鑑於國內日趨緊張的形勢,1991年8月19日,蘇聯副總統亞納耶夫發佈命令宣佈,戈爾巴喬夫由於健康原因已不能履行總統職務,自即日起由他本人代行總統職務。同時宣佈成立國家緊急狀態委員會,行使國家全部權力。該委員會發布《告蘇聯人民書》,稱戈爾巴喬夫倡導的改革政策已經走入死衚衕,國家處於極其危險的嚴重時刻。委員會連續發佈兩道命令,要求各級政權和管理機關無條件地實施緊急狀態。同日,蘇聯內閣舉行會議,表示支持緊急狀態委員會作出的決定。俄羅斯聯邦總統葉利欽拒不服從緊急狀態委員會的命令,號召舉行政治罷工,抗議亞納耶夫等人發起的行動。20日,莫斯科實行宵禁。21日,戈爾巴喬夫宣佈已完全控制了局勢,並恢復了一度中斷的與全國的聯繫,蘇聯國防部決定撤回部署在實施緊急狀態地區的部隊。蘇聯內閣發表聲明,表示完全執行總統的指示。8月24日,他宣佈辭去蘇共中央總書記的職務。後來,戈爾巴喬夫把“8·19事件”的失敗歸結爲“大多數的社會公衆不願意恢復舊的秩序,改革後建立起的民主機制,儘管還很脆弱,但是經受住了考驗,站穩了腳跟。”“8·19事件”後,葉利欽的政治地位進一步上升,而且敢於與戈爾巴喬夫公開對抗。

此時,蘇共迅速瓦解,聯盟加快走向解體。8月24日,戈爾巴喬夫宣佈辭去蘇共中央總書記職務並要求蘇共中央自行解散。隨後,各共和國共產黨或被禁止活動,或宣佈脫離蘇共而獨立。以葉利欽爲代表的激進民主派乘機向蘇聯共產黨發起進攻,蘇共不僅被迅速排擠出國家政權體系,而且在政治上失去了生存權,組織上也被徹底瓦解。與此同時,聯盟迅速走向解體。8月24日,蘇聯第二大共和國烏克蘭宣佈獨立,這對戈爾巴喬夫組建新聯盟的努力是致命的一擊。12月8日,俄羅斯、烏克蘭和白俄羅斯三個共和國領導人,撇開蘇聯總統戈爾巴喬夫,在明斯克簽署了《關於成立獨立國家聯合體的協議》。12月21日,原蘇聯加盟共和國中的11個國家的領導人以創始國的身份在哈薩克斯坦的阿拉木圖舉行會談,會議通過了《阿拉木圖宣言》和《關於武裝力量的議定書》等文件,正式宣告建立“獨立國家聯合體”,並通知戈爾巴喬夫“蘇聯已不復存在,蘇聯總統職位的設置同時取消”。12月25日,戈爾巴喬夫發表電視講話,宣佈辭去蘇聯總統職務。蘇聯不復存在了。

歷史告訴我們,共產黨如果不能真正堅持民主集中制,弱化甚至放棄民主集中制,那麼這樣的黨最終會分裂、蛻變和垮臺,這個黨執政的國家也會陷入混亂,給這個國家的人民帶來無盡的苦痛。

綜上所述,我們應該認識到,民主集中制是確保共產黨的執政地位和社會主義國家長治久安的“定海神針”。

(本章完)

