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乎每家唱片公司,在爲歌手發行專輯之前,最重要的一件事情就是收歌。無論是向知名的音樂創作人邀歌,還是收羅草根歌手創作的歌曲,總之這一環節是要慎之又慎的。”
每個歌手都有自己的風格,一個優秀的歌手最重要的,不是他唱功有多麼厲害,而是他的聲音一定要有辨識度,讓人一聽就知道那首歌曲,肯定就是他演唱的,而不會誤認爲其他人。
唱片公司在收歌的時候,就會按那名歌手聲音的特點,去收羅與之匹配的歌曲,這樣整張專輯的風格纔會統一,免得讓歌迷覺得這張專輯,是胡拼亂湊成的垃圾。
李名接著說道:“不瞞大家說,其實我還爲孫豔姿,寫了兩首不亞於《天黑黑》的歌曲,如果要發行專輯的話,再寫七首歌曲也是很簡單的事情,而且質量不可能會差得到哪裡去。”
雖然李名這樣的口氣,讓那些對他沒有好感的人很是不爽,可是就算不爽他們又能怎麼樣呢,最多在心裡面罵李名裝比而已,根本不能張口就罵,不然他們就會知道什麼叫,飯可以亂吃但話不能亂說。
名言們會用實際行動告訴他們:李名再怎麼張狂,人家也有實力做擔保,可你們這些個噴子,除了會罵人還會做什麼,有本來你們也去試試看呀,看看你們到底有多大的能耐。
“既然幻想公司,要做音樂平臺2.0模式的先行者,那麼自然是不能光說不練的,所以我們決定從孫豔姿,個人第三張專輯開始做嘗試,十首歌曲當中的三到五首,我們會向所有音樂創作人邀歌。”
這下大家總算明白了,李名爲什麼要打斷講解的環節,而突然讓孫豔姿上來唱一首新的歌曲,並且宣佈幻想已經簽下了孫豔姿,原來是爲了這個目的呀。
“可能會有不少的音樂人,在聽完我說的邀歌方案後,要開始嘲笑我不知天高地厚了,大家憑什麼要買我李名的賬,哭著求著把自己的作品送過來,給一個三流歌手都算不上的人使用。”
李名說的這話,雖然聽起來很是傷孫豔姿的自尊,可仔細想想還是很有道理的,孫豔姿又不是什麼知名歌手,有什麼資格享受如此高的待遇呀,難道就憑你李名的名氣嗎?
而且孫豔姿也知道李名這樣說,並不是爲了嘲笑她的無能,而是爲了幫助她得到更好發展,一種調動起公衆對她的關注度手段罷了。
“音樂平臺2.0模式的核心,是以爲更多的音樂創作人,牟取更多的創作收入爲出發點的。因此在孫豔姿這張,即將發行的專輯當中,所有被收錄的歌曲的創作人,都能得到專輯銷售的分成。”
什麼?
雖然大家前面聽了李名的介紹,都知道歌曲翻唱上架銷售後,創作人是能夠享受到分成的,可他們怎麼也沒想到,李名竟然把專輯也納入到了其中。
如果只是質量一般般的歌曲,放在音樂平臺上單獨銷售,付費購買能有幾萬就不錯了,這樣雖然能讓創作人小賺一筆,可畢竟由於基數的限制,真正拿到手的錢並不會太多。
可這首歌曲要是被收錄到專輯當中,那情況這大不一樣了,且不說金錢方面的收益要更上一層樓,就是名氣和成績這種無形的東西,也是能讓人欣喜若狂的。
大家都是音樂創作人,誰願意混了那麼多年樂壇,除了出單曲還是出單曲呀?
憑什麼你的作品,可以被收錄到專輯當中,然後吃香得喝辣的,而我只能眼巴巴的看著你,然後酸溜溜的說一句,你小子不過是走了狗屎運罷了。
當然,也有人質疑起李名這樣的說辭,草根音樂創作人即使投了作品過來,也不可能競爭得過那些知名的創作人吧,說來說去還不是繞回到老路罷了。
不過,大部分的人都是比較感性的,何況還是那些搞文藝的,這種比較容易認死理的羣體,他們當然不會覺得自己的作品不行,而是認爲沒有一個舞臺罷了,既然現在有一個這麼好的機會,不去嘗試一下不就太可惜了嗎?
