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名是這樣想的沒錯,但他畢竟和茫牛公司,又沒有任何的瓜葛往來,他也不敢肯定對方,就一定會接納陳思敏。
不過沒關係,好在他還有殺手鐗。
記得當時,他去找茫牛公司負責此事的負責人,對方還不是很感興趣的,不過當對方聽了自己,讓陳思敏錄製的歌曲小樣之後,對方的態度,立馬來了個一百八十度的大轉變。
沒錯,李名拿出的歌曲,正是那首《酸酸甜甜就是我》。
按照系統的介紹,這一首歌曲的背後,還有著不少的趣聞。
其中這首歌曲誕生的原因,便是張涵韻的經紀公司,爲了在與茫牛公司的合作當中,表現出更大的誠意,同時也爲了讓張涵韻,更加符合公司的包裝路線,才特意創作了這首歌曲。
按照這個信息,李名便知道,如果在這個時空,自己不把這首歌曲拿出來的話,那這首歌曲估計也就要被埋沒了。
當然,假設自己不用這首歌曲,而且雖然張涵韻現在的經紀公司是金鷹娛樂,但他們又卻恰好爲張涵韻寫了這首歌曲,自己肯定也還是不能夠,把酸甜乳代言人這份合約,拱手讓給張涵韻的。
哪怕自己和張涵韻沒有過節,而且陳思敏在之前比賽的時候,也和張涵韻的關係不錯,但既然她現在是金鷹娛樂的藝人,那自己肯定是不能心慈手軟的。
雖然自從半個多月之前,陳思敏發佈了個人首張專輯之後,南湖衛視哪怕頂著非常大的嘲笑,也仍然沒有對自己表示出,有任何的報復的意思。
但是自己知道,這並不是他們真的寬宏大量,只是因爲他們一時之間,並沒有找到非常好的辦法,對自己進行打擊報復罷了。
一旦讓他們找到合適的切入角度,他們必然會掀起雷霆般的攻擊,直到將自己徹底打垮,趕出娛樂圈纔會善罷甘休。
既然到了這個份上,自己和他們的恩怨,雖然說不能到了不死不休的程度,但也不是大家找個地方,坐下來好好的談一談,就能夠一笑泯恩仇了的。
都說蝨多了不癢、債多了不愁。
反正不管自己怎麼做,南湖衛視該來的報復還是會來的,所以自己把酸甜乳代言人這份合約,從金鷹娛樂的手中搶過來,也就成了順理成章的事情了。
……
在負責尋找酸甜乳代言人這件事情上,如果在負責人沒有對自己的推薦,表示出有任何的興趣之前,那當然是他們佔據主導地位,說什麼就是什麼的。
但是當陳思敏演唱的歌曲小樣,把負責人給征服之後,那就換成自己這一方,佔據合作事宜的主導地位了。
雖然並不能夠讓自己,說什麼就是什麼,但是在具體的合作細節上,還是讓自己有了更多的討價還價的資本的。
在提到明星給產品做代言的時候,我們就不能不說代言費了,畢竟如果代言費給的不合適的話,那雙方都很難達成合作不是?
首先,代言費會按照代言的形式不同而有所不同。
代言的形式一般分爲兩種,一是影視代言
,這種代言需要拍攝視頻廣告,所以費用相對來說會比較高;而另外一種則是平面代言,這種代言僅限於海報、產品的包裝使用,所以費用相對來說會低一些。
然後,便是明星的個人價值,而造成代言費有所不同。
比如說按照明星所屬的檔次而言,一般的一線明星,他們的代言費少則幾百萬、多則上千萬,二線明星的代言費,基本就是幾十萬到幾百萬這個幅度上下,而三線明星的代言費,十幾萬的也有。
明星個人的價值,除了所屬的檔次以外,還要看最近這一段時間以來,有沒有推出什麼新的作品,新的作品要有多大的反響力,以及自己有沒有什麼,正面的新聞在推波助瀾等等。
其次,則是邀請明星代言的公司,他們屬於哪一個行業,在行業內又是什麼樣一個層次。
比如說某些奢侈品品牌,他們在尋找代言人的時候,就不會考慮那些比較年輕的明星。
因爲對於他們的產品而言,有消費能力的一般是社會的中堅力量,也就是那些年齡在三四十歲的人。
而這些人,他們又是不太喜歡,那些年輕的明星代言的產品的。
所以這就是爲什麼,我們看到的那些奢侈品品牌,幾乎都是被那些比較成熟的明星給包攬了。
能當奢侈品代言人的明星,其地位和人氣肯定是無需質疑的,所以他們當然也代言有別的產品。
我們把他們代言的產品,都放在一起比較之後就會發現,在所有代言的產品當中,給出代言費最高的還是奢侈品。