本書完結,看看其他書:
第三節 健全公共安全體系:幾個重點的領域第二節 以民主集中制 推進思想理論創新:中國共產黨的智慧第二節 秦漢時期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三節 隋唐時期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二節 資本主義制度下的決策與執行第四節 宋元明清時期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一節 西方古代社會的政治決策與執行機制第二節 實施人才強國戰略第一節 有效化解社會矛盾和 社會風險:科學的預見第二節 馬克思、恩格斯與 列寧關於民主集中制的理論與實踐第三節 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基本政治制度第一節 民主集中制的歷史發展第三節 斯大林對民主集中制的貢獻與侷限第一節 堅持人民民主專政與 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第三節 科學決策的銳利武器:從黨的重要文件起草看民主集中制的運用第四節 宋元明清時期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二節 以民主集中制 推進思想理論創新:中國共產黨的智慧第三節 科學決策的銳利武器:從黨的重要文件起草看民主集中制的運用第二節 實施人才強國戰略第二節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國的優勢和經驗第四節 加強黨的紀律建設與 民主集中制:以延安時期爲例第一節 實施科教興國戰略第一節 上古至戰國時代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三節 健全公共安全體系:幾個重點的領域第二節 資本主義制度下的決策與執行第四節 宋元明清時期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四節 宋元明清時期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二節 以民主集中制 推進思想理論創新:中國共產黨的智慧第一節 堅持人民民主專政與 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第三節 隋唐時期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一節 西方古代社會的政治決策與執行機制第一節 西方古代社會的政治決策與執行機制第三節 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第二節 馬克思、恩格斯與 列寧關於民主集中制的理論與實踐第二節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國的優勢和經驗第三節 斯大林對民主集中制的貢獻與侷限第三節 斯大林對民主集中制的貢獻與侷限第一節 “烏托邦”的秩序:空想社會主義者對決策與執行制度的設計第二節 秦漢時期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二節 馬克思、恩格斯與 列寧關於民主集中制的理論與實踐第三節 健全公共安全體系:幾個重點的領域第二節 議行合一: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與民主集中制第二節 資本主義制度下的決策與執行第一節 民主集中制的歷史發展第四節 宋元明清時期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三節 斯大林對民主集中制的貢獻與侷限第二節 馬克思、恩格斯與 列寧關於民主集中制的理論與實踐第一節 西方古代社會的政治決策與執行機制第三節 斯大林對民主集中制的貢獻與侷限第一節 有效化解社會矛盾和 社會風險:科學的預見第三節 隋唐時期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四節 加強黨的紀律建設與 民主集中制:以延安時期爲例第四節 加強黨的紀律建設與 民主集中制:以延安時期爲例第三節 斯大林對民主集中制的貢獻與侷限第三節 健全公共安全體系:幾個重點的領域第一節 上古至戰國時代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一節 民主集中制的歷史發展第四節 宋元明清時期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一節 上古至戰國時代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三節 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基本政治制度第一節 實施科教興國戰略第三節 斯大林對民主集中制的貢獻與侷限第二節 議行合一: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與民主集中制第二節 資本主義制度下的決策與執行第三節 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第二節 秦漢時期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四節 宋元明清時期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一節 西方古代社會的政治決策與執行機制第一節 堅持人民民主專政與 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第二節 實施人才強國戰略第一節 堅持人民民主專政與 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第二節 資本主義制度下的決策與執行第一節 “烏托邦”的秩序:空想社會主義者對決策與執行制度的設計第四節 加強黨的紀律建設與 民主集中制:以延安時期爲例第一節 民主集中制的歷史發展第二節 秦漢時期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四節 加強黨的紀律建設與 民主集中制:以延安時期爲例第四節 加強黨的紀律建設與 民主集中制:以延安時期爲例第四節 加強黨的紀律建設與 民主集中制:以延安時期爲例第三節 隋唐時期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二節 秦漢時期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二節 資本主義制度下的決策與執行第三節 科學決策的銳利武器:從黨的重要文件起草看民主集中制的運用第三節 斯大林對民主集中制的貢獻與侷限第四節 宋元明清時期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三節 隋唐時期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二節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國的優勢和經驗第四節 宋元明清時期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三節 隋唐時期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一節 有效化解社會矛盾和 社會風險:科學的預見第三節 科學決策的銳利武器:從黨的重要文件起草看民主集中制的運用第二節 實施人才強國戰略第一節 “烏托邦”的秩序:空想社會主義者對決策與執行制度的設計第四節 加強黨的紀律建設與 民主集中制:以延安時期爲例第二節 秦漢時期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