至於失敗,他們並不覺得有什麼,自己經歷過的失敗還少嗎,也不在乎這多一次兩次的了,要是因爲自己的猶豫不決,而錯過了這樣的寶貴機會,那還談什麼在藝術的道路上堅持下去呀。
李名看到臺下的觀衆當中,有不少人擺弄著手機,於是他笑著說道:“我知道在場不少的朋友,已經開始通知自己的親朋好友了,那麼我再給大家上一點乾貨,好證明我不是在忽悠你們。”
聽到李名在說自己,那麼猴急的出手機發信息的人,原本是想翻白眼鄙視李名的,不過聽完了後半句隨即又笑了起來。
誰說李名的所作所爲,總是那麼令人“討厭”的,這不人家也挺上道的嘛,知道大家都不容易,特意做一件讓人暖心的事情。
“大家也知道唱片發行的分成,唱片公司和歌手的比例有多有少,大部分是按七三或者六四,只有少數知名的歌手,才能達到更高的地步,而在那些新人當中,也不乏九一這種苛刻到變態的存在。”
爲什麼經常有藝人和經紀公司,爲了分成的事情鬧得不可開交,就是因爲雙方的立場不同,不但都覺得自己吃虧了,還覺得對方憑什麼拿那麼多。
在經紀公司看來,如果不是自己把你這個小人物,從茫茫人海當中挖掘出來,然後給你培訓、包裝、推廣,你怎麼可能會有今天這樣的成就,難道你都不知道感恩的嗎。
可藝人確實既然不同的想法,感恩是要的這沒錯,可你們也不能把我當傻子呀,我累死累活又沒日沒夜的工作,可到頭來得到的錢,卻被你們這些指手畫腳的人拿走大頭,憑什麼呀?
那些混跡娛樂圈的藝人,每個幾年就換一家經濟公司,最重要的原因就是老東家,不能滿足自己增加分成的要求,剛好有人願意給自己更高的籌碼,當然會另謀高就了。
“幻想音樂平臺2.0模式下的分成,將會向歌手和創作人全面傾斜,以孫豔姿即將發行的專輯爲例,我們只會抽取三成的利潤,用於公司繼續發展和壯大,而孫豔姿則可以獲得五成的利潤,剩下的兩成按歌曲數來平
分給創作人。”
腦子轉的快的人,已經開始在心裡面盤算,如果自己的作品能被收錄進專輯,那麼自己到底能分多少錢呢。
假設孫豔姿這次發行的專輯,能賣出50萬張,然後以最便宜的數字版,售價15元天朝幣計算,除去成本還有所得稅後,起碼還能賺5塊錢左右。
那250萬的純利潤,兩成就是50萬塊錢,十首收錄進專輯的歌曲,每個人還能分到5萬塊,這比一次性買斷要強多了,買斷的話能有兩三萬就不錯了。
什麼?
你說像孫豔姿這種不溫不火的歌手,發行的專輯能賣出50萬張,這恐怕是癡人說夢的事吧。
如果孫豔姿還留在華鈉,別說一張專輯的銷量了,就是再加上前面兩張專輯,銷量也不可能達到這個數字。
可現在呢,人家孫豔姿已經跳槽到了幻想,是天才音樂創作人李名,親自操刀這張專輯的,怎麼可能還能同日而語。
就算這張專輯裡面的歌曲,李名創作的只有三首而已,其它的都是拿來濫竽充數的,但就衝他李名的三首歌曲,這張最終銷量突破50萬張,那還真是沒有多大難度的。
李名個人第一張專輯《自定義》,首月的銷量就突破了一千萬,而專輯裡面每一首歌曲都是經典,這樣平均下來每一首歌曲,都有100萬的銷量了。
現在歌曲同樣是出自李名之手,難道三首歌曲加在一起,這張專輯還賣不到50萬張嗎?
就算此時孫豔姿的名氣,比不上發行《自定義》之前的李名,但起碼她多少還是有些粉絲的吧,這樣打個折再打個折,突破銷量突破50萬張,誰都認爲是十拿九穩的事情。
想得更深遠的觀衆,已經開始佩服起李名的安排來,如果他沒讓孫豔姿上來唱新歌,那麼在空口白牙的情況下,說新專輯的銷量會怎麼怎麼樣,也不會有多少人願意相信的。
“當然,幻想音樂平臺2.0模式,重點並不是在發行專輯上,而是希望更多的音樂創作人,能通過在上面發佈自己的作品,找到合適的演唱者,就像這次的發行專輯,其實也可以看成是錦上添花的事情罷了。”
李名沒有爲了推廣2.0模式,就盲目的許下各種承諾,誘騙廣大的音樂創作人和歌手,一窩蜂的加入到幻想音樂平臺當中。
雖然這樣做,能在短時間之內,就聚集非常多的優質用戶,可其實並不利於長遠的發展。
看過十幾年世事變遷的李名知道,任何衝動的選擇其實都是投機行爲,不但不利於一個行業良好的發展,反而很有可能會毀了美好的前景。
李名雖然現在還有沒能力,左右天朝娛樂業的發展,但他並不想爲了加速自己的發展,而毀掉了整個行業的秩序。
再說了,有系統加身和後世經驗的他,哪裡還需要靠這種野蠻的手段,那也太丟穿越者的臉了。
“當然,除了孫豔姿的專輯以外,我們還準備了另外的驚喜,分享給廣大的音樂創作者們。”
(本章完)