因爲對於奢侈品而言,他們就是要凸顯自己的產品,並非是可以和一般的產品,拿來做比較的,而且在大衆看來,奢侈品最主要的特徵就是貴。
所以,他們在支付給代言人代言費的時候,就要和那個代言人,代言的其他品牌所得到的代言費,拉開一個比較明顯的距離,這樣才能顯示出奢侈品應有的檔次。
最後,還要看代言期限的長短,才能夠確定代言費的多少。
一般來說,企業在找明星做代言的時候,一般只會籤兩到三年的合約。
因爲娛樂圈的風向到底會朝哪裡吹,是沒幾個人能夠說得準的,可能今天某個明星大紅大紫,但卻因爲什麼突發的意外,比如什麼門之類的事件,就會讓那個明星的人氣一落千丈。
在看到明星的人氣,出現不復從前的時候,那企業肯定就需要,儘快更換新的代言人的。
畢竟一個人氣十分慘淡,甚至成爲昨日黃花的明星,在爲企業進行產品代言的時候,不但起不到正面的作用,反而會拖累其所代言的產品。
企業要更換代言的明星,他們當然可以直接更換,而且往往還不用付給明星違約金,畢竟代言費是在簽訂合約之後,就一次性給完對方的。
但是,也由於是這樣的原因,所以他們在與明星,進行代言合作的時候,就不敢籤太長的合約。
因爲合約越長,那也就意味著價錢,自然就要水漲船高的了。
萬一真的說不定哪天
,自家產品的代言人,就讓自己覺得不得不立刻進行更換,那肯定是合約期短的合作,可以讓自己的損失更少的呀。
當然,也有另外一種情況,合約期是五年、八年、十年,甚至是更長的。
這種情況,就往往是企業非常看好自己產品代言人,在未來相當長的一段時間之內的發展。
自己在和對方進行簽約時,可能因爲對方當時的個人價值,還沒有完全展現出來,所以哪怕一口氣籤十年的合約,付出的費用也是比較少的。
但是之後對方的發展非常迅猛,或許只用兩三年的時間,就讓自己的代言費直接翻了幾番。
這樣,對於企業而言,就好像對某件投資品進行投資一樣,他們會覺得是自己賺到了。
就像上輩子的跨欄劉一樣,在雅典奧運會奪冠之前,好喝可樂就因爲看到他有很大的奪冠潛力,所以就一口氣,直接和他簽了好幾年的合約。
後面的事情不用說大家也知道了,跨欄劉在雅典奧運會上拿了金牌,一下子成爲整個天朝的驕傲,所以個人的代言費用,便像坐了火箭一般飛速上漲。
到這裡,好喝可樂自然是樂得開懷大笑的,不過之後,跨欄劉在龍京奧運會上失利,一下子就掉到了萬丈深淵中去,讓好喝可樂只能忍痛更換新的代言人了。
正所謂投資有風險,不管後面好喝可樂怎麼樣,起碼他們因爲眼光獨到,而讓自己賺了相當大一筆錢。
但是有的公司,在尋找代言人的時候,因爲看走了眼,而找了一個可能在當時,讓人覺得其潛力是非常巨大的,但之後卻一直是處於不溫不火狀態的明星,那企業就只能自認倒黴了。
……
李名經過和對方的,反覆的討價還價,最後以500萬的價格,讓陳思敏當一年酸甜乳的代言人。
原本對方,是不同意這個價格的,因爲他們覺得一年500萬的代言費,對於陳思敏這個新人而言,顯然是不怎麼值得,如果再加多一年的時間,那還差不多值這個價錢。
但是李名卻不同意對方的說法,因爲陳思敏做他們的代言人,不只是他本人出力而已,自己還爲這一次的代言合作,量身打造了《酸酸甜甜就是我》這首廣告歌曲,那這個費用難道不應該算進去嗎?
雖然並不是把歌曲的版權賣給他們,但是在合作期間,這首歌曲卻是讓他們無條件使用的。
以自己現在在娛樂圈的地位和人氣而言,出讓一首歌曲,一年無限制的使用權,收你幾百萬不算過分吧?
李名的話一出,頓時是讓對方只能啞口無言。
因爲並不是李名在吹牛,而是他的歌曲真的就值這個價錢,別的不多說什麼,就看一首《好漢歌》,就能爲朝廷臺的那部《水滸傳》,拉高了多少收視率,這還不能體現出他的歌曲價值嗎?
現在《酸酸甜甜就是我》這首歌曲,作爲當陳思敏代言酸甜乳合作的附帶,只收你個兩三百萬的費用,已經是半賣半送的價格了,你還好意思跟我討價還價?
……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