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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

20世紀中葉以來,全球化時代迅速推進,人類社會也面臨氣候、糧食、生態等全球性問題。面對這些問題,人類社會必須重視可持續發展。1972年聯合國斯德哥爾摩的《人類環境宣言》,1981年萊斯特·R·布朗的《建設一個可持續發展的社會》,1987年布侖特蘭德的《我們共同的未來》。1992年,在里約熱內盧召開的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上,通過了《21世紀議程》。中國根據《21世紀議程》制定了《中國21世紀議程》,該議程又稱《中國21世紀人口、環境與發展白皮書》,以此作爲中國可持續發展總體戰略、計劃和對策方案。該方案1992年7月由國務院環委會組織編制,於1994年3月25日在國務院第十六次常務會議上討論通過。

一、中國面臨的人口、資源和環境問題

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必須堅持可持續發展的理念,科學處理好人口、資源和環境問題。(1)土地資源。中國土地資源具有絕對量大而人均佔有少、類型複雜多樣而耕地比重(僅佔10%,不足世界人均的1/3)較少、利用情況複雜且生產力地區差異明顯、地區分佈不均使保護開發問題突出等特點。(2)淡水資源。中國人均徑流量2200平方米,是世界人均的24.7%;水資源南多北少的狀況與耕地的南少北多,使水土資源配合欠佳的狀況依然突出。中國早已被聯合國確定爲13個嚴重缺水的國家之一。(3)礦產和能源。中國礦產資源總量約佔世界的12%,屬世界第3位,但人均佔有量僅爲世界人均的58%,且大宗支柱性礦產保有儲量較低。中國石油可採儲量僅佔世界總量 的2.4%,人均不足世界平均的10%。(4)生物資源。中國森林面積僅佔世界的4%,人均佔有林地面積和林木總蓄積量僅爲世界人均水平的12.6%和14.2%;草地面積居世界第2但僅爲世界人均的1/2,且生產能力極低。中國物種資源豐富,但近年統計顯示,生物多樣性受到嚴重威脅。(5)海洋資源。中國人均領海面積僅0.0027平方公里,爲世界人均的1/10,在世界137個沿海國家中排名第122位,且正面臨兩大威脅:一是外國侵佔;二是污染日益嚴重。結合人口因素看,資源對中國未來可持續發展的制約體現在,一是人口數量的增加和生活質量的提高,使人均資源的消耗表現出很強的人口“分母加權效應”,導致目前人均主要資源不足世界水平的1/3—1/2的狀況更趨嚴峻,資源安全問題日益突出;二是總體看中國目前各類資源在經濟技術所能及的範圍內都得到了高位開發利用,然而由於總量上的絕對短缺和結構性相對短缺,資源對經濟社會發展的保證程度也將日趨降低。

近年來,在每年的全國“兩會”上,環境問題往往是普遍關注的焦點問題。根據一項調查顯示,中國公衆認爲,中國面臨的最嚴重問題是環境問題,佔被調查者的49%,其次纔是人口、教育、就業、治安、社會保障等問題;57%的受調查者認爲我國的環境狀況在世界範圍內處於較差水平;56%的人認爲自己居住地最嚴重的環境問題是大氣污染和水污染。根據環境保護部發布的《2014年環境統計年報》:2014年全國廢水排放總量150714萬噸。其中,工業廢水排放量9174萬噸、城鎮生活污水排放量141374萬噸。全國廢氣中氮氧化物排放量150955噸。全國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量1021萬噸。2013年初,我國發生大範圍持續霧霾天氣,受影響區域包括華北平原、黃淮、江淮、江漢、江南、華南北部等地區,受影響面積約佔國土

面積的1/4,受影響人口約6億人。人口、資源和環境的矛盾十分突出。2015年,我國多地發生嚴重霧霾,年底環保部完成了9個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城市的源解析工作,其中北京、杭州、廣州、深圳的首要污染來源是機動車,石家莊、南京是燃煤,天津、上海、寧波分別是揚塵、流動源、工業生產。霧霾再次引起人們對環境問題的高度關注。

二、可持續發展戰略的提出

1978年底,中央批準國務院環保小組的《環保工作彙報要點》,指出“絕不能走先建設,後治理的彎路”,這是第一次以黨中央的名義對環保工作作出的指示。1979年9月《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試行)》的頒佈,標誌環境保護工作開始步入市場經濟所要求的法制化軌道。1981—1985年的“六五”計劃,第一次納入了環境保護的內容。1982年修改後的《憲法》第26條規定:“國家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和生態環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1983年底北京召開的第二次全國環保會議把環境保護確立爲基本國策,制定了20世紀末的環保戰略目標。1986年國家“七五”計劃把環保五年計劃第一次單獨成章。1989年第三次全國環保會議提出要“努力開拓有中國特色的環境保護道路”。1989年12月《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頒佈。