第三節 健全公共安全體系:幾個重點的領域第二節 以民主集中制 推進思想理論創新:中國共產黨的智慧第二節 秦漢時期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三節 隋唐時期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二節 資本主義制度下的決策與執行第四節 宋元明清時期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一節 西方古代社會的政治決策與執行機制第二節 實施人才強國戰略第一節 有效化解社會矛盾和 社會風險:科學的預見第二節 馬克思、恩格斯與 列寧關於民主集中制的理論與實踐第三節 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基本政治制度第一節 民主集中制的歷史發展第三節 斯大林對民主集中制的貢獻與侷限第一節 堅持人民民主專政與 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第三節 科學決策的銳利武器:從黨的重要文件起草看民主集中制的運用第四節 宋元明清時期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二節 以民主集中制 推進思想理論創新:中國共產黨的智慧第三節 科學決策的銳利武器:從黨的重要文件起草看民主集中制的運用第二節 實施人才強國戰略第二節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國的優勢和經驗第四節 加強黨的紀律建設與 民主集中制:以延安時期爲例第一節 實施科教興國戰略第一節 上古至戰國時代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三節 健全公共安全體系:幾個重點的領域第二節 資本主義制度下的決策與執行第四節 宋元明清時期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四節 宋元明清時期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二節 以民主集中制 推進思想理論創新:中國共產黨的智慧第一節 堅持人民民主專政與 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第三節 隋唐時期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一節 西方古代社會的政治決策與執行機制第一節 西方古代社會的政治決策與執行機制第三節 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第二節 馬克思、恩格斯與 列寧關於民主集中制的理論與實踐第二節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國的優勢和經驗第三節 斯大林對民主集中制的貢獻與侷限第三節 斯大林對民主集中制的貢獻與侷限第一節 “烏托邦”的秩序:空想社會主義者對決策與執行制度的設計第二節 秦漢時期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二節 馬克思、恩格斯與 列寧關於民主集中制的理論與實踐第三節 健全公共安全體系:幾個重點的領域第二節 議行合一: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與民主集中制第二節 資本主義制度下的決策與執行第一節 民主集中制的歷史發展第四節 宋元明清時期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三節 斯大林對民主集中制的貢獻與侷限第二節 馬克思、恩格斯與 列寧關於民主集中制的理論與實踐第一節 西方古代社會的政治決策與執行機制第三節 斯大林對民主集中制的貢獻與侷限第一節 有效化解社會矛盾和 社會風險:科學的預見第三節 隋唐時期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四節 加強黨的紀律建設與 民主集中制:以延安時期爲例第四節 加強黨的紀律建設與 民主集中制:以延安時期爲例第三節 斯大林對民主集中制的貢獻與侷限第三節 健全公共安全體系:幾個重點的領域第一節 上古至戰國時代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一節 民主集中制的歷史發展第四節 宋元明清時期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一節 上古至戰國時代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三節 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基本政治制度第一節 實施科教興國戰略第三節 斯大林對民主集中制的貢獻與侷限第二節 議行合一: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與民主集中制第二節 資本主義制度下的決策與執行第三節 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第二節 秦漢時期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四節 宋元明清時期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一節 西方古代社會的政治決策與執行機制第一節 堅持人民民主專政與 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第二節 實施人才強國戰略第一節 堅持人民民主專政與 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第二節 資本主義制度下的決策與執行第一節 “烏托邦”的秩序:空想社會主義者對決策與執行制度的設計第四節 加強黨的紀律建設與 民主集中制:以延安時期爲例第一節 民主集中制的歷史發展第二節 秦漢時期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四節 加強黨的紀律建設與 民主集中制:以延安時期爲例第四節 加強黨的紀律建設與 民主集中制:以延安時期爲例第四節 加強黨的紀律建設與 民主集中制:以延安時期爲例第三節 隋唐時期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二節 秦漢時期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二節 資本主義制度下的決策與執行第三節 科學決策的銳利武器:從黨的重要文件起草看民主集中制的運用第三節 斯大林對民主集中制的貢獻與侷限第四節 宋元明清時期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三節 隋唐時期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二節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國的優勢和經驗第四節 宋元明清時期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三節 隋唐時期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一節 有效化解社會矛盾和 社會風險:科學的預見第三節 科學決策的銳利武器:從黨的重要文件起草看民主集中制的運用第二節 實施人才強國戰略第一節 “烏托邦”的秩序:空想社會主義者對決策與執行制度的設計第四節 加強黨的紀律建設與 民主集中制:以延安時期爲例第二節 秦漢時期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
主站蜘蛛池模板: 汶川县| 娄烦县| 子长县| 三江| 巴南区| 保康县| 昌平区| 汕头市| 山丹县| 衡山县| 鲁甸县| 呼图壁县| 威海市| 锦屏县| 巴里| 简阳市| 泊头市| 尉氏县| 嵊泗县| 濉溪县| 天镇县| 临沧市| 泰宁县| 桂平市| 金溪县| 樟树市| 靖宇县| 和平区| 勐海县| 随州市| 巴彦县| 乌鲁木齐县| 阿拉善右旗| 鄂伦春自治旗| 宜宾县| 凌源市| 荣成市| 镇远县| 文昌市| 木里| 太湖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