1996年7月,江澤民同志在第四次全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上指出:“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必須把貫徹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始終作爲一件大事來抓。可持續發展的思想最早源於環境保護,現在已成爲世界許多國家指導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戰略。經濟發展,必須與人口、資源、環境統籌考慮,不僅要安排好當前的發展,還要爲子孫後代著想,爲未來的發展創造更好的條件,決不能走浪費資源和先污染後治理的路子,更不能吃祖宗飯、斷子孫路。”可持續發展上升爲國家戰略並全面推進實施。

進入21世紀,2003年我國又進一步提出了以人爲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我國先後提出了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創新型國家、生態文明、綠色發展等先進理念,並不斷加以實踐。2005年,我國發布了《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循環經濟的若干意見》,出臺了相關財政、稅收、投融資等政策,有效引導和支持循環經濟發展。2005年12月,《國務院關於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指出,加強環境保護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舉措,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內在要求。2006年,我國將循環經濟關鍵技術列入《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2007年 11月,《國家環境保護綱要》公佈。2008年,我國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這是繼德國、日本後世界上第三個專門的循環經濟法律。2012年6月20至22日,聯合國可持續發展大會在巴西里約熱內盧召開。在此之前,2011年4月,我國成立了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外交部、科學技術部、財政部和環境保護部爲核心單位,共29個部門組成的聯合國可持續發展大會中國籌委會,開始編寫《中華人民共和國可持續發展國家報告》。

三、中國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實施的主要做法和未來展望

《中華人民共和國可持續發展國家報告》認爲,中國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的指導思想是:以科學發展爲主題,以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爲主線,以發展經濟爲第一要務,以提高人民羣衆生活質量和發展能力爲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以改革開放、科技創新爲動力,全面推進經濟綠色發展,社會和諧進步。

中國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的總體目標是:人口總量得到有效控制、素質明顯提高,科技教育水平明顯提升,人民生活持續改善,資源能源開發利用更趨合理,生態環境質量顯著改善,可持續發展能力持續提升,經濟社會與人口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局面基本形成。中國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的主要做法是:

(一)堅持政府引導,注重市場調節作用。中國政府從規劃計劃、組織機 構、制度安排、政策措施、項目實施等方面加大統籌力度。成立了自上而下的節能減排、生態環境監管機構,建立了節能減排管理體系,通過實行節能減排工作責任制、環境保護一票否決制等措施強化政策的執行。通過不斷完善市場經濟體制,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激發產業界發展循環經濟、開展清潔生產的動力。通過項目帶動,形成重點突破、全面推進的生動局面。

(二)堅持完善政策法規,強化能力建設。中國政府按照可持續發展戰略要求,相繼頒佈實施和修訂了一系列相關的法律、法規。在環境立法中,強調預防爲主原則,初步形成了源頭減量、過程控制和末端治理的全過程管理思路。堅持依靠科技支撐可持續發展,不斷加大相關領域的科技投入和科技人才的培養。通過媒體宣傳、教育培訓等各種途徑,在全社會廣泛普及可持續發展理念,引導社會團體和公衆積極參與。健全新聞媒體監督機制,保障可持續發展取得預期成效。

(三)堅持試點示範,積極探索可持續發展模式。中國政府通過廣泛開展《中國21世紀議程》地方試點、國家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建設、循環經濟試點、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試點、生態示範區建設等工作,探索形成了一系列創新性的、符合區域特點的可持續發展模式。

(四)堅持務實合作,共享可持續發展經驗。通過加強與國外政府機構、國際組織、企業、研究諮詢機構等的深層次、寬領域、多方式的交流與合作,共享各方的經驗與教訓,提高可持續發展的國際合作水平。

未來十年,既是我國資源環境保護最艱難的時期,也是生態文明制度建設的最關鍵時期。2013年11月,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強調,建設生態文明,必須建立系統完整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實行最嚴格的源頭保護制度、損害賠償制度、責任追究制度,完善環境治理和生態修復制度,用制度保護生態環境。2015年10月,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提出了“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五大發展理念,強調堅持綠色富國、綠色惠民,爲人民提供更多優質生態產品,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協同推進人民富裕、國家富強、中國美麗。以提高環境質量爲核心,實行最嚴格的環境保護制度,形成政府、企業、公衆共治的環境治理體系。未來五年,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綠色、低碳水平上升。能源資源開發利用效率大幅提高,能源和水資源消耗、建設用地、碳排放總量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大幅減少。主體功能區佈局和生態安全屏障基本形成。

必須看到,建設生態文明制度體系是一個長期的過程,我們要發揮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制度優勢,科學把握生態文明建設的戰略重點,確定優先建設領域,制定更加清晰的時間表和路線圖,進一步完善現行的重大制度,集中力量,科學治理,利用解決資源環境問題來倒逼和引領發展方式轉型,實現人口、資源和環境關係的再平衡,使各項發展要素得到更高效率的配置和利用。

(本章完)

第二節 以民主集中制 推進思想理論創新:中國共產黨的智慧第三節 健全公共安全體系:幾個重點的領域第三節 隋唐時期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二節 秦漢時期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二節 秦漢時期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二節 秦漢時期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一節 西方古代社會的政治決策與執行機制第四節 加強黨的紀律建設與 民主集中制:以延安時期爲例第三節 健全公共安全體系:幾個重點的領域第二節 以民主集中制 推進思想理論創新:中國共產黨的智慧第二節 以民主集中制 推進思想理論創新:中國共產黨的智慧第一節 堅持人民民主專政與 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第四節 宋元明清時期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一節 上古至戰國時代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一節 堅持人民民主專政與 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第二節 以民主集中制 推進思想理論創新:中國共產黨的智慧第一節 實施科教興國戰略第一節 有效化解社會矛盾和 社會風險:科學的預見第二節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國的優勢和經驗第三節 隋唐時期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四節 宋元明清時期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二節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國的優勢和經驗第三節 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基本政治制度第三節 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第四節 加強黨的紀律建設與 民主集中制:以延安時期爲例第二節 馬克思、恩格斯與 列寧關於民主集中制的理論與實踐第一節 實施科教興國戰略第四節 宋元明清時期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二節 議行合一: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與民主集中制第二節 實施人才強國戰略第二節 實施人才強國戰略第二節 以民主集中制 推進思想理論創新:中國共產黨的智慧第二節 秦漢時期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三節 斯大林對民主集中制的貢獻與侷限第一節 “烏托邦”的秩序:空想社會主義者對決策與執行制度的設計第二節 馬克思、恩格斯與 列寧關於民主集中制的理論與實踐第三節 隋唐時期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三節 隋唐時期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一節 堅持人民民主專政與 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第一節 上古至戰國時代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一節 實施科教興國戰略第二節 實施人才強國戰略第一節 實施科教興國戰略第四節 加強黨的紀律建設與 民主集中制:以延安時期爲例第一節 有效化解社會矛盾和 社會風險:科學的預見第一節 有效化解社會矛盾和 社會風險:科學的預見第三節 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基本政治制度第一節 堅持人民民主專政與 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第三節 隋唐時期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三節 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第一節 有效化解社會矛盾和 社會風險:科學的預見第四節 加強黨的紀律建設與 民主集中制:以延安時期爲例第一節 “烏托邦”的秩序:空想社會主義者對決策與執行制度的設計第四節 宋元明清時期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二節 秦漢時期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二節 實施人才強國戰略第一節 “烏托邦”的秩序:空想社會主義者對決策與執行制度的設計第三節 健全公共安全體系:幾個重點的領域第三節 隋唐時期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四節 宋元明清時期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四節 宋元明清時期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一節 西方古代社會的政治決策與執行機制第三節 健全公共安全體系:幾個重點的領域第四節 宋元明清時期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三節 斯大林對民主集中制的貢獻與侷限第三節 科學決策的銳利武器:從黨的重要文件起草看民主集中制的運用第三節 科學決策的銳利武器:從黨的重要文件起草看民主集中制的運用第二節 資本主義制度下的決策與執行第二節 資本主義制度下的決策與執行第一節 “烏托邦”的秩序:空想社會主義者對決策與執行制度的設計第三節 隋唐時期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三節 科學決策的銳利武器:從黨的重要文件起草看民主集中制的運用第一節 上古至戰國時代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二節 實施人才強國戰略第三節 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基本政治制度第一節 有效化解社會矛盾和 社會風險:科學的預見第三節 斯大林對民主集中制的貢獻與侷限第三節 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第三節 健全公共安全體系:幾個重點的領域第二節 以民主集中制 推進思想理論創新:中國共產黨的智慧第二節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國的優勢和經驗第三節 健全公共安全體系:幾個重點的領域第三節 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第一節 民主集中制的歷史發展第一節 有效化解社會矛盾和 社會風險:科學的預見第一節 西方古代社會的政治決策與執行機制第四節 宋元明清時期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一節 堅持人民民主專政與 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第二節 實施人才強國戰略第一節 民主集中制的歷史發展第二節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國的優勢和經驗第三節 科學決策的銳利武器:從黨的重要文件起草看民主集中制的運用第三節 科學決策的銳利武器:從黨的重要文件起草看民主集中制的運用
第二節 以民主集中制 推進思想理論創新:中國共產黨的智慧第三節 健全公共安全體系:幾個重點的領域第三節 隋唐時期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二節 秦漢時期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二節 秦漢時期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二節 秦漢時期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一節 西方古代社會的政治決策與執行機制第四節 加強黨的紀律建設與 民主集中制:以延安時期爲例第三節 健全公共安全體系:幾個重點的領域第二節 以民主集中制 推進思想理論創新:中國共產黨的智慧第二節 以民主集中制 推進思想理論創新:中國共產黨的智慧第一節 堅持人民民主專政與 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第四節 宋元明清時期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一節 上古至戰國時代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一節 堅持人民民主專政與 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第二節 以民主集中制 推進思想理論創新:中國共產黨的智慧第一節 實施科教興國戰略第一節 有效化解社會矛盾和 社會風險:科學的預見第二節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國的優勢和經驗第三節 隋唐時期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四節 宋元明清時期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二節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國的優勢和經驗第三節 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基本政治制度第三節 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第四節 加強黨的紀律建設與 民主集中制:以延安時期爲例第二節 馬克思、恩格斯與 列寧關於民主集中制的理論與實踐第一節 實施科教興國戰略第四節 宋元明清時期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二節 議行合一: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與民主集中制第二節 實施人才強國戰略第二節 實施人才強國戰略第二節 以民主集中制 推進思想理論創新:中國共產黨的智慧第二節 秦漢時期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三節 斯大林對民主集中制的貢獻與侷限第一節 “烏托邦”的秩序:空想社會主義者對決策與執行制度的設計第二節 馬克思、恩格斯與 列寧關於民主集中制的理論與實踐第三節 隋唐時期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三節 隋唐時期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一節 堅持人民民主專政與 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第一節 上古至戰國時代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一節 實施科教興國戰略第二節 實施人才強國戰略第一節 實施科教興國戰略第四節 加強黨的紀律建設與 民主集中制:以延安時期爲例第一節 有效化解社會矛盾和 社會風險:科學的預見第一節 有效化解社會矛盾和 社會風險:科學的預見第三節 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基本政治制度第一節 堅持人民民主專政與 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第三節 隋唐時期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三節 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第一節 有效化解社會矛盾和 社會風險:科學的預見第四節 加強黨的紀律建設與 民主集中制:以延安時期爲例第一節 “烏托邦”的秩序:空想社會主義者對決策與執行制度的設計第四節 宋元明清時期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二節 秦漢時期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二節 實施人才強國戰略第一節 “烏托邦”的秩序:空想社會主義者對決策與執行制度的設計第三節 健全公共安全體系:幾個重點的領域第三節 隋唐時期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四節 宋元明清時期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四節 宋元明清時期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一節 西方古代社會的政治決策與執行機制第三節 健全公共安全體系:幾個重點的領域第四節 宋元明清時期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三節 斯大林對民主集中制的貢獻與侷限第三節 科學決策的銳利武器:從黨的重要文件起草看民主集中制的運用第三節 科學決策的銳利武器:從黨的重要文件起草看民主集中制的運用第二節 資本主義制度下的決策與執行第二節 資本主義制度下的決策與執行第一節 “烏托邦”的秩序:空想社會主義者對決策與執行制度的設計第三節 隋唐時期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三節 科學決策的銳利武器:從黨的重要文件起草看民主集中制的運用第一節 上古至戰國時代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二節 實施人才強國戰略第三節 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基本政治制度第一節 有效化解社會矛盾和 社會風險:科學的預見第三節 斯大林對民主集中制的貢獻與侷限第三節 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第三節 健全公共安全體系:幾個重點的領域第二節 以民主集中制 推進思想理論創新:中國共產黨的智慧第二節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國的優勢和經驗第三節 健全公共安全體系:幾個重點的領域第三節 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第一節 民主集中制的歷史發展第一節 有效化解社會矛盾和 社會風險:科學的預見第一節 西方古代社會的政治決策與執行機制第四節 宋元明清時期的官制與決策及執行第一節 堅持人民民主專政與 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第二節 實施人才強國戰略第一節 民主集中制的歷史發展第二節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國的優勢和經驗第三節 科學決策的銳利武器:從黨的重要文件起草看民主集中制的運用第三節 科學決策的銳利武器:從黨的重要文件起草看民主集中制的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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